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403880 上传时间:2022-10-2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

《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

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海淀区200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央编办批转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市编办《关于做好2009年度事业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京编办发[2009]28号)的要求,现将海淀区200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2009年7月1日前在海淀区编办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截止至2010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均需进行200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二、年检审查方式及所需材料

1、全额拨款、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实行年检代理制。

由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全额拨款、差额补贴事业单位代理年检审核,代填报《事业单位年检代理审核表(2009年度)》。

主管部门凡审核认定所属事业单位无违反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由主管部门在该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年检代理审核表(2009年度)》上签署“年检合格”意见并加盖公章,与《事业单位年检代理汇总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一并送达至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登记管理机关对主管部门代理审核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直接认定为年检合格。

凡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所属事业单位不符合年检合格条件的,需在《事业单位年检代理汇总表》上注明审核意见并说明详细情况。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检审查程序。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需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09年度)》,经举办单位核准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年检。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年检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09年度)》(一式两份);

(2)2009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

(3)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复印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未参加2009年度年检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超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所需材料如下: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09年度)》(见附件)一式两份。

(2)、未及时年检的原因说明(举办单位审查盖章)。

(3)、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区政府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提交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他事业单位提交有效期内的行业许可证、举办单位决定设立的文件)。

(4)、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应包括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5)、举办单位对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如实填写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及照片。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

(9)、住所证明,住所地址应当是邮政能够送达的地址(包括产权证、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用协议、契约)。

(10)、有效期内的举办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11)、需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相关登记事项的单位,应同时提交变更材料(在办事指南、最新下载栏目查询、下载)。

(1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需要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用填报以上材料,直接提交注销材料(在办事指南、最新下载栏目查询、下载),办理注销手续

三、年检时间及地址

(一)日常年检时间及地址: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429房间办理年检。

(二)与区教委、技术监督局联合年检时间及地址:

2010年3月18日至2010年3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西四环北路11号)3层中区第九会议室(房间号305)与区教委、区技术监督局集中办理。

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知识培训、学前教育类事业单位需在该时间内办理完年检手续。

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西四环北路11号)3层中区第九会议室(房间号305)与区技术监督局集中办理。

区属事业单位和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非知识培训、学前教育类事业单位也可在该时间内办理年检手续。

四、年检审查方式

(一)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粘贴合格标记,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1年3月31日。

  

(二)对年检不合格的事业单位,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可以通过补检获得年检合格标记;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

(三)对逾期未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北京日报》和登记管理机关网站上予以公告。

五、年检相关信息咨询及表格下载

《事业单位年检代理审核表(200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09年度)》等表格,可从“海淀区人事局”网站(最新下载栏目)下载,也可到区编办领取、复印。

区编办登记科电话:

62615169

区教委社管办电话:

88487342

区技术监督局代码科电话:

68465240

 

附件: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09年度)

2、事业单位年检代理审核表(2009年度)

3、事业单位年检代理汇总表(2009年度)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事业单位年检代理审核表(2009年度)

事业单位名称

法人证书号

经费形式

全额拨款()差额补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年检

审核事项

1、没有违反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行为;

2、严格按照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3、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举办单位

审核意见

 

公章2010年月日

年检办结记录

 

2010年月日

备注

注:

主管部门凡审核认定所属事业单位无违反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由主管部门在该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年检代理审核表(2009年度)》上签署“年检合格”意见并加盖公章。

主管部门凡审核认定所属事业单位不符合年检合格条件的,需在《事业单位年检代理审核表(2009年度)》上注明审核意见,并提交详细情况说明。

事证第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09年度)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费来源

开办资金

年检事项

1、没有违反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行为;

2、严格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3、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变更事项

现登记情况

拟变更情况

变更理由

举办单位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登记机关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事业单位年检代理汇总表

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事业单位名称

法人证书号

本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检审核意见

备注:

“年检审核意见”栏填写“年检合格”、“不符合年检合格条件正在整改”或“年检不合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面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