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执行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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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决算报告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按照“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要求,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真抓实干,财政收支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92010万元,较上年169366万元增收22644万元,增长13.37%,完成年度预算任务182442万元的105.2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438万元,较上年60840万元增收10598万元,增长17.42%;完成年度预算任务68140万元的104.8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完成46963万元,较上年增长8.21%,完成年度预算任务44888万元的104.62%,其中:
(1)增值税完成21517万元,较上年下降1.58%,完成年度预算任务23524万元的91.47%。
(2)营业税完成9万元,较上年下降90.72%。
(3)企业所得税完成5793万元,较上年增长130.8%,完成年度预算任务2574万元的225.06%。
(4)个人所得税完成982万元,较上年增长5.48%,完成年度预算任务924万元的106.28%。
(5)资源税完成9630万元,较上年增长18.65%,完成年度预算任务10405万元的92.55%。
2、非税收入完成24475万元,较上年增长40.33%,完成年度预算任务23252万元的105.26%。
我县非税收入的增减变化主要受资源价款收入影响较大,本年资源价款收入完成15035万元,较上年增收6302万元,增长72.1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6388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221562万元的88.64%,同比增长8.36%。
具体科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99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20961万元的99.7%,同比增长12.77%。
(2)公共安全支出7288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10021万元的72.73%,同比下降24.8%。
(3)教育支出41415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42753万元的96.87%,同比增长37.82%。
(4)科学技术支出22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250万元的88%,同比下降44.16%。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2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2808万元的68.45%,同比下降22.31%。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3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18302万元的84.38%,同比下降34.08%。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4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14961万元的77.8%,同比下降21.06%。
(8)节能环保支出3862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7371万元的52.39%,同比下降44.73%。
(9)城乡社区支出6745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6765万元的99.7%,同比下降36.82%。
(10)农林水支出68153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73622万元的92.57%,同比增长71.51%。
(11)交通运输支出6072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6784万元的89.5%,同比下降4.17%。
(12)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349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3606万元的96.78%,同比增长51.41%。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04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3545万元的57.66%,同比下降33.44%。
(14)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4606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6216万元的74.1%,同比下降4.18%。
(15)住房保障支出108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2029万元的53.43%,同比下降83.35%。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23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750万元的96.4%,同比下降17.47%。
(17)债务付息支出742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742万元的100%,同比增长29.72%。
(18)其他支出4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76万元的52.63%,同比增长2.56%
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438万元,加:
上级补助收入1160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1726万元,上年结余1634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40万元;减: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38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8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4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98万元(超收部分),调出资金7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5174万元(上级专款),结转下年25174万元,净结余为0。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67万元,较上年3869万元减收402万元,下降10.3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36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9687万元的75.99%,较上年1663万元增支5698万元,增长342.63%。
收支平衡情况: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67万元,加:
上级补助收入423万元,上年结余172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000万元,调入资金78万元;减:
基金预算支出7361万元,上解支出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2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3.1亿元的119.4%,同比下降15.9%,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补贴收入减少804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3.9亿元的107.7%,同比增长13.5%,主要是正常增资所致。
(四)存量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共收回存量资金3398万元,上年结转252万元,支出安排2937万元,结余71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公共卫生、保障性住房和生态绿化等。
(五)政府债券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共收到政府债券资金25726万元,其中:
新增债券资金18779万元;置换债券2947万元;专项债券4000万元。
支出安排21661万元,结余4065万元。
主要用于整村提升、异地搬迁、光伏扶贫和置换政府债务。
(六)统筹整合资金用于精准扶贫情况
2018年共统筹整合财政资金33734.27万元(其中:
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2125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3276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519.2万元,县级扶贫及部门涉农资金17814.07万元),支出33734.27万元,具体安排的项目和资金分别为:
1、产业发展脱贫工程,实施项目18个,投入资金5525.58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项目41个,投入资金13426.29万。
3、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工程,实施项目1个,投入资金213.4万元。
4、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项目2个,投入资金14569万元。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发展型财政、民生型财政、服务型财政”的职能定位,按照“合理生财、科学聚财、节俭用财、高效理财、规范管财”的工作要求,不断攻坚克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重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着力抓好预算执行,全力化解收支矛盾,全县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保证了各项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需要,有力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抓收入稳增长,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异常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以及政策性减收的影响,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应对税制改革,明确收入任务,强化征管措施,细化目标考核,抓好分解落实,不断拓宽收入来源渠道,着力构建质优速稳的财政收入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征管责任,强化收入征管。
