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6755648 上传时间:2023-06-22 格式:DOCX 页数:57 大小:53.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docx

《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docx

上海金山区民防办公室

 

上海市金山区民防办公室

内部控制制度

 

2016年4月

 

第一部分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一、基本要求…………………………………………………………………...3

二、议事范围…………………………………………………………………...3

三、议事程序…………………………………………………………………...3

四、监督检查…………………………………………………………………...5

五、责任追究…………………………………………………………………...5

第二部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一、金山区民防办公室部门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7

第二章职责分工………………………………………………………………..7

第三章预算编制………………………………………………………………..8

第四章预算追加……………………………………………………………….10

第五章预算执行……………………………………………………………….11

第六章决算管理………………………………………………………………12

二、金山区民防办公室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13

第二章职责分工……………………………………………………………...13

第三章收入业务管理………………………………………………………13

第四章支出业务管理………………………………………………………14

第五章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16

第六章差旅费管理办法…………………………………………………18

第七章会议费管理办法…………………………………………………20

第八章培训费管理办法…………………………………………………..21

第九章银行账户管理………………………………………………………23

第十章票据管理……………………………………………………………..24

第十一章货币资金管理…………………………………………………..25

第十二章印章管理………………………………………………………….26

三、金山区民防办公室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28

第二章政府采购工作职责……………………………………………….…28

第三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和方式……………………………………29

第四章采购项目组织实施……………………………………………….…30

第五章政府采购后续管理……………………………………………….…31

四、金山区民防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33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33

第三章资产配置…………………………………………………………………..34

第四章资产使用…………………………………………………………………..35

第五章资产处置…………………………………………………………………..36

第六章附则………………………………………………………………………….37

五、金山区民防办公室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38

第二章职责分工…………………………………………………………………38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39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0

六、金山区民防办公室财政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42

第二章职责分工…………………………………………………………….……42

第三章预算单位操作管理……………………………………………………42

第四章计算机使用规范…………………………………………....…..……..45

七、金山区民防办公室会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46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46

第三章会计核算…………………………………………………………………47

第四章会计工作交接…………………………………………….……………51

第五章财务报告…………………………………………………………………52

第六章会计档案……………………………………………………….…………54

 

为进一步提高本办管理水平、严肃和规范财经秩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与《金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办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部分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一、基本要求

(一)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规范决策行为,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办领导班子应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中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办领导班子成员应正确处理民主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议事范围

(一)政府重点工程、实事项目;

(二)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

(三)非生产性大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四)由本办组织实施或以本办名义安排的重大活动项目,包括重大节庆活动;

(五)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整情况;

(六)未列入财政预算、单项支出的资金安排;

(七)年终各项奖励资金的安排;

(八)资产产权重大变更;

(九)其它大额资金(3万元以上含3万元)安排;

(十)应由办党政班子集体研究的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三、议事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呈报办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办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一)充分准备

根据工作需要,对“三重一大”问题确定的议题,班子会议时间、议题,相关材料在会议召开2天前报送各位班子成员,不搞临时动议。

(二)讨论酝酿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选拔任用干部应征求纪检组意见,并保证纪检组有时间履行相应程序。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办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3.提请办党组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由办党组成员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

集体讨论研究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各位班子成员都要围绕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发表自己的意见,申明同意的理由和缓决、否决的根据,会议组织工作由行政科负责。

(三)集体决策

1.经过充分讨论后,对讨论事项进行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会议讨论多项议题时,应逐项讨论,逐项表决。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

办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党组成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位方可召开。

2.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纪要形式通知相关职能科室、纪检组及相关人员。

3.相关职能科室、纪检组及相关人员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四)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办党组会议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办党政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决策事项出现新情况,应由办党组会议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应整合各方力量,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办法的情况列入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办纪检组、问责办应按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情况应及时与办领导班子报告。

对办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督查制度,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办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

(三)对未经办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委(党组)、纪检、组织部门报告。

五、责任追究

(一)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办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分别予以追究。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有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二部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一、金山区民防办公室部门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职责履行和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第二条本办预算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上海市和金山区有关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是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确保本办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严肃规范以及决算及时准确,提高预算管理绩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第四条本办还必须承担监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以及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职能,依法合规有效的履行部门预算管理职责。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主任办公会议是本办预算管理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和决定本办年度预算草案、年度预算调整或追加方案以及年度决算、财政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等预决算重大事项。

