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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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参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结合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统筹推进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二、工作目标
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我省最新防控要求,本着对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负责的态度,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着力保障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安全平稳有序开学。
三、开学时间
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开学时间按照《关于20XX-20XX学年度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及寒暑假期安排的通知》执行(高三3月8日、初三3月15日,其余年级3月28日)。
高等学校、托幼机构(幼儿园)开学(园)时间,由各学校(园)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四、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条件及途中防护
(一)返校报到条件
1、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人员,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14天内与呈阳病例报告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尚在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期内人员,返校前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尚未排除新冠感染的人员暂缓返校。
2、在国内各省市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师生,建议暂缓返校,直至所在县(市、区)域全部降为低风险地区再有序返校。
3、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县(市、区)旅居史或暂未调整风险等级但14天内有本土呈阳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尚未返X师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提前三天返校,到校后由学校有序组织对这部分学生落实“三天两检”措施,结果未出之前,不得随意流动,要充分做好沟通解释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返X师生如果已落实“三天两检”需提供相应证明,尚未落实的须在到校后完成“三天两检”。
4、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返X师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提前一天返校,到校后,由学校须有序组织对这部分学生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随意流动。
5、省内师生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开展核酸检测再返校。
6、返校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督促及时就医,排除新冠感染且治愈后方可返校。
(二)返校途中防护
1、行程报备,在师生返校前,要向学校进行报备,承诺拟返校之日14天内无境外旅居史,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新冠病例、疑似病例,7天内未接触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并签署相关疫情防控承诺书。
2、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3、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
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清洁处理。
4、返校途中身体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
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机场、火车站,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五、开学前准备
(一)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各地各校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科学周密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对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细化完善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落细机制优化、预案完善、监测预警、救治准备、环境消毒、物资储备等各环节工作,做好开学条件准备。
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针对本地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及零星病例等情况,按照班级、年级等范围,分级、梯次提出隔离、停课、复课等措施,并明确启动条件、程序等,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各地教育局要收集并审核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同时,县级教育局要牵头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到校对春季学期开学准备情况进行督导。
(二)进一步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各地各校要积极与属地卫生健康、疾控机构、附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沟通协调,配合属地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
(三)认真开展师生健康及出行摸排。
各地各校要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动态掌握师生开学返校前14天旅居史、接触史和身体健康情况,动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行程信息台账。
省(境)外返(X)师生严格按照我省来(返)X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省内师生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可正常返校。
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按照本方案报到条件执行。
各地要加强与属地社防部门对接,保障信息畅通,及时将排查信息与属地社防部门共享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四)强化应急处置演练。
各地教育部门要健全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处置预案,牵头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各校有针对性地协同开展1次以上多场景、实操性应对学校突发疫情应急演练。
重点对体温检测、发热症状处置、重点场所管理、应急处置等所有环节进行模拟实战演练,确保各个环节无缝对接,确保所有岗位各项流程应知应会,熟知熟会,确保校园内一旦出现突发疫情时,能快速及时有效启动。
(五)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开学这段时间,加强对教室、图书馆、办公室、宿舍、食堂、公共卫生间、公共浴室、运动场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洁及环境消杀。
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六)强化防疫物资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须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在开学前储备至少可使用1个月以上的消毒物品和应急处置所需个人防护物品,并拟定分期、分批储备计划和采购方案,对各类防控物资建立台账,动态掌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做到按需储备、按需保供、科学使用。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防疫物资储备的技术指导。
(七)做好风险提醒和开展防疫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要及时提醒师生开学前尽量不离开居住地,并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到人员相对复杂的活动场所,教育引导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就近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严禁带病入校。
开学前,各学校要通过线上、线下教学等方式组织一次疫情防护知识和开学后疫情防控要求培训,进一步增强师生防护意识,掌握防护要求。
六、开学后的管理
(一)严格校园管理。
认真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以往防控工作经验,完善具体举措,巩固防控工作成效。
严格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校的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并落实“测温扫码”要求,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严格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错峰就餐、“两点一线”往返校、人员密集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常态化措施,尽量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完善发热师生送医诊治绿色通道。
倡导师生员工尽量相对固定学习、生活空间,鼓励学校探索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师生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追溯。
保洁、保安和食堂职工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佩戴口罩。
引导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减少社会交往,做好个人防护。
(二)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管理。
开学后继续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寄宿制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可增加晚检,加强对师生和食堂、宿舍管理、保洁、安保等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或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按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处置。
加强学校与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工作流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严格落实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并严格执行复课查验制度,坚决杜绝带病入校。
(三)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
各地各校要以新冠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面向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员性宣传教育,讲清楚疫情防控的复杂性、长期性,提高师生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态。
要积极宣传我国疫情防控成果,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强化制度认同。
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
(四)优化教育教学管理。
各地各校要有序做好秋季学期与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高效衔接,科学制定教学计划,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准备工作。
开学后,依据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状况,有序安排教育教学各项活动,义务段学校还要继续加强控辍保学管理,认真核对学生报到情况,对于未到校的学生要落实原因,履行好请假手续,确保义务段学校无失学辍学现象。
同时,各地各校要时刻做好线上教学的准备,加强资源开发和平台建设,制定疫情突发情形下的教育教学组织预案,保证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
(五)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各地各校要在开学前组织一次对学校食堂、餐厅、超市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学后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要彻底清理过期食材、食品,对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排空长时间滞留在供水管道中的陈水,对自备水源必须进行专业检测。
严把学校食品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
审慎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采购须提前向学校驻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应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强化疫苗接种组织。
各级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在校师生新冠疫苗接种的组织动员和接种调度,指导各类学校做好人员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教育等,提高师生接种率。
同时,加强流感、肺结核、胃肠道疾病、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学校常见传染病的分析、处置,鼓励引导师生积极主动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防范其他传染疾病与新冠疫情叠加。
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疫苗接种及医疗救治工作。
(七)关注师生员工身心健康。
各地各校要强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强体育锻炼,确保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不少于一小时。
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每天开展两次视力保健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学生视力检测,逐步按照国家标准改善教室照明、课桌椅等条件,有效降低学生近视率。
要加强师生员工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做好心理预警人员干预工作,严防“疫后综合征”,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
对外籍师生、新冠确诊师生及其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师生等特殊群体,既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又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意做好学习生活服务保障。
七、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按照当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由校医进行甑别,未能明确相应诊断的,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点对点”送至定点医院就医。
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应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方能返校复课。
八、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细化防控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个细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
(二)加强家校联防联动。
学校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家校对接,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切实履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责任,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市(州)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等部门在开学前要联合组织对各学校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省教育厅要建立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实行“厅领导包市(州)、处级干部包区(县)”的工作模式,对全省所有县(区)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落实工作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平台、网络等全面宣传有关政策措施,重点加强对开学后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和采取措施的正面解读,打消家长及社会顾虑和紧张情绪,要总结和推广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过程中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教学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