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纪委监委部门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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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纪委监委部门预算
2018年澄迈县纪委县监委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澄迈县纪委县监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澄迈县纪委县监委(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县纪委县监委(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澄迈县纪委县监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中共澄迈县纪委、澄迈县监委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肩负着教育、监督、惩处、制度建设等任务。
(二)澄迈县纪委澄迈县监委机关设16个内设机构。
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办公室、干部室、调研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纪委县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部门(单位),含县委巡察办,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县纪委(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县纪委(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纪委(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纪委(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26.26万元。
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026.26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8万元。
。
二、关于纪委(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纪委(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6.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30.62万元,主要是新增组建监察委机构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3.72万元,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4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53.88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纪检监察)(项)2018年预算数为771.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2.44万元,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18年预算数为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万元,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事务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事务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7.26万元,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事务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2.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1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养老基数变动。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3.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42.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4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3.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三、关于县纪委(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84.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6.46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17.8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县纪委(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纪委(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4.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县纪委(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县纪委(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关于县纪委(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3026.26万元,其中:
经费拨款收入3026.26万元,占100%。
七、关于县纪委(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3026.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84.26万元,占33%;项目支出2042万元,占67%。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纪委(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1.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纪委(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1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纪委(部门)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纪委(部门)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
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
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
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
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
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
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
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
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