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装修合同范本六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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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装修合同范本六篇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装修合同六篇
说明:
本合同内容仅是提供给当事人的一种参考,具体合同条款视情况而定,可新增或删减某些条款,以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切勿直接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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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篇1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
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
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
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
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
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
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
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______乙方:
(签章)_________
住所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地址:
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
装修合同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
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平层
三、工程项目:
(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甲乙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六、合同付款:
(大写)_________元。
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七、付款方式:
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35%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装修合同篇3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踏勘及了解,乙方知悉本工程为甲方开办中小学生的培训辅导学校使用,对其特殊的安全要求及使用标准已在施工方案及选材中予以充分考虑。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伊旗财政局多功能厅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伊旗财政局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同预算表项目清单。
1.5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工程结构: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国家专业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3约定标准:
3、工期
3.1总工期:
30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开工日期:
20xx年12月1日。
3.3竣工日期:
20xx年12月31日。
3.4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提前告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
因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2)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
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相应调整工程价款。
4.2.3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
5.2本工程价款总计:
人民币柒万肆仟玖叁拾肆元整元,(¥74934元)。
此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设计费、协调费、政府规费、措施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场地清理费、赶工增加费、保修费、文明施工费、不可预见费、税金和利润等一切费用。
5.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5.4工程价款支付
5.4.1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20xx年12月10日前。
5.4.2工程进度款:
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5.4.3在甲方支付乙方款项时,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交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5.4.4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银行汇款、信汇、支票等方式支付工程款,但在甲方支付前,乙方需凭付款申请和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
5.4.5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
5.4.6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7乙方未经监理或甲方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并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应返工重做,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3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
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符合环保、节能等标准。
6.6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9、双方义务
9.1甲方义务
9.1.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3提供施工场地。
9.1.4提供房屋主体结构等已有的技术资料。
9.1.5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6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2乙方义务
9.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安全施工
9.2.3.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等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
9.2.3.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
事故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2.3.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2.3.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
以上措施费已包含在工程价款中。
9.2.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9.2.6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万一发生,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9.2.7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9.2.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要求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返工,乙方应承担此部分返工的全部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9.2.9乙方负责自身人员、材料、设备等一切事项的各类保险,并保证不因此等原因而令甲方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
9.2.10乙方已清楚本工程现场位于居民楼、办公楼附近,故乙方须遵照国家、xx政府及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夜间施工、噪音、空气污染、通道占用等带来的扰民影响等,因乙方未能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而引起的民扰/扰民亦由乙方负责调停及解决,并支付一切费用。
9.2.11乙方保证其雇佣的劳务工人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在北京市从事施工及工作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保障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未能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而引致的罚款、诉讼及后果损失。
10、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
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竣工验收
10.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
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甲乙双方在确认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10.2.3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4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图纸等。
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质保金除外)
10.2.5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监理/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仅为形式上的验收,鉴于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乙方同意在该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事故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亦有权在质保金中予以相应扣除,乙方不得以甲方验收合格、已过保修期等为由而拒绝承担该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接到乙方提交的书面请款报告后的14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从第15日算起,甲方按该笔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乙方违约
乙方有下列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以次(天)计算按每天/每次处罚1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工程进行中乙方非不可抗力或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中止施工累计5天以上,拒不执行合同;
11.2.2在工程进度中,乙方提出调整工程款支付条件或方式以及提出超出合同以外的付款要求,在甲方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发生停工;
11.2.3乙方未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设计及方案进行施工的;
11.2.4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周边居民或民工闹事、围攻、威胁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场所给本工程造成严重影响的;
11.2.5乙方拖延工期,而又无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指示,拒不采取加速施工的措施;
11.2.6乙方无视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警告,固执地实施或公然违反本合同约束的行为;
11.2.7当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7.1乙方施工质量经第三方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确认明显达不到合同和规范的要求;
11.2.7.2乙方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进行分包的;
11.2.7.3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影响使用安全的;
11.2.7.4因乙方自身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11.2.8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