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337777 上传时间:2023-06-29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1.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TSG 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TSG 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TSG 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TSG 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TSG 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TSG 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docx

《TSG 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TSG 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TSG 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docx

TSGT7007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

附件T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

T1适用范围

本附件适用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

注T-1:

可以对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组成的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完整系统进行型式试验,也可以对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单独进行型式试验。

已单独进行了型式试验的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的相互适配性及完整系统的适用范围需经型式试验机构审查确认,并出具完整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

T2引用标准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

T3名词术语

本附件采用T2引用标准和本章规定的术语。

T3.1检测子系统

是指用于检测轿厢意外移动并向制停子系统发出动作信号的装置,主要包括检测轿厢意外移动的变换器或者传感器、对检测到的信号进行逻辑处理和运算电路等。

T3.2制停距离

是指在制停子系统(即制停部件)制停过程中,轿厢从开始减速到完全停止所经过的距离。

T4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

T4.1主要参数变化

T4.1.1制停子系统

T4.1.1.1采用作用于轿厢或者对重上的制停部件(如安全钳)

主要参数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系统质量超出范围;

(2)额定载重量超出范围;

(3)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增大;

(4)响应时间增大;

(5)用于最终检验的试验速度改变;

(6)对应试验速度的允许移动距离增大;

(7)夹紧(制动)元件数量改变;

(8)夹紧(制动)元件摩擦面尺寸改变;

(9)适用导轨导向面宽度改变;

(10)适用导轨导向面硬度超出范围。

T4.1.1.2采用作用于悬挂绳或者补偿绳系统上的制停部件

主要参数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系统质量超出范围;

(2)额定载重量超出范围;

(3)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增大;

(4)响应时间增大;

(5)用于最终检验的试验速度改变;

(6)对应试验速度的允许移动距离增大。

T4.1.1.3采用作用于曳引轮或者只有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上的制停部件主要参数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系统质量超出范围;

(2)额定载重量超出范围;

(3)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增大;

(4)响应时间增大;

(5)用于最终检验的试验速度改变;

(6)对应试验速度的允许移动距离增大。

注T-2:

在钢丝绳制动器式和曳引机制动器式制停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上,应当说明试验时的悬挂比,用于其他悬挂比时系统质量、电梯额定载重量可根据悬挂比直接进行换算。

T4.1.2检测子系统

主要参数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检测到意外移动时轿厢离开层站的距离增大;

(2)响应时间增大。

T4.2配置变化

T4.2.1制停子系统

T4.2.1.1采用作用于轿厢或者对重上的制停部件(如安全钳)

配置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适用电梯驱动方式改变;

(2)作用部位改变;

(3)动作触发方式改变;

(4)触发装置硬件组成改变;

(5)提拉方式改变;

(6)夹紧(制动)元件型式(平面、齿形、槽形楔块,滚柱及相互组合等)改变;

(7)夹紧(制动)元件材质改变;

(8)弹性元件型式(“U”型弹簧、“π”型弹簧、碟型弹簧、板簧、螺旋弹簧等)改变;

(9)适用导轨导向面加工方式改变;

(10)适用导轨导向面润滑状况(干燥、润滑等)改变;

(11)适用导轨材料牌号改变;

(12)工作环境改变。

T4.2.1.2采用作用于悬挂绳或者补偿绳系统上的制停部件

配置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适用电梯驱动方式改变;

(2)作用部位改变;

(3)动作触发方式改变;

(4)触发装置硬件组成改变;

(5)复位方式改变;

(6)弹性元件型式改变;

(7)摩擦元件型式改变;

(8)摩擦元件材料改变;

(9)工作环境改变。

T4.2.1.3采用作用于曳引轮或者只有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上的制停部件配置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适用电梯驱动方式改变;

(2)作用部位改变;

(3)动作触发方式改变;

(4)触发装置硬件组成改变;

(5)结构型式改变;

(6)数量改变;

(7)摩擦元件材料改变;

—139—

(8)弹性元件型式改变;

(9)工作环境改变。

T4.2.2检测子系统

配置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硬件版本改变;

