分包工程材料设备招标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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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材料设备招标管理办法

分包工程及材料、设备招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招标管理,维护公司的权益,在确保项目(材料、设备)质量、工期、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及权限

(一)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需招标的所有项目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如:

钢材、水泥、电梯、塑钢窗、外墙涂料、外墙保温、上下水管道、电缆、电线、不锈钢栏杆、百叶、防盗门、防火门、人防门、楼宇对讲、防水材料、配电箱、二次供水设备、排污设备、消防设备、地下车库通风及室外强电、挖土方、CFG桩、装潢装饰等)。

(二)权限:

1、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由招标领导小组自行组织招标;

2、虽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但招标领导小组认为比较重要,需向公司汇报的,应提前15天向公司汇报,由公司组织实施招标;

注:

比较重要的招标项目指:

二次供水设备、电线、电缆、装饰装修项目及公司领导认为比较重要的项目。

3、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招标项目,需提前15天向公司汇报,由公司组织实施招标。

三、招标领导小组

(一)招标领导小组组织架构

1、组长:

主管工程副总经理

2、成员:

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工程师、工程预算部经理、预算计划部经理及主办人员、其他专业人士

3、公司纪检部、审计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职责

1、工程技术部

(1)提出详细的招标要求(含拟招标项目及材料设备的范围、内容、规格、数量、技术指标、进场计划等技术要求),报主管副总审批后,传递至预算计划部门实施招标,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及认为比较重要的项目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传递至预算计划部门实施招标;

⑵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主要是技术工作);

⑶参与招标谈判、答疑。

2、工程预算部

(1)编制招标文件的经济部分(含标底价或拦标价),如需第三方提供帮助编制预算标底,由工程预算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小组组长审批后,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⑵参与接标、开标、谈判,评审经济标;

⑶参与招标谈判、答疑。

3、预算计划部

⑴建立、更新及维护规范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及施工单位信息库;

⑵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提出详细的招标项目、时间计划、技术交底、配合等要求;

⑶邀请合格的投标对象;

⑷投标单位资质预审;

⑸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会务;

⑹分包工程及材料、设备招标事宜确定后,需提前3天通知公司纪检部、审计部参加;

⑺组织发标、接标、开标,评审商务标;

⑻主持评审及谈判过程,控制招标工作进度;

⑼参与谈判、答疑;

⑽向中标单位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⑾起草并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⑿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4、纪检部、审计部

⑴监督招标工作全过程;

⑵纠正、查处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5、主管副总经理

⑴根据公司提出的招标方案,传达落实总经理的招标意见;

⑵组织实施招标领导小组权限范围内的工作;

⑶处理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

⑷组织参与重大项目重点环节的招标工作。

6、总经理

决策重大招标项目结果的最终确认。

四、原则

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对投标单位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报价低且科学、合理的投标单位中标。

参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信息或作不当承诺,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讲,确保评标结果公平公正。

五、方法与过程控制

1、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和直接发包四种形式,必须有3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若多标段同时发标时,一个标段不得少于3家投标单位,同一单位不应参加2个以上的标段投标,总体中标率不得高于50%。

2、金额(工程造价及材料、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分包项目承包商及设备、大宗材料供货单位的确定必须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3、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及金额(工程造价及材料、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议标的形式确定合作单位。

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⑴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

⑵议标的谈判必须有预算计划部(主持)、工程技术部、工程预算部及纪检部(或审计部)人员同时参与;

⑶预算计划部做好约谈记录作为招标附件同时报批。

4、涉及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分包及零星工程、材料、设备项目必须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留设应遵循对工程有利的原则,就高不就低,最少不低于3%。

5、政府垄断性工程可采取直接发包形式进行,但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价格可以谈判时,预算计划部(主持)、工程技术部、工程预算部及纪检部(或审计部)人员同时参与;

6、预算计划部经办人填写《分包工程项目承包商招标定标评审表》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招标定标评审表》,报请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会签。

六、资格预审

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2、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4、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与公司无诉讼案例;

6、无舞弊、贿赂、串标等不良行为记录;

7、对以前合作过的分包工程承包商、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在公司信息库中,被列入黑名单的,连续两次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招标活动。

