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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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
第三节社员
中华职教社的成员为社员。
申请入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履行一定手续,才能成为社员。
入社后,按照社的章程,享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社员的征集和发展,按照社的章程规定的条件,初由发起人广为介绍,继由热心分子扩大宣传,再通过有关教育团体建立起发展网络,还坚持在中华职教社每届年会上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征集社员活动。
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的工作,使社员人数不断增加,组织得以巩固,为推动中华职教社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入社条件、社员类别
立社之初,由中华职教社组织大纲修改成的第一部章程明确规定:
凡办理职业教育者、或有志研究职业教育者、或热心提倡职业教育者,经社员二人介绍得以入社。
初始,社员均为个人社员。
社员分为普通社员和特别社员两种,他们的区别仅在于每年缴纳社费数额不同。
普通社员每年纳社费2元,特别社员每年纳社费为20元,特别捐费无定额。
另规定,凡一次纳特别捐费200元以上者为永久特别社员,其一次纳2000元以上者,并赠以永久特别社员金质徽章。
一些支持中华职教社事业的教育界、实业界、政界、军界以及海外华侨中的热心人士申请成为特别社员,这为中华职教社草创阶段筹措经费起到了积极作用。
民国15年(1926年)中华职教社苏州专家会议时讨论提出:
事实上特别社员纳费按时甚少,本社以后对于社员须注意吸收确能热心研究职业教育并能对本社增加助力之同志,入社之先须有人介绍并审查其资格,建议取消特别社员,改将普通社员中愿纳费200元以上者称为永久社员。
这类似于原有的永久特别社员的条件,但保证了社费收纳。
这一建议列入第九届年会修正的章程中。
在这个章程第四条又规定:
“凡有正当职业之个人及农工商业或教育团体,愿研究并提倡职业教育者,得以社员二人以上之介绍并经审查及格后为本社社员。
”从此,中华职教社除接受个人社员外,同时接受团体社员。
章程还增列一条:
“凡表同情于职业教育之个人或团体愿以经济赞助本社者推为赞助员。
其中,一次纳捐者为临时赞助员;每年纳捐有定额者为常年赞助员;一次纳捐200元以上者为永久赞助员。
社员亦可兼充赞助员。
”
民国17年(1928年)修订的章程中,社员分为三种,除普通社员和永久社员外,提出:
“凡于职业教育有专门研究或对于职业教育有实在之赞助者,由社员提出,经评议会通过,请为本社特约社员。
”同时又规定,凡现任职业学校教职员,得依其志愿自由加入本社,不必经介绍手续。
这便于更多从事职业教育者加入中华职教社。
民国21年(1932年)第十二届大会上又曾将普通社员细分为甲、乙两种。
