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础知识.doc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础知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础知识.doc(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础知识
一、民族工作基本政策
1、民族的概念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
2、民族问题的特点
从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和当代国际上民族问题的势态看,民族问题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普遍性和敏感性的特点。
----民族问题的长期性。
民族的自身发展规律决定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
江泽民同志指出:
“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
”民族问题的解决不能一蹴而就,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民族问题存在的历史长期性,按照民族与民族问题发展规律,正确引导和妥善处理。
----民族问题的重要性。
历史表明: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
中国是这样,外国也是这样。
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民族问题是一个重要因素。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一直把我国的民族问题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
毛泽东同志指出:
“国家统一,人民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
”江泽民同志也明确指出:
“民族问题是关系我们的国家统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建设成功的大问题。
”
----民族问题的复杂性。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个既特殊又重要的方面,它与政治、经济、宗教及其他各种社会问题互相渗透、相互交织在一起。
我国各民族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且又大杂居小聚居,信仰不同的宗教,诱发民族之间的矛盾与问题的因素很多,加之民族分裂主义的影响以及国外敌对势力的挑拨与煽动,更增加了我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
江泽民指出:
“纵观全球一些热点地区发生的冲突和战争,大都与民族问题处理不当或外国势力插手民族纠纷有关。
凡是民族问题处理得不好的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问题或乱子。
”党和国家一直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民族关系中出现的人民内部问题,采取慎重、缓和的说服教育方法,对于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惩办。
----民族问题的普遍性。
民族从产生到现在,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与变迁,在世界范围已有3000多个民族,其中人口上亿的民族有7个,近20亿人;人口在千万以上的民族有60多个,百万以上的280多个,10万以上的560多个,还有2000个人口较少民族。
这些民族分布在200多个主权国家里。
现在世界上几乎找不到一个单一民族居住的国家,过去一向被认为是单一民族国家日本、朝鲜与韩国,也都有其他民族加入该国籍。
一个国家内有几个民族或几十个民族,甚至数百个民族共同生活交往,民族之间和各个民族的自身发展、政府的政策、国际环境的影响等都会产生大量的民族问题。
当今世界各地的热点,大都与民族问题有关。
现在我国有56个民族分布在全国各地,绝大部分县都居住着2个以上民族。
不同的民族共居,就存在民族问题。
古今中外,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民族问题在各个时期、在世界各个角落都广泛存在着。
----民族问题的敏感性。
民族一旦形成,在其成员中就具有很强烈的认同感、共同的心理状态及与其他民族成员不同的思想情感。
这种民族意识遇到刺激,就会很快作出反应。
往往通过民族情绪表现出来。
世界历史过程中,发生在民族之间与国家之间的战争,大都与民族问题有关。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第二次世界大战站形成的诸多因素中,民族问题起了重要作用。
当代世界热点地区,如中东、非洲、南亚等大小事件都与民族问题有着重要关系。
前几年我国一些地区与单位,由于民族政策观念不强,在个别出版物中出现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甚至带有歧视与污辱现象,引起有关少数民族的强烈不满,有的形成事件。
我们必须按照“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要求,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按照有关法律办事,谨慎地处理有关民族事务。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与中国国情和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举。
(1)党的民族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由于受苏联的影响,曾主张建立联邦国家,主张民族自决权。
随着在理论上的不断成熟和对中国国情认识的深化,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建立单一制民主共和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主张。
1940年1月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就“国体”即国家结构形式做了专门论述,指出:
中国无产阶级领导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中华民主共和国或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既与旧式的、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区别,也与苏联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相区别。
这一“国体”指:
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承认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联合工农兵学商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
毛泽东提出的以民族平等、自治和国家统一为原则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主张,是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基石。
1938年10月,他在《论新阶段》报告中,全面地阐述了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主张:
允许蒙、回、藏、苗、瑶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
1947年5月1日,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为其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树立了榜样。
1949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北平召开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
在这次会议上,周恩来同志根据党中央的意见,向全国政协代表,就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9月21日—30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单独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座谈,征求他们对《共同纲领》中有关民族政策的意见。
经过协商,一致赞成建立单一制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后来,又明确载入历次《宪法》,成为我国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二、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构建和谐社会
民族团结是建设和谐新疆的基石。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坚持从新疆区情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新疆作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一,全面贯彻了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维护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形成、发展并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民族团结事业不断得到巩固的基础上,新疆各项建设事业得到进一步快速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
1978年一2007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642.7亿元,一大批关系长远的项目建成投产,经济发展后劲显著增强。
初创时期。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开展建党建政、剿匪反霸和土地改革等运动,各族群众从政治上、经济上翻身做主人,从根本上清除了民族压迫、敌视、仇杀、斗争的根基和条件,为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奠定了政治基础。
在进行社会改革的过程中,各级党政部门认真贯概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强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号召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汉语汉文,汉族干部学习当地的一种民族语言文字,更改了历史遗留的、含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的地名,对各族干部、群众、解放军指战员加强民族政策教育,在汉族干部群众中强调反对大汉族主义,在少数民族干部中强调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平等团结的新型民族关系在新疆得到建立和巩固,为使少数民族真正当家做主,调动各少数民族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和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疆在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下推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l955年l0月l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标志着互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在新疆得到完全确立。
开创新局面时期。
1976年l0月粉碎“四人帮”后,在批判和纠正“文革”带来的历史错误动,采取积极措施恢复和建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力落实民族政策。
在思想上纠正了“民族问题是阶级问题”的“左”倾错误思想。
党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
“必须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
“要使各民族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984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92年江泽民同志指出:
“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提出没有民族地方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
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把开发大西北作为我国深化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
这一时期,新疆经济发展得到国家一系列政策支持,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稳步提升,民族平等得到进一步保障,民族团结得到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逐渐上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欣欣向荣,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步伐大大加快,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又好又快发展时期。
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胡锦涛同志鲜明指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
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
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两个共同”的提出,开拓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天地。
新疆始终坚持按照“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这一论断的要求,突出强调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坚持居安思危,不断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以民族团结促进军政团结、军民团结、警民团结、兵地团结和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新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从l982年开始,新疆已开展5次大规模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坚持以榜样的力量感召和凝聚人心。
特别是从l983年起,连续26年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高举民族团结大旗,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强大宣传教育合力,树立起一大批先进典型,凝聚和感召了各族群众的心灵,使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为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所掌握,“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解放军好”的主旋律在新疆大地上经久不衰。
坚持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凝聚到实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上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这段时期内取得举世嘱目的成就。
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团结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其中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
各民族的大团结,是完成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在内的新世纪三大历史任务的基础和保证。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必须着力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友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团结,需要采取多方面措施:
第一,必须进一步打好各民族大团结的经济基础,强化民族团结的政治保障。
早在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
“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
”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
“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