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土方开挖管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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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土方开挖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CW-EHS-02-007
北京环球影城主题公园配套建设(一期)项目
城市大道
开挖作业管理程序
编制单位: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
年月日
编制人:
审核人:
签发人:
1.编制目的
为保证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事故、机械伤害、人员伤害等意外事件,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作业程序文件。
2.编制依据
本程序文件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2.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2.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2.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2.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2.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
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2.9.《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2.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2.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2部分:
防护设施DB11T1469-2017
2.12.政府通知文件及业主管理要求
3.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在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CW项目城建公司范围内,从事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槽和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土方工程施工的任何单位和人员。
4.术语定义
开挖作业:
将土和岩石进行松动、破碎、挖掘并运出的工程,人工或机械进行破土的作业。
建筑基坑:
为进行建筑物(包括构筑物)基础与地下室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基坑侧壁:
构成建筑基坑围体的某一侧面。
基坑周边环境: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地下水体及基坑周边临时堆载等的统称。
基坑支护:
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
作业许可证:
对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涉及到的非常规作业,事前开展作业危害辨识,提出作业申请,由指定人员进行批复,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作业的有效书面许可。
5.岗位职责
本程序文件的执行将由以下人员参与或督促,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岗位
职责
项目经理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2.掌握施工动态,定期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3.听取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解决部门安全隐患问题;
4.支持EHS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审批JSA分析和评估。
总工程师
1.组织编制和参加讨论专项施工方案、要把涉及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渗透到方案和交底的各环节中。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技术人员做好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从技术层面协调作业单位对开挖设备的选取,参加设备验收;
参与开挖作业安全(JSA)分析和评估工作。
生产经理
1.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及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组织区域内职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组织协调会并办理作业许可的申请工作;
5.组织班组做好作业安全(JSA)分析和评估工作。
商务经理
1.负责安全物资的采购和保管;
2.对用于安全的各类设施设备、用品、PPE等物资及工程机械设备,会同技术部门、安全部门进行入场检查和验收;
3.严格把控采购标准,及时向厂家和供应商索取《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检验检测证明》、《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资料;
4.负责对厂家和供应商的接洽工作,在车辆、物资抵达项目部前告知安全部门,一并做好车辆出入登记手续和货物装卸的管理工作。
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登记手续。
并留存相关资料。
安全经理
1.参与开挖作业施工方案的编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2.对开挖设备及作业人员资质、持证上岗、作业防护、劳保用品、作业许可等进行日常检查,检查作业人员作业行为;
3.组织作业安全(JSA)分析和评估工作,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核;
4.主持安全设施设备、PPE、大中型机械、起重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工作。
安全工程师
1.坚持日检制度,对开挖作业许可条件进行检查验收,作业过程中的监督巡查;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会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2.协助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活动,掌握每天作业区域内开挖作业情况,参加开挖作业安全条件验收,作好记录;
3.检查并指导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且做好现场各种安全警示、防护。
现场作业过程中监督巡查;
4.做好危险识别,参加作业安全(JSA)分析和评估工作。
机械专员
1.参加安全设施设备、大、中、小型机械、起重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工作,定期做好月检色标;
2.对机械、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监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查;
3.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向相关人员(操作者和使用班组)进行交底,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协助安全部门签发标签;
