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飞机应用于海事监管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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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飞机应用于海事监管可行性研究报告

 

无人飞机应用于海事监管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背景

1.2研究依据

1.3研究范围及内容

1.4主要结论

第二章无人机简要介绍

2.1无人机概念和系统组成

2.2无人机的分类

2.3无人机的发展历程

2.4无人机的优势

第三章无人飞机应用海事监管的可行性分析

3.1海事监管业务的需求

3.2国内外无人机发展现状和趋势

3.3无人飞机应用于海事监管的可行性

第四章XX海事局现状分析

4.1XX海事局管理辖区范围

4.2XX海事局管辖海域特点

4.3XX海事局主要管理手段、管理方法

4.4XX海事局空中巡航试点工作情况

4.5XX海事局管理能力现状综合评价

第五章XX海事局配置无人机应用海事监管的必要性

5.1实现海事系统监管目标的要求

5.2增强履职能力、提高管理效率的需要

5.3推行现代化管理、适应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发展的需要

5.4东海海区划界争端,维护东海海区海洋权益的需要

第六章总体方案

6.1系统组成和工作原理

6.2飞行平台的对比与选型

6.3系统主要技术性能

6.4地面信息处理分系统

6.5任务载荷分系统

6.6系统使用

第七章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7.1投资估算

7.2效益分析

第八章问题和建议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背景

我国是海洋和航运大国,是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加入或接受的有关水上安全和救助国际公约或议定书有34个,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为水上航行的国际国内船舶提供良好的通航环境和保护海洋环境是一个负责任大国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贯彻落实“海洋更清洁、航运更安全”的宗旨是国家赋予海事机构的职责。

XX是我国的国际航运中心,加强东海海区和XX港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为进出该水域的船舶提供良好的通航环境和优质的服务是XX海事局的责任所在。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航运事业的快速发展,船舶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尤其是XX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对XX海事巡航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赋予了新的内涵,促使我们海事监管从近岸向海区延伸,从静态监管为主逐步走向动静结合的监管模式转变。

而海事巡航是海事管理部门实施水上动态监管的重要手段、其担负着依照有关国际公约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所管辖水域进行航行安全和污染的监视、行政执法、抢险救助、维护国家利益、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环境、以及保障船舶、设施和生命财产安全等任务。

目前我国通航水域大部分采用巡逻船和VTS、AIS、CCTV等监管系统配合的模式进行巡航监管,受巡逻船客观条件的限制,利用巡逻船开展巡航存在视程短,反应慢,难以把握整体态势,对违法船舶无法进行持续的跟踪,对一些违章行为无法进行取证和处理;VTS是通过雷达波的形式工作,具有对大型船舶的监管能力,但对小型船舶的监测能力和监管能力有限,而且对港口、码头等现场难以涉及,并且获得的信息不是直观图像,因此VTS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AIS系统是将GPS接收提供的精确位置数据和船舶导航数据通过VHF自动播发的新系统,但AIS目前在300总吨以下的船舶上没有强制安装,但是小型船舶是事故多发的源头,AIS仍然存在一定的盲区;CCTV只能是定点区域的监视,延伸性不够,以上这些手段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海事管理的能力。

近年来,海事系统包括XX海事局通过采购海事专用直升机和租用固定翼飞机等方式进行空中巡航与其他手段结合的立体巡航监管模式的尝试。

我们发现,空中巡航具有“站得高,看得远”的优势,容易把握整体态势,在船舶的动态管理、防污染监视以及控制船舶密度等方面具有其他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应当逐步成为海事现场监管与救助指挥的一种重要手段。

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巡航虽然具有诸多的优点,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成本过高,空中巡航耗资巨大,且受到空中航路管制限制等因素影响。

先进、长效、集约的水上安全立体监管模式尚没有建立,水上安全管理装备与实际需求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我国水上安全和救助能力,促进水上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显得非常必要,十分迫切。

近年来,国内外无人机应用于军事和民用的领域越来越广阔,美日等发达国家将无人机应用于海事监管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同时国内无人机设计、制造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无人机具有成本低、机动灵活、安全风险小、效能高等优点。

