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细则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机关小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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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机关小区

铜汤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Ⅰ、Ⅱ标工程

监理细则

(电气、给排水、消防、

通风、空调工程)

内容提要:

监理目标

关键控制点

监理措施

其它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质量控制方法

四、质量目标

五、主要内容

1.电气(照明,动力)工程质量监理

2.给排水及消防工程质量监理

3.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监理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要点

 

铜汤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Ⅰ、Ⅱ标

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国家规定与本工程相关的规范、法律,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标准及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等。

2.监理规划。

3.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4.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业主质量要求。

二.质量控制方法

1.监理公司质量控制流程。

重点:

进场材料核验;工序交接检查;隐蔽验收签证;成品复验;成品保护及措施。

2.根据本工程具体条件设定质量控制要点。

3.重点部位的旁站监理。

三.质量目标

质量总目标为市优质工程。

四.主要内容

1.电气(照明,动力)工程质量监理:

1.1防雷接地装置

1.1.1接地体制作:

一般用基础桩主筋、基础承台或板钢筋、人工打入地基中的角钢、钢管等做为接地体,接地体的材料、焊接质量、布置和联结,结点距离、埋设深度、联结方法、引出线、测试点等应按照设计或规范要求

1.1.2接地引下线一般利用柱子钢筋,做引下线的柱子钢筋应做好标记以防止错联,遇焊接接头应进行跨接;引下线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环形联结;引下线若敷设在外墙时应进行镀锌或镀漆防腐,并安装牢固。

1.1.3接闪器如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的制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1.4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测量并做好记录,做好隐蔽验收。

1.2配管及管内穿线

1.2.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1.2.2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1.2.3.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1.2.4电线管不宜穿过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1.2.5电线管的弯曲处,不应有褶皱,凹陷和裂缝,管内无铁屑,无毛刺,切口平齐。

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1.2.6.电线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②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10倍

1.2.7当电线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埋设接线盒,且接线盒内的位置便于穿线:

①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②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③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曲。

④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1.2.8.垂直敷设的电线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埋设固定导线用的接线盒:

①管内导线截面为5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

②管内导线截面为70mm2-70mm2,长度每超过20m。

③管内导线截面为120mm2-240mm2,长度每超过18m。

1.2.9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0.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1.2.10薄壁钢管严禁熔焊连接,塑料管的材质及试用场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1.2.11潮湿场所和直埋于地下电线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或防潮型可绕金属保护管,干燥场所宜采用薄壁钢管或可绕金属管。

1.2.12钢管的内、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钢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直接埋于土层内的钢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采用重镀锌钢管时,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1.2.13金属软管应敷设在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接埋于地下或混凝土中,当地潮湿等特殊场所使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器件的防液型金属软管,其护套应经过阻燃处理。

1.2.14金属软管不应退后、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封可靠,金属软管在吊顶内长度不宜超过1M。

1.2.15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及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1.2.16盒箱设置

①管子进入开关盒、灯头盒、接线盒、配电箱时,在箱盒内露出长度应小于5mm,管子露出锁紧螺母的螺纹应2-4扣,不得出现螺母拧紧不平整现象。

②成排灯盒坐标中心线的允许偏差为5mm,暗开关距门边150-200mm。

1.2.17.管子的连接:

①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1/2。

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②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定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③镀锌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定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④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1.2.18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如下规定:

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500mm。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表

敷设

方式

钢管

种类

钢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厚壁钢管

1.5

2.0

2.5

3.5

薄壁钢管

1.0

1.5

2.0

1.2.19金属软管应有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1.2.20塑料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

接口应牢固密封,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②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1.8倍。

1.2.21硬塑料管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敷设时,应按设计规定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1.2.22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1.2.23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拌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1.2.24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间最大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硬塑料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

敷设方式

管内径(mm)

20以下

25-40

50及以上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1.0

1.5

2.0

1.2.25管内穿线:

①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

导线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号国家标准的规定。

②管内穿线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③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但下列几种情况和设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电压为50V及以下回路。

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照明花灯的所以回路。

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于同一钢管内。

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当导线敷设于垂直管内时,应增设规定导线团用的接线盒,在盒(箱)内,导线应有适当重量。

1.2.26接地(接零):

电管连接的末节两端应用圆钢接地跨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6倍,跨接两端采用焊接配电箱的总电源管与接地干线跨接,应将电源箱引出管末端与管连接成环形接地、接零保护,各配电箱必须按施工图要求与接地(母线)接线箱可靠接线。

1.3槽板配线工程

1.3.1.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1.3.2.金属线槽应经防腐处理。

1.3.3.塑料线槽必须经阻燃处理,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1.3.4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1.3.5线槽的连接应连续无间断,每节线槽的固定点不应少于两个。

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并紧贴墙面固定。

1.3.6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1.3.7固定或连线槽的螺钉或其它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表面光滑相接。

1.3.8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0.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

导线及槽板紧贴建筑物的表面应固定可靠,横平竖直。

直线段的盖板接口与底板接口错开,其间距不少于100mm,盖板锯成斜口对接。

1.3.9.线路穿过梁、墙时,应有瓷管、钢管、硬塑料管保护,平顶下露出长度不应大于5mm,槽板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导线伸缩余量不小于150mm。

1.3.10导线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面积的60%。

1.3.11.在可拆卸盖板的线槽内,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接头处所有导线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线槽截面面积的75%。

在不易拆卸盖板的线槽内,导线的接头应置于线槽的接线盒内。

线路穿过梁、墙和楼板有保护箱,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槽板断开,导线加套保护软管并留有适当余量。

1.4电气照明器具安装:

1.4.1安装前应对照明灯具进行检查,其产品质量应有专业检验部门鉴定后的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时应核对型号等有关技术数据,并注意核对工程中所有灯具的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软线吊灯重量超过1Kg时,应补加吊链,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吊灯灯具的重量超过3Kg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拴固定。

1.4.2在重要场所安装大型灯具的玻璃罩时,应有防止灯罩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钢丝绳抗拉强度不小于花灯重量的10倍。

钢丝绳的长度在花灯放下时,距地面或其他物体不应小于250mm,采用吊钩固定,吊钩加工成型后,应做镀锌防腐。

并作1.2倍的过载起吊试验。

1.4.3风扇吊钩预埋,须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认可。

1.4.4器具须有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和其他安装要求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装置中的开关、金属插座、灯头座,配电箱(盘)的金属架、电管等均应接地或接零。

所使用的接地跨接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其截面不应小于1.5mm2,专用接地线为6mm2。

低于2.5m的灯具外壳应妥善接地。

需要接地或接零的灯具、插座、开关的金属外壳,应用接地螺拴连接牢固。

不得用导线缠绕,并加垫圈和弹簧垫圈压紧。

所有专用接地或接零线的颜色应与工作电源导线有区别。

接零系统中的零线应在引入线及末端配电盘做好重复接地。

1.4.5日光灯和高压汞灯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1.4.6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

当绝缘层直径为75mm及以下时,可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1.4.7落地安装的反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1.4.8嵌入顶棚内的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应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

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5mm。

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1.4.9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不宜小于1.8m。

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应一致。

试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宜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应小于0.15m。

同一室内安装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5mm,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1mm。

落地插座应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1.4.10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宜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2-3m,且拉线出口应垂直向下。

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开关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于1mm,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高度差不应大于5mm,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宜小于20mm。

暗装的开关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且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1.4.11配电箱(盘、板)安装:

照明配电箱(板)内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照明配电箱(板)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暗装照明配电箱(板)四周应无空隙,其面板四周边缘应紧贴墙面,箱体与建筑物、构筑物接触部分应涂防腐漆。

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

照明配电箱(板)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接地线(PE线)IC流排,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并有明显标志。

