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7119509 上传时间:2023-06-27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8.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docx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docx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稳定有序发展,保障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为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科学地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规定了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中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实施与管理。

3.2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3.3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4资源需求

资金保障和必要的人力投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

5基本要求

5.1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其完好、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5.2施工区域

5.2.1施工区域宜按规划设计和实际需要采用封闭措施,主要进出口处应设置明显施工警示标识。

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值守。

5.2.2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和使用其他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GB/T11651的有关规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5.2.3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职业卫生等要求。

5.2.4施工现场的洞、井、坑、沟、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2894的有关规定。

5.2.5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牢固,设备材料存放整齐稳固,周围通道畅通,且宽度宜不小于1m。

5.2.6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沟、管、网排水应畅通。

生产、生活废水应有序排放到指定地点,达标排放。

5.2.7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宜分开设置,并配有漏电保护动能的专用箱。

若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照明与动力线路应分别设置。

(2)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采用高效节能灯具。

(3)作业地点及主要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且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Z6829的要求。

(4)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5)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并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宜大于12V。

(6)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型照明器,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应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用防震型照明器。

(7)使用行灯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b)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c)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d)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e)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8)照明变压器应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9)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

其中,绿/黄双色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电源插销应选用有接地触头的插销。

(10)照明灯具与导线的绝缘应符合有关规定。

5.2.8施工区域、作业区及建筑物,应执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设置必备的消防水管、消防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3作业面

5.3.1高处作业面(如坝顶、屋顶、原料平台、工作平台等)的临空边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5.3.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钢管横杆及立柱均采用φ48.3mm×3.6mm的钢管,以扣件或焊接固定。

b)钢筋横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20mm,宜采用焊接连接。

c)原木横杆梢径不应小于7c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cm,用不小于12号镀锌铁丝绑扎固定。

d)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c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cm,用不小于12号镀锌铁丝绑扎,至少3圈,不得有脱滑现象。

(2)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不低于1.2m,栏杆底部应设置不低于0.2m的挡脚板,下杆离地高度为0.3m。

坡度大于25°时,防护栏应加高至1.5m,特殊部位必须用网栅封闭。

(3)长度小于10m的防护栏杆,两端应设有斜杆。

长度大于10m的防护栏杆,每10m段至少应设置一对斜杆。

斜杆材料尺寸与横杆相同,并与立柱、横杆焊接或绑扎牢固。

(4)栏杆立柱间距不宜大于2m。

若栏杆长度大于2m,必须加设立柱。

(5)栏杆立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泥石地面固定时,宜打入地面0.5~0.7m,离坡坎边口的距离应不小于0.5m。

b)在坚固的混凝土面等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栏杆柱焊接;采用竹、木栏杆固定时,应在预埋件上焊接0.3m长∟50×50的角钢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钢筋,用螺栓连接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铁丝绑扎两道以上固定。

c)在操作平台、通道、栈桥等处固定时,应与平台、通道杆件焊接或绑扎牢固。

(6)防护拦杆整体构造应使栏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kN的外力时不得发生明显变形或断裂。

在有可能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的处所,栏杆应专门设计。

5.3.3高处临边防护栏杆处宜有夜间警示红灯。

5.3.4在悬崖、陡坡、杆塔、坝块、脚手架以及其他高处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应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提供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体防护用品,挂设水平安全网或设置相应的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

5.3.5脚手架作业面高度超过3m时,临边必须挂设水平安全网,还应在脚手架外侧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脚手架的水平安全网必须随建筑物升高而升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m。

5.3.6钢管脚手架应符合以下规定:

(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荷载经设计计算确定,其中常规承载力不得小于2.70kPa。

高度超过25m和特殊部位使用的脚手架,必须专门设计,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组织实施。

应建立排架验收、使用和拆除等专项管理制度。

(2)脚手架的钢管外径宜为48.3mm,厚度3.6mm,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的扣件应使用可锻铸铁和铸钢制造的扣件,其紧固力矩为45~60N•m,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m,不少于两只扣件。

钢管及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变形滑丝;钢管无锈蚀脱层、裂纹与严重凹陷。

(3)脚手架应夯实基础,立杆下部加设垫板。

在楼面或其他建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时,必须验算承重部位的结构强度。

(4)脚手架的搭设要求为:

立杆间距不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底脚扫地杆、水平横杆离地面距离不大于30cm。