我局2010年第次局长办公会议,提出了无人机是我局今后一段时间空中巡航的发展方向,要求对此开展研究。

1.2研究依据

(1)《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

(2)《中国海事工作发展纲要》:

在“十一五”期间沿海重点建设海巡飞机、千吨级及60米级巡视船、综合应急保障基地,建成AIS系统,更新完善VTS系统及沿海通信系统。

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形成立体海空搜寻救助体系。

到2020年,建立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安全管理系统。

(3)《海事系统“十一五”发展规划》。

(4)《XX海事局“十一五”发展规划》。

(5)XX海事局空中巡航总体规划和发展思路。

(6)2010年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1.3研究范围及内容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当前无人机发展及应用情况进行研究,结合海事业务特点,提出无人机应用于海事监管的可行性,并根据XX海事局辖区范围的水域特点、辖区管理现状、需求,总结了XX海事局开展海上空中巡航的实践经验,对无人机应用于海事监管和应急反应工作的必要性进行研究,并提出在XX海事局配置无人飞机用于海上立体监管的建设方案。

1.4主要结论

(1)98年水监体制改革后,XX海事局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和提高,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但仍存在水上监管能力,尤其是应急反应能力还比较弱,特别缺乏空中监管手段等不足,与我局率先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上安全监管水平的发展的目标不相适应。

(2)无人飞机应用于海上巡逻执法、调查取证和应急反应、海上搜寻和救助,海上船舶溢油、排污监视、航标巡检等动态监管业务方面是可行的。

(3)尽快在XX海事局配置无人直升机用于海事动态监管,并建立一个由VTS、巡逻船艇和航空器相结合的陆海空立体监管系统,对于提高海事系统的管理效率,全面覆盖所辖海区,增强海上快速反应,更好地维护国家的权益,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4)综合考虑海事动态监管业务需求,分析无人机的特点,提出了选用U8无人直升机的建设方案,项目总投资约为300万元。

第二章无人机简要介绍

2.1无人机概念和系统组成

所谓无人机,它是动力驱动,能够无线电地面遥控飞行和(或)自主飞行,可重复使用,无人驾驶的航空飞行器。

它与有人机的区别,首先是无人驾驶,通过遥控或者事先规划的航线来进行飞行,而有人机是驾驶员驾驶飞行;相对有人机而言,无人机的性能比较简单,不需要复杂的人员的支持系统和生命保障系统;无人机小,而且轻,重量最小的只有十几克如日本研制的“μFR-II”(图2-1)。

该机采用二重反转式螺旋桨,可以按照程序设计路线自主飞行,携带微型摄像机并可以将拍摄到的画像情报迅速传送回基地。

该机直径136毫米、高85毫米、自重12.3克,可持续飞行3分钟。

当然也有诸如美国全球鹰(图2-2)之类的战略无人机重达10几吨。

图2-1日本μFR-II型微型无人机

图2-2美国全球鹰无人侦察机

小型无人机某种程度上看似乎与航模很相像,航模也是无人驾驶,但是它们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首先无人机是自主驾驶,自主飞行,而航模,虽然飞机上没有人,但是遥控操纵,对于无人机来讲可以超视距、程序控制,而航模是视距范围内进行遥控。

从系统上来讲,无人机系统复杂,而航模相对来讲要简单得多。

另外对无人机来讲,它有高速、中速和低速飞行无人机,而航模只能是低速飞行。

  无人机系统是由飞行器平台、主控站(无线电遥控、遥测装置)、发射、回收系统和任务设备五大部分组成。

通过主控站可以对无人机的航线进行规划,对无人机的整个飞行姿态进行遥控、遥测,随时掌握飞机在空中的姿态和飞行状况,还可以来执行相应的任务。

因为无人机要回收重复使用,所以它有与之相适应的发射系统和回收系统。

任务设备是无人机执行相应任务时搭载的设备,比方说海上巡逻、电网巡视、军事应用等等,那么也就要带相应的任务设备。

2.2无人机的分类和用途

无人机从用途上可以分为军用和民用两大类,从形式上分为固定翼和直升机两大类。

军用无人机又可以分为无人侦察机、无人战斗机、靶机、微型无人机和无人直升机。

除了军事上大量应用外,民用方面就更广了,森林防火,边防的缉私,航空拍照,地面的勘探、电网巡逻、管道巡逻、交通管理、城市安防等等。

2.3无人机的发展历程

无人机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英国于1917年研制成功了世界上第一架无人机,由于当时技术条件限制,无人机发展并不顺利,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几乎停滞不前。