照明配电箱(板)上应表明用电回路的名称。

1.4.12插座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为相线,左孔或下孔为零线。

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为相线,左孔为零线。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地线、零线均为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直接连接。

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2.给排水及消防工程质量监理:

2.1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2.1.1给水管道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镀锌钢管应符合(GB3091-82)标准,硬聚氯乙烯管材应符合(GB1002-88)的规定。

检查管材质保书及产品出场合格证,材料进场必须抽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2管件、阀门,除了质保书及产品合格证外,阀门产品在使用前抽检并进行耐压强度试验。

2.1.3管道接口材料及焊接材料应符合规定,生活用水管道不得使用含有有毒成份的接口填料。

2.1.4给水管道施工质量的控制

检查镀锌钢管螺纹加工质量,螺纹长度、齿形、松紧度应符合要求。

硬聚氯乙烯管道检查接口胶接质量,上胶饱满、胶接长度应符合要求。

检查管道吊架、支撑件质量,支架形式规格及支撑件支撑间距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埋地管道检查管道基础、套管预埋位置正确。

检查管道安装质量,管道安装尺寸正确,管道横平竖直,有坡度的管道坡度正确,阀门安装正确操作方便。

管道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根据规范进行,试验压力、压除、试验用压力表应符合要求并做好试验记录。

检查管道冲洗情况,冲洗用水、冲洗结果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检查管道防腐、油漆质量,刷漆前检查除锈、管道有无毛刺、焊渣是否清干净、油漆品种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油漆时漆膜均匀,厚度符合要求。

2.1.5给水管道监理及旁站:

给水管道材料报验、抽检制度及管道隐蔽验收。

埋地管道施工时需要旁站,管道整体水压试验需要旁站验收。

2.2室内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2.2.1排水管道所有UPVC管材、管件应符合(GB5836-88)的要求,管道粘接剂应采厂方原配产品。

管材及配件进场后及时抽检,必须有质保书和产品合格证,管材壁厚应符合要求。

2.2.2排水管道施工质量控制。

检查UPVC管道接口胶接质量,要求涂胶均匀、饱满,管道胶接笔直,安装尺寸正确。

检查支吊架及管座施工质量,支架制做加工应符合要求,强度可靠,外形美观,支架固定间距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伸缩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检查排水管道的坡度设置,排水管道的坡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安装时坡度应均匀一致,严禁有倒坡现象。

检查排水管道的敷设,管道敷设的坐标及标高偏差不超过规范的规定,检查污水管道的检查口及清扫口位置及设置是否正确,检查UPVC管道的伸缩节设置是否正确,埋地管道应检查管道基础及预埋套管的位置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

排水管道的试验,排水管的试验采用闭水试验,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高度,试验时灌水15分钟后,再灌满延续5分钟,液面不下降为合格。

埋地管道在隐蔽前进行闭水试验;通水试验,排水管道竣工后进行通水试验,通水试验就分层、分区进行,自下而上进行,以不堵不漏,排水畅通为合格;通球试验,通球前必须做过通水试验,试验程序为由上至下进行,以不漏不堵为合格。

2.2.3排水管道监理要点及旁站:

排水管材、管件报验及进场材料抽检制度;排水管道接口施工;隐蔽管道的现场验收及记录。

2.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2.3.1卫生器具的型号、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卫生器具应有合格证、质保书,进场抽查时应检查器具表面光滑、平整、排水口尺寸正确,支架固定孔及给排水管代连接孔完好,无裂缝及机械损伤;给水配件应完整、质量优良。

2.3.2卫生器具安装质量控制。

卫生器具安装的高度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其安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及评定的规定,卫生器具与管道的连接应严密不渗漏。

卫生器具的支架应牢固、平整、放置平稳,支架应防锈、防腐。

给水配件安装的标高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偏差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给水配件安装端正、启闭灵活、表面干净。

