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班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8237559 上传时间:2023-07-0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2.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舞蹈班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舞蹈班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舞蹈班规章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舞蹈班规章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舞蹈班规章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舞蹈班规章制度.docx

《舞蹈班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舞蹈班规章制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舞蹈班规章制度.docx

舞蹈班规章制度

舞蹈班规章制度

篇一:

舞蹈班规章制度

舞蹈班规章制度

舞蹈班共分为a、B两组:

a组上课时间:

每周三、五早上7点30分和每周一、三、五下午4点30分进行基本功训练以及舞蹈训练(每次上课请提前10分到)B组上课时间:

每周二、四早上7点30分和下午4点30分进行基本功训练以及舞蹈训练(每次上课请提前10分到)

温馨提示:

1、请家长按时接送孩子,有事或遇特殊情况要向协班老师请假。

2、为保证教学质量,家长请勿在门外逗留或围观。

3、请为孩子多准备一件衣服,方便更换。

4、请带上水杯,及时补充水分。

舞蹈教室行为规范

一、舞蹈队服装(暂时)统一学校运动服和舞蹈平底鞋。

女生,要求盘头发。

男生,要求靓丽短发。

上课不许戴项链、耳环、以及手饰、手表等配饰。

二、进入舞蹈室必须更换舞鞋或室内鞋。

不得穿室外鞋或光脚进入舞蹈室,防止滑倒摔伤。

三、禁止携带尖锐物、颗粒物、化学药水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舞蹈室,

防止意外伤害事件发生。

四、禁止在舞蹈室内嬉戏和追逐打闹,防止摔伤和碰伤

五、禁止在舞蹈教室内吃东西,大声喧哗。

六、进出舞蹈教室随手关门,禁止走廊内大声喧哗

七、坚持科学训练,防止学员在训练中受伤。

八、统一买鞋的费用,不经过指导教师,由舞蹈队负责人统一收取。

篇二:

舞蹈学校管理制度

汉台区阳光舞蹈艺术培训学校

管理制度

汉台区阳光舞蹈艺术培训学校是集教学、训练为一体的舞蹈培训学校。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按课程需要使用舞蹈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师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

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

校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10、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

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11、舞蹈教室是学校音乐教学和培养学生艺术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场所,非教学和训练时间,学生或他人不得随意入内。

2、音乐教学和舞蹈训练期间,负责教师必须对学生加强严格组织,要求学生爱护公物,严禁在地板、把手、镜面及墙面上涂、刻、划,禁止穿鞋底过硬或鞋底带钉、金属的鞋上地板。

13、专职教师必须加强对舞蹈教室内器材的管理,钢琴、音响设备等非专职教师不得弹奏和开启。

教学训练结束,教师应及时关锁门窗。

14、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器材摆放整齐,地板坚持拖洗、镜面应经常用干净抹布擦尘,非训练期,非训练区音响设备及时用防尘布罩盖。

15、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舞蹈练功和训练中,教师应注重科学指导,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学生扭伤、摔伤。

16、学生进入室内,更应加强文明守纪,服从教师组织安排,不喧哗、不吵闹,禁止追逐奔跑,翻越把杆等不规则行为。

汉台区阳光舞蹈艺术培训学校

保安安全承诺书

为了加强汉台区阳光舞蹈艺术培训学校的管理,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强化保安员素质,提高保安员工作责任心,更好的服务,我做出以下承诺:

1、遵章守纪、依法执勤,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卫人员八条工作纪律,执勤时,秉公执纪,公平公正,仪表端正,周到诚恳。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防范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

3、自愿接受各级安全学习与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及不被别人伤害)。

4、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的指挥。

强化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直接责任。

如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本人将自愿接受学校的辞退,并承担相应后果。

以上几点本人严格遵守,如果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的处罚,请大家监督我。

承诺人:

年月日

汉台区阳光舞蹈艺术培训学校

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工作,是学校进行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保证,是每个家庭幸福的保证,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证。

根据上级针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具体措施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

充分发挥校长及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

定期举行遵纪守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主题的安全常识教育。

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全艺华

副组长:

符蓉

成员:

符建丽李莹李铁林李玲

具体分工与职责

全艺华:

负责全面安全工作

符蓉: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符建丽:

负责后勤安全工作

李莹:

负责教学安全工作

李铁林:

负责学校安保工作

李玲:

负责财务安全工作

2、加强工作责任制度。

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

3、落实定期检查制度。

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

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检报告等及时归类建档,为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安全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5、强化安全预案制度。

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祥和的校园环境。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

一是加强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使其不仅能防偷防盗,还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

二是严格门卫询问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应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

三是严格学生请假出校登记制度。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安排领导和教师在学生放学出校时进行值班指挥,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不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3、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组织学生群体性预防。

突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教育和培养学生

篇三:

舞蹈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舞蹈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中心全称为:

飞翔舞蹈培训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

本中心联系电话:

本中心网址:

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办学形式是:

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

摩登舞、拉丁舞、爵士舞、肚皮舞、民族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

第五条本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

二、培训中心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培训中心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五)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六)管理、使用本中心的设施和经费;

(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培训中心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责任;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标准,保证国家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方便;

(五)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三、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八条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九条培训中心由主任自主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招收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中心应准时参加各有关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准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

第十条中心收费统一透明、财务记录齐全、教学规范、设备齐全,卫生良好、管理完善。

第十一条加强舞蹈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对舞蹈教师的知识、素养、技能进行每季度的考核。

第十二条强化培训中心的卫生、设备、来住邮件管理,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每周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检查教学备课与教学日记,积极进行对外的同行教学交流活动。

每年暑期进行基本功与形体、礼仪、舞蹈队伍与个性化即兴表演的训练,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与基础形态能力,做好汇报演出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各培训中心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十五条授课时间必须早十五分钟到培训中心,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教师须记录好教学日记,实行请准假制度,迟到早退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各节课的教学老师负责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提高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

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衣着不允许过于个性化,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第十八条制定教学教评制度,对教师的知识、素养、技能实行考核分级,制定奖罚制度,教学工资与考核工作及学员反馈相挂钩,准时发放教师工资。

第十九条统一设计舞美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的标识,进行一体化宣传。

第二十条网站、宣传工作任务到人,及时更新,定期检查。

四、培训中心人事任免、资产管理与分配

第二十一条人事任免由培训中心负责人通过民主集中会议完成任免、骋用、试用决策。

第二十二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议定工资的上下浮率,工资与奖惩挂钩,工资奖金分配公开透明。

第二十三条培训中心资产统一管理,认真做好财务记录,进行规范化运用,符合国家法律精神。

第二十四条截取约定的活动资金,用于教师提高、教学宣传、购置设施、网站运营、人事交流、教材升级、优秀学生的奖励等方面,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五、行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服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尊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的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依法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

第二十七条积极进行本地区的同行间交流活动,良性竞争,不允许相互抵毁。

第二十八条所有培训中心教师必须签定本规章制度与相关细则,依法教学,合理收入。

细则附件:

(见下页)

培训中心管理规范细则

一、总则

为树立培训机构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的每位员工。

二、员工聘用制度

(一)聘任规定

1.具备规定学历,有较高文化素养,具有爱岗敬业、一丝不苟、积极进取精神,能够与他人团结合作为培训机构聘任员工的基本条件。

2.培训机构实行试用期制(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发试用工资。

试用期结束后由培训中心负责人决定是否转为正式教师。

3.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

4.试用期内培训机构、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5.聘用期间培训机构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

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

(二)解聘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辞退员工:

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通缉者;

2)违备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给培训机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4)培训机构实行内部考核中不能胜任工作者;

5)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按课时按排进行上课,每节课提早十五分到位,检查教学设备、教室卫生及学员进行沟通。

2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

按每人次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1小时者扣发当日工资。

月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年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2).早退:

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30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

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3工请假应经过审批。

(1).病假、事假,请先行请假,按排好调课的老师,交待好课程进度;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

(2).请假时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

(3).根据培训机构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

4、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

5、员工加班后不应影响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当准时上班。

四、工作制度

培训机构以优良的作风为标尺,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讲究品质、服务至上、纪律严格的特点。

1.当日的工作,绝不拖延至第二日,每周进行教学研讨交流与训练。

2.每周检查一次备课教案与舞蹈日记,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检查意见薄,每季度进行打分。

3.每节课提前十五分钟到场,检查设备及卫生情况,与学员做好沟通;每节课滞后十五分

钟关门,检查好设备及卫生工作,违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4.在工作期间内,应处处以主人身份要求自己,主动承担公共事务,保养设备;教学过程中,衣着不应过于个性化,应适合教学示范,大方得体。

5.接到咨询电话,要耐心介绍并做好记录,如自己不能处理,应马上找其他人接待。

对于客户遗留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复。

培训机构任何工作,均与每位员工有关,不能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应以主人身份主动去做。

员工尽量熟悉各项业务,成为多面手;在工作上应相互协助,杜绝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事情发生。

6.培训中心的教师训练与教学会议,应准时参加,各教师应有计划的提高舞蹈理论、技术、教学、交流能力。

7.与学员、爱好者之间通过意见簿、网络、面对面、电话咨询多种渠道进行,并纳入教学改进与考核体系。

8.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美育、社交礼仪、艺术、音乐及舞蹈等级技术、组合、花步、队列、即兴表演等方面,其中文化课须制定大纳,占总学时的五分之一强。

定时检查教学备课内容。

10.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我,要有开拓进取的精神,提供文化、技术、教育、交流、服务、理论方面的能力。

11.下班离培训机构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12.全职教师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或私自泄露本培训中心运作、教学机密,违者本培训中心保留法律措施。

13.暑期集训课程必须包含基本功与形体、礼仪、舞蹈队伍与个性化即兴表演的训练,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与基础形态能力,做好汇报演出工作

14.员工须服从领导,做到令行禁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教育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