区别在甲种普通社员岁纳社费5元,无偿领受本社各种定期刊物;乙种普通社员岁纳社费2元,无偿领受本社定期刊物之一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相同,即都可选举及被选举为本社评议部评议员。
从建社至今,社员入社条件和类别的表述虽不尽相同,但社员的构成主要还是两大类:
一是办理和研究职业教育者,或称从事职业教育者;二是热心提倡职业教育者。
2004年修订的社章第6条规定:
1、从事或热心职业教育事业以及与本社有工作关系、历史关系的人士,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可申请加入本社为个人社员。
2、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的事业、企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可申请加入本社为团体社员。
二、社员权利和义务
中华职教社社员都享有章程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尽规定的各项义务。
立社之初规定:
“凡社员皆有参与会集研究、通信研究并领受定期出版物或本社特别赠予临时出版物之权。
”最初,“议事部议事员由特别社员互选产生”,后修正为“普通社员有选举及被选举为本社评议部评议员之权利,永久社员有选举及被选举为本社董事部董事、评议部评议员之权利。
”
关于义务的陈述,在最初社员条款中虽仅规定岁纳社费,但章程第一条已经提出“矢愿相与终始之”,这十分明确地要求每位社员必须遵守社的章程,为立社的目标去努力奋斗,终生奉献,这即是每位社员的最根本的义务。
后经多次修改,章程中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未有太大变化。
1983年恢复社的组织,在5月7日社员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中将权利和义务比较明细地分别列出,社员有下列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
(2)积极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贡献力量;(3)参与或支持本社各项事业和活动;(4)交纳社费。
社员有下列权利:
(1)参加本社有关会议和活动;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对社务提出批评、建议。
其后每次代表会议尽管对章程都有修改,但基本保持权利和义务分列的程式。
在权利中内容有所增加,如“在社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享受本社提供的有关服务和社办事业的优惠待遇”等,义务中增加“执行社的决议和决定”等条文。
为了增强广大社员的组织观念和自觉为社服务的意识,早期章程曾规定:
“停纳社费满一年者,消失其社员资格”。
1983年修订的章程专列一条:
社员有退社的自由。
社员要求退社,应向中华职教社或分社提出书面声明。
其后于1999年又增列一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批准入社的相应组织通过,予以除名。
三、建国前社员募集
中华职教社筹备阶段,重点联络教育界、实业界知名人士以及政界元老,征求他们成为有影响的发起人。