(5)脚手架各接点应连接可靠,拧紧,各杆件连接处互相伸出的端头长度要大于10cm,以防杆件滑脱。

脚手架相邻立杆和上下相邻平杆的接头应相互错开,置于不同的框架格内。

(6)脚手架外侧及2~3道横杆设剪刀撑,排架基础以上12m范围内每排横杆均要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的斜杆与水平面的交角宜为45°~60°,水平投影宽度不小于2跨或4m和不大于4跨或8m。

(7)脚手架与边坡相连处设置连墙杆,采用钢管横杆与预埋锚筋相连,每18m2宜设一个点,连墙杆竖向间距应不大于4m。

锚筋深度、结构尺寸及连接方式应经计算确定。

(8)扣件式钢管排架的搭接杆接头长度,应不小于1m。

钢管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错开长度不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头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或接头应穿销,并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

(9)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cm。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水平每隔7m,应使脚手架牢固地连接在建筑物上。

(10)走道脚手架应铺牢固,临空面应有防护栏杆,并钉有挡脚板。

斜坡板、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

3,宽度不应小于1.5m,防滑条的间距不应大于0.3m。

(11)平台脚手板铺设应平稳、满铺,绑牢或钉牢;与墙面距离不应大于20cm,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得大于20cm,对头搭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其间距不大于20cm,不应在跨度间搭接;脚手架的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

5.3.7脚手架的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拆除物备落范围的外侧应设有安全围栏与醒目的安全标志,设置专人警戒,无关人员严禁逗留和通过。

(2)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将电气设备,其他管、线路,机械设备等拆除或加以保护。

(3)脚手架拆除时,应统一指挥,按顺序自上而下地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或自下而上地进行拆除。

严禁用将整个脚手架推倒的方法进行拆除。

(4)拆下的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杨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

(5)三级、特级及悬空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拆除时,应事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拆除。

5.3.8各类操作平台(包括原料平台、工作平台)应根据施工荷载实际情况经设计计算确定。

5.3.9各类洞(孔)口、沟槽应设有固定盖板,在洞(孔)口边设置防护栏杆,同时设有安全警告标志和夜间警示红灯。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盖板承载力不应低于2.5kPa。

(2)机动车辆、施工机械道路上的洞(孔)口盖板承载力不应小于经过车辆、机械中最大轴压力的2倍。

5.3.10电梯井、闸门井、门槽、电缆竖井等的井口应设有临时防护盖板或围栏,在门槽、闸门井、电梯井等井道口(内)安装作业,应根据作业面情况,在其下方井道内设置可靠的水平安全网作隔离防护层。

5.3.11高处作业面必须设有钢扶梯、爬梯或简易木梯。

5.3.12施工现场钢扶梯、爬梯或简易木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扶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a)梯梁采用工字钢或槽钢,截面尺寸应通过计算确定。

b)踏脚板应采用不小于φ20mm的钢筋三根与小角钢或25mm×4.0mm扁钢与小角钢组焊成的格子板,踏脚板的宽度为0.1m,踏脚板间距宜为0.3m等距离分布。

c)边缘扶手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m,扶手立柱间距不宜大于2m,均采用外径不小于30mm、壁厚不小于2mm的管材。

d)扶梯宽度不小于0.6m。

e)扶梯高度大于5m时,宜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

f)扶梯焊接、安装应牢固可靠。

(2)钢爬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a)梯梁宜采用不小于∟50×50的角钢或不小于φ30mm的钢管。

b)踏棍宜采用不小于φ20mm的圆钢,间距宜为30cm等距离分布。

c)爬梯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15m。

d)梯段高度超过5m,后侧临空面应设置与用途相适应的护笼,护笼直径650〜800mm。

e)超长直爬梯,每隔6m应设置梯间平台。

f)爬梯宽度不宜小于0.3m。

g)爬梯焊接、安装应牢固可靠。

(3)简易木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木梯长度不宜超过3m,宽度不宜小于0.5m。

b)梯梁截面尺寸不得小于5cm×8cm,梢径不得小于8cm,踏棍间距不宜大于0.3m。

c)安放立梯工作角度宜为75°(±5°),必须固定稳固。

5.3.13不宜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

上下两层交叉作业时,底层作业面上方必须设置防止上层落物伤人的隔离防护棚,防护棚宽度应超过作业面边缘1m以上。

防护棚材料宜使用5cm厚的木板等抗冲击材料,且满铺无缝隙,经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使用,并定期检查维护。