(2)PESSRAL软件版本改变;

(3)硬件组成改变;

(4)检测元件安装位置改变;

(5)适用的制停子系统型式改变;

(6)工作环境改变。

T4.2.3自监测子系统

配置变化符合下列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自监测方式改变;

(2)硬件组成改变;

(3)自监测元件型号改变;

(4)自监测元件安装位置改变;

(5)工作环境改变。

T4.3适用范围

不同型式的制停部件适用的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T-1、T-2、T-3,此外,制停子系统产品参数范围和配置的其他内容见表T-4,检测子系统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T-5,自监测子系统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T-6。

表T-1作用于轿厢或者对重上的制停部件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提拉方式

弹性元件型式

夹紧(制动)元件型式

夹紧(制动)元件材质

夹紧(制动)元件数量

夹紧(制动)元件摩擦

面尺寸

mm

适用导轨导向面硬度

HBW

适用导轨导向面宽度

mm

适用导轨导向面加工

方式

适用导轨导向面润滑

状况

适用导轨材料牌号

表T-2作用于悬挂绳或者补偿绳系统上的制停部件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复位方式

弹性元件型式

摩擦元件型式

摩擦元件材料

表T-3作用于曳引轮或者只有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上的

制停部件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结构型式

数量

摩擦元件材料

弹性元件型式

表T-4制停子系统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系统质量范围

kg

额定载重量范围

kg

制停部件型式

适用电梯驱动方式

作用部位

动作触发方式

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

高速度

m/s

响应时间

ms

用于最终检验的试验

速度

m/s

对应试验速度的允许

移动距离

m

工作环境

触发装置硬件组成

注T-3:

在型式试验证书中,根据制停部件的不同型式,表T-1、表T-2或者表T-3应当与表T-4合并使用。

注T-4:

在型式试验证书中,应当给出用于最终检验在试验速度下触发制停部件的方法等信息。

表T-5检测子系统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硬件版本

软件版本

(适用于PESSRAL)

硬件组成

检测元件安装位置

检测到意外移动时轿

厢离开层站的距离

mm

制停子系统型式

响应时间

ms

工作环境

表T-6自监测子系统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自监测方式

硬件组成

自监测元件型号

自监测元件安装位置

工作环境

T5技术资料要求与审查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申请单位按照本节要求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是

否符合本规则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T5.1产品合格证明及相关技术资料

(1)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合格证(含数据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2)产品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构部件装配图;

(3)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T5.2主要结构参数

(1)整体结构型式、适用工作环境;

(2)制停子系统,标明结构、构件尺寸和公差的装配详图;制动衬材质;制动轮/盘直径;制动臂杠杆长度和杠杠比;夹紧(制动)元件和弹性元件型式、规格、尺寸、数量;所作用部件的型式、数量、规格、材料及表面状态详细情况;所作用部件为T型导轨时,适用导轨型号、导向面宽度、硬度和表面润滑状况;

(3)检测子系统,硬件版本和组成、软件版本、检测元件安装位置、传感器型式和数量、与制停子系统的配套方案、适用的制停子系统型式、电气元件型号及制造单位;

(4)自监测子系统,硬件版本和组成、软件版本、自监测方式、监测元件安装位置及数量、所监测的元件及其结构、电气元件型号及制造单位。

T5.3适用范围及设计文件

(1)预期功能说明;

(2)制停子系统的作用部位;

(3)适用电梯的额定载重量范围;

(4)适用电梯的系统质量范围;

(5)适用电梯的悬挂比;

(6)适用电梯的轿厢自重范围;

(7)适用电梯的平衡系数范围或者平衡重质量范围;

(8)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及对应的平均加速度,以及对于如何确定最高速度的说明;

(9)制停子系统触发时对应的轿厢速度及达到该速度的平均加速度;

(10)检测子系统和制停子系统的响应时间;

(11)检测元件安装位置、检测到意外移动时轿厢离开层站的距离;

(12)用于最终检验的试验速度及对应试验速度下允许移动距离的相关计算;

(13)开锁区域的具体尺寸;

