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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洗脑步骤

篇一:

保险业务员公开行业内幕

保险业务员公开行业内幕——保险的高薪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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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04-161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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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3条

保险公司每年都在不停地增员,好让一批又一批的新员工发挥其“专长”,把他们的亲戚朋友都骗过来投保,然后把社会关系用尽的老员工淘汰出局……

《中国青年报》4月8日载文披露了保险行业高额回扣“拉保单”的现象。

记者采访的对象是武汉市一位已被开除的保险业务员,她用自己从事保险业务的经历,告诉人们“欺瞒是我们追求业绩的手段”。

我欺骗了亲朋好友

1999年我下岗了,之前在武汉一家化工企业从事财务工作。

为了养家糊口,我自费参加了保险公司的短期培训班。

在缴付了500元押金和150元岗前培训费之后,我便成了一名寿险业务代理人。

通过公司的“洗脑工程”和“魔鬼训练”,我把从事保险工作当成了自己的事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再就业机会。

我的第一笔保单业务来自我的父母,他们知道我成了一名寿险业务代理人后很支持我的工作,当我要求他们投保时,他们二话没说就投了钱。

接着我就把目标盯向老同学、老朋友和老邻居等,凡是扯得上关系的我都会厚着脸皮去拉保单。

第一个月我的业绩十分出色,不仅拿到了公司的300元底薪,而且还有佣金和津贴等等。

熟人的生意做完了,我便开始做生人的生意,其实做生人的生意,心理压力还小些。

听先入行的同行们讲,医院里病人的保单最好拉。

于是,我从第三个月开始便每天都往武汉的各大医院跑,与病人和他们的家属套近乎。

在他们犹豫时,我便举出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例子来打动他们的心,如给他们举例说×××去年投了200元的医疗保险,现在每年能报销9000元的药费等。

几个月下来,人虽然累了点,但我的业绩在公司相当出色,自己的收入也直线上升,收入高时每月超过了6000元。

我们的高薪来自哪里

保险业务员的主要收入是“底薪+佣金”(业务回扣),虽然底薪少得可怜,但佣金相当可观。

每笔业务的佣金是业务量的20%-30%,也就是说,如果拉了一笔1万元的保险业务,业务员最高可获得3000元的佣金。

如此高额的佣金,保户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连我自己都表示怀疑。

以投资分红险种为例,如果保户投了1万元,其中有3000元被业务员“佣金”掉了,然后再经主任、经理和各部门的层层“佣金”,所剩便不到一半了。

公司的另一批高薪人员大都拥有固定的团体订单,这批业务员每月都可坐在家里收“佣金”,月收入最高可过万元。

这批业务员与团体订单的经手人有着一种微妙的关系,说穿了就是利益均沾、分成共享。

这样双方互惠互利,业务才能保持长久。

还有一批高薪员工是拿管理津贴的。

公司的一般晋升程序是:

试用业务员→正式业务员→主任→高级主任→部门经理。

主任级别以上便可拿到管理津贴。

以主任为例,如果他下面的员工拿了10万元佣金,主任便可提成7%即7000元的管理津贴。

所以这些主任或主任职务以上的员工为了保级和晋升,便想方设法增加业务量,以至出现了返佣、高薪挖其他公司业务员、互相压价抢业务等现象,以保证他们能拿到更高的管理津贴。

欺瞒是我们追求业绩的手段

自从当上了保险业务员,感觉就像上了贼船一样,每天都在内疚中生活,特别是对亲朋好友,总觉得自己没脸见他们或欠他们什么。

我们的欺瞒手段是在入行前的岗前培训和每个星期的早会上被公司“洗脑”洗出来的。

公司要求业务员把欺瞒保户当成一种善意的职业。

首先是欺瞒亲戚、朋友,拉他们的保单。

因为都是熟人,彼此信得过,所以此类保单多半是自己帮客户代填投保书,连如实告知栏也不让对方看清楚,有时对方甚至连保的哪种险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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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拉保单时,如果客户已经投保了,这时就要唆使客户把以前的保险退掉,再买新的保险,以自己的“例证”和“诚心”打动客户。

