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打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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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打分表.docx

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打分表

 

1.1.1基本公共卫生考核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市级)

 

指标说明:

按照省级要求,各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开展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能够使用该信息系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管理。

本指标最终得分:

仅市级和县级有得分,全市得分=(市级得分+县级得分的平均分)/2。

考核对象:

市县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基层医疗机构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省级总得分

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2分)

现场考察市级层面对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监控、指导、通报。

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否开通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并进行网上监控1分。

开通得1分,没有开通不得分。

市(县)级: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是否:

是□否□

 

 

 

②是否进行网上监测通报1分。

每年至少4次,少一次扣0.25分。

是否:

是□否□

通报的次数:

基层医疗机构能熟悉操作信息系统的有个;

基层医疗机构不能熟悉操作信息系统的有个;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1.1.1基本公共卫生考核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县级)

 

指标说明:

按照省级要求,各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开展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能够使用该信息系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管理。

本指标最终得分:

仅市级和县级有得分,全市得分=(市级得分+县级得分的平均分)/2。

考核对象:

市县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基层医疗机构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省级总得分

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2分)

现场考察县级层面对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监控、指导、通报。

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否开通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并进行网上监控0.5分。

开通得0.5分,没有开通不得分。

市(县)级: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是否:

是□否□

 

 

 

②是否进行网上监测通报1分。

每年至少4次,少0.25分。

③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是否能熟悉操作信息系统0.5分,每一个机构不熟悉扣0.25分,扣完为止。

是否:

是□否□

通报的次数:

基层医疗机构能熟悉操作信息系统的有个;

基层医疗机构不能熟悉操作信息系统的有个;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1.2.1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督导检查(市级)

指标说明:

各级专业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检查落实情况。

反映卫生计生(卫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落实情况。

本指标最终得分:

仅市级和县级有得分,全市得分=(市级得分+县级得分的平均分)/2。

考核对象:

市级行政部门各专业机构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市(县)总得分

督导检查(4分)

抽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专业机构督导检查、指导、培训记录和相关通报资料。

重点考察市级是否转发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甘卫流管发[2015]133号)和《关于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通知》(甘卫流管函[2015]573号);县(区)是否制定本级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案。

满分4分。

市级每年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

卫生行政部门,各专业机构按规定频次完成督导检查,有相关督导检查记录、通报得1分。

每个机构按规定频次完成一半以上督导检查任务的0.5分,一半以下的不得分。

 

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专业机构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全年督导检查的次数:

 

 

 

疾控机构全年督导检查的次数:

妇幼机构全年督导检查的次数:

监督机构全年督导检查的次数: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1.2.1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督导检查(县级)

指标说明:

各级专业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检查落实情况。

反映卫生计生(卫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落实情况。

本指标最终得分:

仅市级和县级有得分,全市得分=(市级得分+县级得分的平均分)/2。

考核对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各专业机构、城市社区基层组织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市(县)总得分

督导检查(4分)

抽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各专业机构督导检查、指导、培训记录和相关通报资料。

满分4分。

①县级每年督导检查不少于4次,卫生行政部门,各专业机构按规定频次完成督导检查,有相关督导检查记录、通报得0.8分。

每个机构按规定频次完成一半以上督导检查任务的.04分,一半以下的不得分。

②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安排,有检查得0.8分,没有不得分。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专业机构,城市社区基层组织。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全年督导检查的次数:

 

 

 

疾控机构全年督导检查的次数:

妇幼机构全年督导检查的次数:

监督机构全年督导检查的次数:

城市社区基层组织:

是否有安排:

是□否□

是否有检查:

是□否□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1.2.2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绩效考核(市级)

指标说明:

各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及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落实考核结果应用。

本指标最终得分:

市级和县级有得分,全市得分=(市级得分+县级得分的平均分)/2。

考核对象:

市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省级总得分

绩效考核(7分)

各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制定或转发上级部门的用于指导本地区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办法和指标等文件资料。

各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实施绩效考核的考核工具、考核过程各类记录资料、考核报告、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用的有关文件和有关财务凭证。

①考核完成情况:

2分按照国家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省管理办法每年专门组织1次绩效考核得2分,和其综合考核一起完成的得1分,没有按时完成考核督导不得分。

市级:

是否完成考核:

是□否□

是否单独完成考核:

是□否□

 

 

②考核的过程资料:

1分考核内容完整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各项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和项目效果:

得1分;内容不全不得分。

缺少的内容:

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服务数量□

服务质量□项目效果□

 

③考核效果:

1分有考核后有各县区整改报告得1分,整改报告不全或没有不得分。

有无各县区整改报告:

是□否□

整改报告是齐全:

是□否□

 

④考核结果应用:

3分考核结果以通报、排名、报告等形式公示,并且按照当地绩效考核文件要求,依据考核结果分配项目资金(有关财务凭证,包括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分配文件、银行拨款单等):

有通报、排名、报告得1分,没有不得分;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挂钩得2分,没有不得分,由基层卫生处直接评定,现场不打分。

应用方式为:

排名□通报□报告□扣减/奖励资金□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1.2.2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绩效考核(县级)

指标说明:

各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及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落实考核结果应用。

本指标最终得分:

为县级得分。

考核对象:

县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县(区)总得分

绩效考核(7分)

各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制定或转发上级部门的用于指导本地区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办法和指标等文件资料。

各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实施绩效考核的考核工具、考核过程各类记录资料、考核报告、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用的有关文件和有关财务凭证。

①考核完成情况:

2分按照国家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省管理办法每年专门组织2次绩效考核得2分,和其综合考核一起完成的得1分,没有按已完成考核督导不得分。

县级:

是否完成考核:

是□否□

是否单独完成考核:

是□否□

 

 

②考核的过程资料:

1分考核内容完整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各项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和项目效果:

得0.5分;内容不全不得分。

有乡镇卫生院对村医考核得0.5分,没有不得分

缺少的内容:

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服务数量□

服务质量□项目效果□

是否对村医考核:

是□否□

 

③考核效果:

1分考核后有各基层医疗机构的整改报告得1分,整改报告不全或没有不得分0.5分。

有无各基层医疗机构整改报告:

是□否□

整改报告是齐全:

是□否□

 

④考核结果应用:

3分考核结果以通报、排名、报告等形式公示,并且按照当地绩效考核文件要求,有通报、排名、报告得1分,没有不得分;依据考核结果分配项目资金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挂钩得2分,(有关财务凭证,包括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分配文件、银行拨款单等),没有不得分

应用方式为:

排名□通报□报告□扣减/奖励资金□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1.2.3基本公共卫生考核项目宣传

指标说明:

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机构,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

本指标最终得分:

仅县级得分,市级得分=县级得分的平均分。

县级得分=县级得分+两个机构平均得分

考核对象:

县级卫生计生(卫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县(区)总得分

项目宣传

(2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项目宣传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

①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开展项目宣传的各种资料、音像、图片得1分,没有不得分

②基层每个医疗机构刷写了省级要求固定的宣传标语,每个基层医疗机构得1分,没有不得分。

县级:

县级开展宣传的形式:

 

 

 

基层医疗机构1:

是不刷写固定标语:

是□否□

其它宣传形式:

 

基层医疗机构2:

是不刷写固定标语:

是□否□

其它宣传形式: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2.1.1基本公共卫生考核资金拨付及时性及足额情况

指标说明:

自中央级下达2015年度项目预拨资金起,第一批预拨资金从省级拆分预拨到各市(州)或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的周期。

省、市、县级分批下达预拨资金,依据中央或地方第一批预拨资金的拨付和到账时间。

本指标最终得分:

仅市级和县级有得分,市级得分=为市级得分+县级的平均分。

县级得分为两机构平均分

考核对象: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扣分原因

总得分

资金拨付及时性及足额情况(3分)

查看县各级2015年度资金分配文件或指标文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入账通知单

满分3分。

①2015年5月30日(含)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到账及是否足额情况:

1分

实际得分=实际到位率/60%*1

②2016年3月31日(含)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到账及是否足额情况:

2分。

实际得分=实际到位率/100%*2

 

县(区):

县级拨付资金下达时间:

 

 

 

 