近30年来,随着微电子、通信、材料及推进系统等技术的迅猛发展,无人机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加上无人机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几场局部战争中的成功战例,世界各国开始重视无人机的研究与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30余个国家和地区已研制出了50多种无人机,无人机型号超过300余种,有55个国家装备了无人机,但发展最快、水平最高的主要是美国和以色列。

二次大战期间德国研究可控火箭用于军事目的时提出了无人战斗机的概念,1942年底是由冯布劳恩主持研制的V-1无人轰炸机实现首飞。

二次大战之后,他到了美国,主持了美国的阿波罗空间计划,再后来进一步的发展,就形成了V-2无人机,V-2无人机的产生,在无人机技术方面是一个里程碑。

同时无人机的发展使得航空器中间的另一个装备——导弹诞生。

第一架无人机诞生以后,无人机的发展,大致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形成了一个无人靶机的研制时期,简称靶机时代。

这个时期是冷战时代,各国都研制高性能的飞机和导弹,为了对这些武器装备进行鉴定,靶机就在这个时候诞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第一架靶机是美国的“火峰1型”靶机,它是涡轮喷气发动机推进,高亚音速,全金属机体结构。

机长6.98米,翼展3.93米,起飞重量1134公斤,最大的平飞速度是1112公里/每小时。

中国的第一架靶机——长空靶机,机长是8.4米,起飞重量2060公斤,最大的平飞速度是每小时920公里,高度范围是在相对地面50米到18000米。

此型无人机是目前世界上生产数量最多的机型。

第二个阶段是无人侦察机的诞生。

越南战争期间,有人军用侦察机得到了广泛地应用,特别是像美国的U-2侦察机,SR-71等等,但是在这个期间,U-2侦察机在越南、前苏联和我国的上空接连被击落下来,损失惨重,于是美国人就提出来了,要研制无人侦察机。

美国人首先把火蜂靶机改装成无人驾驶侦察机,把它称为Ryan147,它的机长是8.8米,翼展3.93米,起飞重量1430公斤,最大的平飞速度612米/秒,高度达到18000米。

中国的第一架无人侦察机是长虹无人机。

它的机长8.97米,翼展9.76米,起飞重量1085公斤。

第三个阶段是无人机飞速发展阶段。

也就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在这个时期的特点是:

一是现代战争中间无人机在广泛地应用。

无人机从辅助、支援作战转为主战,这是一个飞跃性的变化。

二是小型无人机崭露头角,尤其是在中东战争,贝卡谷地战役中间以色列利用了小型的无人飞机,来诱导(叙利亚)的防空、堤防雷达的开机。

第三是无人机发展系列化,出现了三大发展热点,分别是长航时无人机、无人战斗机和微型无人机。

在这个时候美国的“全球鹰”也诞生了。

2.4无人机的优势

无人机与有人驾驶飞机相比在满足任务需求的前提下具有以下优势:

一、建造、使用成本低。

因为无人机体积比较小,重量也比较轻,造价成本很低,有的是降低三分之一,有的降低好几倍;由于重量轻,油耗也低,与有人机相比,运行成本大大降低;无人机不仅比有人机简单的多,同时体积小,可以长期保存在仓库里面,使用维护费用大大减少,据估计可以减少80%;在飞行方面,无人机的训练它跟有人机不一样。

有人机,飞行员必须到空中去飞,飞一次要耗掉大量费用,而无人机可以在虚拟的坐舱里面通过操控键盘进行训练,虚拟的训练系统费用大大减少;同时无人机,一个人可以同时控制几架甚至数十架的无人机,而驾驶员不可能在空中一个人开两架飞机,所以对飞行员的培养费用也可以大大减少。