4.对未遂设备事故,要认真分析研究,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汇报;
5.参加机械、起重设备作业安全性分析(JSA)和评估工作;
负责特殊作业许可的条件检查。
区域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
2.完善施工作业面的生产安全条件,监督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保护和使用情况;
3.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开展安全活动,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接受EHS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落实整改隐患通知书;
5.对作业完成或下班后进行复查,当确认无留有隐患关闭作业流程。
分包项目经理
1.做好人员进场控制,主持班组做好作业安全(JSA)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告知职工危险因素及防治应急措施。
2.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用工手续,严禁私招乱雇、非法用工,安排符合作业要求的人员作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3.及时向各工种、各班组进行详细交底,严禁违章指挥,监督本单位人员遵章守纪。
4.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和指导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存放、清洁和维护保养。
5.在员工、设备、作业环境或作业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时,不违章指挥,全面监督负责本单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分包安全员
1.提前做好安全风险分析,作业前对现场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对作业人员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对作业全过程安全进行巡查。
2.定期检查工作现场,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工作完成后到现场巡查,确保工作已完成、所有工具设备、隔离措施已移除,达到关闭作业状态。
开挖设备司机
1.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和开挖专项培训和技能考核。
2.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和指挥。
3.按照日常例行保养,对开挖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调整、紧固。
4.作业前检查设备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不足时应予添加,同时检查液压系统各管路及操作阀、工作油缸、油泵等,是否有泄漏,动作是否异常。
作业人员
1.熟悉开挖作业操作和相关风险,接受专项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2.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
3.做好安全自查和监督检查,发现他人违章作业或安全防护不到位,有权停止作业。
并主动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
4.熟悉现场事故反应及汇报流程,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协助抢救伤员。
监护人员
1.熟悉开挖作业流程和相关风险,接受专项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2.在开挖作业前检查工作现场,设置作业隔离区,确保达到开挖作业许可条件,按规定做好作业许可证和相关证件证明的看板公示。
3.负责监护开挖机械和指挥车辆,掌握作业车辆操作半径距离,具备车辆协调指挥能力,在有不安全情况发生时立即停止作业。
4.佩戴袖标或穿红色马夹等明显标志。
6.安全教育培训
6.1.挖掘机司机、装载机司机、渣土车司机、压路机司机必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证书,并且与其作业相符,证件在有效期内,备案需附网上查询验证。
6.2.总包工程部须对挖掘机司机、装载机司机、渣土车司机、压路机司机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6.3.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按培训计划参加业主组织的培训教育。
6.4.工程车辆驾驶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经过班前讲话会议(作业规程、检查、保养、安全防护、行为规范)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6.5.技术部、施工部及作业单位对场内工程车辆驾驶员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对操作规程、行为规范、防护措施、用品佩戴、夜间施工、消防器材使用进行交底。
6.6.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风险的规避,掌握危险点识别、常见危险应急反应措施、应急物资位置和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报告流程(按照报告专线报告);
6.7.其他教育参见项目经理部《培训教育管理程序文件》。
7.风险辨识与工作安全性分析(JSA)
7.1.风险因素识别的方法:
(1)现场观察
(2)询问和交流(3)查阅有关记录(4)安全检查表(5)获取外部信息(6)工作任务分析
7.2.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价:
采用LEC风险评价方法(详见风险识别及安全分析程序文件)。
7.3.针对本程序文件具体工作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其涉及危险主要但不限于:
7.3.1.土方作业前施工人员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7.3.2.工程车辆驾驶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无证上岗、操作失误,导致机械事故发生。
7.3.3.作业人员没有戴安全帽或没有正确戴安全帽,未设置有效隔离措施,未按操作规程或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害。
7.3.4.临边防护不稳定,缺少扫地杆,部分基坑缺少防护,导致防护材料或人员坠落。
7.3.5.作业人员上下基坑没有设置斜道或斜道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设防滑条或防护栏杆高度不够)。
7.3.6.基坑边坡放坡不够或不按方案开挖,发生边坡滑坡、坍塌。
7.3.7.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其他人员离挖掘机超过安全距离。
7.3.8.人车通道混乱,新铺运输道路地基不坚实,有车辆侧翻、肇事事故发生。
7.4.安全性分析(JSA)
在作业施工前,EHS部负责确认、汇总、登记危害因素,技术部组织安全专员、安全工程师、生产经理、作业班组、分包安全员(必要时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对开挖作业危害因素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因素,填写《安全分析识别表》,编制危害因素控制措施、计划;工作安全性分析表格如下:
作业
活动
主要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
可能伤害的对象
控制措施
7.5.危险源公示
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并在施工工地设置危险源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醒目位置挂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8.作业许可证