随之在组织大纲中明确载有“自民国六年一月开始募集社员并分筹经费”,发起者们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社员。
如在北京诸同仁聚会时议定每人募集特别社员十人,普通社员百人。
全国各地响应者踊跃。
据称初次征集625人。
在成立大会通知单的寥寥数语中,还专门提请每位同仁发展社员,“续行募集,以多为贵”。
立社之初征集社员,巩固发展组织是中华职教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已征集社员逐一填表登记并收缴社费。
在民国6年(1917年)5月7日第一次临时干事员会上报告:
特别社员125人,普通社员116人。
包括全体发起人、海内外教育界、企业界热心人士。
5月16日第二次临时干事员会上报告:
特别社员146人,普通社员144人,其中包括特别捐银200元的萨鼎铭,成为新入社的特别社员。
至7月29日第一次议事员会议时,社员统计数506人,其中永久社员23人,特别社员195人,普通社员288人。
民国6年(1917年)10月31日,各省教育会联合会代表会议计14省区代表抵沪访问中华职教社。
欢迎会上,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加入中华职教社。
其后湖南朱剑帆、孔昭绶、京兆(今北京)李竹忱、直隶(今河北)段茂森、黑龙江王宾章等纷纷申请成为社员。
从此各地教育会成为中华职教社发展社员的网络。
南起广东、福建,北至黑龙江、吉林,西及甘肃、陕西,还有京、津等教育会中骨干几乎都是社员,各会所辖学校也积极申请入社。
邻近诸省,江苏、安徽历来联系密切,入社人数更众。
除省级以外,江苏各县苏皖部分乡镇,如绩溪北乡长岭、宿迁马墓下涯、睢宁凌家集孙家行等均有热心人士加盟成为中华职教社社员。
中华职教社成立前后,黄炎培几赴南洋考察,都与当地华人学校、商界共同研究征集社员、筹募经费的事宜。
与陈嘉庚等谈话中亦不离征求社员、名誉赞助员,表示对“有愿加入本社永久特别社员者,无任欢迎。
”陈嘉庚、陈迎来、施光铭、杨嘉种、蔡膺成等都成为永久特别社员,一批华侨人士加入中华职教社。
从5月成立大会至年底,12月15日议事员会报告登记社员已达667人。
每期社员发展情况,除议事员会议等形式报告外,还在自办《教育与职业》杂志上刊发社员名录。
民国6年(1917年)10月《教育与职业》第一期刊布的永久特别社员录(729名)有陈迎来、施光铭、杨嘉种、蔡膺成、蔡德燥、林为亨、叶寿堂、胡诸群、李文秀、吴记并、黄呈标、李清泉、蔡少菁、黄念忆、杨忠懿、吴克诚、邱立权、郑尊捷、郑汉淇、陈光纯、洪明炭、蔡联芳、萨镇冰(鼎铭)、曾瑶琳、郑焕彩、薛煜添、孙文章、蔡金桔、黄永口、蔡成垸、李桂堂、黄赐敏、曹汝霖(润田)、林鼎华(云藩)、陈嘉庚等人。
特别社员录:
伍廷芳、梁启超、张謇、蔡元培、严修、唐绍仪、范源廉、汤化龙、袁观澜、王正廷、张元济、江谦、陈宝泉、张渲、宋汉章、陈辉德、陆费逵、张嘉璈、穆杼斋、韩振华、张寿春、周诒春、杨廷栋、史量才、刘垣、穆藕初、蒋维乔、龚杰、刘以钟、汤松、邓萃英、于定一、庄俞、贾丰臻、朱叔源、朱少屏、聂云台、陈容、蒋梦麟、顾树森、沈恩孚、余日章、郭秉文、黄炎培、姚文枬、雍涛、秦汾、李晋、钱新之、严智怡、章孔昭、龚凤锵、裘昌运、韩安、仇埰、周均、林鹏万、柯成楙、张昭汉、钟福庆、唐乃康、过探先、邹秉文、张志鹤、黄廼穆、朱绍文、黄端履、宋禹、金其堡、张一鹏、施肇曾、吴熙年、杨德森、朱钧弼、张书、叶昌焘、刘树森、应德闳、