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奥数基础教程三年级第12021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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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奥数基础教程三年级第12021讲
第1讲加减法的巧算
在进行加减运算时,为了又快又准确,除了要熟练地掌握计算法则外,还需要掌握一些巧算方法。
加减法的巧算主要是“凑整”,就是将算式中的数分成若干组,使每组的运算结果都是整十、整百、整千……的数,再将各组的结果求和。
这种“化零为整”的思想是加减法巧算的基础。
先讲加法的巧算。
加法具有以下两个运算律:
加法交换律: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它们的和不变。
即
a+b=b+a,
其中a,b各表示任意一数。
例如,5+6=6+5。
一般地,多个数相加,任意改变相加的次序,其和不变。
例如,
a+b+c+d=d+b+a+c=…
其中a,b,c,d各表示任意一数。
加法结合律: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三个数;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与第一个数相加,它们的和不变。
即
a+b+c=(a+b)+c=a+(b+c),
其中a,b,c各表示任意一数。
例如,
4+9+7=(4+9)+7=4+(9+7)。
一般地,多个数(三个以上)相加,可先对其中几个数相加,再与其它数相加。
把加法交换律与加法结合律综合起来应用,就得到加法的一些巧算方法。
1.凑整法
先把加在一起为整十、整百、整千……的加数加起来,然后再与其它的数相加。
例1计算:
(1)23+54+18+47+82;
(2)(1350+49+68)+(51+32+1650)。
解:
(1)23+54+18+47+82
=(23+47)+(18+82)+54
=70+100+54=224;
(2)(1350+49+68)+(51+32+1650)
=1350+49+68+51+32+1650
=(1350+1650)+(49+51)+(68+32)
=3000+100+100=3200。
2.借数凑整法
有些题目直观上凑整不明显,这时可“借数”凑整。
例如,计算976+85,可在85中借出24,即把85拆分成24+61,这样就可以先用976加上24,“凑”成1000,然后再加61。
例2计算:
(1)57+64+238+46;
(2)4993+3996+5997+848。
解:
(1)57+64+238+46
=57+(62+2)+238+(43+3)
=(57+43)+(62+238)+2+3
=100+300+2+3=405;
(2)4993+3996+5997+848
=4993+3996+5997+(7+4+3+834)
=(4993+7)+(3996+4)+(5997+3)+834
=5000+4000+6000+834=15834。
下面讲减法和加减法混合运算的巧算。
加、减法有如下一些重要性质:
(1)在连减或加、减混合运算中,如果算式中没有括号,那么计算时可以带着运算符号“搬家”。
例如,
a-b-c=a-c-b,a-b+c=a+c-b,
其中a,b,c各表示一数。
(2)在加、减法混合运算中,去括号时:
如果括号前面是“+”号,那么去掉括号后,括号内的数的运算符号不变;如果括号前面是“-”号,那么去掉括号后,括号内的数的运算符号“+”变为“-”,“-”变为“+”。
例如,
a+(b-c)=a+b-c,
a-(b+c)=a-b-c,
a-(b-c)=a-b+c。
(3)在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添括号时:
如果添加的括号前面是“+”号,那么括号内的数的原运算符号不变;如果添加的括号前面是“-”号,那么括号内的数的原运算符号“+”变为“-”,“-”变为“+”。
例如,
a+b-c=a+(b-c),
a-b+c=a-(b-c),
a-b-c=a-(b+c)。
灵活运用这些性质,可得减法或加、减法混合计算的一些简便方法。
3.分组凑整法
例3计算:
(1)875-364-236;
(2)1847-1928+628-136-64;
(3)1348-234-76+2234-48-24。
解:
(1)875-364-236
=875-(364+236)
=875-600=275;
(2)1847-1928+628-136-64
=1847-(1928-628)-(136+64)
=1847-1300-200=347;
(3)1348-234-76+2234-48-24
=(1348-48)+(2234-234)-(76+24)
=1300+2000-100=3200。
4.加补凑整法
例4计算:
(1)512-382;
(2)6854-876-97;
(3)397-146+288-339。
解:
(1)512-382=(500+12)-(400-18)
=500+12-400+18
=(500-400)+(12+18)
=100+30=130;
(2)6854-876-97
=6854-(1000-124)-(100-3)
=6854-1000+124-100+3
=5854+24+3=5881;
(3)397-146+288-339
=397+3-3-146+288+12-12-339
=(397+3)+(288+12)-(146+3+12+339)
=400+300-500=200。
