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区某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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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某区某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京*教发[2009]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加强和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

依据工勤、管理、专技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注重实效,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不断强化教职工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鼓励创新,奖优罚劣,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绩效工资构成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学年奖四部分组成。

三、具体分配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1、出勤津贴:

严格执行《***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每月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现象,发全勤津贴300元。

按十个月核发,寒暑假无出勤津贴。

说明:

⑴病假每天扣发20元,事假每天扣发30元。

迟到、早退每次扣发3元。

病、事假不足半天按小时计算,每小时3元。

工作期间擅自外出办私事按旷职处理。

⑵国家法定的婚假、丧假、产假、哺乳期在规定假期内不扣发出勤津贴,超出规定按病事假处理;有文字通知的家长会不扣发出勤津贴。

对于婚丧假、产假内提前上班教师每天奖励30元。

⑶工作期间到红星医院看病每周不超两次,每次2小时内记录考勤,但不扣发出勤津贴,超出看病规定按说明⑴规定执行。

2、岗位津贴:

在上级核拨的岗位津贴总额内,按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每年核定一次,核定后按月发放,按十二个月核发。

⑴工作岗位津贴: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非教学岗位:

690元/月教学岗位(含财会人员):

735元/月

见习期:

645元/月

产假期间或个人要求照顾不满工作量:

600元/月

⑵管理岗位补贴:

组长、处室干事:

40元/月

处室副主任、大队辅导员:

100元/月

处室主任:

130元/月

副校长、工会主席:

160元/月

3、职务津贴:

在上级核拨的职务津贴总额内,按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进行分配。

每年核定一次按月发放,按十二个月核发。

专技系列:

小学高级教师(中级)830元/月小学一级教师(助级)785元/月

助级以下715元/月

工勤系列:

高级工745元中级工或员级以下710元/月

4、农村教师津贴:

按上级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每月100元,按每年十个月核发。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班主任工作津贴:

根据班主任职责和学校《班主任工作评价细则》进行月评价、学期末综合评价,按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

⑴基础性班主任津贴:

5元/生×学生数(一、六年级每生5.5元)

说明:

要求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班风正,秩序良好。

无安全责任事故。

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扣发基础性班主任津贴。

连续休病、事假满一周(5天工作日)以上,按比例扣发班主任津贴,发给代理班主任教师津贴。

⑵奖励性班主任津贴:

●月考评:

依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和班级日常管理进行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发放奖励性班主任津贴。

对评出的“文明礼仪班”突出奖励。

●期末综合考评:

依据班主任月评价(占50%)和期末《班主任工作评价细则》(占50%)综合评定等级,期末发放奖励性班主任津贴。

对于班级管理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管理懈怠,引起多数家长(1/3以上)不满的,取消期末班主任奖励津贴。

2、课时(工作量)津贴:

在上级核拨的课时(工作量)津贴总额内,按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承担的课时数(工作量)核定月课时津贴,每月核定一次按月发放,按每年十个月核发。

⑴课时(工作量)津贴基数:

上级核拨的50%即274元。

满工作量(语数包教、任课16—20课时、非教学岗位按实际工作折合16-18课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能较好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每月发274元课津贴。

产假期间只发放课时津贴基数部分。

不满工作量按比例发放课时(工作量)基数。

⑵课时(工作量)特殊补贴:

课时津补贴=3元/每课时×月累计课时数

语数包教教师周课时:

实际任课周课时+兴趣小组1课时/周+其他加课时

其他任课教师周课时:

实际任课周课时+兴趣小组1课时/周+其他加课时

非教学人员周课时:

工作量折合周课时+其他加课时

注:

带操2课时/周、值周2.5课时/周、副班主任2课时/周、午餐管理1课时/天、六年级补差5课时/周、工会或团支部兼职2课时/月

⑶日常加班、值班、代课:

夜班15元/次,加班30元/天、代课3元/课时

●说明:

休病事假或外出学习培训未调课扣发课时补贴3元/课时,作为代课津补贴。

寒暑假学校统一安排教职工值班,无值班补贴。

3、教育教学成果奖:

学期末依据学校师德、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和突出奖励办法进行综合考评,按考评结果发放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总额按每学期人均1500元总额核发。

(注:

产假期间德育、教学奖按实际工作时间核发,师德奖全额发放。

⑴师德由评价组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二小师德评价细则》综合评定等级。

(人均300元)(工会主席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一票否决:

出现体罚、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或因教育方法不当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引起家长不满向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经调查核实的。

●未尽职尽责,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

●违反教学常规要求,未完成教学任务或未达到教学质量标准,在区教委教学抽测中成绩较差(平均分倒数十名以内)。

●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有偿培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代管学生,为社会办学机构做招生宣传、收费。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⑵教育工作依据班主任、副班主任职责和《德育工作评价细则》评定等级。

(人均300元)(德育干部负责)

⑶教学工作依据教学工作常规要求和《教学工作评价细则》评定等级。

(人均500元)(教导主任负责)

⑷非教学人员:

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对师德、工作表现、履职效果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结合民主测评进行综合评价。

⑸突出奖励:

(人均400元)

●每学年评选三至四个优秀教研组,奖励组员每人100元(含区级优秀教研组)。

评选优秀教研组长奖励组长150元。

●校级师德标兵、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副班主任奖励50元。

●六年级毕业班综合评价奖励1000元,另附具体奖励方案。

英语学科奖励400元。

●在学校重大活动中积极主动,乐于奉献,表现突出或各项迎检工作成绩突出,酌情奖励50至100元。

●组织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市、区教委主管部门组织并层层选拔获奖)

区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优秀奖)20元。

市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优秀奖)40元。

市级以上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优秀奖)60元。

合唱节大合唱获市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区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红星片按区级奖励相应等次减200元。

区级春运会按得分奖励每分50元。

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核选送的学生作文或其他作品刊登在报刊上,奖励辅导教师50元。

●论文评选及发表:

区级立项课题科研论文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科研论文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

教育教学论文市级以上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100元。

教育教学论文区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区级教师、管理干部论坛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区级刊物发表文章奖励100元,市级或以上刊物发表奖励150元。

●全区范围教师评优课、基本功大赛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优秀奖)奖200元。

教委小教科、少工委组织的主题班队会评选,进校学科组组织的小范围评优课、录像课评选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优秀奖)80元。

片级或校际间研究课奖励50元,区级研究课、观摩课奖励100元,市级研究课或观摩课奖励200元。

4、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各类骨干教师津贴:

学校市级学科带头人每月奖励300元,市级骨干教师每月250元,区级学科带头人每月奖励200元,区级各类骨干教师每月奖励150元。

学期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全体教职工会上进行述职、民主测评,学校依据《大兴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填写考核意见,上报考核材料。

每年年底由区教委集中发放。

(三)节日补贴

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每个节日1000元。

(四)学年奖

参照两个学期师德、德育、教学考核结果和学年绩效考核等次综合评定学年奖等次。

分三个等次:

一等奖(优秀)、二等奖(合格)、三等奖(基本合格),每年教师节一次性发放学年奖。

●说明:

在迎接区级以上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测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进行突出奖励,出现较大失误进行处罚。

1、在区级学科抽测中成绩优秀。

对取得全区前十名的教师给予特殊奖励。

500元基数提升一名加100元。

主管领导奖励一半。

没取得前十名无奖励。

抽测成绩在全区平均分以下扣发100元,倒数十名以内扣发500元。

2、在区级督导、视导和推门课中,荣获A课奖200元,A-课奖150元;D课扣发200元,C-课扣发50元。

3、主管工作荣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主管领导300—500元,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500—800元。

在各项工作检查中出现较大失误在学年奖中扣发主管领导300元。

4、非教学岗位人员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扣发200——500元。

5、对新评聘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一次性奖励。

区级学科带头人奖励1000元,骨干教师800元。

四、特殊人员及情况发放办法:

1、学校现任正职(书记、校长、镇教委主任)和经区教委批准借调人员及内部退休、离岗待退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区教委文件精神。

2、教委安排带薪脱产培训人员,按照原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发放绩效工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无学年奖。

考核基本合格按合格等次的50%标准发放学年奖。

4、受各级各类处分的人员,在未解除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执行本单位的最低标准,不发放学年奖。

5、产假期间按合格等次发放学年奖,连续病休六个月以上酌情发放学年奖。

五、如遇政策调整,本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出相应调整。

工作量及职位有变动,从当月起按实际发生工作日核算,下月兑现。

本分配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小学

2010年1月11日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告子》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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