8.1.因开挖工程施工作业面广,工程投入设备、机械、人员多,施工场所条件多变,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多,环境一般比较恶劣,故对危险性较大及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土方开挖工程或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作业的,作业单位必须提前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EHS部和监理单位备案,并办理作业许可。
8.2.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
8.2.1.风险识别与安全工作分析完成后,各相关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
8.2.2.作业班组创造现场安全作业条件,个人PPE及安全设施准备齐全,拟订作业人员名单提起作业申请;
8.2.3.生产经理按方案落实做好区域隔离、安防措施,提供作业安全条件后签字;
8.2.4.安全经理组织或安排安全专员对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方案措施进行检查确认签字;
8.2.5.生产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协调会议,邀请监理单位、业主共同参加会签,同时向各相关单位发出通知,明确许可范围、时间、安全事项等;
8.2.6.由工程、技术人员分别向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作业安全交底和技术措施交底,班组长进行班前讲话;
8.2.7.分包单位安全员对现场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开始作业;
8.2.8.作业完成后由区域工程师汇报安全工程师进行检查确认,作业程序关闭;
8.2.9.许可证受控关闭后,区域工程师向生产经理反馈,做好成品保护。
其流程图为:
安全经理
方案准备
作业班组申请
生产经理
按方案落实做好区域隔离、安防措施,提供作业安全条件
各相关单位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
由工程、技术人员分别向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班组长进行班前讲话
关闭作业
分区工程师确认报安全工程师确认签字按流程关闭
组织安全专员对
施工条件审查
监理、业主和各相关人员参加
会签
现场须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个人PPE齐全,参施人员名单
安全工程师现场抽查、复查并签字
开始作业
许可证受控结束告知
分区工程师告知生产经理
8.3.作业许可时限:
作业许可证应该在开工之前24小时向监理业主分级进行审批,且一次只签发一个班的期限,通常是8个小时。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在协调会上向监理及业主汇报后方可决定。
8.4.当作业许可证内容条件发生任何一项变化时失效,需重新申请。
9.开挖作业分类
9.1.一般性开挖作业
9.1.1.开挖深度小于3m的作业为一般性开挖。
施工作业人员在执行开挖作业任务之前,应先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识别现场风险因素,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并责任到人。
9.1.2.总包区域施工负责人对作业人员、挖掘设备司机、渣土运输司机、监护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
9.2.危险性较大的开挖
9.2.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9.2.2.施工作业人员在执行开挖作业任务之前,应先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识别现场风险因素,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并责任到人。
9.2.3.总包技术部在开挖前编制专项方案,并对作业人员、挖掘设备司机、渣土运输司机、监护人员等进行技术交底。
9.2.4.总包区域施工负责人对作业人员、挖掘设备司机、渣土运输司机、监护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
9.2.5.作业人员或者班组长申请开挖作业许可证,开挖作业时如需附图作业时需结合附图进行。
9.2.6.安全管理人员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督。
9.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开挖
9.3.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称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开挖。
9.3.2.此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开挖专项施工方案需由总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具体流程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文件执行。
9.3.3.施工作业人员在执行开挖作业任务之前,根据专家论证建议及结论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识别现场风险因素,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并责任到人。
9.3.4.总包技术部在开挖前编制专项方案,并对作业人员、挖掘设备司机、渣土运输司机、监护人员等进行技术交底。
9.3.5.总包区域施工负责人对作业人员、挖掘设备司机、渣土运输司机、监护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
9.3.6.作业人员或者班组长申请开挖作业许可证,开挖作业时如需附图作业时需结合附图进行。
9.3.7.安全管理人员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督。
10.机械设备
10.1.常用的土方施工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渣土车;
(2)挖倔机;(3)装载机;(4)压路机。
渣土车
挖掘机
装载机
压路机
10.1.1.总包工程部根据施工需要,向物资部提出设备申请,物资部联系符合相关要求的机械设备厂家。
机械设备厂家将设备运达现场,在大门外接受检查,同时向物资部提交相对应的资质文件,如:
出厂说明书、操作手册、保险(大型机械险/单独险等。
由物资部组织工程部、安全部、监理工程师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贴合格检查标签,并由工程部指引到指定地方,具体流程如下:
10.1.2.开挖及运输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等要求,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10.1.3.司机每日按照机械日常检查表进行机械安全性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严禁施工,维修排除安全隐患后经验收检查,方可进行作业。
安全部监督司机进行日常检查及维修,并且定期检查司机日检表及维修记录表的填写情况。
10.1.4.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需在围护保养前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土壤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塑料膜、三防布等,防止液压油、机油等污染土壤;原则上不得在现场对设备进行大修工作,大修工作需将设备运出施工现场。
设备尾气排放需符合地方尾气排放标准。
不得使用挖掘机进行吊装作业(具备吊装功能设计的除外)。
10.2.挖掘机