第20讲乘、除法的运算律和性质
我们在第1讲中介绍了加、减法的运算律和性质,利用它们可以简化一些加、减法算式的计算。
本讲将介绍在巧算中常用的一些乘、除法的运算律和性质,其目的也是使一些乘、除法计算得到简化。
1.乘法的运算律
乘法交换律:
两个数相乘,交换两个数的位置,其积不变。
即
a×b=b×a。
其中,a,b为任意数。
例如,35×120=120×35=4200。
乘法结合律:
三个数相乘,可以先把前两个数相乘后,再与后一个数相乘,或先把后两个数相乘后,再与前一个数相乘,积不变。
即
a×b×c=(a×b)×c=a×(b×c)。
注意:
(1)这两个运算律中数的个数可以推广到更多个的情形。
即多个数连乘中,可以任意交换其中各数的位置,积不变;多个数连乘中,可以任意先把几个数结合起来相乘后,再与其它数相乘,积不变。
(2)这两个运算律常一起并用。
例如,并用的结果有
a×b×c=b×(a×c)等。
例1计算下列各题:
(1)17×4×25;
(2)125×19×8;
(3)125×72;(4)25×125×16。
分析:
由于25×4=100,125×8=1000,125×4=500,运用乘法交换律和结合律,在计算中尽量先把25与4、把125与8或4结合起来相乘后,再与其它数相乘,以简化计算。
解:
(2)125×19×8
=(125×8)×19
=1000×19
=19000;
(3)125×72
=125×(8×9)
=(125×8)×9
=1000×9
=9000;
(4)25×125×16或
=25×125×2×8
=(25×2)×(125×8)
=50×1000
=50000,
25×125×16
=25×125×4×4
=(25×4)×(125×4)
=100×500
=50000。
乘法分配律:
两个数之和(或差)与一数相乘,可用此数先分别乘和(或差)中的各数,然后再把这两个积相加(或减)。
即
(a+b)×c=a×c+b×c,
(a-b)×c=a×c-b×c。
例2计算下列各题:
(1)125×(40+8);
(2)(100-4)×25;
(3)2004×25;(4)125×792。
解:
(1)125×(40+8)
=125×40+125×8
=5000+1000
=6000;
(2)(100-4)×25
=100×25-4×25
=2500-100
=2400;
(3)2004×25
=(2000+4)×25
=2000×25+4×25
=50000+100
=50100;
(4)125×792
=125×(800-8)
=125×800-125×8
=(125×8)×100-1000
=1000×100-1000
=1000×(100-1)
=99000。
2.除法的运算律和性质
商不变性质:
被除数和除数乘(或除)以同一个非零数,其商不变。
即
a÷b=(a×n)÷(b×n)(n≠0)
=(a÷m)÷(b÷m)(m≠0)
例3计算:
(1)425÷25;
(2)3640÷70。
解:
(1)425÷25
=(425×4)÷(25×4)
=1700÷100
=17;
(2)3640÷70
=(3640÷10)÷(70÷10)
=364÷7
=52。
(2)两数之和(或差)除以一个数,可以用这两个数分别除以那个数,然后再求两个商的和(或差)。
即
(a±b)÷c=a÷c±b÷c。
例如,(8+4)÷2=8÷2+4÷2,
(9-6)÷3=9÷3-6÷3。
此性质可以推广到多个数之和(或差)的情形。
例如
(1000-688-136)÷8
=1000÷8-688÷8-136÷8
=125-86-17=22。
(3)在连除中,可以交换除数的位置,商不变。
即
a÷b÷c=a÷c÷b。
在这个性质中,除数的个数可以推广到更多个的情形。
例如,
168÷7÷4÷3=168÷3÷4÷7=……
例4计算下列各题:
(1)(182+325)÷13;
(2)(2046-1059-735)÷3;
(3)775÷25;
(4)2275÷13÷5。
解:
(1)(182+325)÷13
=182÷13+325÷13
=14+25
=39;
(2)(2046-1059-735)÷3
=2046÷3-1059÷3-735÷3
=682-353-245
=84;
(3)775÷25
=(700+75)÷25
=700÷25+75÷25
=28+3=31;
(4)2275÷13÷5
=2275÷5÷13
=455÷13
=35。
3.乘、除法混合运算的性质
(1)在乘、除混合运算中,被乘数、乘数或除数可以连同运算符号一起交换位置。
例如,
a×b÷c=a÷c×b=b÷c×a。
(2)在乘、除混合运算中,去掉或添加括号的规则去括号情形:
括号前是“×”时,去括号后,括号内的乘、除符号不变。
即
a×(b×c)=a×b×c,
a×(b÷c)=a×b÷c。
括号前是“÷”时,去括号后,括号内的“×”变为“÷”,“÷”变为“×”。
即
a÷(b×c)=a÷b÷c,
a÷(b÷c)=a÷b×c。
添加括号情形:
加括号时,括号前是“×”时,原符号不变;括号前是“÷”时,原符号“×”变为“÷”,“÷”变为“×”。
即
a×b×c=a×(b×c),
a×b÷c=a×(b÷c),
a÷b÷c=a÷(b×c),
a÷b×c=a÷(b÷c)。
(3)两个数之积除以两个数之积,可以分别相除后再相乘。
即
(a×b)÷(c×d)
=(a÷c)×(b÷d)
=(a÷d)×(b÷c)。
上面的三个性质都可以推广到多个数的情形。
例5计算下列各题:
(1)136×5÷8
=136÷8×5
=17×5=85;
(2)4032÷(8×9)
=4032÷8÷9
=504÷9=56;
(3)125×(16÷10)
=125×16÷10
=256×4
(4)2560÷(10÷4)
=2560÷10×4
=1024;
(5)2460÷5÷2
=2460÷(5×2)
