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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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实施细则

为保证本项目拌和站混凝土的加工和供应能力,规范预拌混凝土的拌和质量,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和混凝土工程质量,确保京沪高铁工程质量,实现建设一流客运专线的目标,根据《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客运专绒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客运专线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施工图及相关设计资料、以及国家和上级有关混凝土施工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拌和站按照“统一管理,集中调度,高效运行”的原则组织生产。

第二条机构人员设置:

混凝土拌和站设置站长1名,管理员1名,电工1名,操作工4名,清洁工2名。

试验室负责监管拌合站混凝土质量和计量称误差;电工、焊工配合拌合站工作。

第三条拌和站需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拌和站的管理。

第四条拌和站需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

第五条京沪高铁混凝土使用高性能混凝土,要求混凝土的设计使用年限,混凝土各拌合站正式生产运行前,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设备及设施配置

第六条为满足混凝土施工需要,拌合站配备2台不小于HZS90搅拌系统。

第七条混凝土输送采用先入混凝土输送罐车,再入混凝土泵直接泵送或吊车吊送。

第八条所有混凝土采用拌和站集中供应,拌和站必须达到通过计算机自动生产管理,分区进料,自动计量的要求。

第九条搅拌机配料斗、料斗、储水器、皮袋输送机、搅拌楼都设置遮阳设施。

第十条拌和站四周应设置排水系统,设置污水、粉尘处理设施。

第十一条项目部设工地试验室,有相应的试验室检测能力证书;有标准养护室,温湿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并有记录,试件存放有序,试块标识应符合有共规定。

第十二条搅拌站安装调试完毕,报地方计量部门标定,标定合格后报业主和监理验收合格方可开始生产。

第三章原材料管理

第十三条所有使用的原材料由甲方和集团公司京沪高铁指挥部通过投标统一确定合格材料的生产厂家。

第十四条材料储存

1、水泥、矿物掺和料等宜根据品种、强度等级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

2、粗细骨料料场进行硬化处理,设置排水系统,粗骨料实行多级级配,粗细骨料分类分区存放,上方搭设彩钢瓦棚,棚内应设有测温、测高设施,对棚内骨料温度超标者,应采取保温、降温措施或增设降温、升温设施。

对粗骨料进场材料含泥量超标者,必须安装清洗设备。

3、外加剂储存不同品种的外加剂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

袋装粉状存料应有专用仓库存放,按照品种分类堆放,注意防潮。

第十五条原材料管理

I、不同品种的材料有明确标识,标识牌按照指挥部统一标准制作,标明材料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进场日期、检验状态。

不同混凝土的原材料要有相对固定的储存地点,堆放时应有分界标识,以免误用。

2、原材料进场后,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

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应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试验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

“原材料管理台帐”必须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

3、进场的未经检验的粗细骨料先堆放在待检区域,不得进入拌和区域,待检区域与拌和区域隔离设置。

第十六条材料检验

根据要求,进场所有材料必须经过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才可以使用,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

村料进场后应根据质保单实际进场数量及时送检,具体要求数量如下:

1、水泥;以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袋装水泥以200吨(散装水泥以500吨)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2、粉煤灰:

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以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3、磨细矿粉:

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以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4、细骨料:

连续进场的同一产地、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每400立方米为一批,不足400立方米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5、粗骨料:

连续进场的同一产地、同品种、同规格的粗骨料每400立方米为一批,不足400立方米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6、外加剂:

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以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7、水:

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抽样试验一次。

第四章混凝土拌制

第十七条计量管理:

搅拌混凝土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计量采用电脑自动计量,计量器具要定期检定,检定由地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每一班正式称量前,配料控制器必须外接电源稳压器,保证配料控制器工作良好,

通过配料控制器的校称功能,每周应对计量设备校核,解决自动计量系统的误差问题。

校称时,首先校零点,然后校终点,校终点时将标准砝码加在称体上,执行校称操作。

完成校称后,配料控制器回到称重模式,开始正式操作。

第十八条在拌制混凝土前应严格测定粗细骨料的现场含水率,准确测定因天气变化而引起粗细骨料含水量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一般情况下每班抽测2次,雨天应随时抽测。

第十九条在拌制混凝土前,根据试验人员下达的混凝土配料单,准确下料。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配合比准确称量混凝土原材料,其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按重量计);胶凝材料(水泥、矿物参和料)为±1%;外加剂为±1%;粗、细骨料为±2;拌和用水为±1。

第二十一条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严格的投放制度,并对投放时间、地点、数量的核准作出具体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机开始搅拌始,至开始卸料时止,延续搅拌混疑土的最短时间应经试验确定。

并可参考下表。

混凝土最短搅拌时间(min)

搅拌机容器(L)

混凝土坍落度(㎜)

<30

30~70

>70

≤500

1.5

1.0

1.0

>500

2.5

1.5

1.5

注:

1搅拌掺用外加剂或矿物掺和料的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2当使用搅拌车运输混凝土时,可适当缩短搅拌时间,但不应少于2min;