(14)弹性元件负载曲线图(如需要调整);

(15)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自监测子系统的电气原理图、所使用的电气(电

—142—

子)元件清单;

(16)检测子系统软件清单及版本号(仅适用于PESSRAL);

(17)工作环境要求,包括设计极限温度、极限湿度和其他任何相关的信息;

(18)对于需要调整制动力以适用于不同额定载重量的装置,应当提供公式或者

图表,以说明制动力或者力矩与给定调整量之间的函数关系,结果用移动距离表示;

(19)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或者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复印件;

(20)符合T6.1.3要求的制动器动作试验报告复印件;

(21)特殊工作环境(室外等)适用情况及防护措施。

T6样品检查与试验

T6.1制停子系统

制停部件的作用部位应当符合GB7588中9.11.4的规定。

T6.1.1适用单一质量的制停子系统

T6.1.1.1一般要求

按照申请的系统质量、额定载重量、轿厢自重、平衡系数等参数配置试验工况。

每次试验,允许制停部件的摩擦件恢复到其正常温度,一套摩擦件至少可以进行5次试验。

试验流程如下:

(1)使轿厢位于平层位置,调整系统质量、轿厢质量、对重质量等相当于空载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情况下的设计值(即考虑最不利工况),进行5次上行制动试验;

(2)使轿厢位于平层位置,调整系统质量、额定载重量、轿厢质量、对重质量等相当于满载轿厢位于底层端站平层情况下的设计值(即考虑最不利工况),进行5次下行制动试验;

(3)试验时,应当达到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如提供的预期最高速度值小于0.5m/s,满载轿厢下行制停试验时的速度应当至少达到电梯额定速度值与0.5m/s的较小值;

(4)测量和记录平均减速度、最大减速度、最高速度、制停距离、运行总距离(加速和制停距离之和);

(5)检查制停部件断裂、变形或者其他变化(如夹紧元件的裂纹、变形或者磨损,摩擦表面的状况);

(6)在进行制停试验时利用记录仪器记录制停子系统的响应时间,即轿厢在制停

部件作用下开始减速的时间与制停子系统得到制动信号的时间差;

(7)检查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复位操作以及复位后的工作状态。

各次试验均应当符合GB7588中9.11.5、9.11.6的规定,制停部件在试验后应当没有任何影响功能的断裂和变形情况;对于相同工况的试验,每次试验的运行总距离或者制停距离(对于仅是制停子系统的试验)数据均应当在试验数据算术平均值的±20%以内。

T6.1.1.2作用于轿厢或者对重的制停子系统

根据申请单位给出的额定载重量、轿厢自重以及系统质量换算得到的质量作为试验质量,使用等效方法进行制动试验,并得出对应的平均减速度、最大减速度和制停距离。

其他要求同T6.1.1.1。

T6.1.1.3作用于曳引轮或者只有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的制停子系统

可以将被测驱动主机及制动器安装于配置有模拟系统惯量和质量差的试验台上,利用驱动装置驱动曳引轮旋转。

当曳引轮线速度(或者转速)达到设定速度时,触发制停子系统动作,记录整个过程的速度(转速)和力矩曲线并计算平均减速度、最大减速度和制停距离,计算平均减速度、最大减速度和制停距离时应当考虑曳引条件产生滑移时的情况。

其他要求同T6.1.1.1。

T6.1.2适用不同质量的制停子系统

在最大质量工况与最小质量工况下各进行10次试验(空载轿厢上行和满载轿厢下行各5次),试验方法和要求同T6.1.1。

如提供的预期最高速度值小于0.5m/s,最大质量工况满载轿厢下行制停试验时的速度至少达到电梯额定速度值与0.5m/s的较小值。

对于制停部件需根据不同质量工况进行调整的,试验机构应当选取调整图表或者公式的中间点(至少1点)在上行、下行方向上各进行2次试验,以验证公式或者图表的有效性。

若制停部件不需要调整的,则不需要进行中间点的验证试验。

T6.1.3制动器动作试验

使用电梯驱动主机制动器作为制停部件的,应当依据本规则附件Y中Y6.2.9的要求进行动作试验,或者提供证明其符合该要求的试验报告。

T6.1.4对应试验速度的移动距离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供的对应试验速度下允许移动距离的相关计算是否符合GB7588中9.11.5的要求进行确认。