第六条行政科是本办预算管理的专业部门和牵头部门,协调并具体负责本办预算管理工作,包括布置、协调、审核、汇总和提交;根据预算批复严格执行或督促内部科室严格执行预算;会同内部科室做好预算调整及追加申请及相关工作;牵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开展本办决算编制工作、监督检查本办预算管理情况;具体负责监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预算管理工作等。

第七条各业务科室是本办预算管理的具体责任主体和使用主体,具体负责本科室预算管理工作,应根据单位领导、行政科的要求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并对科室项目预算编制的必要性、项目金额确定的准确性、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严肃性等负具体责任。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八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金山区区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金山区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九条预算编制内容包括:

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十条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基本支出编制原则:

①综合预算的原则。

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预算单位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历年结余等资金。

②优先保障的原则。

单位预算的编制要根据财力可能,结合单位工作任务需要,合理安排各项资金。

预算安排首先要保障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单位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③定额管理的原则。

基本支出预算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管理方式,同时结合部门资产占有状况,通过建立实物费用定额标准,实现资产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2.项目支出编制原则:

①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对预算内外资金、结余资金及其他资金要全盘计划、安排和监管,统筹运用好预算内外综合财力,提高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

②科学论证的原则。

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年度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第十一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内容包括:

人员经费预算和公用经费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经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人员费用等。

单位应根据区编办核定的预算单位性质、人员配置标准内的实有人数,以及人员经费的各项支出定额标准,核定人员经费预算。

(2)公用经费预算包括基本公用经费定额、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工作餐补贴等。

单位根据承担的职能、行业和业务特点,以及编制内实有人数,确认分类分档的标准。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如实编制本办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并及时报送区协同理财部门和区财政办。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项目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分为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又分为结转项目、确定新增项目和其他项目三种类别。

(1)经常性项目,是指单位为维持其正常运转而持续发生的支出项目,原则上是近三年项目名称、金额和用途没有变动的项目。

(2)结转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批准,并确定继续实施,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

(3)确定新增项目,是指中央、市、区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已研究确定需由财政资金保障安排的支出项目。

(4)其他项目,是指除结转项目和确定新增项目外,单位申请安排的其他一次性支出项目。

项目支出编制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专业发展规划。

②符合公共财政要求、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③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④项目单位具备较好地组织实施条件和能力。

第四章预算追加

第十二条本办在进行预算追加时,应严格按照《金山区预算追加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预算追加内容:

指在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或安排不足,而当年又必须的支出,区财政通过区本级机动财力增加安排的行为。

第十四条预算追加原则:

①法定约束原则;②收支平衡原则;③综合预算原则;④讲求绩效原则。

第十五条预算追加范围:

①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不配套的支出项目;②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新增支出项目;③正常的增人、增资等新增支出项目;④其他确需追加的支出项目。

第十六条追加预算必须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申请,报办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按程序上报。

预算追加的请示中要说明申请追加的依据、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预期绩效、项目资金需求量及测算依据等内容。

第十七条预算追加报批程序。

应按照重点新增项目支出、增人增资追加支出和其他新增项目支出追加流程进行预算追加报批。

第十八条年初部门预算批复后,必须遵照执行,严格控制预算追加。

除重点新增项目和增人增资因素外,原则上上半年不办理财政预算追加。

第十九条本办收到预算追加专项拨款后,必须严格按申请报告的内容,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追加资金的用途。

追加经费结余应全额上缴区财政。

第二十条本办要科学、规范编制年初预算,尽可能减少预算追加,严禁先执行再申请预算的情况。

第五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一经区人大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随意进行追加,确需追加的必须按区预算追加听证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应根据预算批复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由单位行政科提出执行需求并进行审核;公用经费预算由用款科室提出需求,报行政科统一归口统计和审核;项目支出预算应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实际进度,由项目负责科室提出用款需求并审核把关。

经上述审核程序后,必须由办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属大额资金的需办班子会议审议后方可执行,单位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及国库集中收付要求执行预算。

第二十三条行政科应根据预算批复要求,督促下属单位和内部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性和均衡性,切实避免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的发生,确保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顺利有序推进实施。

