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车用油品质量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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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车用油品质量分析报告

2017年乌鲁木齐市车用油品质量分析报告

为迎接党中央、国务院环保督察组对乌鲁木齐市环保工作的督察,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大气办发〔2017〕1号)及《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查组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17〕52号)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乌市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车用压缩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乌质监质〔2017〕2号),于2017年3月至5月,对全市所有生产企业及仓储企业,以及65%的加油站的车用油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一、监督抽查总体情况概述

此次监督抽查范围覆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在成品油的生产企业和销售领域的仓储企业、加油站内进行。

依据GB17930-2016《车用汽油》、GB19147-2016《车用柴油》以及《2017年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车用压缩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共对113家企业的224批次车用油品进行抽检,其中车用汽油128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6.1%;车用柴油92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6.7%;普通柴油4批次,合格率为100%。

二、行业及产品概况

目前,乌鲁木齐市只有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一家炼油加工企业,其产品以车用汽油和柴油为主,均能按照国Ⅴ技术要求进行生产。

乌鲁木齐市的汽柴油零售和仓储企业主要分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兵团石油和社会国有、社会私营五类。

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所属加油站占据全市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

全市销售的车用油品均是满足国

要求的汽柴油。

车用汽油作为点燃式发动机的动力燃料,目前,在我国国

车用汽油按其抗爆性分为四种规格型:

89、92、95和98号。

柴油是柴油发动机的主要燃料,由于柴油机动力性能好,耗油低,城市柴油车发展速度更快,柴油小轿车逐渐在进入我国市场,因此目前市场上柴油分为两种:

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普通柴油是用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内燃机车、工程机械、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上,非农用机动车辆使用柴油均执行车用柴油的标准。

车用汽油是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柴油是非生产许可证产品。

三、抽查结果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一)小型加油站合格率相对较低。

油库和加油站按储油罐总容积及单罐容积为标准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个等级。

生产企业按照原油加工能力划分为划分大、中、小型企业见表1。

本次抽查工作覆盖全市车用油品大、中、小型企业。

不同规模企业合格率情况见表2。

表1:

成油品企业类型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企业

油库V/m3

≥50000

10000≤V<50000

<10000

加油站总容积V/m3

V>120

60<V≤120

V≤60

生产企业

原油加工能力万吨

≥1000

500<V≤1000

≤500

表2:

不同规模成品油企业合格率

企业

规模

抽查企业数(家)

合格企业数(家)

企业合格率(%)

抽查产品数(种)

合格产品数(种)

产品合格率(%)

加油站

大型

29

27

93.1

59

57

96.6

中型

63

58

92.1

127

123

96.9

小型

13

12

92.3

25

23

92.0

油库

大型

1

1

100

3

3

100

中型

5

5

100

6

6

100

小型

/

/

/

/

/

/

生产企业

大型

/

/

/

/

/

/

中型

1

1

100

2

2

100

小型

1

1

100

2

2

100

(二)社会私有加油站合格率相对较低。

本次抽查覆盖了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社会国营、社会私营和兵团石油等类型公司,从检测数据显示,中石油、中石化、社会国有和兵团石油的加油站的油品质量较好,合格率为100%。

社会私有加油站有8个批次的油品检验不合格,占所有抽检批次的3.6%。

所抽检的113座加油站中各类型加油站的抽检比例见图1,不同企业类型车用油品企业的合格率见表3。

图1

 

表3:

不同企业类型车用油品企业的合格率

企业类型

抽查加油站(家)

合格企业数(家)

企业合格率(%)

抽查产品数(种)

合格产品数(种)

产品合格率(%)

中国石油

32

32

100

58

58

100

中国石化

21

21

100

37

37

100

社会国营

2

2

100

4

4

100

社会私有

47

39

83.0

97

89

91.8

兵团石油

7

7

100

14

14

100

油库

6

6

100

10

10

100

生产企业

2

2

100

4

4

100

(三)经(头)区车用油品企业合格率相对较低。

本次车用油品汽、柴油共抽224批次,合格216批次,总体批次合格率为96.4%。

各区县车用油品抽检合格率情况见表4。

表4:

