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G和内地人才引进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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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G和内地人才引进计划
IANG申请资格
问1: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及「回港非本地毕业生」有甚么分别?
答1:
在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下,非本地毕业生是指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以外而在香港修读经本地评审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位或更高资历的人士。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均属于应届非本地毕业生类别。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则属于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类别。
回港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返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
只要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有关申请便会获得考虑。
问2:
我符合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资格,但我在港毕业已多年,我可否申请回港工作?
答2:
不论非本地毕业生何时获得所需资历,均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
问3:
非本地毕业生在获得所需资历后,是否只准根据这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一次?
答3:
非本地毕业生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的次数不限。
非本地毕业生即使曾根据这安排来港就业并其后离港,亦可就这安排再申请回港就业。
问4:
「学位或更高资历」是否包括研究生非学位资历?
答4:
「学位或更高资历」包括研究生非学位资历,例如法学专业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等。
问5:
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仍未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是否必须返回内地以内地居民身份根据这安排递交申请?
答5: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a)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b)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递交申请以中国护照来港。
以学生身份临时延长逗留期限
问6:
我欲根据这安排申请留港,但我以学生身份留港的逗留期限即将届满,而我仍未知道能否毕业,我可否申请延期逗留在港等候成绩公布?
答6:
有意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证明的准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可免院校的担保申请延长其学生身份的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绩公布。
来自内地的准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可向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申请临时延长逗留期限,而其他准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则可向延期逗留组申请。
申请人应填妥表格ID91号及带备有效旅行证件及香港身份证作为证明文件。
问7:
我已获准延期逗留在港等候成绩公布,在这段期间我可否就业?
答7:
获准以学生身份临时延期逗留在港等候成绩公布的准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在没有入境事务处的预先批准下,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
问8:
在临时延期逗留在港期间,我可否离港?
答8:
获准以学生身份临时延期逗留在港的非内地学生不需要回港签证进入本港,但他们须在其有效逗留期限内回港。
获准以学生身份临时延期逗留在港的内地学生在离港前,应先透过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国旅行社申请延长赴港签注的有效期,他们亦应在有效逗留期限内回港。
申请手续
问9:
在获颁发毕业证书前,应届毕业生可否根据这安排递交申请?
答9: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仍未获颁授毕业证书,他们可根据院校发出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问10:
在未获签发毕业证明文件前,应届毕业生可否根据这安排递交申请?
答10:
倘若没有毕业证明文件,有关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将没法获得处理。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应在收到毕业证明文件后,才可递交有关申请。
审核申请
问11:
入境事务处怎样审核「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这项申请资格?
答11:
入境事务处会按该职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职责的复杂性等因素对申请按个别情况审核。
问12:
如果回港非本地毕业生只能觅得短期工作(只有数月的聘用期),他能否获准逗留12个月?
答12: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批准回港工作的申请人,只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不论其聘用期的长短,也可留港1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逗留条件及回港逗留
问13:
我辞职后,可否继续留港?
答13: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士,在获准逗留期间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而无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的批准。
换言之,你可以留在香港并找寻工作。
问14:
我是否需要回港签证返港?
答14:
香港特区非永久性居民,不论其国籍或所持旅行证件种类,不需要回港签证/进入许可进入本港。
但他们须在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情况没有改变下及其有效获准居留期限内回港。
详情请按此。
根据其他政策╱计划╱安排获准在港就业的非本地毕业生
问15:
我是根据「在本地院校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的内地学生来港就业安排」在港就业的非本地毕业生,我的居留身份有否因上述安排被取代而有改变?
答15:
「在本地院校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的内地学生来港就业安排」已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被取代,惟已获准根据上述安排正在港工作人士的居留身份并没有改变,他们仍可继续在港就业。
在下次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批准后,他们便成为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士。
详情请参阅答16。
问16:
已根据其他入境计划批准在港工作的非本地毕业生可否受惠于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答16:
已根据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及已取代的在本地院校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的内地学生来港就业安排正在港工作的非本地毕业生可继续在港就业。
如他们没有打算转换工作或从事兼职工作,无须即时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递交申请。
惟在没有入境事务处的预先批准下,他们不得转换工作或从事兼职工作。
上述在港工作的非本地毕业生可随时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递交申请。
申请获批准后,申请人可获延期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并可在获准逗留期间自由转换工作,而无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的批准。
问17:
我根据其他入境计划正在港就业,我怎样就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递交申请?
答17:
在答16所述正在港就业的非本地毕业生可就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递交申请,所需证明文件如下:
a.有效的旅行证件;
b.香港身份证;
c.已填妥的申请表格ID990A号;
d.根据一般就业政策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批准来港就业的非本地毕业生另须提交毕业证明;及
e.
i.已转换雇主:
ID990B和载于《专业人士来港就业入境指南》〔ID(C)991〕第VII(B)部内的证明文件;或
ii.没有转换雇主:
列明职位、薪金、其他福利及雇佣期的受雇证明信。
延长逗留期限
问18: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应怎样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是甚么?
