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考试案例分析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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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考试案例分析汇总.doc

案例分析题(答案要点)

1、刘老师到初中工作以来,注重尖子生的培养,她培养的尖子生在竞赛中获得过很好的成绩,但经常对那些不听课、顽皮的学生采取罚站、不许进教室等措施进行惩罚。

家长知道后,多次找她交换意见,但刘老师不以为然,还对家长进行批评。

试运用教师职业道德的有关知识对刘老师的做法进行分析。

答:

第一,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教师高尚道德品质的表现。

热爱学生首先要理智地爱,不溺爱、不偏爱;其次要无私地爱,一视同仁。

刘老师注重尖子生的培养,但是不能以放弃或体罚后进生为代价。

这违背了基本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要求。

第二,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要求教师能够团结协作,这包括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等等。

而刘老师不能够听取学生家长的建议,甚至以老师的资格对家长进行批评,违背了团结协作的教师职业道德。

第三,刘老师对那些不听课、顽皮的学生经常采取罚站、不许进教室等措施惩罚。

这一行为不仅违背了热爱学生这一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更违背了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2、王某大学毕业后就职于一所初级中学,工作踏实肯干,但是不久却发现同事和学生都自觉不自觉地疏远他,他感到很苦恼。

后来才明白原来是由于自己不修边幅,个人卫生方面也不太注意,常常被同事和学生视为另类。

他感到十分困惑,“我把课讲完讲好不就行了,吃什么穿什么这不是我个人的私事吗?

”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进行分析。

答:

首先,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

教师的言行举止、品德才能、治学态度甚至是穿衣打扮等方面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成为学生学习的对象。

这是由教师劳动的“主体性、示范性”特点以及学生的“向师性、模仿性、可塑性”特点所决定的。

为此,教师必须做到:

高度自觉,自我监控。

教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使自己在学生面前成为活生生的教材,成为学生做人的榜样。

其次,案例中王某的话“我把课讲完讲好不就行了”是不正确的。

这违背了团结协作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要求。

人的培养靠单个教师是不行的,因为人的成长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人才的全面成长,是多方教育者集体劳动的结晶。

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与各方面协同合作,以便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完成培养人的工作。

3、毛泽东在给他的老师徐特立的信中说:

“徐老先生,你是我二十年前的先生,你现仍然是我的先生,你将来必定还是我的先生”。

他称赞徐老的革命坚定性和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精神,称赞徐老“心里想的就是口里说的与手里做的”是“一切革命人和全体人民的模范”。

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这段话。

答:

首先,徐老的革命坚定性和以及革命第一的品质,是其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的具体体现。

其次,徐老“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说明其作为教师具有伟大的奉献精神。

最后,“心里想的就是口里说的与手里做的”“一切革范人和全体人民的模范”,体现了徐老能够为人师表,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成为学生做人的榜样;能够做到身教,言行一致。

4、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李某因迟到不敢进教室,而在教学楼后随意闲逛,恰好被班主任孙老师发现。

孙老师问清情况后非常生气,罚李某在操场上跑了10圈,并让他在教室外站了两节课。

该案例中孙老师做法对吗?

请从教育法规的角度进行分析。

答:

孙老师的做法不对。

首先,《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其次,《教师法》规定,教师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的义务。

最后,孙老师罚李某在操场上跑10圈,并让他在教室外站了两节课。

这一行为违反了依法执教的要求,侵犯了学生李某的受教育权、人身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

综上所述,孙老师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5、2003年下学期,某市一所初中以教师不足为由,对初中三年级学习不好的学生采取停课或开除的办法,要求他们“立即离校回家”。

这些学生被赶回家后,该校又招收一部分初中毕业生编入初中三年级复读。

对此,学生家长十分不满。

请运用已学法律法规分析该校的行为。

答:

首先,该校的行为违法了《教育法》。

我国《教育法》规定,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是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

而该校对初中三年级学习不好的学生采取停课,要求他们“立即离校回家”,这种做法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初三属于义务教育阶段,该校随意开除学生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最后,该校随意开除学生的行为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6、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费某平时纪律松散,经常迟到,上课与邻座讲话,经老师多次教育仍无改变。

该生家长因忙于做生意,对他疏于管教。

班主任赵老师虽然多次与其父母联系但没有找到其父母。

赵老师认为,如果继续让费某随班学习,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不良影响,于是他三番五次找费某谈话,要其自动退学。

在老师的压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厌学心理,费某便于2002年5月20日未经家长同意辍学回家。

这位班主任老师做法是否合理?

请加以分析。

答:

(1)要求学生自动退学的做法是不对的,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教师要依法执教。

(2)停止违反纪律的学生上课,应符合教育活动的价值要求,与对学生的教育相一致,同学生违纪程度相适应,有充分客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班主任老师不得随意不让学生上课,不能带有个人偏见和感情用事;后进生的转化需要教师的爱心、耐心和信心;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可偏爱,要讲究教育艺术。

7、小王以优异的成绩大学毕业后到某市郊区的一所小学任教。

校长根据她来校后的工作表现,第二学期就让她担任了班主任。

但她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常常利用学校活动和班级活动,向学校申请一些不必要的经费。

在担任班主任期间,也没有把全部精力放在如何搞好班级工作和提高学生素质上,而是利用班主任的便利条件,常常借调换座位、配班干部、评“三好学生”等机会向家长讨要好处,在师生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对小王的做法进行分析。

答:

首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精神支柱。

热爱教育事业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

而小王“向学校申,请一些不必要的经费”,借机“向家长讨要好处”的行为违背了这一要求。

其次,小王“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一系列做法并没有起到模范与榜样的作用。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内容,这要求教师能够高度自觉、自我监控。

最后,小王“没有把全部精力放在如何搞好班级工作和提高学生素质上”,违背了热爱学生这一基本职业道德素养。

8、如今的孩子很小就接受了各种各样的新生事物,脑子里千奇百怪的想法很多。

有时,他们会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比如,你在课堂上讲太阳和月亮,有的孩子便会问:

“老师,太阳为什么白天出来?