10.2.1.挖掘机是用铲斗挖掘高于或低于承机面的物料,并装入运输车辆或卸至堆料场的土方机械。
本项目使用挖掘机时需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指挥、协调现场的运转。
10.2.2.1.挖掘前,驾驶员应发出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
设备操作过程中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
当铲斗为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动作。
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碰撞车架或履带。
10.2.3.2.装车作业应在运输车停稳后进行,铲斗不得撞击运输车任何部位;回转时严禁铲斗从运输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10.2.4.3.基坑边缘进行开挖作业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
挖掘机履带到基坑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m,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状及松动的大块石。
10.2.5.4.挖掘机行驶或作业中,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挖掘机原始设计带有吊装功能除外),驾驶室外严禁站人。
10.2.6.5.挖掘机作业结束后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并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
10.3.装载机
10.3.1.装载机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
严禁铲斗载人或吊运物料。
10.3.2.向汽车装料时,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不得偏载、超载。
10.3.3.在边坡、壕沟、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轮胎距沟、坑边缘的距离至少2m。
10.4.压路机
10.4.1.压路机碾压的工作面,应经过适当平整。
对新填的松软土,应先用羊足碾或打夯机逐层碾压或夯实后,再用压路机碾压。
10.4.2.在坑边碾压施工时,应由里侧向外侧碾压,距坑边不得小于2m。
10.4.3.严禁用压路机拖带任何机械、物件。
10.4.4.应有专人指挥,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m。
10.5.渣土车
10.5.1.渣土车多为大型载重卡车,是运送沙石等建筑料的卡车。
本项目现场渣土车使用时需有驾驶证及准运证并遵守以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0.5.2.行车之前必须认真检查整车运行状态,保证车辆的各个部位性能良好,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
10.5.3.本项目现场渣土车作业时由专人指挥,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
10.5.4.上坡时,当路面不良或坡度较大时,应提前换入低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时应先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低挡。
10.5.5.车辆装满后,应放下自带棚(密闭装置),进出施工现场必须用洗轮机冲洗车辆,防止车辆轮胎将泥土带出施工现场污损场外道路。
10.5.6.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距离坑边不得小于2m。
10.5.7.渣土运输车辆需要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驾驶人员需要有驾驶证,如下图所示:
10.6.打桩机
10.6.1.本项目可能涉及打桩机种类:
10.6.2.桩机作业主要流程及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1)桩机机具、车辆和设备由专人管理和操作,并按要求持证上岗,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确保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2)场地平整。
清理桩基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对地质条件好的施工场地进行必要的夯实和平整处理,对于地质松软的施工场地按规定进行换填、压实和平整处理,达到桩机说明书中规定的对地面承载力的要求。
(3)泥浆池制作。
泥浆池使用机械开挖时,严格按本程序开挖作业安全措施施工,开挖完成后,对四周设置1.2米硬质防护栏杆并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加强防护,避免人员发生坠落事故。
(4)桩机安装、拆除。
桩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由专业持证人员操作,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严格按高处作业管理程序进行作业。
(5)成孔作业。
桩机设备到位后必须稳固、周正、水平,确保在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深陷。
钻机周围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行走及停留。
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杜绝“三违”操作。
(6)临时用电安全。
桩机施工由专业电工接拆电缆电线,作业司机做好电缆线的安全防护,不得碾压、浸泡或混入泥土中。
夜间持续性作业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足够的照明环境。
(7)钢筋笼和导管安装。
采用起重吊装设备进行作业时,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采用桩机自身安装的,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控,由专人负责现场指挥,设置安全隔离及防护措施。
(8)成孔防护。
桩基成孔后直到混凝土终凝前,必须对桩孔进行防护,孔口加盖钢筋网片,钢筋直径不得小于18mm,网孔不得大于15cm*15cm,周边超出井口边20cm以上。
四周搭设1.2米高防护栏杆,并悬挂警示标志。
或采用硬质盖板防护。
(9)桩孔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需指定专人负责对混凝土车辆交通及浇筑作业现场进行指挥,浇筑时应保护好桩口安全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改动的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在浇筑完成后立即恢复。
(10)桩机移动。
桩机移动前需先确定行走路线,确认路线承载力满足行走要求,移动过程严禁超速、超载行驶。
移动时由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安全管理人员旁站。
(11)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废弃物及时清理,施工使用的泥浆严禁随意排入附近河流。
11.开挖作业安全措施
11.1.一般要求
11.1.1.挖掘机司机、装载机司机、渣土车司机、压路机司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械操作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且已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及考核,通过专项安全技术交底考核。
(2)所有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经过了健康体检,无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