周圭璋、阮尚介、闻宗祥、陆以钧、朱兆莘、郑为霖、王琦、陈文钟、宋岳、孙乐、朱亮、张世鎏、蒋炳章、章梓、庐殿虎、刘永昌、胡守廉、张平夫、吕惠如、刘翼昌、刘植、任玄珠、杨达权、于鑛、王舜成、何其焯、施绍常、蒲锡康、蒋履贞、童世亨、江照扬、李维格、陈其文、赵承慤、吴玉麟、陶惟坻、金其照、俞庆恩、屠方、袁希洛、贾丰芸、季新益、吴家煦、顾惟精、王瀣、柳诒徵、李文粲、陆章绶、张景范、朱进、黄应桂、金奋、姚明善、诸文绮、王震、朱佩珍、顾履桂、吴馨、钱树霖、郭守纯、孙观澜、杨鼎復、刘勋麟、陆规亮、朱葆芬、殷璐、童斐、顾行、高建藩、刘平江、曹隽、周应凤、陈海晓、濮祁、朱声凤、吴振寰、蒋道谦、王正黼、王景春、沈兢、杨德钧、沈彭年、于树桢、李善昌、周秉琨、范鸿泰、任凤苞、陶湘、沈化荣、孙桐、许先甲、刘宪、陈廷翔、王鸿飞、金鹤清、韩国钧、吴兆曾、丁铭忠、朱庆澜、许兆丰、张余坊、周锡钊、吴瑞卿、刘星耀、陆世鏊、周镐川、赵正平、刘树棠、吴金彪、吴清林、王修、韩定生、陈映璜、章嵚、李厚本、丁鹏、韦以黻、李耆卿、方仁元、钱以振、赵国材、何林一、王文显、梅贻琦、李广诚、张继泽、马约翰、梁福初、戴元龄、庄俊、夏霆献、唐彝、汪国梁、吴兴仁、周玮文、朱元善、蔡文淼、马士杰、熊作丹、林珊、韩希琦、石鸣球、陈显源、关英贤、熊理、梁襄、钱桐、方还、陈藻藩、黄承贶、汪涵川、陈曾亮、张图南、沈宝善、俞凤韶、王式通、项骧、陆梦熊、孙方尚、夏循垍、谷中秀、陈一麟、潘复、孙鸿哲、孙葆桢、周维垣。
普通社员录:
朱友渔、刁信德、朱庭祺、朱胡彬夏、舒蕙桢、陈鸿璧、杨弘毅、钱体纯、朱咏青、沈廷安、许文光、卢孝杰、关士权、何志文、杨寿山、黄光甫、马轶群、邹开兴、钟宝璋、周砥、许鸿文、许文亮、余正勤、谈社英、余式、夏纯、江上达、赵咏怀、沙元矩、陈应雄、杨周猗琴、沈惟墉、朱鼎元、王棣鄂、陶为澶、庞天铎、刘仁航、沈澄清、张槱、张益年、奚宪章、朱允修、李慕韩、秦汝励、朱而圭、张镜渊、张沂、王丕承、徐葆素、吴式鑫、徐学兢、尹占魁、周景鉴、于振声、关际清、贺勉吾、卢颂恩、吴致觉、林承鹄、沈望、戴文华、段焜、方维贤、杨光绍、甘雨、苏养培、刘寿曾、潘英、朱连珠、殷宝书、张準、向楚、李敏孚、鲍锡瓒、孟迺钊、常敬舆、范永贞、黄应昌、应尚德、马栋华、周槃、王朝阳、孙远、王霈、章慰高、张毓骢、钱公溥、徐淞、李仁、庆新翰、夏国瑾、蒋奎玢、庞树森、钱浩、曾钧、汪景云、吴研因、张福增、王钟麟、董东苏、沈亮棨、唐一珪、毛恒遇、王则行、潘厚丰、刘友芳、陈鼎师、胡宝书、王景卢、陆树勋、张谔、缪序宾、王砺、郭惜、顾端中、曹子谦、江丽堃、顾宝瑚、李膏洒、王藩、佘恒、吴兢、李宗邺、潘宝书、朱光熊、吴在章、卓宏谋、卓宣谋、屠振鹏、谢恩隆、原颂周、王治昌、张馀庆、张秀奎、洪翼升、彭重威、马寅初、谢大祉、邝富灼、周越然、刘树圻、王鼎新、孙国珍、范达、谢承煐、李允彬、汪鍊、周昌时、李景涛、盛昌和、徐继文、陈尔昌、周熊、吴诚、陈祖绶、陈祖濂、朱慰元、王人杰、陆佐英、蒋咏元、孙宗城、顾倬、蔡钺、陈辛槃、李俨、陈训恩、高胜儒、顾树屏、王仁夔、陆基、王应伟、陈传德、程恩祐、汪鉴荣、赵儒璋、张彝、葛尚杞、顾忠宣、徐守清、计成玉、陈檄、徐宗鉴、朱震寰、郭爱棠、吴修源、潘文安、林文钧、陈宝琪、朱文瑞、袁连、金念祖、戚牧、叶毅然、章金芳、董选青、李翰绶、刘典章、陈灿勋、刘祥征、陈忠荫、盛承禊、虞和兴、蔡振华、陈耀柱、冒宗玮、曾煦伯、俞大维、叶贯一、王选、郑兰华、陈希佐、沈嗣良、蔡和璋、艾伟、陈沛然、陶士玮、陈国栋、董裕瑞、郭犖民、柴蝶庄、张信、谢彬儒、史济宏、费毓仁、韦伯贵、杨公纯、杨季谦