综合上述,无人机的使用费用是很低的。

二、地勤保障要求低,机动性强。

无人机不需要专门的跑道和庞大的地勤维修,起降条件和维修保障要求都比较低。

在较小场地上能够起飞,回收,甚至可以在船舶、石油平台上起飞和回收。

三、安全风险系数小。

由于无人机是通过地面遥控或程序飞行的,所以人员不需要升空,虽然有人机的安全系数很高,但是还是有机毁人亡的小概率事件发生,而无人机最多是发生意外无法回收外,而不存在人员安全的风险。

  

第三章

无人机应用海海事监管的可行性分析

3.1海事动态监管业务需求分析

海事动态监管业务主要有海上巡逻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反应、海上搜寻和救助、海上船舶溢油和排污监视、航标巡检、航道测绘等方面的业务。

3.1.1海上执法、调查取证和应急反应

目前海上船舶大型化、快速化趋势已经十分明显,高速船和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航速已超过28节,但海事系统现有巡逻船大部分不能达到此航速。

而无人飞机可以有效地弥补速度上的不足。

尤其是在调查取证和应急反应方面,通过使用无人飞机,可以保证反应的快速性和调查的及时性,防止肇事船舶逃逸,利用机载的摄像、摄影设备还可记录和保存证据,便于调查处理。

3.1.2.大面积和紧急情况下的海区巡视

在海区,船舶活动远离沿海岸线,且相对分散,使用传统的船艇巡逻,航速低、视野小、巡视间隔时间长,且受自然条件制约程度较大,只能是线性管理,呈带状覆盖,若使用无人飞机及机载任务设备,飞机的航速至少是巡逻船的3—10倍,借助空中俯视位置高、设备监控视界范围广的优势,监管范围相对船艇呈级数扩大。

尤其是将一定数量船舶和飞机结合起来,发挥各有优势,可以有效实现对“面”的监视和对“点”的控制,同时也能减少在船艇上不必要的初期投入和避免庞大的维持费用。

3.1.3.海上搜寻与救助

我国早在1985年7月24日就参加了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海上搜救公约。

IMO第25届海安会把全球海洋划分为十三个搜救协调区,我国负责第ⅩⅢ搜救区的海上搜救任务。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设在交通运输部,代表中国政府承担海上搜救的义务。

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搜救能力而言,其救助力量和救助手段,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在空中力量方面差距甚大,某些方面尚难完全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

一般海上救助常利用飞机或无人机快速到达现场,并在目标区上空低速飞行进行搜索。

通过机载任务设备发现目标及时通知指挥中心,便于决策指挥,为救助直升机指示目标,并将现场情况实时(或延时)地传送给指挥中心,指挥救助直升机、救助船舶和过往船舶协同实施救助。

利用飞机或无人机可以大大提高救助成功率。

3.1.4.海上船舶溢油、排污监视和应急行动

海洋环境保护是当今海洋国家最关心的主题之一。

随着海上石油运输量逐年增加,油船趋向大型化,海上船舶溢油风险也不断增加。

统计表明,石油是海洋最大的污染源,每年排入海水中的石油有42%是石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

为此,各海洋国家纷纷制定溢油应急计划,国际海事组织也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当前我国已处于溢油高风险期。

对溢油应急行为而言,海上溢油发生后的最初数小时是最有效的行动时机,否则扩散后很难清除。

用无人机对重要海域进行搜索,借助机上的任务设备进行溢油情况监测,是参与控制和清除溢油应急行动是一种有效手段。

通过机上任务装备的传感器等设备可对海上污染物漂流和扩散情况监测,不仅能在1000多米的空中确定排污源。

为指挥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3.1.5.航标的巡检

航标是航海保障的主要手段,我国沿海有许多重要的灯塔、灯桩位于孤岛之上,点多、线长、分散,交通不便,补给、维护十分困难。

利用无人飞机上的任务设备,实现航标的快速巡检,及时有效的报告航标工作状态情况,避免无目的的巡检,可以有效提高航标正常率水平。

3.1.6.海区航道测量

利用航空摄影拍摄地面、水面,获取图像信息,经加工、处理和分析,以提取被测对象的空间位置和有关信息的方法,已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全数字摄影测量方法的应用,使无人飞机进行航空摄影也完全能够满足航空测量的要求。