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开展税收征收,形成财税征管合力,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深入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库,规范征收行为,勤征细管,堵漏挖潜,严格考核,全面依法开展税收征缴,确保应收尽收,收入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2018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14亿元,在上年增长2.79%的情况下,本年又实现了17.42%的增长,一般预算收入的连续两年增长,使得财政保障能力大大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向上奋力争资,成效显著。
不断加强政策研究,会同主管部门加大申报项目指导和组织力度,全年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4.2亿元(含一般债券2.2亿元,专项债券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亿元,同比增长29%,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和政府偿债压力。
三是盘活存量,增强财力。
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凡超过2年未使用的专项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统筹使用,2018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398万元,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有力缓解了财政运行困难,实现了平稳运行。
(二)调结构促和谐,持续加大民生投入
始终坚守财政取之用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属性,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努力化解民生难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断调整支出结构,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县公共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等民生支出16.5亿元,占全县公共财政支出的84.2%,较上年增长9.27%,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加快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落实和巩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同时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发展。
全年教育支出41415万元,较上年增长37.8%,占公共财政支出的21.08%,较上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
全县14088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学杂费和教科书免费政策,补助资金1190.12万元;1312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补助资金146.66万元;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共补助资金817.29万元,惠及5504名学生;全部免除高中在校生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共计807.66万元,惠及1714名学生;投资1789.31万元,对全县25所簿弱学校进行了改造(校舍维修、教学设备购置);投资328.52万元,新建了东寨中学综合教学楼、圪谬完小教学楼;投资6109.71万元新建示范性高中,投资2665.57万元建设职业高中新校区。
二是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政策。
提高了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03元/月、3518元/年,全年共发放城镇和农村低保资金3858万元,惠及14936人;对全县113名孤儿发放81万元生活补助;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106人,年人均补助6143元,分散供养1757人,年人均补助4573元,共发放87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年共计发放53万元,惠及1073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全年共落实就业专项资金1036万元,当年城镇新增就业2277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483人。
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年医疗卫生投入11640万元,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落实基本药物零差补212.66万元,进一步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018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50元提高到55元,落实资金902.92万元,投资150万元对74个村卫生室进行维修,投资100万元开工新建11个村卫生室;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70元,全年累计补偿70712人次,补偿金额6672.03万元。
四是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2万元。
深入落实电影下乡、送戏下乡、周末大剧场等文化惠民工程,全年播放电影5556场,送戏下乡150场,购置各类图书2万余册,为建设中的贫困村文化活动场所配送健身器材500件,极大地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
五是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加大。
健全脱贫攻坚财力投入总量增幅长效机制,通过向上争、本级投、社会引、银行贷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保障脱贫攻坚。
2018年我县积极统筹整合各类资金,用于全县的脱贫攻坚项目,全年共计拔付扶贫资金33734.27万元。
(三)严落实惠“三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全县土地确权面积483330.26亩,下达农业支持保护“三项补贴”3010.26万元,按照颁证面积四批累计发放681.95万元;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46.53万元,受惠农民0.7万户,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财政农户补贴资金4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510.4万元,受惠农民518户;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47万元,补贴农具30台;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56.06万元,投保面积达65.16万亩(其中森林63.31万亩,玉米1.33万亩,马铃薯0.52万亩),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风险保障3.8亿元,有效降低了农业风险,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稳步实施,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四)强管理促规范,努力提升理财水平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和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对重点项目支出实行跟踪问效;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加快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对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保障能力。
一是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建立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
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
改革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打破基数,实行“以事定钱”,“钱随事走”,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
同时通过规范收支行为、健全审批流程、明确管理权责、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统筹配置、规范透明的全口径预算管理新机制;不断深化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建立健全预算支出定额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部门预算全部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编报。
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部分项目采取第三方独立评价的方式,展开了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从而使得财政资金花的合理、花的有效,进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进预算管理控制,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收回项目未执行的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