、郑自荣、蔡联禧、陈宝言、曾存孙、林玉苑、伍范、郑家栋、周世昌、徐一飞、张鹏翼、刘祖辉、徐通湘、陈恩藻、张德舆、陈静涵、胡钦之、沈维楚、刘麟生、袁鹤文、朱荣、方乘、卫仲熙、郑麐、卞玺绅、瞿宣颖、刘润生、谭懋功、田象孚、章益、苏福应、徐璋、刘凤生、马鸣鋆、张石麟、刘运魁、徐葆全、黄懋勋、郭葆珍、郑辟疆、秦锡麒、陈恩普、周昌耆、周尚志、胡晋接、汪开安、潘宗张、黄宗培、袁士珍、陆家克、杨家铭、陆汝霖、蒋任、陶凤藻、管城、阚臻、王桢、周镐、戴洪恒、俞忠鑫、倪璋达、陈宓、陈器、钱天鹤、马文尧、任鸿雋、陆振、张国维、邹兆详、王祖廉、庄泽宣、尤志迈、金铭安、陈亦庐、吴肇璜、程瀛章、徐钧爔、庄泽宬、侯德榜、周清、李寅恭、陈联芳、罗良榦、杨景辉、谢树规、蔡湘、倪宗璐、郑蔀伦、陈京、张治先、梁宜雅、陈其锐、容璞完、许孝先、江恒源、汪原渠、宗之鸿、朱华、姚雯、吴琳中、董庠、张毅、陈云章、任国瑞、凌昌焕、王福良、童启鹏、黄金钺、汪彭清贤、周树桢、李庆施、陆帛、齐国梁、林国梁、陈德烘、郑祖祜、高焕新、陈鼎亨、朱祥绂、夏建瓴、单毓斌、单毓苏、赵宗预、孙保鉴。
民国7年(1918年)5月年会时发布:
自成立大会以后的一年中,发展社员已达836人,永久特别社员37人、特别社员248人、普通社员548人。
马寅初、陶行知、江恒源等都是社员。
社员分布遍及国内20个省,尤以江苏为最,英、美、菲律宾等7国也发展社员68人。
各地社员分布一览表
民国7年(1918年)5月统计
国内各省:
地区
江苏
直隶
山东
福建
安徽
湖南
浙江
江西
奉天
吉林,
人数
558
92
19
19
16
11
10
9
6
5
地区
河南
湖北
黑龙江
甘肃
山西,
京兆
四川
广东
陕西
贵州
人数
5
4
3
3
2
2
1
1
1
1
江苏省各县:
地区
上海
江宁
吴县
南汇
武进
太仓
江阴
泰县
淮阴
宿迁
人数
248
73
43
18
17
15
13
12
11
9
地区
金坛
奉贤
嘉定
无锡
江都
兴化
丹徒
靖江
宝山
常熟
人数
8
8
8
7
7
7
6
6
5
5
地区
昆山
南通
睢宁
铜山
如皋
涟水
青浦
溧阳
松江
金山
人数
5
5
5
4
3
3
2
1
1
1
地区
淮安
东台
人数
1
1
国外:
地区国别
英国
海峡殖民地
马来半岛
美国
菲律宾
爪哇岛
苏门答腊
人数
248
73
43
18
17
15
13
在发展社员过程中,通过早期社员辗转征集,不断扩展,一个单位有一位热心的核心人物入社后,该单位将陆续有一批人参加,如发起人之一圣约翰大学教务长朱友渔入社后,诸多教授纷纷加入中华职教社。
四川路金星公司一批职员也陆续入社。
中华职教社的一些发起人及一些骨干社员,除在单位、社会上广泛征集社员外,还同时动员亲属参加中华职教社,如朱庭祺和朱胡彬夏夫妇,袁观澜和袁希洛兄弟,穆杼斋和穆藕初兄弟,顾树森和顾树屏兄弟,温崇禄和温崇实兄弟,杨卫玉和杨拙夫叔侄等。
更有吴兆曾请吴太夫人,谢天锡请谢太夫人,聂云台请聂太夫人,穆氏兄弟请穆太夫人为中华职教社特别捐,成为永久特别社员。
加入中华职教社的社员经征求、填写愿书(即入社申请书)、缴纳社费后登记成为社员。
民国6年(1917年)10月起每期新入社社员,以及早已征求入社(包括发起人)并履行登记手续者均于《教育与职业》杂志上公布,称为社员补录。
同时公布每年缴纳社费的社员名单,社员发展情况及社费收缴数额。
最早在临时干事员会,后在议事员会、董事会、理事会、社务委员会上定期报告。
其后,入社社员的登记、缴纳社费工作,在上海办事处、上海分社、上海职教社期间均继续按照社的章程执行。