3.1.7.交通流量工程

交通流量统计、分析,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实行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为实行科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采用航空摄影,再通过计算机运算分析,可为实施安全指数法和制定规划以及为专项研究提供科学依据。

3.2国内外无人机发展现状和趋势

从国外先进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海事监管呈现3大趋势:

装备现代化、监管立体化、信息综合化。

监管立体化的要求则必然涉及到航空器,人类对航空器的研究一直在不断的探索,近年来由于无人机具有很多无可比拟的优势,其发展迅速,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大,国外发达国家已经成功将无人机应用于海事立体监管工作中。

3.2.1国内外海事机构应用无人机情况

2004年初美国海岸警卫队签署了一份价值110亿美元的“海岸警卫队综合系统”合同。

美国海岸警卫队采购了91艘舰船,35架固定翼飞机、34架直升机和76架无人直升机。

以上数据表明航空器在美国海岸警卫队装备中的比重是相当大的,且无人机的数量超过了有人机的数量。

为满足海岸警卫队对垂直起降无人驾驶飞行器的需求,根据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深水"计划,采购了两种型号的无人机。

一是订购45架贝尔公司研制的"鹰眼"无人倾转旋翼机,该机起飞重量900公斤,使用升限6000米,续航时间5小时;二是订购了30多架格鲁曼公司的“火力侦察兵”无人直升机(图3-1),该机起飞重量1500公斤,使用升限6100米,续航时间6小时。

图3-1火力侦察兵

同样,欧洲、日本、印度、韩国、菲律宾等国家的海岸警卫队分别对无人直升机提出了不同数量的需求。

我国海事航空装备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2001年6月,我国海事部门开始租用有人直升机开展空中巡航、立体监管等业务,尚无海事专用的直升机,需要时,只能租借,使用极为不便。

无人直升机在我国海事监管应用上还属于国内空白。

3.2.2我国无人机发展现状

我国无人机的发展,也主要是随着政治和军事的发展需要不断发展起来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公开展示50余款军用无人机。

主要机型有,攻击机:

“战鹰”无人攻击机、“暗剑”无人攻击机、“察打”无人一体攻击机,攻击侦察机:

“成飞全球鹰”攻击侦察机、CH-3攻击侦察机,战略侦察机:

“翔龙”高空战略侦察机、“翼龙”无人战略侦察机、“长鹰”战略无人侦察机,战术侦察机:

“天翼3”近程侦察无人机、毒蜂II型手抛式无人机、国产云雀微型无人侦察机、扫描鹰微型无人侦察机。

“战鹰”无人攻击机外形酷似美国B-2轰炸机,采用了大量隐形技术。

“暗剑”无人攻击机仅从名称上就可以判断采用了隐形技术。

无人机的尺寸本身就不到有人机的三分之一,再加上采用了隐形技术,隐身能力就更强。

“战鹰”的雷达截面积不到B-2的十分之一,“暗剑”的雷达截面积不到F-22的十分之一,“察打”的雷达截面积也不超过F-22的十分之一。

“翔龙”机(图3-2)采用了当今空气动力研究前沿领域的科技,它采取了罕见的连翼布局,有大展弦比、高升阻比的机翼。

这在中国飞机设计史上是一个大胆的突破,具有前翼、后翼两对机翼,并且前后翼相连形成一个菱形的框架。

前翼翼根与前机身相连,向后掠并带翼梢小翼;后翼翼根与垂尾上端相连,向前掠并带下反角;后翼翼尖在前翼翼展70%处与前翼呈90°连在一起。

与常规飞机相比,连翼飞机具有结构结实、抗坠毁能力强、抗颤振能力好、飞行阻力小、航程远等优点。

“翔龙”的航程高达7500公里,巡航高度可达18000米,稍逊色于美国最先进的“全球鹰”高空无人侦察机,其巡航速度则略高于“全球鹰"。

“翔龙”高空高速无人侦察机全机长14.33米,翼展24.86米,机高5.413米,正常起飞重量6800公斤,任务载荷600公斤,机体寿命暂定为2500Fh。

该机巡航高度为18000米~20000米,巡航速度大于700公里/小时;作战半径2000~2500公里,续航时间最大10小时,起飞滑跑距离350米,着陆滑跑距离500米。

