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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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总则
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
施工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有:
粉尘、噪声、高温。
在施工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班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目录》;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噪声作业分级》;
《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
1)粉尘
①产生的原因:
粉尘主要是拌合系统在砼的生产、储存、输送、破碎过程中出现,如在输砼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砼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
②危害程度:
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
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③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2mg/m3
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10mg/m3
④主要涉及岗位:
输砼岗位、锅炉主控岗位、转机岗位、除灰岗位。
2)噪声
①产生原因:
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
主要有引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磨砼机、空压机、给水泵等。
②危害程度:
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
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③卫生限值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dB(A)
④主要涉及岗位:
锅炉转机岗位、拌和站、锅炉、汽机、电气主控岗位
3)高温
①产生原因:
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的部位有:
锅炉、暑期施工现场等。
②危害程度:
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
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
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
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③卫生标准
表1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
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工作地点与室外温差(℃)
22及22以下
不得超过10
23~28
相应不得超过9、8、7、6、5、4
29~32
相应不得超过3
33及33以下
相应不得超过2
表2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分钟)
工作地点温度(℃)
轻度劳动
中等劳动
重度劳动
30~32
80
70
60
>32~34
70
60
50
>34~36
60
50
40
>36~38
50
40
30
>38~40
40
30
20
>40~42
30
20
10
>42~44
20
10
10
4、职业病防护措施
1)防尘措施
①粉尘制造设备应有效密封,不得向外泄漏粉尘。
②各除尘器应有效备用,在输料设备、锅炉机组运行时,其相应配置的除尘设备应投入使用。
③砼场、输料皮带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根据砼尘扬起情况喷水防尘。
并在砼场周围增加隔离带,以减少砼尘污染。
④各输料皮带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密闭装置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及时清洗地面灰尘。
⑤在粉尘较多区域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⑥对长时间在砼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2)防噪声措施
①送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置消音器。
②锅炉各阀门排汽口设置高效消音器。
③各值班室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④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
⑤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⑥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防暑降温措施
①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
②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
③现场配备防高温烫伤、防中暑药品。
④工作人员佩戴防高温手套、穿隔热服。
⑤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5、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
1)粉尘
①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
②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人员出入。
③联系相关岗位调整运行方式,控制砼尘产生。
开启通风换气设备,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
必要时采用雾化水进行降尘处理(但必须满足电气设备的防潮规定)。
④参与处置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据粉尘的性质,选戴相应的防尘口罩。
参与处置人员若发生头晕、胸闷等不适反应,应及时撤离到空气清新区域休息,有条件给予吸氧。
⑤处置砼尘飘逸时应做好防止砼尘爆炸的措施。
2)噪声
①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
②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
3)高温
①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
②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
a.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
b.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
c.日射病时,头部用冰袋或冷水湿敷;身体高热时,应迅速降温,如用冷水或冰水擦身(擦至皮肤发红),或在额、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处放置冰袋,也可用50%酒精擦浴。
③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院进行抢救。
6、焊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①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确保工件的加工质量。
②施工前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备好灭火器材;切断或关闭所切割或焊接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好警示牌。
③将所使用的设备、配件、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确保完好。
④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必须大于10m;运输使用轻拿轻放;气瓶不能接触高温和明火,周围10m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⑤焊接时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内应力和变形。
⑥火焊切割时,应防止回火现象。
⑦切割较大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⑧容器内焊或切割时,焊工与焊件间要绝缘,清理容器内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壳通风良好,容器外有专人监护。
⑨施工完毕,切断电焊机电源,码放好手把线;关掉氧气瓶、乙炔瓶阀门,码放好氧气带、乙炔带,分类码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点工具,打扫好施工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①个人防护:
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
②奖罚规定:
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③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7、配漆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
根据施工生产命令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容器和油漆,按配比要求完成配漆工作;
(2)完成每批的配漆工作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
(3)配漆开始时,必须打开排风扇以降低有机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
(4)配漆结束后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搞卫生清洁工作。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工程机械防护:
无设备;
(2)个人防护:
在工作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对个人防护用品,应该爱护使用并定期更换;
(3)奖罚规定:
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4)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卫生事故,如:
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8、喷漆作业岗位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
根据施工生产命令单上的要求将各种油漆用喷枪喷于产品上;
(2)完成每批喷漆工作后必须将原材料空桶和废抹布清理干净;
(3)喷漆开始时,必须先打开送排风装置,以降低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送排风装置,油漆及甲苯容器必须上盖;
(4)喷漆结束后,在搞卫生清洁工作时,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工程机械防护:
送排风装置必须完好,能正常使用;
(2)个人防护:
在加料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爱护使用并蒂奇更换;
(3)奖罚规定:
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4)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卫生事故,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9、工程潜水操作规程
1)凡从事工程潜水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潜水员证书。
2)工程潜水负责人必须由专业合格的工程潜水员担任。
3)专业潜水员必须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按时参加有关部门年度审查。
4)潜水装具必须统一由专人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潜水装具必须由专业潜水员维修,不得随意更改潜水装具的各种参数。
5)工程潜水作业必须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预先制定的潜水作业方案,遵守作业程序。
6)每次潜水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记录,并存档保管。
7)每次潜水必须严格执行减压表控制潜水时间和减压时间,不得随意更改潜水减压方案,严禁放漂。
8)在潜水作业现场,必须备有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
9)潜水员出水后在6小时之内不得离开潜水单位,也不能单独行动,12小时内绝对不允许乘坐飞机。
10)潜水前后6小时之内严禁喝酒。
11)在潜水作业过程中,潜水员有任何不适,应立即停止潜水,或作业潜水员出现(或发现)有身体不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12)潜水工作船及其辅助船舶,必须按规定悬挂信号、标志。
13)潜水作业的设施、装备必须经常检查,保证其良好的性能。
14)当潜水作业次数到达国家要求减压次数时,公司要为潜水员安排减压。
10、本规程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