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抢险救灾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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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抢险救灾教案
矿井抢险救灾教案
重点内容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矿山救护知识
⏹矿工自救
⏹现场急救
第一节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一、《规程》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二、编制目的: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矿井事故的发生;
2、发生事故时,可作为处理事故、抢救人员的行动纲领。
三、内容:
包括矿井概况、灾害预兆、预防措施、处理事故原则措施、领导职责、技术资料等。
例:
山西原相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一、概况: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矿井通风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井田内主要含煤地层为二叠系下统山西组,和石炭系上统太原组,井田水文地质基本属简单型,该矿井为高瓦斯矿井,煤层具有自然性、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根据原相煤矿2006年采掘安排情况,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即:
1、顶板冒落;2、突水;3、自然发火;4、气体灾害;5、火灾。
二、矿井各类灾害发生的预兆:
1、顶板大面积冒落;
由地质构造因素,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工程质量及支护质量差等原因造成,其预兆:
(1)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有时采空区顶板发出闷雷一样的声音。
(2)在破碎顶板处边疆掉渣,岩粉末下落,岩尘飞扬。
(3)煤帮受压高,煤质变软,片帮增多。
(4)冒顶前顶板急剧下沉,单体支柱漏液严重,支架扭、斜、前倾后仰,排距、柱距、位移、支柱变形,使用金属铰接的工作面,发生“飞楔”现象。
(5)顶板裂缝扩大或发生脱层现象。
(6)在底板松软或底板为煤时,支柱会大量插入底板。
(7)木支柱发生扭转、劈裂、折断现象,脸颊贴在磨擦式金属支柱上可以感到支柱在发颤等。
(8)金属网假顶下唰唰漏煤。
(9)顶板的淋头水有明显的增加。
2、水灾:
主要断层带水、奥灰水涌出等,其预兆:
(1)巷道煤壁发潮发暗,煤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工作面温度降低,有淡的雾气,使人感到阴凉。
(2)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或底鼓冒气渗水。
(3)煤层有水挤出,发出“嘶嘶”的响声。
(4)煤层有水挤出,有酸性水出现,水质发涩,有臭鸡蛋味,CH4、H2S等有害气体增加。
(5)打钻时,发现有“顶钻”现象,钻底板软或钻孔有水流出等。
3、自然发火(在采空区)预兆
(1)火区附近温度、湿度增高,变化很快,出现雾气,煤壁有水珠;井口或巷道口出现水汽,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等。
(2)嗅见有煤焦油味;
(3)人体感觉不舒服如:
头疼、闷热、恶心、憋气。
(4)使用仪器检查,发现CO、CO2等气体增加。
4、气体灾害:
【瓦斯喷出、煤(岩)与沼气(二氧化碳)突出】的预兆。
(1)瓦斯喷出的预兆,煤层顶底板岩石中有溶洞,裂隙发育的石灰岩层,其中有大量瓦斯时,或在地质构造带内或断支,断裂区和褶区轴部附近,会发生瓦斯喷出现象。
预兆为:
瓦斯浓度变大,或忽大忽小,煤质变软、湿润,地层活动激烈,发生闷鼓声响等。
(2)煤和瓦斯突出的预兆:
A、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层由硬变软,倾角和厚度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层、断裂、波状起伏,煤岩层严重破坏。
B、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外鼓。
C、瓦斯增大忽大忽小。
D、打钻时卡钻、顶钻、喷煤和瓦斯。
E、响煤炮、深部岩层的破裂声、掉碴、支架折断等。
5、着火事故:
主要指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明火,造成的火灾事故,其主要预兆:
(1)有明火产生
(2)有烟雾;CO、CO2大量增加,有上述情况之一就为着火。
三、各种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
对各类重大事故防治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观念,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摆在议事日程,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使矿员工对2006年的矿井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有明确的认识,尊重科学、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真抓实干,强化现场管理,严格安全监督检查,以下为各类事故的具体防治措施:
(一)预防顶板大面积冒落的措施
1、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支设足够数量的支架和支柱,做到迎山有力,回采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中的规定,及时进行回柱放顶,不得随意扩大空顶面积,采掘面要用科学的手段进行顶板支护的动态监测。
控制顶板事故发生。
2、回采工作面内初次放顶,收尾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安全员要在工作面巡回检查顶板情况,当情况危急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撤出工作面。
3、当采掘工作面过断层,褶曲、空巷、过局部破碎带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或改变支护形式,报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工人学习并贯彻执行。
4、回收支柱(架)时,必须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有关规定,先支后回,当压力较大时,要打好临时支护或护身柱,采用远距离操作回柱的方法进行回撤。
5、采掘工作面坡度达到5О以上的工作面,支架、支柱必须联锁,(用拉杆连接)并制定特殊措施。
6、巷道的整修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必须坚持由外向里的整修原则。
7、巷道的回撤工作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坚持由里向外架回撤的原则。
(二)预防水灾的措施:
我矿可能发生的水患主要有:
(1)断层水
(2)夏季洪水灌入井下(3)奥灰突水等。
为此定出下列预防措施:
1、有关部门要做好矿井水文地质的基础工作,井下各出水点的观测,完善矿井水文地质图。
同时要广泛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进一步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2、掘进工作面和其它地点如遇到《规程》265条中所述可疑情况地(导水断层、裂隙、陷落柱等),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探放水工作,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安排生产。
如遇到透水预兆时,各作业点负责人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调度室和有在矿领导,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3、各井口雨季前要准备一定数量的草袋以备防洪堵水之用。
(三)防火