8、“黑名单”的认定,应有工程技术部及预算计划部评定,报公司备案。

七、对资格预审合格的分包工程承包商、材料及设备供应商进行考察

经资格预审合格后的分包工程承包商、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应由招标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重点考察分包工程承包商、材料及设备供应商规模、业绩、信誉、售后服务、甲方及使用单位评价、资金实力、管理人员素质、工人来源、在建项目规模及管理资源的适应性等项目。

考察结束后填写《分包工程项目承包商考察结果登记表》或《材料、设备供应商考察结果登记表》,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对考察结果应认真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资格评审”程序,并对审查合格的单位列入《合格承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

八、对考察过的合格单位进行资格评审

1、分包工程承包商: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保体系、安全合格证及是否与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相符;

2、材料供应商:

市场准用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是否与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相符;

3、设备供应商: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体系、特殊行业准用证及是否与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相符。

4、经招标小组严格审查后,将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登记在《资格评审合格单位统计表》中,作为预算计划部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

九、招标文件

1、分包工程文件内容

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

正文包括: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招标范围、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违约责任、投标履约保证金、相关规范、付款方式等;附件包括:

施工图及其它相关资料等。

2、材料、设备文件内容

材料、设备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

正文包括: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材料或设备供货期限、施工安装期限、企业规模、销售业绩、质量要求、施工安装要求、售后服务、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等。

附件包括:

施工图及技术参数表等。

十、发标

1、招标文件的发放由预算计划部负责,答疑由预算计划部组织,工程技术部、工程预算部参与,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对《资格评审合格单位统计表》中的单位发放招标文件。

3、招标答疑由预算计划部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为保证投标单位履行其投标承诺,在开标前应收取投标单位涉及金额不低于10%的投标履约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视招标项目的大小而定,但最短期限从招标文件停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天。

十一、开标

1、预算计划部应提前3日通知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并告知开标时间。

2、招标领导组组长负责组织招标小组成员,提前一天召开标前预备会。

3、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预算计划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4、预算计划部主持开标工作,开标时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5、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按照《投标单位签到表》中的要求,登记相关内容。

十二、评标、定标

1、评标、定标应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权重评标打分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及结合案例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并按《分包工程项目承包商招标综合评定表》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招标综合评定表》中内容,认真、客观公正的进行量化打分。

2、招标小组按照《招标综合评定表》要求评分后,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果不同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相等或相近时,应秉承“发展新客户、维系老客户”的原则,优先发展新客户确定合作单位。

并按照《招标定标评审表》的内容将拟中标单位相关投标信息登记清楚。

3、确定中标单位后2日内,招标领导小组委托预算计划部向中标单位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十三、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1、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投标单位以向招标领导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情况,废除该标后不足3家的;

2、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况,废除该标后不足3家的;

3、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例如各标价皆高出标底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的;

4、根据公司要求需重新招标的事项。

十四、签定合同

1、预算计划部会同工程预算部负责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应全面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注意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3、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或其它方式告知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五、其他规定

1、招标结束后,预算计划部应做好项目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考察结果登记表、答疑记录、招标综合评定表、招标定标评审表、投标承诺书、中标通知书、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移交公司档案室等工作。

2、招标领导小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职业道德实施细则》和廉洁自律管理规定,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任何事宜,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3、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实际情况确有不合适之处,招标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予以执行。

十六、奖罚规定:

1、工程技术部没按规定提供详细的方案及技术标准或提供的方案和标准有错误,造成招标失败的,对部门经理及相关工程师酌情分别给予20-100元不等的罚款,若对方案及技术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发现隐藏的错误并能及时提出修正,给招标工作带来效益或节省成本或在成本不变(增加不多)的情况下对产品效果有所提高,对部门经理及相关工程师分别给予50-300元不等的奖励;

2、预算计划部在前期资源收集方面存在失误(比如出现施工单位信息不真实、素质达不到招标要求、重新启用被拉黑的单位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20元处罚;在招标过程中组织不力或未按公司招标程序进行,对招标组织者给予50元处罚,定标后合同签订满足不了开工需求等情况发生,给予部门经理100元的罚款;若无上述情况发生且招标工作给公司带来成本节约或经施工检验队伍比较优秀且保质保量按期或提前完成合约的,对经办人和部门经理分别给予50-300元不等的奖励。

附件:

《分包工程项目承包商考察结果登记表》表1

《材料、设备供应商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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