排水栓与地漏的安装,检查排水栓与排水管道的连接与密封是否符合要求,排水栓与卫生器具之间的橡胶密封完好。

检查地漏安装标高、位置是否正确,正常时地漏表面应比地面低5毫米。

排水栓及地漏安装完成后应采取措施将口密封,以防建筑垃鸡落入堵塞管道。

2.3.3卫生器具的验收,卫生器具安装结束后进行盛水和通水试验,盛水试验以不渗漏为合格,通水试验要求下水畅通,无堵塞为合格。

2.4消防设施安装工程

2.4.1消防管材的质量控制,镀锌钢管、管件、消火栓、水枪、控制阀、消防水龙带等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

产品应有质量保证书及出厂合格证。

焊接管道的焊条应符合规范要求并证书齐全。

2.4.2消防设施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消防设施安装检查,消防支吊架、消防管道、消火栓装置等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进行,消防立管施工时,检查穿楼板、墙板、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

消防横支管及吊顶内管道施工时检查规范、标高、数量、方向是否正确,有坡度要求的检查坡度的坡向是否向泄水装置,吊架间距及吊架是否符合要求.

消火栓安装时,检查消火栓型号、规格及配套水龙带、水枪选用是否正确。

消火栓距地面为1.2米,消火栓出口方向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2.4.3消防管道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应根据规范进行,试验压力为0.9Mpa,水压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分钟,管网无泄漏和变型,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和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稳压24小时应无泄漏。

2.4.4消防设施安装工程的监理要点及旁站:

消防管材、管件及消防器材的报验急产平认可;管道施工的焊接及丝接质量;管道系统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

3.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监理

3.1风管及部件制作与安装工程。

3.1.1薄钢板风管及管件法兰制作涂漆及咬合应符合要求。

3.1.2支吊架间距及设置应符合规定。

3.1.3风管的强度及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与风管系统的要求。

3.1.4各式风口、风阀、风帽、罩类、柔性短管的制作、组装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3.1.5防火阀必须有消防部门签发的生产许可证。

3.1.6防火阀、止回阀风口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3.2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3.2.1设备开箱检查,核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设备技术文件是否齐全,设备有无损坏等。

3.2.2设备基础需进行基础验收,检查其标高、位置、水平度及几何尺寸与设备是否相配。

3.2.3风机进出口风管应用柔性短管连接,并配单独的支撑架。

3.2.4管道风机需配隔振支吊架,并安装平稳牢固、固定通风机的地脚螺栓,除带有垫圈外,应有防松装置。

3.2.5管道安装后,必须试压,对于冷冻水系统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水压试验时在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且外观检查不漏为合格。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要点:

根据项目特点,依据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园区对安全文明施有关法规规范、要求及合同、招投标文件,特制定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要点,请承包商参照执行。

4.1承包商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需持证上岗),负责其承包商之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交底,未经安全培训及交底的工人不得上岗。

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立安全台账,监理项目组将有随时抽检安全台账的权力,承包商必须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其正常合理运作。

4.2本项目每周五下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巡检,由项目总监组织并由各子项项目经理、安全员参加。

对巡检中存在的问题监理组将出具书面通知令其限期整改,同时总监将在每周例会上,对各子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结。

对屡教不改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总监将采取必要手段(经济方式、合同方式等),直至上报有关行政执法单位。

4.3安全文明施工,本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的原则。

请监理组全体人员及各子项承包商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理和管理过程中,发现安全文明施工隐患,及时纠正、闭合隐患,重大问题报总监处理。

4.4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要点及依据:

1)临时用电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88标准执行。

2)高处作业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标准执行。

3)机械使用依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标准执行。

4)其余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按JGJ59—99标准执行。

5)有关本地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4.5其他

1)本项目承包商进场的大型机具如:

塔吊、井架等,必须经园区安检站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工地文明施工按园区有关文明施工要求执行。

3)请承包商在开工前,报监理组基坑支护方案,获批准后,方能进行基础分部施工。

4)本要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报监理组,我们将不断的完善、补充,并及时通知承包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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