1、严格执行《规程》224条有关要求,井下不准存放煤油、汽油、变压器油,使用或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往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2、对井下巷道中各储用油点,各种机械设置点,被油污染的煤体,各单位必须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清除,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加油必须使用吸油器和漏斗,严禁用油桶直接倾倒各类油脂。
3、严格电气设备管理,杜绝明火操作,消灭失爆,井下各类电缆不得有明口、鸡爪子、羊尾巴,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电线),各类电器开关整定值要和负荷相符,过荷保护齐全。
4、井下皮带运输机必须遵守《规程》373条有关规定,采用阻燃皮带,必须装有皮带打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堆煤机保护装置,以及防尘自动洒水装置,跑偏装置,各皮带巷皮带运输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5、井下进行氧电焊作业必须按《规程》223条规定执行(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道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患,并监护一小时。
6、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应配备3个Cl4灭火器;检修硐室、材料库都应配备3个CO2灭火器;井底车场应配备5个以上CO2灭火器;皮带运输机巷道机头配3个CO2灭火器;机尾配2个CO2灭火器;采掘工作面应在指定地点放3个以上CO2灭火器。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性能,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这些器材的存放地点,并明确责任,真正能起到积极灭火的作用。
7、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沙子、水桶、灭火器等)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应急时使用,消防材料非因处理事故时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须及时补齐。
8、一矿每季组织一次由安检、通风、消防、生产、技术等部门联合进行的井上下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防止煤层自燃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回采时,不得将浮煤、坑木、油棉纱等易燃物留在采空区,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应在20日内拆除设备,之后十日内封闭。
2、保证通风设施质量,减少采空区漏风,经常检查地面裂缝,发现裂缝及时充填,杜绝给采空区供风。
3、每周检查一次已密闭采区,每半月检查一次废弃巷道以及采区回风巷和可能发热地点的温度及气体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汇报通风科领导,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即早采取措施防止自燃。
(五)气体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保持通风系统合理通畅,确保采掘工作面合理通风,按配风计划进行供风,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规程》100条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2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不超过0、5%,一氧化碳不超过0、0024%),严格加强CH4管理,严格“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2、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按《规程》140条(切断电源,设置栅栏,禁止人员入内)要求进行处理,加强巷道通风管理,贯通必须有专门措施,各责任单位发严格按贯通措施执行,并履行各自的职责。
3、加强盲巷管理,井下盲巷要及时封闭,并按要求进行挂牌管理,严禁人员入内,定期专人检查密闭附近的有害气体。
4、加强气体检查,瓦斯检查员必须遵守井下交接班制,实行巡回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做到牌板、填报、记录一一对照无误,并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通风科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制定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5、局扇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并专人挂牌管理。
使用的局扇必须符合《规程》127—129条的要求。
6、采掘工作面要采用独立通风,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一次串联)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心面要装有CH4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必须符合《规程》114条规定。
7、通风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全矿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8、放炮员、班组长、矿领导等科、队干部、技术人员入井时应随身佩带便携式沼气检测仪,电钳工等进入采区分散流动作业的工人佩带报警矿灯。
9、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下井的电气设备应由专人负责检查、验收,所有机电设备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检身制度,严禁穿化纤工作衣入井,严禁将各种火种带入井下。
井下氧电焊作业应按《规程》223条规定,审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严格执行。
11、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规程》第七章第三节关于井下放炮的有关规定,封填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和炮土。
12、加强矿灯管理,发放的矿灯必须合乎要求,禁止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凡有损坏或失爆的矿灯,不得入井使用,严禁用矿灯放炮。
13、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螺丝和弹簧垫、密封圈和挡板,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继电器)。
(六)、预防煤尘的措施:
1、防尘措施
(1)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和回采过程中应进行煤体注水。
掘进工作面推行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后滴水等综合防尘措施,在装运过程中也要洒水灭尘,采掘机械运转时必须进入喷雾洒水。
(2)井下主要大巷、峒室、皮带上下山要定期进行清洗,主要运输巷、回风巷、上下山、掘进巷道、采煤面上下顺槽,所设的防尘管道中每50米安设支管和阀门,以便冲洗巷道和防尘积,并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设置风流净化水幕。
(3)井下溜煤眼不放空,井下煤仓、溜煤眼,各类运输机和各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灭尘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
(4)严格控制风速,防止煤尘飞扬,溜煤眼除不能放空煤外,闸板必须关严,皮带巷风速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