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师范大学学工助理工作手册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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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师范大学学工助理工作手册完整版

 

 

XX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总队

 

第一篇XX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与机构职责

第三章干部及干部职责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二篇XX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队工作细则

第二章办公室工作细则

第三章信息技术部工作细则

第四章宣传部工作细则

第五章文明协管部工作细则

第六章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队工作细则

第七章附则<一>学生工作助理值班细则

<二>学生工作助理巡察细则

<三>学生工作助理检查细则

<四>学生工作助理“三级建家”检查评分细则

第三篇XX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工作考评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制订原则

第三章考评细则

第四章优秀部门、部员评定细则

第五章附则

 

XX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工作助理队伍的自身建设,进一步促进学生工作助理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充分发挥学生工作助理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中的作用,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工作助理由学校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聘,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每届学生工作助理聘期一般为一年,实习考核合格后由学生工作处授予聘书。

第三条学生工作助理是学生干部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生工作部(处)和各学院共同管理和培养。

第四条学生工作助理参与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学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的合理建议,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有关学生工作的开展,在学生工作中起着服务员、信息员、宣传员、组织员、监督员的作用。

第五条学生工作助理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优评先等方面与校级学生干部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章机构与机构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工作助理总队,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信息技术部、宣传部、文明协管部、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队等五个部门。

第七条学生工作助理总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助理队伍的自身建设、各项工作的总体安排、调动与协调;督促各部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学生工作助理总队各部门的工作和学生工作助理的工作进行考勤与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值班工作的安排、协调;会议和活动的通知、联络、协调、记录及考勤;材料的汇总整理、统计归档;助理的办公自动化培训;学生工作助理总队的账务管理和报销等工作。

第九条信息技术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各部门检查原始数据的电脑录入与处理;有关程序和学工信息网开发及维护;保证学生工作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校园信息发布屏、音响设备、投影仪等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合理使用;对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工作助理总队召开的会议、开展的活动等及时做好通讯稿件的发布等工作。

第十条宣传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海报、通知、聘书的书写、打印、张贴;“学工之窗”的布置和维护;日常活动、会议的照片采集;通讯稿的撰写等工作,积极做好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工作助理总队各项工作和建设活动的宣传。

第十一条文明协管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工作的检查、记录以及检查数据和材料的整理、统计、上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等工作。

第十二条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相关工作,协助老师开展日常工作以及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心理健康教育。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明确并认真履行相关的职责,要加强部门间交流、协调和配合,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己、积极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学生工作助理的工作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

第三章干部与干部职责

第十四条学生工作助理总队设总队长一名,副总队长二至三名,总队秘书一至三名;办公室、信息技术部、宣传部、文明协管部、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队各设部长(主任/队长)一名,并根据工作需要设副部长(副主任/副队长)若干名。

第十五条总队长对学生部(处)负责,接受处领导老师的工作指示,及时向领导老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全面负责学生工作助理总队工作,加强学生工作助理队伍的发展建设,召开各类学生工作助理会议,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并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对全体工作助理进行考评、考核,制定干部调整方案并报处领导老师审批;接受全体学生工作助理的监督。

第十六条副总队长协助总队长开展工作,在总队长不在的情况下代理履行总队长职责;向其分管的部门传达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处领导老师的指示;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部长(主任/队长)在分管老师和总队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员工作汇报,负责本部门成员的考勤与考核;及时向分管老师和总队长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副部长(副主任/副队长)协助部长(主任/队长)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在部长(主任/队长)不在时代理履行部长职责。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全体学生工作助理大会、主要负责人例会、以及各部门例会,传达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阶段工作,研究部署后阶段工作;各部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第二十条考勤、考核制度。

各种会议和活动均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不得不签、补签、代签、多签;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总队长或各项活动负责人请假,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勤及事后补假;每学期无故缺勤三次的助理作自动离队处理。

学生工作助理总队办公室协助总队长定期对各部门工作情况和全体学生助理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考勤考察。

各部负责人应及时、真实地向总队反映本部门成员的工作表现,思想状态等;总队长对全体学生工作助理进行考核,并及时向分管老师汇报考核结果。

每学年结束,总队应组织助理认真填写一式两份《学生工作助理工作鉴定表》,一份由学生工作部(处)留存,一份交学生工作助理所在学院。

第二十一条计划、记录和总结制度。

总队及各部在学期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做工作总结,各助理在学期末须向总队递交工作小结;各项工作、会议及活动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在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习制度。