5.3.14作业面处于以下情况时,应在作业面上侧设置防止滚动物的挡墙或积石槽。

若存在边坡滑移重大安全隐患时,在施工前下列位置必须采取专门防护措施:

(1)不稳定岩体下部。

(2)孤石、悬崖陡坡下部。

(3)高边坡下部。

(4)基坑。

(5)深槽、深沟下部。

5.3.15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所列的数值。

否则,应采用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隔离措施。

输电线路电压等级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5.4通道

5.4.1永久性机动车辆道路、桥梁、隧道,应按照JTGB01的有关规定,并考虑施工运输的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修建。

施工场内公路、有轨道路以及竖(斜)井提升通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4.2栈桥、栈道应根据施工荷载设计确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础稳固,平坦畅通。

(2)人行便桥、栈桥宽度不应小于1.2m。

(3)手推车便桥、栈桥宽度不应小于1.5m。

(4)机动翻斗车便桥、栈桥,应根据载荷进行设计施工,其最小宽度不应小于2.5m。

(5)设置防护栏杆、限载及相应安全警示标识。

5.4.3施工场内人行及人力货运通道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牢固、平整、整洁、无障碍、无积水。

(2)宽度不小于1m。

(3)危险地段设置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

(4)冬季雪后有防滑措施。

(5)设置防护栏杆、限载及相应安全警示标识。

5.4.4施工现场各类便桥、栈桥上不应堆放设备及材料等物品,应及时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

5.4.5高处施工通道的临边(如栈桥、栈道、悬空通道的两侧,架空皮带机廊道的边沿,垂直运输设备与建筑物相连通的通道两侧等)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当临空边沿下方有人作业或通行时,还应在安全防护栏杆下部设置高度不低于0.2m的挡脚板。

5.4.6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大坝廊道、隧洞等出入口和上部有施工作业的通道,应设有防护棚,其长度应超过可能坠落范围,宽度不应小于通道的宽度。

当可能坠落的高度超过24m时,应设双层防护棚。

5.4.7悬空的通道跨度小于2.5m时,可用厚7.5cm、宽15cm的方木搭设。

通道两侧应设防护栏杆,超长悬空人行通道的搭设应经设计计算。

5.4.8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应作硬化处理,防止滑坡下陷,并视情况设安全交通标色标牌。

5.4.9根据施工生产防火安全的需要,合理布置消防通道。

施工作业区及各种建筑物处应设有宽度不小于4m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

5.4.10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5.5临建设施

5.5.1施工用各种库房、加工车间、临时宿舍及办公用房等临建设施,应布置在不受山洪、江洪、滑坡、塌方及危石等威胁的区域,基础坚固,稳定性好,周围排水畅通。

建筑物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5.5.2爆破器材仓库还必须符合GB6722的有关规定。

5.5.3油库、加油站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独立建筑与其他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2)加油站四周应设有不低于2m高的实体围墙或金属网等非燃烧体栅栏。

(3)设有消防安全通道,油库内道路宜布置成环行道,车道宽应不小于4m。

(4)露天的金属油罐、管道上部应设有阻燃物的防护棚。

(5)库内照明、动力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装有阻火器等防火安全装置。

(6)装有保护油罐贮油安全的呼吸阀、阻火器等防火安全装置。

(7)油罐区安装有避雷针等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且应定期检测。

(8)金属油罐及管道应设有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30Ω且应定期检测。

(9)配备有泡沫、干粉灭火器及沙土等灭火器材。

(10)设有醒目的安全防火、禁止吸烟等警告标志。

(11)设有与安全保卫消防部门联系的通信设施。

(12)库区内严禁一切火源,严禁吸烟及使用手机。

(13)工作人员应熟悉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常识。

(14)运输使用的油罐车应密封,并有防静电设施。

5.5.4现场值班房、移动式工具房、抽水房、空压机房、电工值班房等应符合以下规定:

(1)值班房搭设应避开可能坠落物区域,特殊情况无法避开时,房顶应设置有效的隔离防护层。

(2)值班房高处临边位置应设有防护栏杆。

(3)移动式工具房应设有四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4)配备有灭火装置或灭火器材。

5.5.5现场临建设施应有防雷击的措施,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应满足在大风、雷雨天气时不受影响的要求。

5.6施工设备、机具

5.6.1各类施工设备、大型机具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合理规划布置与安装,且运行、维护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要求。

5.6.2各类施工设备、机具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适用的安全技术规范等资料,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装、使用过程中不应任意修改。