月亮为什么晚上才出来?

”对这样的问题还能勉强回答,但有些孩子在课后向我提的问题,真的让我难以回答。

比如,有的孩子会冷不丁地问你:

“老师,什么叫‘酷毙了’‘帅呆了’?

”“老师,怎样才能当上还珠格格?

”我一时哑然。

有时我想,或许我真的是年纪大了,不再适合当小学老师了。

请问:

面对这位老师的困惑,你认为问题出在哪儿?

答:

这位教师的困惑,主要在于他对当今时代社会的新生事物,新鲜词的不理解,换句话说是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跟不上步伐。

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教师素质的现代化。

因为教育中的任何活动都要靠教师进行,教育的目标的实现,效果如何都取决于教师。

教师素质的现代化包括:

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职业道德素质的现代化,能力素质的现代化。

总之,教师素质的现代化是现代社会对现代人的总体要求在教师职业上的特殊反映。

9、陈老师是一名新教师,她认为自己年轻活泼、大方、热心、口才好,有感召力、语言表达能力好,很有当教师的天赋。

她为即将成为一名初中政治教师而兴奋。

这天她要上的第一堂课是初一年级的政治课,讲授“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

为此,她早已做好了准备。

她按照教参精心准备了教案,制作了课件。

可课后大家却说她在背教案。

她自己也感到上课时,确实离开教案就不知道说什么。

更可气的是,为了让学生体会中华民族伟大的文化成就。

她设置了问题:

“你认为我国哪个时期的文化最繁荣?

”要学生交流、讨论,学生回答虽很踊跃,但说着说着,就说跑了题,说到哪个朝代最强大、哪个将军打仗最厉害等等。

为什么就跑题了呢?

陈老师真的很困惑。

请问:

学生的回答为什么与陈老师的期望不同?

试用教育心理学的有关知识进行解析。

答:

学生对知识没有理解透彻,所以在老师要求学生把所学知识迁移到现实中时,出现了偏差,导致结果与老师的期望不一致。

我们不可否认陈老师在备课时确实很用心,以至会背教案了,但离开教案就不知道该讲什么,可见陈老师自己对所教内容理解的也不是很好。

原有知识经验的概括程度、认知结构的特点等都会影响知识的迁移,学生在学习新知识时,存在新知识的概括程度不高、原有认知结构中没有相关知识等等问题,都会导致迁移困难。

10、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来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

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

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

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

问:

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答: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1、有一个从地震灾区过来的学生,非常自卑。

班主任非常关心他,为他准备好了一切学习用品,同时发动同学们都来关爱这名学生。

但是这名学生依然没能摆脱自卑情绪,走出阴影。

如果你是这位班主任,请问你会如何帮助他?

答:

第一,新理念教育倡导全面和谐发展的个性教育。

这是我国教育的方向性原则。

对于这名灾区学生,教师最紧急的要务就是鼓励他与人交流,逐步完善他的性格,使他拥有积极的人生观与健康的个性品质。

第二,新理念教育倡导教育民主,即平等对待与尊重每一位学生。

作为教师不能过分地关爱这位灾区学生,应该把他看作与其他学生一样。

教师的过度关心会强化他“来自灾区,情境悲惨”这一信念。

第三,新理念教育要求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

教师应该倡导其他学生一起帮助这名灾区学生,同时引导其多参与班级活动,让他知道在灾难面前他不是孤独的,有同学和老师和他一起分担,培养其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第四,新理念教育倡导赏识教育、愉快教育、鼓励教育。

应多鼓励这位学生,使他在集体中体验到学习与生活的快乐,自觉走出阴影。

更应该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及优秀的个性品质,并有意识地强化这一闪光点或个性品质,使其更主动积极地完善自己的人格。

第五,教育需要遵循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

要改变这名学生的现状需要时间,需要教师耐心地运用科学的方法来解决他的心理问题。

12、语文课上,李老师按学生不同水平分成几个等级组,定出不同的要求和评价标准,学生自动“对号入座”,如C级组的标准是“语言通顺”,符合要求的就给高分。

不少学生高兴地说:

“我的作文在小学里就经常不及格,今天李老师给我打了100分,我觉得学好作文还是有希望的!

”李老师又及时鼓励达标的同学继续向B级、A级组进军。

请问:

这位李老师的做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答:

上述材料中,李老师的做法是正确的。

因为李老师的做法体现了新课程提出的发展性评价的内涵。

首先,李老师的评价促进了学生的发展。

突出了评价的激励与调控的功能,促进学生不断进步,实现自身价值。

其次,体现了新的教育观念和课程评价发展的趋势。

重视评价者的主体性与评价对个性发展的建构作用。

第三,体现评价标准分层化,关注被评价者之间的差异性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和发展的独特性。

第四,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

李老师潜移默化地将形成性评价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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