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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经济核算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的新特点

许宪春

一、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的范围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即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到80年代中期,中国国民经济核算采用的是产生于前苏联、东欧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即MPS体系;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在继续采用MPS体系的同时,逐步引入产生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国民账户体系,即SNA体系;从9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国民经济核算放弃了MPS体系,转入了SNA体系。

目前,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的范围包括SNA体系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投入产出表、机构部门账户和资产负债表。

(一)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1、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建立和发展

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是MPS体系的国民收入。

这个指标反映的是物质生产部门,即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生产活动成果,不能反映非物质服务业的生产活动成果。

改革开放以后,非物质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业、教育事业、科学研究事业、信息咨询业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宏观经济管理部门需要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以便制定正确的服务业发展政策,协调各产业部门健康发展。

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于80年代初期开始研究SNA体系的GDP指标。

1985年3月19日,国家统计局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阐述了开展第三产业统计和GDP核算的必要性。

国务院批准了这个报告。

1985年4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在继续做好国民收入核算的同时,抓紧建立GDP核算。

根据这一要求,国家统计局从1985年开始进行年度GDP生产核算。

根据宏观管理部门的需要,1989年,国家统计局开始进行GDP使用核算,即支出法GDP核算;1992年,建立了季度GDP生产核算。

为了满足经济分析和管理对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国家统计局以MPS体系的国民收入和其他有关历史资料为基础,先后补充推算出1978—1984年和1952—1977年GDP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历史资料。

为了弥补服务业增加值核算资料来源的缺口,国家统计局于1993至1995年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普查年度是1991和1992两年)。

根据普查资料计算的1991和1992年GDP数据比普查前的数据分别高出7.1和9.3个百分点。

为了保持历史资料的可比性,1995年,国家统计局根据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资料对1978年至1990年的GDP历史数据进行了系统的修订。

为了向用户提供可比的GDP历史资料,1996年,国家统计局出版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1995》(核算司,1997a),2004年又出版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96—2002》(核算司,2004)。

为了搞好GDP核算,提高GDP核算水平和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于1997年编写并出版了《中国年度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核算司,1997b)和《中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核算司,1997c);2001年又编写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手册》(核算司,2001),逐步规范GDP核算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

2003年,国家统计局把年度和季度GDP核算规范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明确规定在发布GDP数据时,发布相关重要数据,必要时公布计算方法。

(国家统计局,2003a)

2、经济普查前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主要资料来源和基本计算方法

(1)产业部门分类

经济普查以前,中国年度GDP核算把所有经济活动划分为16个产业部门,即:

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地质勘察业和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其他行业

中国季度GDP核算把所有经济活动划分为8个产业部门,即:

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

(2)主要资料来源

中国GDP核算所采用的主要资料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计资料,包括国家统计局系统的统计资料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二是行政管理资料,包括财政决算、工商管理资料等;三是会计决算资料,包括银行系统、保险系统、航空系统、铁路系统、邮电通信系统会计决算资料等。

其中,国家统计局系统的统计资料是GDP核算的主要资料来源,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统计、工业统计、建筑业统计、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劳动报酬统计、价格统计、住户调查资料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资料主要包括交通运输统计、海关统计、国际收支统计资料等。

下面重点介绍一下国家统计局系统的统计资料。

农林牧渔业统计主要指的是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总产值统计和中间投入统计。

工业统计主要指的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统计、财务状况统计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主要经济指标统计。

建筑业统计主要指的是具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统计和财务状况统计。

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统计主要指的是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主要指的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统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和其他投资统计。

劳动报酬统计主要指的是按产业部门分组的就业人员劳动报酬统计。

价格统计主要指的是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统计。

住户调查主要指的是农村住户调查和城市住户调查中的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

国家统计局系统的常规性统计主要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的方式。

例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生产销售统计和财务状况统计、具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统计和财务状况统计、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企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等采取的是全面调查的方式。

这种调查方式的基本做法是:

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报表,企业统计人员填写报表,报送县一级统计局;县一级统计局将其录入计算机,逐级或直接报送国家统计局。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主要经济指标统计、价格统计、住户调查则采取的是抽样调查的方式;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农林牧渔业中间投入的主要农产品产量和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统计也主要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

这种调查方式的基本做法是:

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抽样调查方法和调查表式,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地方调查队或地方统计局派抽样调查员或辅助调查员对抽中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调查,国家统计局直接利用样本资料推算出全国数据,或者由省一级统计局利用样本资料推算出本地区数据,国家统计局汇总得出全国数据。

(国家统计局,2003b)

(3)基本计算方法

中国年度GDP核算包括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两者又都包括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