各区县车用油品统计合格率

区县车用油品合格率

天山区

沙区

水区

高(新)区

经(头)区

乌县

达坂城区

米东区

抽样批次

14

32

26

68

3

8

10

33

合格批次

13

31

26

67

30

8

10

31

批次合格率

92.9

96.8

100

98.5

90.9

100

100

93.9

(四)车用柴油产品合格率相对较低。

此次监督抽查的产品有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两种产品,其合格率见表5。

表5:

按产品类型统计合格率

产品类型

检测数(种)

合格数(种)

合格率(%)

车用汽油

128

123

96.1

车用柴油

92

89

96.7

普通柴油

4

4

100

(五)不合格项目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硫含量、闪点(闭口)、研究法辛烷值、苯含量和十六烷值。

1.硫含量:

影响尾气排放。

硫含量是评定燃油中硫及其衍生物的含量,是汽油、柴油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PM2.5中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大气污染治理。

因此,国家标准限定成品油中的硫含量不得高于50mg/kg。

此次监督抽查中有6批次产品硫含量不合格,占全部不合格项批次的75%;有2个批次的硫含量超标较多,1个批次硫含量达到207mg/kg,还有1个甚至达到了548mg/kg。

分别超出国家标准19.7倍和53.8倍。

汽油、柴油中含有的硫化物对发动机的工作寿命影响很大,硫含量过大,可造成设备腐蚀,燃烧时生成的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会腐蚀汽缸和排气管,与润滑油接触后还会加速其老化变质。

同时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均属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

燃油硫含量与柴油机二氧化硫排放之间有高度相关性。

三氧化硫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慢性影响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肝硬变等,同时,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还会对空气造成污染。

2.闪点(闭口):

影响存储和使用安全。

本次监督抽查有2批次柴油的闭口闪点不合格。

闪点是衡量油品在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安全程度的指标;闪点越低,燃料越易燃,引发火灾的危险性也越大。

闭口闪点不合格的柴油,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一旦外溢,遇明火接触会立即发生燃烧甚至爆炸,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3.研究法辛烷值:

发动机的抗爆性。

辛烷值是考核点燃式发动机燃料的抗爆性能好坏的一项重要指标,汽油的辛烷值越高,抗爆性就越好,辛烷值过低,抗爆性就差,会使引擎内产生连续震爆现象,造成机件损伤,连续的震爆易烧坏气门、活塞等机件。

汽油的标号是按照研究法辛烷值来划分的,即根据研究法辛烷值的实测结果就可判定汽油的标号。

国家标准规定汽油的辛烷值应不小于其标号,检验中发现有2批次车用汽油辛烷值不合格,比标准规定值低一个单位左右。

使用辛烷值不合格的汽油,会发生气缸过热、震动,发动机功率降低以致影响车辆正常行使、汽油的单位消耗量增加等问题,严重时会导致汽油机在某些工作状态下发出尖锐的金属敲击声,这会对发动机造成致命危害。

4.苯含量:

是强致癌物。

苯是强致癌物,长期接触会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因此国家标准对其进行了严格控制。

此次监督抽查中有两批次苯含量不合格。

其中有一批次汽油的苯含量甚至达到了10.1%,超出国家标准9.1倍。

苯含量不合格。

其原因主要包括:

炼油厂抽提芳烃不够,致使苯含量超标;一些经营者用芳烃等高辛烷值化工原料和石脑油、溶剂油等调合汽油,也会使苯含量超标。

接触这样的汽油将对人身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5.十六烷值:

影响燃烧性能和尾气排放。

柴油的燃烧性能主要是以十六烷值来表示的,十六烷值越高,柴油的燃烧性能越好,使用十六烷值过低的燃料,会产生爆震、敲缸、污染物排放增加等现象,会使发动机的经济性、动力性和可靠性下降。

此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十六烷值不合格,实测值仅为45。

适合轿车和中高速车辆使用的轻柴油,其十六烷值不应低于51。

此次抽查发现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加油站的车用柴油的十六烷值普遍在52-54左右,比较适合轿车、进口工程车辆等高速柴油发动机使用。

十六烷值过低说明油品来源可能不是通过正规渠道,有可能是调和柴油或者混有调和柴油成分。

四、监督抽查结果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乌鲁木齐市范围内的国营生产、仓储和加油站油品质量较好,合格率为100%,这与质监部门多年来高度重视油品质量紧密相关。

所抽检的中石油、中石化、兵团石油所属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均具有一套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有专门的原料及成品检测实验室和技术熟练的检测人员,使得产品合格率得到持续保证。

民营私有加油站问题较多,此次监督抽查的8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为民营汽油加油站。

一些民营加油站的油品进货渠道不正规,有的油品来自小型民营炼油厂甚至是地下炼油窝点,有的甚至掺加了调和油,油品质量相对较差。

所谓调和油,即以炼油厂出产的正规或非正规成品油为基础,按一定比例添加芳烃等化工品后制成,由于现有成品油国标体系检测项目有限等原因,有些调和油在抽检时可能也符合国标,但由于其含有检测项目之外的多种组分,往往会对人体健康和发动机造成损害。

一些小型炼油企业或地下炼油窝点为节约成本,往往采购品质较差的重质原油作为炼油的原料,由于其装置、工艺难以达到相关要求,加上为提高辛烷值违规添加各种助剂,炼制的油品质量难以保障。

此外,一些无良加油站违规添加石脑油、轻烃、芳烃等化工原料也是导致油品不合格的重要原因。

针对成品油市场现状,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是提高民营加油站油品质量水平的有效手段。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增加社会私营加油站抽检覆盖率。

由于经费不足,此次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抽查100%覆盖了全市油品生产、仓储企业,但终端零售企业即加油站只覆盖了65%。

监督抽查结果显示,8批次不合格车用油品均来自社会私营加油站。

今年1月1日起,全国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统一执行国Ⅴ标准,硫含量由50mg/kg降为10mg/kg,对车用油品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是国Ⅴ实施的第一年,更应加大对社会私营加油站的抽检力度。

(二)加强加油站质量监管和意识。

加油站缺少起码的检测设备,没有配备专职检验人员,无法对产品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建议加强对加油站的质量监管,对共进货渠道进行监督,加强对普通柴油与车用柴油市场销售的质量监管,防止普通柴油作为车用柴油进入加油站进行销售。

督促企业强化学习产品标准,避免因对产品标准不熟悉而造成产品标识、实物质量不合格等现象发生。

(三)强化部门间的联动协作。

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应联合整治调油企业。

车用汽油属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但目前车用汽油除来自具有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全疆5大炼油企业外,还有部分来自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调油企业。

这些企业规模小,有的从炼油企业获得汽油产品组份的特性,将炼油企业的副产物买来作为汽油的组分油进行调和,造成加油站产品质量与生产、储存企业产品合格率不对等。

有些具有仓储批发资质的企业同时也干着调油的买卖,对于这些企业应加大监管力度。

(四)充分发挥监管职能。

应加大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和整改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各监管部门除了督促加油站建立健全进销油台账、留样备查、问题成品油追溯等制度外,还应逐步完善成品油市场准入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和完善加油站诚信体系,建立违规加油站退出制度等。

(五)合力提升车用油品质量水平。

多数中小型炼油企业没有开辟终端销售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应鼓励中小型炼油企业,一方面加快转型升级,提高油品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新建、收购和租赁社会加油站,积极建立完善终端销售网络,从而提高油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质量控制水平。

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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