5.6.3各种施工设备、机具传动与转动的露出部分,如传动带、开式齿轮、电锯、砂轮、接近于行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必须安设拆装方便、网孔尺寸符合安全要求的封闭的钢防护网罩或防护挡板或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

5.6.4各种机电设备的监测仪表(如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和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限位器、安全阀、闭锁装置、负荷指示器等)必须齐全、配套,灵敏可靠,并应定期校验合格。

5.6.5施工用各种动力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靠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5.6.6施工区域的用电设备外壳应涂有明显的色标,在安装使用中,外壳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5.6.7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防水型或采用防水措施。

5.6.8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电气设备与线路均应满足防爆要求,在有大量蒸汽、粉尘的场所,应满足密封、防尘要求。

5.6.9能够散发大量热量的机电设备,如电焊机、气焊与气割装置、电热器、碘钨灯等,不得靠近易燃物,必要时应设置隔离板以隔热。

5.6.10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规定: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0s的漏电保护器。

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应作保护接零。

(2)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且不得有接头。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应完好无损,使用前应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6)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I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所用插头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

5.6.11各种施工起重设备(如门机、塔机、缆机等)在安装与拆除前,均应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作业。

安装结束后,按规定组织验收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其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等级与设备的安全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kV

<1

1~20

35~110

154

220

330

机械最高点与线路间的垂直距离/m

1.5

2

4

5

6

7

5.7施工支护

5.7.1施工支护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构断面尺寸、开挖工艺、围岩暴露时间等因素进行支护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5.7.2对不良地质地段的临时支护,应结合永久支护进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临时支护的条件下,进行永久性支护。

5.7.3应配有供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帽、防尘口罩、耳塞、防护眼镜、安全带、雨衣、雨裤、长筒肢靴和乳胶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5.7.4锚喷支护设备安装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射机、注浆器、水箱、油泵等设备,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2)带式上料机及其他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应设置保护罩。

(3)锚喷作业的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围岩稳定或已经支护的安全地段。

(4)喷射机、注浆器等设备,应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在洞外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5)施工期间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出料弯头、注浆管以及各种管路的连接部位,如发现磨薄、击穿或连接不牢等现象,应立即处理。

(6)施工过程中进行机械故障处理时,应停机、断电、停风。

(7)喷射作业的堵管处理,宜采用敲击法疏通,若采用高压风疏通时,风压不得大于0.4MPa,并将输料管放直,握紧喷头,喷头不得正对有人的方向。

(8)当喷头(或注浆管)操作手与喷射机(或注浆器)操作人员不能直接联系时,应配有对讲机等可靠联系设备。

(9)喷射机应密封良好,从喷射机排出的废气应进行妥善处理。

5.7.5锚喷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射作业面,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宜采用湿喷混凝土。

有条件时,可设置防尘水幕。

(2)岩石渗水较强的地段,喷射混凝土之前应把渗水集中排出,喷后钻排水孔。

(3)锚喷工作结束后,应指定专人检查锚喷质量,若喷层厚度有脱落、变形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4)脚手架、作业平台、通道、防护栏杆应符合5.3节的有关规定。

5.7.6竖井中锚喷支护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溜筒运送喷混凝土的干混合料时,井口溜筒喇叭口周围应封闭严密。

(2)喷射机置于地面时,竖井内输料钢管宜用法兰连接,悬吊应垂直固定。

(3)采取有防止机具、配件和锚杆等物件掉落伤人的措施。

5.7.7构架支护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木支撑的应严格检查木材质量。

(2)支撑立柱应放在平整岩石面上,应挖柱窝。

(3)支撑和围岩之间,应用木板、楔块或小型混凝土预制块塞紧。

(4)危险地段,支撑应跟进开挖作业面;必要时,可采取超前固结的施工方法。

(5)预计难以拆除的支撑应采用钢支撑。

(6)支撑拆除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7)发现支撑杆件破裂、倾斜、扭曲、变形及其他异常征兆时,应仔细分析原因,采取可靠措施进行处理。

5.8季节施工

5.8.1夏季施工前,应编制夏季防暴雨、防大风、防雷击及防高温、中暑等施工安全措施。

5.8.2高温季节露天作业应搭设休息凉棚,供应清凉饮料和防中暑药品。

施工生产应避开高温时段或采取降温措施。

5.8.3冬季施工前,应编制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爆等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5.8.4爆炸物品库、油库、危化品仓库等应制定防火、防爆专项安全措施,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5.8.5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的防汛组织机构,负责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汛期应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防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