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院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
1.院长是设计院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专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
保证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组织制定年度生产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设计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管理职能的工作汇报。
6.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7.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院安全奖惩办法。
深入生产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多经一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坚持“三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9.定期向院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二.生产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对在全院实施国家和上级单位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
2.组织编制年度设计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接受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委托负责组织分析全院设计安全形势,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定全院安全工作方案。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设计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协助行政正职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要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
5.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设计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设计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6.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院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部门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安全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对设计院的设计生产工作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并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制定本企业的技术政策。
掌握和处理全院设计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对设计技术管理负全责。
3.组织编制设计生产技术措施。
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运用的安全性负全责。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
5.参加并协助生产副院长召开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和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对自己签发的设计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6.负责指导或指派分管人员搞好设计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工作。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9.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含量和投入,为实行设计安全目标服务。
四.设计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设计室主任是本室设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室贯彻国家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本室的设计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室的年度设计生产目标计划,组织制定本室实现企业年度设计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的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室安全目标的实施。
3.对重要工程设计项目,参加或组织制定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领导本室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关心每名设计人员的设计工程项目,严格管理设计工程项目的设计安全质量。
5.负责组织本室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新入院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定期考试。
协调相关专业设计室之间的专业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设计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6.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设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本室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认真落实设计整改。
五.设计室主任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负责组织贯彻电力生产法规及上级有关专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和要求。
2.参加和组织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止设计事故的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对事故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3.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等审核工作中,应认真贯彻安全规程方面的规定、要求以及技术方针、原则和反事故措施。
4.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六.变电专业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变电专业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安全生产文件和变电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
参加本专业规程、设计技术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变电工程的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变电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保证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变电所设备带电作业的安全要求。
3.严格执行变电所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设计质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4.变电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有关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变电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设计方面的设计责任,及时修改和归档相关图纸,同时核对相关工程类似问题,提出今后避免和改进的措施。
七.土建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土建设计专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土建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安全生产文件和相关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专业的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土建工程设计质量水平和与相关专业的工程配合,确保电气设备安装合理、安全。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土建方面的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变电所土建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配合变电专业保证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距离要求。
3.严格执行土建结构、建筑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土建设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设计人参加有关土建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土建设计方面的责任,核对相关土建设计图纸,同时查找相关工程类似问题,提出今后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
八.送电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送电专业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送电设计室和专业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和本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室的专业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线路、电缆工程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线路、电缆工程设计,同时应按线路、电缆安全规程要求,保证线路杆塔上的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带电作业上下杆塔的安全攀登要求。
电缆设计应考虑散热、放缆施工安全要求。
3.严格执行送电、电缆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送电、电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电网的安全规定。
4.送电、电缆设计人参加有关线路、电缆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设计方面的责任,及时配合施工、运行部门修改相关设计图纸,同时核对相关工程类似设计工程,制定避免类似设计的安全措施。
九.测量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测量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生产文件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和相关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专业的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测量工程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测量专业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电网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工程测量和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保证与现有建、构筑物的安全运行距离,满足各方面的安全要求。
3.严格执行测量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测量设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测量设计人员参加有关线路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认真查找测量设计方面的责任,提高新的测量工程质量,确保线路设计合理、优化。
十.系统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系统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和本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专业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系统工程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系统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系统安全运行要求,保证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3.严格执行系统工程设计有关电网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系统设计质量符合电网总体规划的近、远期要求。
十一.技经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技经概预算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发送的安全生产文件和事故通报。
学习技经专业的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制定的法规,参加专业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工程设计概、预算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概、预算法规和各种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工程设计的概预算设计。
3.严格执行工程概、预算设计有关的标准,保证设计概、预算符合规定的要求。
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求
1、设计单位应取得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和时限内从事设计业务活动,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设计的资质和能力。
2、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为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记设计、设和人员对其设计工程的安全性负责。
3、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设计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4、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防护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5、在进行设计交底、设计变更、设计审核中应有相关设计施工安全的管理或技术方面内容。
6、设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组织设计方案评审论证和设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