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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遵化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

报  告

——2017年2月22日在遵化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遵化市财政局局长张雪娜

各位代表: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提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并请列席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税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唐山市和我市市委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应对严峻形势挑战,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诸多不利因素,狠抓税费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改革,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保证了财政预算的平稳运行。

2016年,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我市财政收入预算为15.6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9.94亿元。

由于受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回暖,我市经济运行有所恢复的影响,加之财税部门狠抓税费征管工作落实,全市财政收入出现了逐月逐季递增的走势,与2015年同期相比实现了正增长,摆脱了连续三年来负增长的不利局面。

为此,经报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批准,将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予以调整。

与此同时,为确保收支平衡,支出也相应做出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6.49亿元,占调整后预算16.33亿元的100.98%,同比增长8.7%。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4亿元,占调整后预算10.036亿元的100.05%,同比增长4.1%。

按征收部门划分:

国税部门完成2.31亿元,加营改增调库上划0.07亿元后占调整后预算2.38亿元的100%;地税部门完成4.11亿元,占调整后预算4.11亿元的100%;财政部门完成3.69亿元,占调整后预算3.54亿元的104%;5月份实行“营改增”政策调库上划省级0.07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88亿元,占调整后预算2.81亿元的66.9%。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11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1)2016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273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112%。

(2)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001万元,占调整后预算77%。

(3)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144万元,占调整后预算106%。

(4)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8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94%。

(5)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32345万元,占调整后预算100%。

(6)2016年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56万元,占调整后预算105%。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91亿元(含上级专款),占调整后预算30.41亿元的102%。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88亿元,占调整后预算1.88亿元的100%。

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1)2016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4792万元,占调整后预算98%。

(2)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74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89%。

(3)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560万元,占调整后预算105%。

(4)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651万元,占调整后预算115%。

(5)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完成2651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87%。

(6)2016年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60万元,占调整后预算112%。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亿元,税收返还性收入2.23亿元,基数补助收入3.5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65亿元,上年结余0.92亿元,债券收入0.26亿元,调入资金5.59亿元。

减上解支出0.87亿元,实际支出30.91亿元,结转下年上级专款支出1.14亿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88亿元,专款补助收入及上年结余0.9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8亿元,结转下年上级专款支出0.91亿元。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各项收入114562万元,上年结余530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各项支出106919万元,累计结余60729万元。

为圆满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重点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1、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着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收入征管机制。

始终把组织收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费)种的征管力度,拓宽财政收入领域,在危机和困境中保持了财政收入均衡入库;积极构建综合治税大格局,强化部门协调作用和涉税信息采集利用,开展税费治理专项行动,累计清缴入库税费1727万元。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

认真分析上级政策,加强部门联动,采取更加主动的方式向上级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各项上级专款和转移支付资金10.35亿元,重点保障了教科文卫、农林水土、社会保障、政法、交通等事业发展;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7.74亿元,有效降低了债务成本,进一步缓解了偿债压力。

三是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资金、政策等多种保障手段,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累计发放防治大气污染补贴资金2856.66万元,重点用于燃煤锅炉整治、洁净型煤及高清洁炉具推广等项目。

四是充分发挥融资平台效应。

做大做实融资平台,以遵化市福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为融资平台,积极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到位资金4.38亿元,专项用于我市四个区域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努力改善棚户区内居民的居住条件;全力推进社会资本投入,总投资15.49亿元的遵化市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成功入选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在唐山市入选的三个PPP项目中投资规模最大,并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投入资金5098.65万元,重点支持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技术推广、农田水利等建设项目,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基础支撑;投入财政资金700万元,组织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并顺利通过唐山市农发办组织的验收。

二是惠农补贴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以“一折通”方式发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6191万元,补贴面积70.3万亩,受益农户15.9万户;发放2016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894.3万元,共涉及全市25个乡镇502个村14905人;发放良种补贴资金1182万元,共涉及全市24个乡镇61139户;发放退耕还林补贴资金394.8万元,共涉及全市23个乡镇1.7万户,补贴面积4.39万亩。

三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得到稳步提升。

投入财政资金1531.62万元,组织实施了3个农业产业化项目,即:

1个财政补助项目、1个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项目和1个贷款贴息项目,并顺利通过唐山市组织的项目验收。

3、坚持改善民生福祉,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津补贴提标政策落实到位。

为全面落实省批复我市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在我市地方可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与省财政部门联系,及时调度并筹措资金,保障了我市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自2015年7月1日起津补贴标准由原来的四类标准调整到二类标准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年人均增加7200元。

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投入教育项目建设资金3207万元,重点支持了石门镇中学改扩建、中小学陈旧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偏远地区周转宿舍等一批重点项目校建设,优化了教育布局,改善了办学条件;拨付困难家庭学生救助金1120万元,救助贫困学生6941人,切实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就学问题;对义务教育阶段86949名中小学在校学生免收了学杂费7198万元,进一步减轻了城乡家庭教育支出负担。

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筹集并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4.29亿元,每人每年较2015年平均提高了1223.36元,全市共有15233人受益;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资金11716万元,全市参保人数达到36.47万人,受益人数11.41万人;拨付就业、再就业资金1424.66万元,使230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投入资金5196.95万元,使全市2302名五保对象和8177名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四是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3.23亿元,参合农民达到56.05万人,参合率98%,报销资金2.43亿元,基金使用率75%;投入资金492.02万元,用于支持纳入医改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的财政补贴;筹集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2242万元,报销资金1413.42万元,基金使用率63%,有效减轻了患大病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4、坚持依法依规理财,着力完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

