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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和谬误的区别

诡辩和谬误的区别

赔钱赚吆喝——有意和无意的区别

了解了诡辩的定义和诡辩的历史源头,我们还需要了解诡辩与谬误的区别。

已故著名相声演员侯宝林曾经说过一个传统相声“卖布头”:

一个卖布头的小贩一边卖布一边吆喝。

他称赞他卖的布头白:

“气死头场雪,不让二场霜。

”称赞他卖的布头黑:

“气死张飞,不让李逵,亚赛那唐朝的黑敬德。

在东山送过炭,在西山挖过煤,开过两天煤厂卖过两天煤,它又当过两天煤铺的二掌柜的吧!

”尽管这位卖布头的小贩起劲地吆喝,人们还是不买他的布头,于是他便一边吆喝,一边降价,两丈多的布头从三块六降到两块钱,于是有人表示愿意买他的布头了。

但这时卖布头的小贩吆喝得昏了头,全然忘记了吆喝的本来目的是什么了,只见他一边吆喝一边砍价:

“这阵儿你要买我还不卖它。

怎么回子事?

我赔本赚吆喝……去两毛,让两毛,你给一块六!

再去四毛你给一块二!

在去两毛干脆一块钱!

这不一块钱!

去五毛,让五毛,你白拿去吧!

”在口舌之快中,大过吆喝瘾的小贩“为艺术而献身”——赔得一干二净了。

“赔钱赚吆喝”的卖布头小贩虽然傻得可爱,但他并无恶意,只为吆喝得畅快、过瘾。

并且就算是赔了个精光,他也心无挂碍,因为他赔的本都是从他自己腰包中掏出来的。

因此,卖布头的小贩只是在吆喝的过程中忘了吆喝的本来目的,把“吆喝是为卖布”与“为吆喝而吆喝”颠倒了。

但现实生活中的许多“赔钱赚吆喝”就不是这样了。

如“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要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如今的那许多冠冕堂皇的“交学费”、无法收拾的“政绩工程”等等,就不是带有艺术痴情的“赔钱赚吆喝”,而是别有用心的“赔人民的钱赚自己的吆喝”了。

如报载豫西某镇领导人,几年前大肆举债筹建“政绩工程”,欠下“政绩债”1亿多元。

若按该镇目前的还债能力,要想还清这笔“政绩债”,共需耗时100年。

如此“信誓旦旦”的一届“政绩”,变成了几届、十几届政府的包袱。

难怪人民对这种“赔人民的钱赚自己的吆喝”的虚假“政绩”、泡沫“政绩”,心寒齿冷,像两千多年前孔子无奈感慨“苛政猛于虎”一样,要愤慨这种变味的“政绩”猛于虎了。

显然,这两种不同目的、不同结果的“赔钱赚吆喝”不是一回事。

艺术痴情的“赔钱赚吆喝”充其量只是谬误,而毫不务实的,甚至是营造自己官场晋升阶梯的“赔钱赚吆喝”则就是诡辩了。

实际上,谬误和诡辩都是指与真理相对或与客观事实不相一致的认识。

但谬误是不自觉地违反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而产生的各种逻辑错误,而诡辩则是故意违反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而产生的各种逻辑错误。

怎么去救火——误解和曲解的区别

“救火!

救火!

”电话里传来了焦急的呼救声。

“在哪里?

”消防队的接线员问。

“在我家!

“我是问着火的地点在哪里?

“在厨房!

“我是问我们怎么样去你家呢?

“你们不是有救火车吗?

“我是问我们怎么开到你家?

”接线员显然有些生气。

“难道你们没有司机?

”报警的人火气更大。

现实生活中,这种“你说城门楼,他说小草头”的沟通屡见不鲜。

这种不得要领的沟通,涉及到沟通交际中的语言环境问题。

人际之间的沟通交际,都是特定的人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以及交际双方共同具有的知识基础上,通过语言来完成的。

在这种言语行为中,就有一个说话者如何表达与听话者如何理解的问题,也有一个交际成功的等级问题。

说话者在“说什么”的时候,他的目的在于通过表达自己的思想,在听话者身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效果。

如何理解“说什么”,是衡量听话者理解能力的尺度。

但是,语言的表达有时会产生一定的歧义,从而造成误解,这就需要通过语境来限制歧义,以消除误解了。

具体的语境总是独一无二的,在特定的语境中,可以将一些含混的语言,变为意义确定的语言。

在“如何救火”中,问者之“疑”如果没有一定的语境,则会产生歧义,但答者却偏偏忘记了此时的呼救语境,在时间最为急迫的时候,纠缠于问者之“疑”的歧义上,使应答不得要领。

而问者也没有在答者如此“不开窍”的情况下,及时调整“问句”,从而也助长了这种“不得要领”。

因此,从沟通交际成功具有等级性问题上看,由语言的表达歧义所造成的误解,是最糟糕的理解。

有则古代笑话:

某地方官拜见巡抚大人:

巡抚:

“你那里的百姓如何?