在最大质量工况试验完毕后,保持空载试验工况不变,使轿厢上行移动,在轿厢达到申请单位提供的用于最终检验的试验速度时,按照申请单位提供的方式触发制停子系统动作,测量和记录轿厢总的移动距离。

试验进行3次,移动距离应当均不超过申请单位提供且经过型式试验机构确认的允许移动距离。

—144—

对于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采用不同制停部件的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还应当进行最大质量工况下的满载下行制停试验。

T6.2检测子系统

检测子系统最迟应当在轿厢离开开锁区域时检测到轿厢的意外移动。

模拟进行轿厢意外移动,使检测传感器发出检测信号,观察电路的动作顺序及动作输出情况是否正确,进行10次试验;利用时间记录仪器记录检测子系统的响应时间,即检测子系统向制停子系统发出制动信号的时间与检测传感器发出检测信号的时间差。

T6.3自监测子系统

应当符合GB7588中9.11.3的规定。

逐一模拟制停子系统元件和自监测子系统元件的故障,观察自监测子系统的动作顺序及动作输出情况是否正确,进行10次验证试验。

T6.4铭牌

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或者其子系统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制造单位名称及其制造地址;

(3)型式试验机构名称或者标志;

(4)允许系统质量范围;

(5)允许额定载重量范围;

(6)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范围;

(7)产品编号;

(8)制造日期。

T7样品技术参数及配置

见表T-7。

表T-7样品技术参数及配置表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适用工作环境

制停

子系

适用

范围

系统质量范围

kg

额定载重量范围

kg

平衡系数/平衡重质

量范围

轿厢自重范围

kg

所预期的轿厢减速

前最高速度

m/s

悬挂比

用于最终检验的试

验速度

m/s

对应试验速度的允

许移动距离

m

制停部件型式

适用电梯驱动方式

作用部位

动作触发方式

响应时间

ms

制造单位确定的轿厢意外移动时可能的最大平均加速度

m/s2

触发

装置

名称

型号

硬件版本

软件版本

硬件组成

触发方式

额定功率

W

工作电压

V

作用于

悬挂绳

或者补

偿绳系

统上的

制停

部件

名称

型号

结构型式

钢丝绳型号规格

钢丝绳数量

复位方式

弹性元件型式

摩擦元件型式

摩擦元件材料

作用于轿厢或者对重上的制停部件

名称

型号

结构型式

作用部件

动作触发方式

适用导轨材料牌号

提拉方式

弹性元件型式

夹紧(制动)元件型式

夹紧(制动)元件材质

夹紧(制动)元件数量

夹紧(制动)元件摩

擦面尺寸

mm

适用导轨导向面硬度

HBW

适用导轨导向面宽度

mm

适用导轨导向面加

工方式

(适用于渐进式安全钳)

适用导轨导向面润

滑状况

表T-7(续)

制停

子系

作用于

曳引轮

或者只

有两个

支撑的

曳引轮

轴上的

制停

部件

名称

型号

结构型式

数量

摩擦元件材料

弹性元件型式

制动臂杠杆长度

m

杠杆比

制动轮(盘)直径

mm

制动器用弹簧型号

规格及数量

检测子系统

名称

型号

硬件版本

软件版本

(适用于PESSRAL)

硬件组成

检测元件安装

位置

传感器型式

数量

检测到意外移动时轿

厢离开层站的距离

mm

响应时间

ms

适用制停子系统型式

自监测子系统

名称

型号

硬件版本

软件版本

自监测方式

硬件组成

所监测的元件及其

结构

监测元件安装位置

及数量

注T-5:

若只进行一个或者几个子系统的型式试验,或者在制停子系统中只进行一种或者几种制停部件的型式试验,配置表只需根据所进行的型式试验样品选择其中的对应项目即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