 

2015年5月30日到帐资金比例:

2016年3月31日到帐资金比例:

基层医疗机构1

2015年5月30日前资金到帐银行通知单及金额:

2016年3月31日前资金到帐银行通知单及金额:

 

基层医疗机构2

2015年5月30日前资金到帐银行通知单及金额:

2016年3月31日前资金到帐银行通知单及金额: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2.2.1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市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

 

指标说明:

按序时进度,核实截至2016年3月31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2015度项目实现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市县配套资金到位率=县级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总额/2015年该县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

本指标最终得分:

仅市辖区和县有得分,市级得分=县区的平均分。

考核对象: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扣分原因

总得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2分)

2015年度县(区)配套资金分配文件(如为市级直接拨付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则查看市级资金分配文件)和银行拨款单,查看基层机构2015年项目配套资金的到账通知

满分2分

①2015年6月30日(含)以前:

配套资金到位率≥50%,1分;

实际得分=实际到位率/50%*1分(满分1分)

②2016年3月31日(含)以前:

按照2015年度本地区自查考核结果,配套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1分;

实际得分=实际到位率/100%*1分

 

县级卫生计行政部门、财政部门

2015年度预算配套资金总额(元):

2015年6月30日到位情况。

得分:

 

 

2015年6月30日前到位配套资金总额(元):

到位率(%):

2016年3月31日前拨付配套资金总额(元):

2016年3月31日到位情况。

得分:

到位率(%):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2.2.2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扣减资金补足情况

指标说明:

截止2016年3月31日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根据考核对资金的扣减补足情况。

本指标最终得分:

仅市级和县级有得分,全市得分为市级得分+市辖区和县的平均分。

考核对象:

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扣分原因

总得分

扣减资金补足情况(2分)

查看市、县各级2015年度考核后对资金扣减补足情况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扣件资金入账通知单

满分2分。

①2015年12月31日(含)前,市、县根据年度考核对其作出资金的扣减补足情况:

1分

②2016年3月31日(含)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扣减补足是否足额情况:

1分。

市:

市级扣减补足资金(元):

 

 

 

 

 

市级扣减补足资金时间:

县(区):

县(区)扣减补足资金(元):

县(区)扣减补足资金时间:

注:

考核中没有扣减任务的县级,得分=去掉没有项的得分/(总分-没有对象分值)*100%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2.2.3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村医在基本公卫中资金所占比重情况

指标说明:

核实截至2016年3月31日,乡镇卫生院按照对村医完成项目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的考核结果,支付相应的全年补助经费的情况。

本指标最终得分:

仅县有得分,全市得分为县(区)考核的两个卫生院的平均分。

考核对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机构得分

总得分

村医补助在公卫中资金所占比重(3分)

查看乡村两级分工要求,经费分配有关文件、村医考核结果、乡镇卫生院专项支出明细账和村医补助发放有关凭证

 

查明细账时以领款单签字和银行工资支付凭条为依据,若无此依据,本项为0分。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查看村医经费是否达到人均补助经费的55%

满分4分

机构1:

村医补助到位情况:

按考核结果足额支付□没有按考核结果足额支付□

 

 

 

 

①乡镇卫生院制定了相关的村医考核制度及补助标准:

1分

②根据考核结果,对村医的补助达到55%:

得2分;补助标准≥45%,<55%:

得1分,否则不得分

 

 

 

机构2:

村医补助到位情况:

按考核结果足额支付□没有按考核结果足额支付□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3.1.1基本公共考核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指标说明:

辖区常住居民中,已经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的居民比例。

反映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展。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辖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每个机构随机抽查20份电子档案,核查档案封面、个人信息表、体检表是否齐全,三张表齐全率≥75%(资料来源于核查表)

本指标最终得分:

县级得分为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分,全市得分为县级得分的平均分。

考核对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县(区)总得分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4分)

县(区)提供的2015年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常住居民数户籍证明材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记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查看方式:

华东居民健康档案平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汇总数据对照户籍居民数

现场考核:

2分1.得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1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按建档率=75%计算,现场考核得满分。