中华职教社征集社员的工作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逐渐步入正规。
在立社一周年期间,由办事员会议决,发布征求新社员通告:
“广征同志,发展社务,六、七月为征求新社员期,如得特别社员,固甚感经济之援助,即为普通社员亦籍广声气之应求,皆同人所不胜欢迎者也。
辗转以相求,自多多而益善。
”通告各社员分头募集,期以七月底结束,并分别寄给社章和入社志愿书。
结果,7月1日至30日应征者(指热心征集,发展新社员的老社员)54人,征到社员158人,其中交纳社费者116人。
按规定办法,对已缴纳社费并征到数为多者,颁发纪念品以示感谢。
此后多届年会亦有集中一段时间征求新社员,公开发布通启或通告及具体征求社员办法。
其中民国8年(1919年)5月报告,新入社永久特别社员有江苏督军李秀山、省长齐耀琳,上海松沪护军使卢永祥,黑龙江督军鲍贵卿,省长郑鸣之,吉林省长郭宗熙,浙江省长齐耀瑶等,又有新加坡林义顺、张永福、甘清泗及苏门答腊5名,槟榔屿7名,缅甸6名永久特别社员,同时上述四处特别社员23人,普通社员31人,再有甘肃一省发展特别社员10人,普通社员100人,发展势头迅猛。
民国9年(1920年)第四年度征求社员一次,使得社员达2000余名。
民国10年(1921年)年会后,于6月21日召开第五年度征求会,组成由议事员为主的征集队伍,张謇、朱庆澜为名誉总队长,王正廷为总队长,副总队长许沅、聂云台、穆藕初,总书记黄炎培。
上海共设25队,王正廷亲任第一队队长,聂云台、穆藕初、穆杼斋、钱新之、沈恩孚、贾季英等都分率一队,各队队长名单于《申报》刊布。
其后又陆续发布通告,增设天津、太原、杭州、南京、南昌、广州、济南等外埠25队,陶行知、陆规亮、于定一、杨卫玉等都分任队长。
再设美国队、小吕宋队、新加坡队、苏门答腊队等国外4队,广为征集社员。
民国10年(1921年)6月,中华职教社第四届年会开幕大会议定,中华职教社第五年度征求社员计划,上海各队有:
队次队长副队长
第一队王正廷(儒堂)赵锡恩(耆卿)
第二队沈卓吾
第三队简照南李暮
第四队欧彬黄焕南、刘锡基
第五队谢天锡胡詠骐
第六队田时霖
第七队张福增
第八队郭标刘生初
第九队聂其杰(云台)黄朴奇
第十队穆湘玥(藕初)毕云程
第十一队钱永铭(新之)
第十二队郑寿芝
第十三队许沅(秋帆)杨念祖(筱堂)
第十四队贾丰臻(季英)王绩
第十五队史家修(量才)张竹坪
第十六队沈恩孚(信卿)顾树森(荫亭)
第十七队姚福同(慕莲)
第十八队任传榜(筱山)朱庭祺(体仁)
第十九队穆湘瑶(杼斋)陈子馨
第二十队陆守经(达叔)
第二十一队包达三徐圣禅、潘曾荫
第二十二队赵灼臣劳念祖(敬修)
第二十三队张毅(效良)张志鹤(伯初)
第二十四队张世鎏(叔良)黄警顽
第二十五队朱叔源李孤帆
外埠各队名单如下:
太原队冯振邦
天津队严智怡(慈约)
汕头队师雅谷、林建中
松江队陆规亮
杭州队李杰(俊夫)
南京一队王伯秋
南京二队朱鹤皋(步兰)
南京三队陶行知
南昌队熊育锡(纯如)
南通队张孝若
徐州队杨懋卿
常州队于定一
淮阴队陈廷翊
厦门队叶渊(采真)
扬州一队李荃(更生)
扬州二队马士杰(隽卿)
宁波队黄庆澜(涵之)
无锡一队唐昌言(闺生)
无锡二队荣宗铨(德生)
广州队钟荣光
芜湖队谭秉鉴(明卿)
济南队李琯卿
苏州一队沈志迈(怀皋)
苏州二队杨鄂联(卫玉)
国外各队名单:
小吕宋队陈迎来(队长)、于以同(干事)、李清泉等
美国队庄泽宣、陆麟书
