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刘润清教授写给报考英语专业的同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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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刘润清教授写给报考英语专业的同学

下文的作者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刘润清教授,我转载于此,是想寄语所有英语专业的朋友。

静下心来,看完本文,尤其注意大学这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几年时光中,刘润清教授是如何提高英语水平的。

诚然,刘教授当年经历的教学法、师资、学习环境已经经历了较大的变革,但不变的是学习英语的过程,若想追寻的大师的足迹,必须抛却浮躁,脚踏实地地走上这条漫长的学习道路(当然,对于广大英语爱好者来说,这篇文章也具有极高的指导意义):

我在中学学的是俄语,1960年报考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的俄语系。

但报到时却得知我被分到了英语系。

我的同班同学都学过英语,至少知道800个英语单词,发音也没有太大问题。

惟独我这个农村孩子一个英语单词也不知道,一切都要从头学起。

更可笑的是,别人说yes时,我会不自觉地说出俄语“是”的音/da/;别人说no时,我会说/niet/。

发英语的几个元音时,我也遇到很多困难,经常在班上引起哄堂大笑。

好在我在班上年纪最大,脸皮也厚,又是团干部,因此无论别人怎么笑,我也没太在乎。

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位好老师。

夏祖煃老师,不仅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又有真诚、热情的工作态度;他经常鼓励我这个最落后的学生。

老师和同学的帮助,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因此我从来没有被困难吓倒过。

我把周末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

对着镜子练发音,一练就是几个小时,有时嗓子都练哑了。

当时全班只有一个大型录音机,要听大家都听,不听谁也别听,录音机死沉死沉的,也不可能搬到宿舍去。

录音里只有精读课文和生词,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其他听力材料了。

我还经常在黑板上练拼写,写满一黑板,就擦掉又写。

单单这发音和拼法,就不知道花去了我多少时间。

我的语法还算好,当时没有什么专门的语法课,精读课文中出现什么语法现象,老师就顺便讲一下。

但总的来说,在第一学年,我一直是班上的最后一名。

到一年级结束的时候,我才算入了门。

 

二年级仍以精读课为主,它既是英语输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口语、笔语练习的主要场所。

同时,还开了泛读课,让我们读最简单的英语小故事。

从二年级起,老师还要求我们用英英词典。

我记得第一次拿到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时,查了一两个词,心里就十分激动:

我可以用英文解释英文了!

初用英英词典时,当然也遇到不少困难。

为了查一个词,不知道要查多少其他词。

有时查来查去,就忘了最初是要查哪一个词了。

但是,英英词典使我们看到了英汉词典中解释的局限性和误导性。

从根本上说,查完英汉词典和汉英词典,并不能够真正学会使用一个词。

只有查一部好的英英词典,才能真正搞清一个词的确切含义和用法。

随着词汇量的扩大,使用英语词典的兴致也越来越高。

有时,查上瘾来,会查上个把小时,忘记了正在读的文章。

那时,我们都把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上标的25个句型背得滚瓜烂熟。

总之,查英英词典本身就是在学地道的英文。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精读课的作用是最大的,一切基础知识都来自于精读课。

此外,给我留下较深印象的是那些简易读物。

这些小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并让我眼界大开,因为里面有一种全新的文化。

与此同时,我还惊叹于其中简单、地道的英文所包含的极强的表达力。

那时,我的词汇量极其有限,但这些小书带我进入了一个又一个美妙的童话世界。

一年之内,我读了近百本简易读物。

是这些书使我感受到英语的语言之美,让我体验到地道英语的味道,并逐渐培养了我对英语的一种“直感”(to cultivate a feel for the language)。

这时候,我对英语的成语、习惯用法、动词搭配、漂亮的语句等,已变得十分敏感。

遇到这些内容,注意力会突然集中,并将它们立刻背下来或抄在笔记本上。

对于好的句子或段落,我会反复读,强行记,甚至一字不漏地背下来。

在课堂上或作文中用上几个背过的句子或短语,在同学面前“显摆”两句,都感觉非常享受。

因为看了大量的课外读物,到二年级时,我已经丢掉了“落后”的帽子,开始名列前茅了。

 

三年级的经历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

首先,精读课文的人文味越来越浓了。

这些课文不仅是语言的示范,同时也是很好的文学熏陶和人文教育的材料。

哲理越来越多,语言越来越美,有讲头,有读头。

其次,这时我开始读原版英文小说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读原著才是英语教育的开始。

原著中的语言不再是为照顾学习者的水平和语法的需要而改编,而是作者深刻、细腻的思想感情的自然流露。

而且,大部分原著都出于语言大师之手。

更重要的是,原著保留了原汁原味的西方社会背景、风俗习惯、法律制度、宗教信仰、伦理道德、人情事理、自强精神,以及如何开玩笑、如何带来幽默效果等。

原著把读者带入一个全新的世界。

当时,老师告诉我们,不读上几十本原著,英文是学不到家的。

原著既保留了语言的原貌,又保留了文化的原形。

再有,就是三年级开设了正式的写作课。

在此之前,我以为说英语最难,因为没有足够的思考时间。

后来,我又感到,听英语最难(如听英语广播),因为你不能控制对方的讲话速度。

等到开始学习写作,我才意识到,一个人英语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其书面英语的水平如何。

最初,我以为把重要的话写下来就是作文。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错误的理解。

书面英语是最讲究、最严谨,需要经过反复推敲的语言。

语言之美,多体现在书面语上。

讲话不能像背书;同样,写作也不能像讲话。

记得有一次我写到:

“Now Im going to say something about….”,老师上来就是一个大红道:

“Too chatty!

 This is not writing!

”。

当我连续使用同一个结构时,老师又批上“Vary your structure please”。

如果一个词在相邻的句子中同时出现,老师会划出该词,并批上“Bad style!