2.三张表齐全率=三张表齐全的档案/抽查档案×100%×1分

3.身份证及身份证合法=身份证合法率/95%×2分,大于等于95%得满分,小于70%不得分。

 

基层机构1:

辖区常住居民数:

考核电子建档数:

现场核实电子建档率(%):

抽查档案数:

20份

三张表齐全的档案数:

齐全率:

%

身份证合法率:

机构得分:

基层机构2:

辖区常住居民数:

考核电子建档数:

现场核实电子建档率(%):

抽查档案数:

20份

三张表齐全的档案数:

齐全率:

%

身份证合法率:

机构得分: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3.1.2基本公共考核健康档案合格率

指标说明:

年度内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中,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

反映健康档案的质量。

同时,核实健康档案的真实性。

重点考核档案真实性、联系方式、表格齐全、身份证、规范性

县级得分为基层医疗机构平均分,全市得分为县级得分的平均分

考核对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分项得分

县(区)总得分

健康档案合格率(2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记录、居民健康档案。

考核的每县(区)随机抽查20份重点人群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份,老、高、糖、妇、儿各2份。

根据档案记录,考核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入户核对抽查档案的真实性,不真实档案按比例扣分。

满分:

2分

 

①有准确联系方式档案≥80%得1分

②档案规范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1分

③不真实档案1份扣1分,扣完为止

 

基层机构1.

 

抽查档案数:

20份

1.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准确

()份

合格率()%

2.规范档案()份

合格率()%

3.不真实档案()份

基层机构2.

 

抽查档案数:

20份

1.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准确

()份

合格率()%

2.规范档案()份

合格率()%

3.不真实档案()份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3.2.1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儿童系统管理率

指标说明:

县(区)0~6岁儿童,年度内获得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系统管理服务的人数比例,反映儿童健康管理的质量。

采用抽查的系统管理率。

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抽查的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抽查的应管理的0-6岁儿童总数×100%

抽查新生儿访视率=抽查年度辖区内出生后28天开展新生儿访视的档案数/抽样的应管理的0-6岁儿童总数×100%

本指标最终得分:

仅县级有得分,县级得分=5分-(基层机构1扣分总分+基层机构2扣分总分)÷2;全市得分为县级得分的平均分。

考核对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该服务的其他卫生机构考核单位: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扣分

县(区)总得分

儿童系统管理(5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其他提供服务的基层卫生机构提供儿童健康管理建档记录、儿童健康管理档案。

考核的每县(区)随机抽查20份0-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不足2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6年档案补足。

抽查档案中,新生儿、1岁以内儿童、1-3岁、3-6岁儿童档案比例为4:

2:

2:

2。

根据档案记录,考核2015年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版国家规范要求。

满分:

5分

1.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未设立儿童保健科,未配备专职儿童保健人员各扣0.5分。

儿童体检器具缺一项扣0.5分

2.辖区内0—6岁儿童数量及分布不清扣1分,无登记册者不得分,发现一例与各种报表不相符者扣0.5分。

3.①健康管理档案相应表单不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扣1分

②发现一份空档扣1分,儿童健康检查缺1次扣0.1分;

③填写项目空项、漏项、错项≧2项扣0.1分

④发现一份血红蛋白值检测缺1次扣0.1分,(血红蛋白检测值附检查化验单)

⑤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每下降5%扣0.1分

4.①1例未按规定开展新生儿访视扣1分;

②1例新生儿访视记录表中家庭住址未填扣0.1分,父母联系电话未填的扣0.1分;

③新生儿访视率每下降1%扣0.1分。

5.家庭入户调查,核实真实性,详见家庭入户调查表

5分扣完为止

基层机构1:

抽查档案数:

合格档案数:

真实档案数:

基层机构2:

抽查档案数:

合格档案数:

真实档案数:

县(区):

抽查档案总数:

合格档案总数:

真实档案总数:

现场考核儿童系统管理合格率(%):

考核时间:

年月日考核人(签字):

 

3.3.1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指标说明:

县(区)孕产妇,年度内获得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产后访视服务的人数比例,反映孕产妇健康管理的质量。

采用抽查的系统管理率。

抽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抽查辖区内按相应频次要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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