地方官:

“白杏有两棵,红杏倒不少。

巡抚:

“不是问杏树,是问黎庶。

地方官:

“梨树很多,只是结的果不大。

巡抚:

“什么梨树杏树,我是问你的小民。

地方官:

“下官小名叫狗子。

地方官如此傻呼呼地“听话听声”,巡抚如此文绉绉地不知调整“问句”,使得这场沟通交际的成功等级为零。

有时误解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不解”,其成功交际的等级也为零。

一位幼儿园的年轻老师在上算术课。

她问一个同学:

“佳佳,你现在手上有一个苹果,你姐姐又给了你一个苹果。

现在你手上一共有几个苹果?

“可是我现在手上没有苹果呀?

”佳佳很奇怪地问道。

“我只是打比方。

假如你现在手上有一个苹果——”

“可是我手上真的没有苹果呀!

”佳佳很委屈地说。

“你听好了,我现在只是在打比方。

”老师有些生气。

她又继续说道:

“你现在手上有一个苹果,你姐姐又给了你一个苹果……”

“她根本不会给我苹果。

她还想问我要苹果呢。

”佳佳的语气很肯定地抢着回答。

“好吧。

”无可奈何的老师又换了个说法:

“你现在手上有一个苹果,你姐姐手上也有一个苹果。

现在你俩手上一共有几个苹果?

“一个。

“那另一个苹果去哪了?

“我姐姐给吃掉了。

她从来都是这样,上次她刚有一块蛋糕……”

这位年轻的老师没等听完,早已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在这个故事中,由于听话者的理解无意背离了原意,只能说是糊涂的“胡搅蛮缠”。

但是,这种误解只是谬误,还不是诡辩。

如果听话者的理解故意背离了原意,就变成了恶意曲解,就是诡辩了:

“工作的时候不准吸烟。

“所以我吸烟的时候不工作。

这个回答,将“工作的时候不准吸烟”曲解为“吸烟的时候可以不工作”,这就是在诡辩了。

由于曲解是一种明显的故意,所以,听话者的曲解往往能招来说话者的讨厌和仇视。

如“杨志卖刀”中泼皮牛二对“杀人不见血”这一“夸张”恶意曲解,非要杨志杀个人给他验证一下,其胡搅蛮缠,十足的无赖嘴脸,以至于杨志最后不得不杀了他,以验证自己的话“说得不错”。

我把你背出来——真诚与强辩的区别

有个人为抄近道,从麦田里穿行。

结果被麦田的主人发现。

在被吆喝指责之后,这个人赶快往出走。

但麦田主人越发生气了:

“你还没踩够?

站着别动!

等我过去把你背出来。

有时候,一些特定的沟通交际行为所表达的是特定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在其他人看来似乎很荒谬,但由于它所表达的价值判断不一样,因此,它不是诡辩,反而有许多可爱之处。

如上述笑话中,麦田主人以“直耿”的表达方式,真诚地反映了自己的价值判断。

他是在真诚地“说理”。

但许多诡辩却是在非常“有理性”地强辩了。

报载某位匈牙利商人与我国一家制鞋企业签定了订购8万双鞋的合同。

等到货到开箱,这位匈牙利商人傻眼了:

8万双鞋都是左脚。

紧急追问,鞋厂老板解释说:

“汉语的‘双’就是两个。

”无奈的匈牙利商人只得再订购了8万双右脚鞋。

诚然,“双”的确有“两个”的含义,但这个“双”是指与“单”相对的对称的“双”。

作为量词,它则用于成对的东西。

鞋厂老板只用“双”的“两个”含义,抹杀了“双”的“成对”含义,自以为得计地一下子又增加了8万双鞋的出口。

报载某君一家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的“华东五市游”。

按行前签定的合同,所住宾馆为三星级饭店。

等到实际住下时,才发现这个三星级饭店远离市区,一到晚上,一家老小只能闷头呆在这个“三星级饭店”里,计划中的夜逛闹市泡汤了。

追问之下,旅行社的人员振振有辞地问道:

“难道我们住错了吗?