3搅拌机装料数量不应大于搅拌机容量的110%;

4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宜过长,每一工作班至少应抽查2次。

第二十三条搅拌机拌和的第一盘混凝土粗骨料数量宜用到标准数量的2/3。

在下盘材料装入前,搅拌机内的拌和料应全部卸清。

搅拌设备停用时间不宜超过30min,最长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否则,应将搅拌筒彻底清洗后才能重新拌和混凝土。

第二十四条在夏季施工时,要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小于30℃,必须对原材料进行降温处理。

根据情况可采用砂石料堆喷水降温、冷却装置冷却拌和水、拌和水中加碎冰,水泥入机温度不宜超过40℃。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工区试验室要随时对混凝土拌和站进行抽检。

第五章混凝土供应

第二十六条试验室向混凝土拌和站提供已经批准的现场使用的混凝土的配合比,拌和站现场的所有原材料必须与混凝土配合比所要求的原材料一致。

第二十七条混凝土使用单位每周五和每月26日向混凝土拌和站提供经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的下周和下月混凝土用量计划,包括混凝土标号、预计使用数量。

第二十八条混凝土使用单位提前向混凝土拌和站上报混凝土用量申请计划,包括混凝土标号、使用部位、预计使用数量、预计浇筑时间,混凝土拌和站根据各使用单位计划情况合理安排混凝土送达工地时间。

第二十九条正式开盘前2小时混凝土使用单位向混凝土拌和站通知,同时送交经过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的《混凝土供应通知单》,同时向拌和站说明混凝土浇筑速度,混凝土拌和站根据运输距离和混凝土浇筑速度确定供应速度及混凝土运输车出车数量,在接到《混凝土供应通知单》后,根据使用部位、混凝土标号、预计使用数量发料。

第三十条混凝土运输车送料时,随车携带混凝土发料单,在施工现场由混凝土使用单位确认签字。

混凝土拌和站必须按照经配合比换算的每盘预拌数量如实供应,杜绝弄虚作假,不得缺斤少两。

施工现场可进行抽检,如抽检发现供应数量与发料单不符,全部以抽检数量为准。

第三十一条运到现场的混凝土必须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满足相应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要求,经时坍落度应满足泵送要求,如发现混凝土质量异常,由混凝土拌和站确认核实,作退货处理;运到现场的混凝土随到随灌注,由于现场原因导致混凝土无法及时灌注,出现质量问题,经试验人员确认剩余混凝土无法使用,需清退出场,由混凝土使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混凝土禁止现场加水。

第三十三条如因机械故障、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期供应混凝土,混凝土拌和站必须提前和供应单位联系,同时报告工区调度,必须做好预案(联系附近拌和站),保证混凝土连续供应。

第六章试验管理

第三十四条对进场的所有原材料进行检验。

第三十五条根据《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结合现场混凝土强度、弹模发展情况制取强度、弹模试件,但每片梁强度试件不少于7组,弹模试件不少于2组。

第三十六条混凝土拌制时,试验员要值班,检查混凝土的搅拌质量,每一品种、每一部位混凝土首车都要检查坍落度是否满足要求,正常供应后,每3小时检查一次混凝土坍落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到现场的混凝土满足要求。

 

第七章混凝土拌合站配料机称重偏差的控制措施

一、搅拌站控制室设专人专职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入内,计量系统必须准确可靠,由计量员负责联系计量部门检定,要求具有检验合格证才准使用。

二、各种材料计量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以内:

水泥、粉煤灰;±1%;

水、外加剂:

±1%;砂、石:

±2%;因砂、石为露天堆场,若生产过程中下雨则应增加含水率的测定次数,以调整砂、石称量。

拌合物坍落渡设专人控制,要求符合设计坍落度允许范围。

三、用标准的计量砝码进行测试,并且砝码数值与可编程控制器的读数调一致,秤的计量允许误差为:

水泥:

±1%;砂:

±2%;粗骨料:

±2%;水:

±1%;添加剂:

±2%。

四、配料机的称重系统在显示时读数不稳(指放在料斗上固定已知重量的重物,而显示不稳定,有时放上显示这个数,而再次放上以后读数又变了),

措施:

(1)、首先检查料斗是否活动自如(有可能是料斗周围有被卡住的地方或料斗下面有杂物顶着)

(2)、再检查料斗周围和杠杆处是否有小石子(或其他杂物)塞住,如果有,请及时清理掉,并想办法来避免塞住。

五、配完料以后设定值与称重显示一致(一致是指在配料允许范围内)

而实际的物料却远远大于或小于显示数值(秤不准)。

措施:

需要检查秤斗(料斗)是否被卡住,活动不自如或需要重新校秤。

六、配料完毕以后的显示称重读数与设定的物料值相差很大(已超出允许范围总重量的2%),更换配方(或初次使用)后,没有进行落差测量。

措施:

(1)系统参数有问题,重点检查F11参数是否合适,参考功能

代码表出厂值修改这参数。

(2)将当前的物料设定值保存;再次从刚才保存的配方号里取出配方或退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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