答18: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在港就业的人士,不论是应届非本地毕业生或回港非本地毕业生,均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向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如你以应届非本地毕业生身份留港,你须带备下列证明文件:
a.有效的旅行证件;
b.香港身份证;
c.已填妥的申请表格ID91号;及
d.
i.首次延期申请;及已转换雇主情况下非首次延期申请:
ID990B和载于《专业人士来港就业入境指南》〔ID(C)991〕第VII(B)部内的证明文件;或
ii.在没有转换雇主情况下的非首次延期申请:
列明职位、薪金、其他福利及雇佣期的受雇证明信。
问19: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回港非本地毕业生应怎样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是甚么?
答19: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回港就业的回港非本地毕业生,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向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你须带备下列证明文件:
a.有效的旅行证件;
b.香港身份证;
c.已填妥的申请表格ID91号;及
d.
i.已转换雇主情况下的延期申请:
ID990B和载于《专业人士来港就业入境指南》〔ID(C)991〕第VII(B)部内的证明文件;或
ii.在没有转换雇主情况下的延期申请:
列明职位、薪金、其他福利及雇佣期的受雇证明信。
问20:
我的受养人怎样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
答20: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留港就业人士的受养人,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向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所需的证明文件如下:
a.申请人有效的旅行证件;
b.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
c.已填妥的申请表格ID91号;
d.保证人的旅行证件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
e.已填妥的表格ID481A号;及表格ID481B号(只适用于受养配偶身份人士)。
问21:
我可否委托别人代为办理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手续?
答21:
你可亲身到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递交申请;亦可以委托获授权的人士代办,但在递交申请及领取延期逗留标签当天,你必须身在香港。
问22:
如果我申请延期逗留时正失业,我会否获批准延期留港?
答22:
在提出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时,非本地毕业生均须获得聘用,而受聘从事的工作须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及其薪酬福利条件亦须达到市场水平。
申请人如已在香港特区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则须出示其业务的证明文件。
无论是应届或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申请人如未能证明会继续在港就业或已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申请可被拒绝。
内地人才引进计划
概览
本计划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认可资历的内地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来港工作,以满足本港人才的需要,提高香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这些内地人才必须拥有本港缺乏或无法即时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输入的人才必须能为本地企业的日常运作及有关的行业作出贡献,以促进香港的经济发展。
计划也适用于输入艺术、文化、体育,以至饮食界的优才和专才,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地位。
申请资格及手续
问1:
本地公司希望透过「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聘用内地人才来港工作,应怎样办理申请手续?
答1:
雇用公司可将填妥的申请表格 [ID990A及ID990B],连同相关的证明文件,直接递交或邮寄香港入境事务处收发小组办理。
收发小组的地址如下: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
入境事务大楼 二楼
入境事务处
问2:
怎样索取内地人才来港工作的申请表格?
答2:
申请表格可在本网页下载:
.immd.gov.hk/chtml/id990a.htm(由申请人填写);及.immd.gov.hk/chtml/id990b.htm(由聘用公司填写)
亦可在下列地点免费索取:
∙香港入境事务处总部;
∙入境处各分处;
∙香港各区民政事务处;
∙中国驻海外大使馆及使领馆;及
∙香港驻中国内地及海外办事处。
问3:
申请输入内地人才来港工作需要甚么证明文件?
答3:
有关申请输入内地人才来港工作所需提交的文件,可参阅专业人士来港就业入境指南,即[ID(C)991 (中文版本)或ID(E)991 (英文版本)。
问4:
雇主是否需要亲自前往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申请及补交资料?
答4:
雇用公司可将申请表格连同相关的证明文件,邮寄或直接递交香港入境事务处收发小组。
香港入境事务处收到申请后,会通知雇主申请档号。
若雇主日后需要补交资料及证明文件而入境事务处又接受这些文件的副本,入境事务处会通知雇主以传真或邮寄方式交回有关资料及证明文件,并注明申请档号。
根据此安排,雇主无须亲自前往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资料。
问5:
我的公司是新近成立的,因此未能出示公司年报或业绩报告等文件,公司应提供甚么文件以证明需要输入内地人才作为先遣人员,以协助香港公司开展业务?
答5:
你可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收发小组提交填妥的申请表[ID990A及ID990B ],并同时提供你的业务开展计划及相关文件。
若你能证明有关计划可以促进香港经济长远发展及创造本地就业机会,而受聘的先遣人员又合乎「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审批资格,他们可能会获准来港短期工作。
在公司落实业务计划后,若有关人员仍然符合计划的审批资格,他们可获准延期留港处理公司业务。
问6:
香港入境事务处有甚么措施方便雇主提出「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
答6:
如 雇主在紧接递交申请前的18个月内有一名非本地雇员曾成功地获批予就业或培训签证/进入许可,便无须提交商业登记证影印本、公司经济状况的证明文件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