第二十四条行政科应督促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和追加预算。

对确需要进行预算调整和追加的,必须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算调整和追加。

由当事科室提出申请,并提供调整和追加政策依据、年初预算未安排原因以及资金测算依据等明细材料,依次报请行政科、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方可由本办提请区财政局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公用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部分,除按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外,在预算批复下达后还应按季度编制政府采购执行计划,并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单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

对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应根据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由项目负责科室会同行政科及其他相关科室,同步开展预算绩效跟踪,及时将预算执行和跟踪情况向单位领导报告,并按预算绩效管理及跟踪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决算管理

第二十七条部门决算是指行政单位在财政年度结束后,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办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全面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接受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和资金监管、实施宏观经济决策和加强政府治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行政科应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报表等,及时上报决算资料,对单位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检查,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内部应做到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互衔接和范围的一致性,确保决算报表和会计账簿账表一致,和财务报表数据相匹配。

第三十条在决算编审完成后,用款科室应当会同行政科等科室,依据预算绩效目标和决算数据,对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形成正式报告后报区财政局备案。

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公开项目绩效评价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金山区民防办公室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规范各项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收支管理内控目标:

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金安全和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主任办公会议是本办收支业务管理的决策部门,负责决定本办收支业务等事项。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金山区民防办公室关于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办理。

第四条行政科是收支业务管理的牵头部门和资金最终归集部门。

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我办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合理设置支出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负责具体收支业务及会计核算。

第五条各业务科室是收支业务的执行部门,应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和支出业务流程执行支出业务,履行相应职责,对所涉及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负责,支持配合办公室工作。

第三章收入业务管理

第六条收入是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本办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七条收入业务管理要求

1.应根据《金山区国库单一账户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单位所有收入及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往来资金及时缴入相应财政专户。

2.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设置账外账,严禁收款不入账,设立“小金库”。

3.业务科室应在涉及收入的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交存行政科,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行政科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查明情况,明确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八条非税收入

本办非税业务收入主要包括:

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

非税收入应全额集中汇缴。

(1)业务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向缴款单位或个人开具缴款通知书。

(2)当收到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时,由出纳收取款项,定期开具缴款书将款项上交国库,由发票管理员开具票据后,将记账联给会计人员记账。

(3)会计人员根据记账联、银行回单进行账务处理。

第九条加强往来账款管理。

行政科负责办理资金结算并监督款项收回或支付。

应收款项: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对其业务所形成的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催收记录应妥善保存。

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报经领导批准后,追究相关责任人并进行处理。

应付款项:

根据相关支付进度及时支付应付款项,避免长期挂账,3年仍未完成或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经办领导批准后,转作其他收入。

第四章支出业务管理

第十条支出是本办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消耗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十一条支出业务控制目标

1.各项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各项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参照国家或本市、本区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项支出符合规定的程序与范围,审批手续完备。

4.各项支出真实合理,支出的效率和效果良好。

5.各项支出核算正确,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支出审批要求

1.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或本市、区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各发票或收据等原始凭证必须要素齐全。

除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公积金等发放标准凭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发放;社会保障费凭社保机构出具的缴款通知书,财务部门据此办理费用处理,除此之外,其他支出报销均需按规定办理支出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支出审批程序

各科室在费用发生之后,由业务经办人员在发票背后详细注明报销日期、用途说明等,由科室负责人核实后签名,交财务部门对支出事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是否有预算、超预算,资料是否齐全,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开支标准及范围等。

审核通过后,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人员据此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第十四条支出报销要求

1.支出报销的基本要求

(1)业务科室对取得的有关支出报销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或附件不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报销材料不齐不予报销。

2.支出报销资料的主要要求:

①申请报销的各项费用必须注明款项的具体用途、金额,报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与实际业务相符。

②采购物品发票内容如果未能列清明细品名、数量、单价,必须附具体明细清单。

③需要签订合同的,报销时应提供有关合同。

④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费用,禁止在收入中坐支费用。

第十五条支出管理要求

1.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确定基本支出事项及项目支出事项。

各项支出一般应在年初预算批复范围内开支;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不得混用;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不予报销;申报材料不齐的不予报销。

2.严格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