现价核算采用的是当期的价格,不变价核算采用的是固定基期的价格。

2000年以前,10年变动一次基期:

例如,1981年至1990年,以1980年为基期;1991年至2000年,以1990年为基期。

2000年以后,5年变动一次基期:

2001年至2005年,以2000年为基期;2006年至2010年,以2005年为基期。

下面简要介绍经济普查以前年度GDP核算所采用的基本计算方法。

a、现价生产核算

现价生产核算就是各产业部门现价增加值核算。

产业部门现价增加值核算包括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基本方法。

生产法就是利用所能获得的资料来源计算产业部门的总产出和中间投入,求得该产业部门的生产法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法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收入法就是利用所能获得的资料来源计算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的四个构成项目,即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求得收入法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针对不同产业部门的资料来源情况,经济普查前,中国现价GDP生产核算采用了生产法与收入法相结合的方法,农林牧渔业和工业增加值核算采用生产法,其他产业部门增加值核算采用收入法。

b、不变价生产核算

不变价生产核算就是各产业部门不变价增加值核算。

不变价产业部门增加值核算包括两种基本方法:

缩减法和外推法。

缩减法包括双缩法和单缩法。

双缩法就是分别利用产出价格指数和中间投入价格指数缩减当期现价总产出和现价中间投入,求得当期不变价总产出和不变价中间投入,两者之差即为当期不变价增加值。

单缩法主要指的是利用产出价格指数缩减当期现价增加值,求得当期不变价增加值。

外推法也包括双外推法和单外推法。

双外推法就是分别利用产出物量指数和中间投入物量指数乘以基期的总产出和中间投入,求得当期不变价总产出和不变价中间投入,两者之差即为当期不变价增加值。

单外推法主要指的是利用产出物量指数乘以基期增加值,求得当期不变价增加值。

在中国不变价GDP生产核算中,农林牧渔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采用双缩法,交通运输和仓储业、邮电通信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采用单外推法,其他各产业部门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均采用单缩法。

c、现价使用核算

现价GDP使用核算,即现价支出法GDP核算,就是计算各项最终使用,包括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其中,最终消费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等于货物和服务出口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

计算公式如下:

支出法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居民消费+政府消费)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

+(货物和服务出口-货物和服务进口)

d、不变价使用核算

不变价GDP使用核算就是利用相应的价格指数缩减现价GDP使用核算的构成项目,得出不变价构成项目,不变价GDP等于各不变价构成项目之和。

3、地区GDP核算

从1985年开始,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西藏外,都与全国同步开展地区GDP核算,基本做法是,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GDP核算方法,各地区统计局计算本地区的GDP数据。

西藏的GDP核算略迟些,年度GDP从1985年开始试算,1987年开始正式计算;季度GDP从1999年开始计算。

(二)投入产出核算

20世纪70年代,国家统计局与原国家计委、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合作编制了中国第一张投入产出表——1973年实物型投入产出表。

80年代初,适应改革开放初期宏观经济计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与原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合作开始编制MPS体系的价值型投入产出表,先后编制出1981年和1983年全国价值型投入产出表。

80年代中期,适应改革开放以后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和制定第三产业发展政策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开始研究SNA体系的投入产出表。

198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要求每五年进行一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

从此,中国建立了定期编制SNA体系的投入产出表的制度,即逢二、逢七年度,开展大规模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基本表;逢0逢五年度,通过小规模调查和对基本系数表进行调整的方法,编制投入产出简表。

90年初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不断改进投入产出调查方法和编表方法。

到目前为止,已经编制出1987、1992、1997、2002年4张SNA体系全国投入产出基本表,1990、1995、2000三张SNA体系全国投入产出简表,目前正在编制2005全国投入产出简表。

中国投入产出表包括供给表、使用表和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

其中供给表和使用表中的产品部门与产业部门数量相同。

投入产出基本表的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的数量较多,投入产出简表的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的数量较少。

不同年度的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数量有所不同,1987、1992、1997、2002年投入产出基本表的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数量分别为117、118、124、122;1990、1995、2000年投入产出简表的产品部门和产业部门数量分别为33、33、40。

多数国家编制投入产出表的步骤是,先编制供给表和使用表,然后以这两张表为基础推导出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

与此不同,中国是先编制供给表和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然后以这两张表为基础推导出使用表。

采取这样的编表步骤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现行的基本统计单位是企业,而不是产业活动单位。

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往往生产多种,甚至几十种不同类型的产品。

与产业活动单位相比,主产品不突出,产品同质性差。

因此采用第一种编表步骤会导致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中同一产品部门的产品同质性很差。