一是财政改革扎实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稳步实施绩效预算改革,按照预算改革的要求,编制了2017年绩效预算,使全市预算编制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圆满完成国库电子支付改革工作,国库集中支付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组织全市各预算部门对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河北省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和《河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进行了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与各预算部门之间的职责,使预算的编制、公开、执行、决算等更加规范。

二是财政管理稳步提高。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依法依规规范采购行为,全市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共计120453.46万元;继续推进工程造价编审工作,对财政投资的88项重点工程预算进行了造价编审,受审资金4224.3万元,节约资金572万元,节约率14%;加大对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全市会计从业人员2204名,培训率100%,考试通过率100%;对802名来自全市648个行政村会计及25个乡镇农经站会计人员进行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村财会人员会计业务水平;三是国资管理不断加强。

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分六批次拍卖公务用车331辆,溢价率33.74%,实现拍卖收益702万元;加大对国有资产处置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收缴力度,实现国有资产收益3526.16万元;出台《遵化市临时机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对全市临时购置、回收闲置等资产的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

四是财政监督不断提升。

扎实开展了清理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问题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累计查出问题383个,并及时督促存在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并已全部整改到位;继续深入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维护了财经纪律。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在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与转型发展不相符的问题:

一是全市财税经济稳步提升的任务还十分繁重,财源结构和质量还需进一步调整和提高;二是受经济环境、财税改革和政策影响,财政增收空间明显收窄,而近年社保提标、工资改革、公益性社会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增收空间缩小与刚性支出规模扩大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三是依法理财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部门勤俭节约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上述问题需要我们通过下大力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我市“加快建设环京津新型工业基地、旅游商贸名城、魅力中等城市,再创遵化发展新辉煌”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加快项目建设的关键一年。

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17年我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唐山市经济、财政工作会议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京津冀经济对接有利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培植财源,依法治税管费,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使用资金,全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辉煌。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预算(草案)坚持“实事求是、精准预算、勤俭节约、强化绩效,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的原则,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财政收入计划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收入计划19.3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0.74亿元,同比增长7%。

按征收部门划分:

国税部门3.5亿元,同比增长51.8%;地税部门4.5亿元,同比增长9.3%;财政部门2.74亿元,同比下降25.7%。

2、可用财力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加调入资金后可用财力27.9亿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39亿元,体制上解0.31亿元,专项上解0.1亿元,石人沟、白云石矿等下划基数上解0.28亿元,调入资金11.46亿元。

加上年结转及提前下达2017年转移支付资金7.15亿元,合计35.05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情况。

2017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27.9亿元。

其中:

(1)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1612.3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79.43%。

(2)日常公用经费935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35%。

(3)专项公用经费15239.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45%。

(4)各项事业发展支出20767.7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7.44%。

(5)安排各项预留资金1207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33%。

加提前下达的2017年上级专款支出7.15亿元,合计35.05亿元。

4、平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用财力35.05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5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17.42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41亿元。

3、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18.33亿元,其中:

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安排17.42亿元,上年结转转移支付资金0.91亿元;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安排8.41亿元,上年结转转移支付支出0.9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2017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44929万元,上年结余14964万元,支出计划46531万元,累计结余13362万元。

2、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21205万元,上年结余12771万元,支出计划18287万元,累计结余15689万元。

3、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21827万元,上年结余13944万元,支出计划19186万元,累计结余16585万元。

4、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38967万元,上年结余18297万元,支出计划36389万元,累计结余20875万元。

5、2017年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计划680万元,上年结余753万元,支出计划651万元,累计结余782万元。

三、振奋精神,硬化措施,确保2017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为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项目建设。

紧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投资领域,积极谋划筛选符合我市实际的对接项目,努力争取多使用、使用好国家无偿投入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加快推进能够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打牢财政增收基础。

二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

积极转变财政支持方式,用好国债、地方债券、财政贴息等各类资金,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新型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提升第三产业对全市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三是支持发展环境建设。

积极争取和整合包括预算内资金、民间资本等在内的各类资金,成立PPP服务中心,充分发挥PPP运作模式功能,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继续加快融资平台建设步伐,不断扩大融资额度和规模,按照全市发展规划,加大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全市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

(二)加大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协调稳定发展。

一是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力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促进区域性教育均衡;全力支持社保、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全面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步伐;全力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大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投入,切实维护政治安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二是支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继续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继续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机具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努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是全力保障重点支出。

按照量财办事和保障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千方百计调度资金,集中财力予以保障;对关系稳定和发展大局的一些临时性、突发性的事项,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的原则,积极筹措调度资金给予保障。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促进理财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

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抗税等违法活动;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强化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费源收入的动态监控,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摸清政府债权底数,加大清欠回收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二是完善科学管理机制。

继续加强新《预算法》、《河北省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和《河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宣传,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建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案,稳步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实现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推进全市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渠道。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重点抓好惠民补贴、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跟踪监管,加大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力度,建立财政规范运行的跟踪监督机制;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能,加强对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促进我市会计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逐步建立“举债有度、偿还有方、管理有序、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

(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增收难度较大,各种政策性刚性支出不断增多,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因此,全市上下必须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全面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支出管理。

同时,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严格按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执行,从紧从严控制非预算支出,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切实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大兴节约之风,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各预算单位所执行项目的政策性、合规性、可行性、准确性等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运用到项目的资金拨付和次年预算的安排上,努力节约财政资金,把节约出的资金用到最急需、最能产生效益的地方。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旋律,横下一条心,鼓足精气神,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完成全市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环京津新型工业基地、旅游商贸名城、魅力中等城市,再创遵化发展新辉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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