新加坡队林义顺(总队长)、林推迁(队长)、杨书典等
苏门答腊队张公善(队长)、杨季芬(干事)、邱清德等
截止是年8月,国内外各队征集新社员、社费结果如下表:
地别
队数
日期
征到社员
征到社费
附注
普通
特别
永久特别
本埠
25队
6月21日至7月21日
618
198
60
42973元
以时当暑假故各队未尽报告
外埠
26队
6月26日至8月4日
167
20
2
3074元
以路远音讯稽迟各队均未结束
国外
5队
7月11日至8月21日
60
2
1
240元
统计
785
220
63
46287元
经各地同人努力,截止民国11年(1922年)4月,社员总数已达4872名,遍及全国各地及海外多处。
民国13年(1924年)6月,在武昌举行的中华职教社第七届年会后,举行第八年度征求社员大会。
但因战事影响,该年度征求社员只能提前结束,仅收到社费及特别捐2700余元,其中安徽督理马少甫独助千元。
民国14年(1925年),第九年度征求社员重在罗致研究职业教育的同志,范围扩大为:
东南大学听讲职业教育的学生,南京暑期学校职业教育组学生,中华职业学校历届毕业生等均可函请加入。
另外曾专门组织女子征求队,以筹集之费,存备专办女子职业教育。
经多年不断努力,至民国22年(1933年)统计,个人社员13076人,团体社员415个。
民国26年(1937年)个人社员更达到19700余人。
中华职教社广征社员,一为集合同志,二为筹措经费,最终目标是发展中华职教社事业。
虽然抗日战争期间时局动荡,形势困难,但中华职教社上海办事处仍坚持社的目标,坚持抗日救国,坚持社员征集工作。
根据中华职教社征求办法,专门拟定了民国28年(1939年)上海办事处征求社员计划大纲。
计划大纲提出七条原则,首先是根据规定组织社员征求委员会主持其事。
由潘仰尧、陈青士、姚惠泉为主任,陶木卿、杨拙夫、温崇禄为副主任。
下设总务部、文书部、交际部、会计部,分别聘定主任、副主任,总干事、副总干事若干人以及各部职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计划大纲原则中又提出:
沪地环境特殊,对于征求方式暂不张扬,征求委员会非常慎重地列出与社有关系的机关及附属机关,划为17个单位,分别联络,这些单位是:
(1)旧社员
(2)辅导委员会(3)位育小学(4)中华珐琅厂(5)中华铁工厂(6)鸿英图书馆(7)中华职业学校毕业生(8)各职补校毕业生(9)上海职业指导所(10)中华职业学校(11)第一中华职业补习学校(12)第二中华职业补习学校(13)第三中华职业补习学校(14)第四中华职业补习学校(15)第五中华职业补习学校(16)第六中华职业补习学校(17)第七中华职业补习学校。
原则还提出对上述17个单位,由征求委员会函聘1人至3人为各该单位征求委员,负责征求指定额数。
对旧社员的征求,由征求委员会就在沪者函请继续加入,并请从前对社有特殊感情者广为介绍。
计划大纲还特别规定新社员加入,必须经委员会详细审查,然后进行征求,并由委员会提出负有声望及热心教育的人士及有力的工商机关,直接特约其为中华职教社永久社员或赞助员。
还提出注意多用接洽方式,少用文字宣传,以求实效。
计划大纲规定了详尽的工作进度和具体内容,筹备时期自民国28年(1939年)10月16日起至25日止,工作内容为:
函聘征求委员会委员、函请各单位委员、召集征求委员会、提出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