中国使用这种无人机,从大陆起飞可对直达关岛的西太平洋一线进行侦察。

图3-2翔龙无人侦察机

“暗剑”无人机(图3-3),“暗剑”顾名思义一款隐身无人战斗/侦查机。

属于飞翼气动布局,采用翼身融合,从全机颜色看,它采用了大量复合材料,或表面涂有吸波材料,外形呈流线形,其空气阻力小,而鸭式布局又可大大改善飞机的操纵性能,此外,鸭翼产生的涡流会对机翼形成有力干扰,能额外增加飞机的总升力。

最新的“暗剑5”新型无人机已更贴近战争现实要求,他具备了超音速、超高机动性能和低可探测性,隐身性能可以躲避世界先进雷达的侦测,主要用于未来对空作战。

图3-3暗箭无人作战飞机

西方媒体评述:

如果中国采用多机协同作战模式能够对F-22和B-2形成“先敌发现、先敌进攻、先敌摧毁”的优势。

中国无人机技术,尤其是在军事上的应用,当前已处于世界先进行列。

3.2.3无人机测控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以美国与以色列为代表的国外无人机测控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可归纳成以下几方面。

在数据链信道综合方面,普遍采用跟踪定位、遥测、遥控和信息传输的“四合一”统一载波体制,信道综合程度高。

在任务视频信息传输方面,采用视频图像数字化压缩传输技术,便于减小传输带宽与采用加密抗干扰技术;在数据链抗干扰方面,已普遍采用卷积、RS、交织等抗干扰编码,以及直接序列扩频技术;在大速率超视距通信方面,以美军的“TCDL”无人机战术通用数据链为例,已达到遥控上行200kbps,遥测下行最大40Mbps的通信速率,通过采用空中中继及卫星通信技术,数据链的通信距离可扩展到2000km。

近几年,国内无人机研发大大推动了无人机测控技术的发展。

中电集团54所、中航工业615所等先后推出了遥控、遥测信息传输系统,频域覆盖了S、C和Ku频段。

为了满足无人机发展的需要,瞄准美国TCDL水平的测控信息传输系统,已在一些研究所开展研究。

这将为我国无人直升机和无人固定翼飞机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随着各种新型无人机的不断出现与广泛应用,对无人机测控技术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外无人机测控系统发展趋势表现为四大方面:

一是加强高速宽带数据传输能力;二是更强的数据抗干扰、抗多径传输技术;三是多机控制技术,实现一站多机控制能力;四是测控系统标准化与通用化。

3.2.4无人机任务设备发展情况

在飞行器的头部或下部,人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个转动的凸出物体,它就是飞行器赖以环视四周、感知态势的“眼睛”——机载传感器光电稳定转塔。

稳定转塔被广泛装备在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和无人机上,得到世界各国军方、警方的重视,安装了稳定转塔的飞行器被应用于军事方面的空中侦察、战场态势感应、目标搜寻与定位、精确打击等多个领域,也可以在执行掩护任务时提供路径侦察。

警用领域可以用在城市安全保卫,对地面犯罪人员及车辆的跟踪,引导地面警力抓捕罪犯;通过巡逻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

另外该设备还有广阔的民间用途,可广泛用于通讯、气象、灾害监测、农业、地质、交通、边境监控等多个领域。

目前无人机转塔技术以美国为领先,目前美国典型的无人机转塔系统有以下几种:

  Ultra8500XR转塔

  该型转塔由美国FLIR公司研制,已装备美军“影子400”和“影子600”无人机。

它的直径只有22.9厘米、高34.3厘米、重13.1千克,是世界同级别转塔中重量最轻、体积最小的。

传感器系统包括红外热像仪,采用320×240阵元的高敏感中波红外焦平面阵列,用于昼间侦察、监视的高敏感相机,采用变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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