助理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及《XX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工作手册》,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思想水平、理论修养和道德品质;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要认真工作,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创新,根据实际需要掌握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三条请示、汇报制度。

工作、活动开展前须向总队长和分管老师请示,经分管老师和总队长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工作和活动的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应及时向总队长和分管老师汇报;各部门会议合活动开展后应及时向总队递交会议记录及活动总结。

第二十四条佩证上岗制度。

学生工作助理在各项正常的检查活动、办公室值班工作中及参加各类大型活动中均应佩带工作证。

第二十五条保密制度。

未经许可所有助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泄露、透露学生工作处、领导老师和学生工作助理所作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类检查结果以及个人信息等任何资料,不得擅自带走任何材料。

在例行检查时,助理不得透露或泄露工作安排、检查人员、检查数据、检查结果等任何信息。

在“三级建家”检查工作中,每日的检查安排工作除学生工作处老师、总队、分管负责人和负责当天检查的助理外,不得向其他任何助理和任何人泄露或透露,其他任何助理不得询问和打听。

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泄露、透露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资料和相关信息;不得泄露或透露来访者信息,自觉维护来访者合法权益;不得带外人进入心理健康中心工作区域,否则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回避制度。

例行检查时,助理应做到公平、公正,杜绝徇私舞弊,当涉及到本学院或本班级的工作时,应主动回避。

第二十七条报销制度。

报销单据必须“三字”齐全,办公室方予以报销。

“三字”即经办人签名、证明人签名、总队长或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队长签名。

第二十八条首问负责制。

即一项工作交由某位助理完成,该助理应负责到底。

若工作过程中需要交接,该助理需向交接助理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已完成情况,并全程跟踪工作进展情况,若工作未及时完成或工作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责任仍需由首位接受任务的助理承担。

第二十九条巡察制度。

学生工作助理总队、总队办公室成员以及其他工作经验达一年以上的老助理应对学生工作助理平时的值班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巡察,记录助理在值班或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错误,及时纠正,定期总结并向总队递交巡察报告,提升助理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助理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学生工作助理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和本条例,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做事积极主动,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方法灵活,举止文明。

第三十一条学生工作助理应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如有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处分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生工作助理应继承助理队伍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配合处领导老师和总队开展日常工作,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十三条学生工作助理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并向处领导老师反映学校发生的各种问题、特殊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工作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由学生工作助理总队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队工作细则

一、工作职责

1.及时向分管老师请示、汇报工作,并向各部门传达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处领导老师的工作指示。

2.协助老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如奖助学金颁发大会、就业招聘会、校纪校规监考等活动。

3.负责每学年学生工作助理的招新工作。

4.负责学生工作助理队伍的自身建设。

5.对助理进行考勤、考核、培养等,做好助理的学年鉴定工作。

6.组织、督促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

7.负责各部门干部及部员的安排与调动。

8.解决学生工作助理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处理学生工作助理违规违纪等特殊情况。

9.召开助理大会、主要负责人会议及部门例会。

10.负责《XX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工作条例》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实施。

11.组织助理认真填写《XX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信息档案表》,存档追踪。

二、工作要求

1.严格遵循《XX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助理工作条例》开展工作。

2.积极而富有创作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深入助理内部,及时发现并解决助理队伍建设和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解决各类矛盾,做好协调工作。

4.紧抓队伍建设,团结所有成员,增强队伍凝聚力和融合力。

第二章办公室工作细则

一、工作职责

1.积极配合总队开展工作,协助总队做好会议和活动的通知、联络、协调、记录及考勤等工作。

2.协助总队开展值班巡察工作,定期向总队递交巡察报告。

3.协助总队做好助理的考勤考核和督促工作,定期对助理的值班情况(包括工作量和值班出勤)、日常检查情况、会议出勤情况、巡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4.及时打印、张贴考勤一览表和其他通知、表格等文件。

5.协助总队收取整理各部门材料,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对各部门进行考勤考核。

6.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7.负责办公室日常值班的安排和协调工作。

8.保持值班室良好的卫生状况,对电脑、复印机等设备进行保洁和清理。

9.管理办公用品,保证办公用品、仪器设备以及其他材料的安全。

10.设计制作各类表格,组织助理认真填写。

11.管理经费及发票报销等事宜。

12.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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