这种做法对客户的损失很大,因为退保不能全额退还本金,只能退一部分。

三是有些客户已有病在身,按规定他们是不能投保的,但有些业务员在给他们办理投保时却向公司隐瞒其病情。

其实这种投保,病人投了也是白投,最后要想得到公司的赔付,简直比登天还难,到头来吃亏的还是病人。

四是一味地强调某险种如何有保障,回报如何高,而对一些保险责任方面却避重就轻。

这种现象出现的频率最多,因为保险公司都是条款式合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客户是很难理解的,业务员的解释稍有不到位,反馈给客户的信息就会出现很大的偏差。

一旦成为保险业务员后,我们便一味地追求个人业绩,而不顾什么亲情、友情和人情,只求自己能得到更多的佣金。

但在保险公司干的这段时间,我的良心时时受到谴责。

我为什么自曝内幕

我们在外面辛辛苦苦拉业务,但公司也想着法子骗我们。

公司每个月都从我们的工资中列出一些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扣除,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但却从来不给我们开发票或其它扣款凭据。

去年夏天,由于天气炎热,保单不好拉,我几个月跑了不少冤枉路,但一份保单也没拉到,也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工资。

以后的几个月,由于关系用尽,我的业绩也不如从前。

今年元月,我被公司除了名。

按规定,离开公司后,公司应该把以前为我交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成我的个人独立账户。

这时我才发现,公司以前只是扣了我的这些款项,却根本没给我们交过任何保险。

真是的,这两年我帮公司骗来了不少业务,到头来自己却被公司骗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才知道,为什么当初向保险公司求职那么容易。

因为保险公司每年都在不停地增员,好让一批又一批的新员工发挥其“专长”,把他们的亲戚朋友都骗过来投保,然后把社会关系用尽的老员工淘汰出局。

公司就是靠这种不断补充新员工、不断淘汰老员工的方式来搞活生意的。

在此,我想提醒那些急于求职的朋友,不要把保险工作看作一根救命的稻草,不能昧着良心挣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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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买保险前必看

假如一个人,刚开始打拼事业,手上没什么钱,有小孩要养,又有房贷,他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

这时候,他就非常适合以寿险作为一个安全网。

以免他万一去世,小孩无法自立,还留下无法还清的贷款。

20年过去之后,房贷缴清,手上有点钱,小孩也差不多要出社会了。

这时他意外离世,会给家人留下无法处理的财务危机吗?

通常不会。

这时他还要寿险要做什么?

一般而言,投保人就是广大的保险消费者,只要您买了保险,身份就自然转变成了投保人,而保险人指的则是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

第一点就是保单条款一定要自己看,不要一味的依赖保险代理人或其他人,避免买了保险后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出了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

必须牢记看保单就是关注权利和义务,比如,每年要交多少保费?

每年要交多少保费?

保费交几年?

不按时交保费有哪些后果?

终止合同时自己是否有些损失?

投保后有哪些保险利益,也就是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给赔?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

保单条款中有三个重点部分一定要阅读。

第一个重点是阅读与“保险责任”相关的条款。

比如,该合同所承保的保险范围,特别是关于各个保险责任对给付时间、给付条件和给付金额的描述。

保险条款的第二个阅读重点是“责任免除”条款。

“责任免除”条款描述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种情况,为了避免索赔时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请事先看清“责任免除”条款,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

关注自己有哪些义务。

如在申请获得相关保险利益或者理赔金之前,有提供资料和如实告知的义务;为了避免保险合同中止或终止,有及时交费的义务。

人身保险合同,那还有几个关键期要特别留意。

第一个是观察期,又称为等待期,一般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责任期也是需要留意的关键期。

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就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了,但在保险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和保险责任期就可能不一致了.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人身保险合同中还有两个很给力的关键期。