=2460÷10
=246;
(6)527×15÷5
=527×(15÷5)
=527×3
=1581;
(7)(54×24)÷(9×4)
=(54÷9)×(24÷4)
=6×6=36。
第21讲乘法中的巧算
上一讲我们介绍了乘、除法的一些运算律和性质,它是乘、除法中巧算的理论根据,也给出了一些巧算的方法。
本讲在此基础上再介绍一些乘法中的巧算方法。
1.乘11,101,1001的速算法
一个数乘以11,101,1001时,因为11,101,1001分别比10,100,1000大1,利用乘法分配律可得
a×11=a×(10+1)=10a+a,
a×101=a×(101+1)=100a+a,
a×1001=a×(1000+1)=1000a+a。
例如,38×101=38×100+38=3838。
2.乘9,99,999的速算法
一个数乘以9,99,999时,因为9,99,999分别比10,100,1000小1,利用乘法分配律可得
a×9=a×(10-1)=10a-a,
a×99=a×(100-1)=100a-a,
a×999=a×(1000-1)=1000a-a。
例如,18×99=18×100-18=1782。
上面讲的两类速算法,实际就是乘法的凑整速算。
凑整速算是当乘数接近整十、整百、整千……的数时,将乘数表示成上述整十、整百、整千……与一个较小的自然数的和或差的形式,然后利用乘法分配律进行速算的方法。
例1计算:
(1)356×1001
=356×(1000+1)
=356×1000+356
=356000+356
=356356;
(2)38×102
=38×(100+2)
=38×100+38×2
=3800+76
=3876;
(3)526×99
=526×(100-1)
=526×100-526
=52600-526
=52074;
(4)1234×9998
=1234×(10000-2)
=1234×10000-1234×2
=12340000-2468
=12337532。
3.乘5,25,125的速算法
一个数乘以5,25,125时,因为5×2=10,25×4=100,125×8=1000,所以可以利用“乘一个数再除以同一个数,数值不变”及乘法结合律,得到
例如,76×25=7600÷4=1900。
上面的方法也是一种“凑整”,只不过不是用加减法“凑整”,而是利用乘法“凑整”。
当一个乘数乘以一个较小的自然数就能得到整十、整百、整千……的数时,将乘数先乘上这个较小的自然数,再除以这个较小的自然数,然后利用乘法结合律就可达到速算的目的。
例2计算:
(1)186×5
=186×(5×2)÷2
=1860÷2
=930;
(2)96×125
=96×(125×8)÷8
=96000÷8=12000。
有时题目不是上面讲的“标准形式”,比如乘数不是25而是75,此时就需要灵活运用上面的方法及乘法运算律进行速算了。
例3计算:
(1)84×75
=(21×4)×(25×3)
=(21×3)×(4×25)
=63×100=6300;
(2)56×625
=(7×8)×(125×5)
=(7×5)×(8×125)
=35×1000=35000;
(3)33×125
=32×125+1×125
=4000+125=4125;
(4)39×75
=(32+1)×125=(40-1)×75
=40×75-1×75
=3000-75=2925。
4.个位是5的两个相同的两位数相乘的速算法
个位是5的两个相同的两位数相乘,积的末尾两位是25,25前面的数是这个两位数的首位数与首位数加1之积。
例如:
仿此同学们自己算算下面的乘积
35×35=______55×55=______
65×65=______85×85=______
95×95=______
这种方法也适用于个位数是5的两个相同的多位
数相乘的计算,例如,
巧算下列各题:
1.42+71+24+29+58。
2.43+(38+45)+(55+62+57)。
3.698+784+158。
4.3993+2996+7994+135。
5.4356+1287-356。
6.526-73-27-26。
7.4253-(253-158)。
8.1457-(185+457)。
9.389-497+234。
10.698-154+269+787。
用简便方法计算下列各题。
1.
(1)12×4×25;
(2)125×13×8;(3)125×56;(4)25×32×125。
2.
(1)125×(80+4);
(2)(100-8)×25;(3)180×125;(4)125×88。
3.
(1)1375÷25;
(2)12880÷230。
4.
(1)(128+1088)÷8;
(2)(1040-324-528)÷4;
(3)1125÷125;
(4)4505÷17÷5。
5.
(1)384×12÷8;
(2)2352÷(7×8);
(3)1200×(4÷12);
(4)1250÷(10÷8);
(5)2250÷75÷3;
(6)636×35÷7;
(7)(126×56)÷(7×18)。
用速算法计算下列各题:
1.
(1)68×101;
(2)74×201;
(3)256×1002;(4)154×601。
2.
(1)45×9;
(2)457×99;
(3)762×999;(4)34×98。
3.
(1)536×5;
(2)437×5;
(3)638×15; (4)739×15。
4.
(1)32×25;
(2)17×25;
(3)130×25; (4)68×75;
(5)49×75;(6)87×75。
5.
(1)56×125;
(2)77×125;
(3)66×375;(4)256×625;
(5)555×375;(6)888×875。
6.
(1)295×295;
(2)70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