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扶贫、教育、科技等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健全绩效管理机制,从2018年开始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纳入县直单位及各乡镇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从单位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时效三方面对各预算单位进行考核,促进各单位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从而提高我县绩效评价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时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进一步提升我县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水平,推动我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迈进。
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启用新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修订了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建立单位资产台账。
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行为,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同时开展固定资产的核销工作,按照单位资产清查数据,对已达到报废年限和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核销。
对新增资产及处置资产全部录入资产信息系统,实现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程动态管理。
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预决算全部按照规范流程,及时通过“宁武政府”网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县“三公”经费支出992.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五是全面正式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经过两年的试编工作,从今年开始正式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系统全面地反映了政府资产负债和运行成本,为加强政府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也推动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细化核算内容,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强监管提质效,全力防范财政风险
始终坚持以监督管理为保障、以创新机制为方略,高标准严要求履行资金管理职能,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力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严格资金管理。
坚守“三保”支出底线,不断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
建立国库资金预警机制,对国库余额进行实时监控,全面掌控全县财税收支情况,按月对资金调度情况进行测算,合理规划库款使用,有力保障了全县人员工资、正常运转、社保民生等支出用款。
二是强化资金检查。
科学合理制定监督计划,紧扣财政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高度关注涉及民生领域资金。
专门组成由局领导带队的四个工作组先后对十四个乡镇近两年来的民生领域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循序渐进,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的原则,对政府性债务进行早安排、早部署,集中人力、物力全面摸清底数,做好债务的清理,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确保底子清、数据准、情况明。
落实化解措施,着力降低风险程度。
2018年已完成了隐性债务上报工作,要求在认定的存量隐性债务之外,严禁以任何形式新增隐性债务,发现一起、移交一起,处理一起。
四是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内部监管。
建立和完善财政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内控机构职责,着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避免财政政策落实和资金分配过程中的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
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是经济结构单一,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较为突出;二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与财政稳健运行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是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够,部门项目支出进度较慢,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找准症结,综合施策,切实加以改进解决。
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1、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收入方面:
2018年我县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共计7294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15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8788万元。
支出方面: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学校维修。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5111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支出。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77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公检法办安及业务费支出。
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176万元,主要用于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
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3679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546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补助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9900万元,主要是村级管理费、村小学公用经费、计划生育村服务员工资等。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619万元,用于汾河河道治理。
返还性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收入等用于个人工资和单位运转经费支出。
2、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我县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性债务有50606万元,其中:
置换债券资金2236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2239万元,专项债券6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我县针对“三公”经费建立起从预算源头控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机制,对因公出国出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采取严控标准、严格审批等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993万元,与上年基本特平。
主要做法是:
一是从源头上严格管理。
凡部门属于“三公”经费支出项目,在年初预算中都按经济科目单独列示,并且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均实现零增长。
同时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实行定额管理,每车每年3万元。
“三公”经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禁追加和调整。
二是严把支付环节。
按照我县“三公”经费和差旅费等管理规定,严把经费审核和支出关。
针对公务接待,需附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报批单和接待清单;对公务用车用油实行加油卡管理,减少报销的随意性,避免套取财政资金。
对“三公”方面费用的报销,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原始报销凭证,对资料提供不全不规范、超范围和超规定的一律不予支付。
三是加强事后监督。
所有预算单位在部门决算批复后均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接受社会的监督。
此外,财政部门会定期不定期检查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照“账证相符、账表相符和账实相符原则”实地检查各预算单位经费支出情况。
今后,财政部门将把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纠正“四风”结合起来,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公费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实行零容忍。
同时加强对“三公”经费预决算编制、执行等财政、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