中国编制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的方法称为直接分解法。

直接分解法的基本做法是:

企业按照统计部门统一规定的产品部门分类标准,把企业生产的各种类型产品划分为不同的产品部门,然后把企业的投入成本按照统计部门统一要求分解为各个产品部门的中间投入和最初投入构成。

统计部门利用企业提供的产品部门投入构成资料,辅之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出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

从1987年开始,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采用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编表方法,与国家统计局同步编制本地区投入产出表。

(三)机构部门账户

80年代中后期,国家统计局开始研究SNA体系中的机构部门账户,从1992年开始正式编制机构部门账户(不包括资产负债表,下同)。

1996年,国家统计局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对1993年SNA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机构部门账户的指标设置和编制方法进行了系统的修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表式和编制方法。

到目前为止,已经编制出1992—2002年11个年度的机构部门账户,正在编制2003年机构部门账户。

中国机构部门账户把所有常住机构单位划分为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四个机构部门,把所有与常住机构单位发生经济交易的非常住机构单位划入国外部门。

所以,中国的机构部门账户包括非金融企业部门账户、金融机构部门账户、政府部门账户、住户部门账户和国外部门账户五个机构部门账户。

其中,前四个机构部门账户称为国内部门账户,这四个国内机构部门账户的汇总账户称为经济总体账户。

(国家统计局,2003c)

鉴于区分的困难,中国机构部门账户把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划入了政府部门,从而没有单独设立一个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部门。

所以,与1993年SNA不同,中国国内机构部门账户没有设立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部门账户。

每一个国内机构部门账户和经济总体账户都包括生产账户、收入分配及支出账户、资本账户和金融账户,国外部门账户包括经常账户、资本账户和金融账户。

其中,生产账户是1993年SNA中的生产账户和收入形成账户的合并;收入分配及支出账户是1993年SNA的原始收入分配账户、收入二次分配账户和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的合并;资本账户和金融账户与1993年SNA的相应账户基本一致。

但是由于资料来源等方面的原因,与1993年SNA的有关账户相比,上述账户的指标设置一般都做了简化,例如,1993年SNA把财产收入划分为利息、公司已分配收入、外国直接投资的再投资收益、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收入和租金,把公司已分配收入进一步划分为红利、准公司收入提取,而中国机构部门账户中的财产收入只划分为利息、红利、土地租金和其他四项。

中国机构部门账户没有设置1993年SNA中的业主收入账户、其他原始收入分配账户、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调整后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和资产其他变化账户。

从1992年开始,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采用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编制方法,与国家统计局同步编制本地区机构部门账户。

(四)资产负债表

80年代后期,国家统计局开始研究SNA体系中的资产负债表,90年代中后期开始编制资产负债表,并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学习加拿大固定资产存量核算经验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表的指标设置和编制方法进行了不断的改进。

到目前为止,已经编制出1997、1998、1999、2000、2001和2002年6张资产负债表,正在编制2003年资产负债表。

从1997年开始,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采用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编制方法,与国家统计局同步编制本地区资产负债表。

二、经济普查之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修订

中国在2004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是中国历史上涉及经济活动范围最广的一次普查,调查范围包括除农林牧渔业以外的所有行业,即包括工业,建筑业,以及除农林牧渔服务业之外的所有服务行业。

这次普查为中国GDP核算提供了比较完整和详细的资料来源。

经济普查之后,国家统计局对中国GDP核算进行了系统的修订。

(国家统计局,2005a;许宪春,2005;许宪春,2006)

(一)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修订

与以往常规年度GDP核算相比,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做了多方面的修订,包括核算范围的修订、基本分类的修订、资料来源的修订、计算方法的修订、某些具体问题处理方法的修订,等等。

其中,资料来源的修订是最重要的修订,是导致GDP总量、结构和速度发生变化的最主要原因。

1、生产范围的修订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利用经济普查资料拓宽了GDP的生产范围,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利用经济普查提供的各种类型服务业企业的财务状况资料把常规统计包括不全的企业服务活动纳入到GDP的生产范围;二是利用经济普查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资料把常规统计包括不全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活动纳入到GDP的生产范围;三是利用经济普查提供的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资料把没有经过工商管理登记的个体经营户从事的生产经济活动纳入到GDP的生产范围。

四是利用经济普查提供的产业活动单位资料把与企业主营业务不同的产业活动单位从事的经济活动纳入到GDP的生产范围;

此外,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还利用住户调查资料拓宽了GDP的生产范围,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把居民住户自有住房出租服务纳入到GDP的生产范围,二是把家庭服务,包括家教服务和家政服务纳入到GDP的生产范围。