第一个是犹豫期,也叫冷静期,在这段时间内,您若对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

第二个是宽限期。

在分期缴纳保费的保险合同中,如果分期到期还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会给予60天的宽限期限,只要在这60天内及时缴费,保险合同可以继续有效。

不过,如果宽限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要扣除应缴保费。

亲笔签上您的姓名,切勿让别人代签名。

因为保险公司一般将代签名保险视为无效保单,作出拒赔或退保的处理。

另外,代签名也隐含着巨大的道德风险。

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留名”那是必须的。

首先,购买保险的顺序是:

必须先保障型产品,包括1,消费型(意外险,定期寿险等);2,积累型(终身寿险,两全险等)。

然后才是医疗保险(普通医疗,大病医疗险等),养老保险,子女教育金,投资分红型产品等等。

同时,家里人购买顺序是:

1,经济支柱;2,你的爱人;3,无经济收入的家庭成员,比如小孩,老人等。

其次,购买保险原则是以社保为基础,再加之适当的商业险作为补充比较好一点.

第三,投保遵循“高额损失优先原则”,即某风险事故发生频率不高,但造成损失严重,就优先投保。

“品牌在人寿”“平安的人才”“新华的产品”

买保险先买医疗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证客户拥有一切。

(二)买保险轻言语重合同,人寿保险一般都是,中长期合同,买好了就能成为终生幸福,否则影响很大。

(三)保险产品需要具备保值增值的功能,现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须能够抑制通货膨胀。

(四)买保险必须首先保障一家之主,如果家庭主要的财富创造者都没有保障,那么保费?

生活费?

等家庭开支费用都是没有保证的。

(五)买保险先大人后小孩,大人就是小孩子最好的保障。

如果说大人都没有保障,小孩拥有再多的保险,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是大人在为小孩支付相关费用。

现金价值就是退保时能拿到的钱

A.理财型的保险来说吧,只要卖保险的能卖出这种产品,保险公司就可以稳赚不赔,无本万利,第一年收1万元保费,给业务员佣金3000,剩下的应付下退保啊(4000不到),红利啊(150元左右,意思意思就行),返还金(第一和第二次交费没有,(来自:

WwW.:

保险洗脑步骤)从第三次开始每两年3500)是绰绰有余,是个人都能从中赚钱.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是看穿了这一点,这类保险也越来越难卖了,为了保持或者提升销售业绩,难怪现在保险公司疯狂招人啊,保险公司招人是不需要任何成本付出的,精算师们都算好了。

B.现有的保障类保险品种都是主险为寿险,然后可以附加专门的重疾提前给付保险,而且重疾保险的金额不能超过寿险。

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很坑爹。

终身寿险就是人死了之后才给付保险金的保险,重疾保险就是被保险人如果确诊患上了重疾后就可以得到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真正对人们有点用处的就是重疾保险了,为了说明寿险坑爹,下面我先举例说明这个:

被保险人为男,20岁,投保某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寿险,交费期为10年,每1万元保额每年交费468元,十年交费4680元,该寿险附加重疾提前给付保险每1万元保额需交费140元,个人认为附加重疾提前给付保险还是很划算的,但是保险公司是不会单独卖重疾保险的,如果你想要买10万元的重疾保险,必须得先买至少10万元的终身寿险。

我曾经问过一个保险公司内部的讲师(可以称为洗脑师)为什么重疾保险时一定要先买够不少于重疾保险金额的寿险,他说买寿险是一种责任心的体现,如果某人年轻时没有买寿险而不幸去世,那么他的儿女和妻子父母怎么办呢?

我听了之后当时觉得很有道理(不愧为洗脑师嘛),可后来一想,如果怕死为什么要买那么坑爹的寿险呢,其实有一种一年期的意外

伤害保险,每1万元保额交费14元,年交费468元可以买到30多万元的保额,50岁之前,可以把这种意外伤害保险多买点,50岁之后,儿女成家了,也就无后顾之忧了,就不需要买了。

买重大疾病险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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