还有的旅行社搞的“ⅹ日双飞游”,实际上是乘第一天的晚班夜航机去,乘最后一天的凌晨早班机回。

实际上是将“ⅹ日双飞游”搞成了“ⅹ日减二双飞游”。

若要对其讨个说法,旅行社的计算也并没有什么错误。

这些“说理”似乎很“理性”,但明显是对理性判断的谬用,是在“有理性”地强辩着。

这种强辩就是诡辩。

这些诡辩的蔓延,无疑会使人际沟通变得困难,有时还会造成社会的诚信危机。

如上述那位鞋厂老板自以为得计,但殊不知如此移花接木的“解释”之下,诚信尽丧,以后的生意将再也没得做了,而其所损害的国家信用,更是无法弥补。

至于如今那些故意模糊语言,设置陷阱的广告、合同,其表面上所损害的是人们的消费心理,但其所造成的危害则是经济信用危机乃至社会信用危机。

而上述那些“赔人民的钱赚自己的吆喝”的“政绩工程”,其所导致的就是政府信用过度透支,这更是一笔不小的“政绩债”。

从人类思维发展史以及人类的沟通交际的实际看,只要存在有思维交际,就一定会有正确的思维方法和不正确的思维方法。

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

“关于论证,像别的东西一样,有真正的论证,也有像赝品那样的东西。

”在这种赝品中就包含有诡辩。

它表面上振振有辞,似乎很有道理,实际上却是以故意违反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而挖的一个思维的陷阱。

认清这一点,对于我们在人际沟通中如何采取正确的策略应对各种诡辩,有着重要的意义。

到底能不能——清楚的头脑

我们小时候可能都曾有过类似如下的打嘴仗:

长大了,我要周游整个世界。

你有那么多钱吗?

有!

没有!

就有!

就没有!

……

……

没有我也能挣出那么多钱来。

不能!

能!

就不能!

就能!

……

长大了,我们自然不会再计较这笔永远算不清的糊涂账了。

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又碰到了更多的胡搅蛮缠、强词夺理。

有时我们甚至面对对方的那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好嘴”,气愤且又无奈地感到有点“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了。

当我们碰到那些“真是气死人”的诡辩时,应该怎么办?

其一,默默地忍受——你对!

你对!

其二,一逃了之——你行!

你行!

其三,那咱们就胡搅吧——要打架了。

其四,有必要好好理论一番——讲讲道理。

虽然中国古代的圣贤邓析曾经说过:

“非所宜言,勿言;非所宜争,勿争。

”(《邓析子?

转辞》)“一声而非,驷马勿追;一言而急,驷马不及。

故恶言不出口,恶语不留耳,此谓君子也。

”(同上)虽然孔子也曾经认为,人的言语行为要符合“礼”,在言语交际活动中,不能有争强好胜的争执,因此,他要求“君子矜而不争”(《论语?

卫灵公》),“君子无所争”(《论语?

八佾》)。

虽然荀子也曾经说过:

“彼争者,均者之气也。

”(《荀子?

尧问》)并且告诫我们:

“有争气者,勿与辩。

”(《荀子?

劝学》)但是,正如黑格尔曾经指出的:

“找岔子要比理解肯定的东西容易。

”为了保证人际沟通的正常进行,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我们难道不应该对这种“找岔”理论一番吗?

当然,这种“理论一番”并不是斗气,而是真正的讲道理。

因此,对于上述“真是气死人”之后的四种选择,我们恐怕不能一味地为避免无谓的争吵而采取“不妨姑息”的温情主义。

虽然有时“沉默是金”,但为了保证人际沟通的正常进行,更多的时候应该是“雄辩是金”,“该出手时就出手”。

因此,此时最正确的策略是最后一种。

我们有必要对对方的“不屑”探个究竟。

而这是需要我们有必备的知识,以保证我们有清楚的头脑,从而在“辩而不争”(《荀子?

不苟》)的谈说论辩过程中,以“告之示之”(《荀子?

荣辱》)的说理方式,以“言必当理”(《荀子?

儒效》)的说理内容,分析诡辩,清除诡辩。

这也符合孔子所说的: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

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论语?

卫灵公》)

1+1等于几——健康的心态

有人问我们一个大哲学家、数学家罗素曾经问过的问题:

“1+1等于几?

这是大哲学家、数学家罗素提出的问题?

他的思想深邃,思维方式一定与常人迥然不同,提出的问题一定有无限奥秘,我们自然也不能用常人的思维方式来考虑。

于是我们想来想去,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虚无;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1;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无限;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力量;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友谊;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爱情;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永恒;……反正,我们不能“愚蠢”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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