2、基本分类的修订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修订了以往常规年度GDP核算的基本分类,包括GDP生产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和GDP使用核算的支出项目分类。

常规年度GDP生产核算把产业部门划分为16个类别,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把产业部门细化为94个类别,基本上采用了现行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

支出项目分类的修订主要是利用农村和城市住户调查中的消费支出项目细化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分类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分类,利用国际收支平衡表资料细化货物和服务进口和出口分类。

其中,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分别细化为11和12个类别,包括食品类支出,衣着类支出,居住类支出等。

货物和服务出口分类把货物出口进一步细化为一般货物出口、加工货物出口、其他货物出口三个类别;把服务出口进一步细化为运输服务出口、旅游服务出口、通讯服务出口等8个类别。

货物和服务进口的细分类与货物和服务出口的细分类相同。

3、资料来源的修订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提供的资料和以往常规性统计资料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企业财务统计资料。

以往常规性统计中也有一些比较好的企业财务统计资料,比如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有比较好的财务统计资料。

这些财务统计资料与这次经济普查资料差别不是很大。

差别大的包括不具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商务服务、租赁服务、计算机服务、信息传输服务、居民服务等服务类型企业,常规性统计不能提供这些企业的财务统计资料,这些类型企业的增加值主要利用相关指标来推算。

这次经济普查针对上述企业设置了财务状况调查表或经营状况调查表,提供了财务统计资料(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为这些类型企业增加值核算提供了依据。

第二个方面是行政事业单位资料。

以往常规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值核算的资料来源主要是劳动工资统计和财政决算,资料缺口较大。

这次经济普查设置了一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为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值核算提供了比较完整的资料。

第三个方面是个体经营户资料。

以往常规年度,个体经营户创造的增加值主要是利用工商管理资料推算的。

但是,一些个体经营户没有经过工商管理登记,因而被遗漏了。

这次经济普查设置了一张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对各行业个体经营户,包括没有经过工商管理登记的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活动进行了调查,为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提供了依据。

第四个方面是与企业主营业务活动不同的附属产业活动单位资料。

比如说工业企业可能包括一些从事其他类型活动的附属产业活动单位。

常规性统计就这类活动所提供的资料非常有限,它们所创造的增加值容易被遗漏。

这次经济普查针对产业活动单位设置了调查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为相应经济活动的增加值核算提供了依据。

4、计算方法的修订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关于计算方法的修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针对资料来源的变化对计算方法的修订。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针对经济普查就以往常规年度缺乏统计资料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附属产业活动单位提供的调查资料,设计了相应活动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改变了利用相关资料推算增加值的办法。

第二个方面是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同时采用了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能够同时提供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数据。

以往常规年度GDP核算虽然也采用了这三种方法,但并不是就每一个产业部门都同时计算出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

工业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计算采用生产法,其他产业部门增加值的计算采用收入法,因此并不能同时提供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数据。

5、某些具体问题处理方法的修订

为了尽可能与国际标准推荐的处理方法相一致,提高GDP数据的国际可比性,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修订了或者明确规定了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修订了金融媒介服务费用的处理方法,调整了以前把各产业部门利息支出净额作为中间投入处理,把居民储蓄利息作为金融业增加值处理的方法,改为把金融媒介服务产出分摊到各产业部门和最终使用部门,作为相应产业部门的中间投入和最终使用部门的最终使用,居民储蓄利息不再作为金融业增加值。

(二)规定了计算机软件支出的处理方法,把以前没有对其处理方法做出规定的计算机软件支出,明确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

(三)修订了居民自有住房折旧的计算方法,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把居民自有住房价值从按历史成本价格估价调整为按当期建筑成本价格估价;二是把农村居民自有住房折旧率由2%调整为3%,把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折旧率由4%调整为2%。

6、GDP数据的修订

与利用常规性资料和方法计算的结果相比,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和新的方法计算的2004年GDP总量增加了2.3万亿元,提高了16.8%。

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了2.13万亿元,占GDP总量增加额的92.6%。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原来的31.9%提高到40.7%,提高了8.8个百分点。

(二)GDP历史数据的修订

与利用常规性资料和方法计算的结果相比,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和新的方法计算的2004年GDP数据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如果以往年度按常规性资料和方法计算的GDP历史数据不修订的话,这些数据与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就无法比较了。

所以国家统计局在确定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之后,立即开展了GDP历史数据的修订工作。

关于历史数据的修订时期,GDP生产核算历史数据修订到1993年,因为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和新的方法计算的2004年GDP数据比利用常规性资料和方法计算的结果多出的2.3万亿元中,有92.6%出自第三产业,而第一次第三产业普查后,已经对1978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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