”的字样。

老师改过几次作文之后,我悟出了一些写作之道。

可以说,我现在对书面英语的认识,以及我现在的英文写作水平,在很大程度上都受益于三年级的写作课,是写作课为我打下了扎实的基本功。

 

四年级时,学校开设了一个高级翻译班,俗称尖子班,入选的有吴一安、秦秀白、王英凡、唐闻生和我等9个人(但不知为什么,这个班办了不到一年就解散了)。

办这个班的初衷是要把这些人培养成高级外交翻译。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两件事:

一是伊莎白把我们的语音语调重新纠正了一遍。

她先让我们听一家英国出版公司出版的录音带,有诗歌、剧本,也有小说,都是百分之百的RP,典型的英国上层社会的发音,漂亮极了。

然后,她让我们模仿一些段落。

最后,她还让我们设想是在人民大会堂宣读一个领导人的发言。

她说我们底气不足、声音不稳,一拉长声就走调。

她要求我们两个人相隔50米对着讲,每天早晨至少练半个小时。

虽然没有当上大翻译,我的朗读水平却大大提高了,能把一个故事读出感情、读出抑扬顿挫、轻重缓急,这些都是那一年长的出息。

二是学了不少外交文件和人民日报社论的翻译。

我们当时把Beijing Review(那时叫Peking Review)看了个遍,把当时的重要文件、社论、评论员文章(国际的)都拿来进行英汉对照阅读,学了很多中国文化和思想的固定译法,包括“三面红旗”、“大跃进”、“人民公社”、“以粮为纲”等。

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读惯了英文小说原著的人刚接触Beijing Review可真是不舒服,总感到有一种语言与文化的不相匹配:

英语不是为这种中国式的表达而造的。

后来就慢慢习惯了,而且也认识到,要想向世界介绍中国,这种英语是我们的惟一选择。

尽管有人常批评China Daily和Beijing Review的英文有很浓的中文味,但是这种英文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为接受。

而且,像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英语一样,已经成为英语的一种变体。

语言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百分之百的翻译是不可能的,但总可以找到解释原文的方法。

有点中国味的英文保留了一些乡土气息,这也是好事。

像“三自一包”、“三反五反”、“五讲四美”、“三个代表”等短语,只能先直译过去,再加个长长的脚注。

但是,应该说明的是,刚开始学英文时,不要拿Beijing Review做课文,而一定要拿本族人写的地道的英文做课文。

把英文底子打好之后,再读Beijing Review,就不会影响你对英语的直感了。

 

对五年级的印象不太深了,但也有两件事值得一提,只是时间的先后顺序记不太清了。

一是我们学了翻译,特别是汉译英。

教我们的是薄冰和钟述孔两位老师,他们都很有水平,上课也非常有趣。

这门课使我认识到,英文不学到家,翻译是谈不上的。

与此同时,我还意识到,汉语文字看似已懂,实则不然。

例如,汉语的小句,在英语中要降格为从句,才能真正体现原文中两句话之间的关系,并保证译文准确、可读。

翻译远不是词与词、结构与结构的一一对应;要比这复杂得多。

没有对汉语的透彻理解,没有足够的英语造诣,是做不了翻译的。

比如遇到“摇羽毛扇的人”(指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若直译为“the person who waves a goose-feather fan”,那就是败笔,因为外国人根本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但如果加上“mastermind”,就清楚多了(见《汉英词典》第1183页,外研社)。

但有时这个典故也用作贬义,指在幕后操纵或出坏点子的人,这时,可译为“a person who pulls the strings―the string-puller”。

不过,上述例子仍属于翻译中浅层的、局部的问题。

更深层的问题是,除了具有高超的驾驭两种语言的能力之外,译者的阅历和文化底蕴与作者不能相去太远。

要想翻译《红楼梦》,如果不了解曹雪芹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矛盾,不洞悉其中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译文最多也只能是貌合神离。

 

第二个印象是我们在五年级学了不少《毛泽东选集》的英译文章。

那是在1965年,全国正在酝酿“文化大革命”。

教学上开始强调“政治挂帅”,《毛泽东选集》的英文版进入了课堂。

客观地说,《毛泽东选集》英译本是我国几十位翻译家花了多年的时间,经过反复推敲而打造出来的一部精品。

裘克安、庄绎传老师都参加过此书的翻译,并给我们讲过翻译过程中的酸甜苦辣。

现在,没有人再拿英译《毛泽东选集》当课本了,或者有人始终看不起这样的翻译。

但是,我要说,我们从英译《毛泽东选集》中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

它帮助我们体验翻译过程,认识翻译技巧,感受文化异同。

举几个有趣的例子吧。

当时我们每天背颂的一句毛主席语录是:

“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

”乍一看,这句话简直没办法译成英文。

等我读了英译文才知道,原来自己根本就没读懂原文。

“阶级斗争”一词,我一直把它当作名词词组来看待,所以无法翻译。

而英译文为:

“Classesstruggle,someclassestriumph,othersareeliminated.Suchishistory,suchisthehistoryofcivilizationforthousandsofyears.”译得妙极了。

有些中国俗语译成英文也相当困难,要想译得准确、地道,必须要下一番工夫。

有一条毛主席语录说,“凡事应该动脑筋想一想。

俗话说:

‘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就是说多想出智慧。

”英译文为:

“Weshouldalwaysuseourbrainsandthinkeverythingovercarefully.Acommonsayinggoes:

‘Knityourbrowsandyouwillhituponastratagem.’Inotherwords,muchthinkingyieldswisdom.”注意,第一句加了主语“We”,“hituponastratagem”译得好,还有“yield”也用得恰到好处。

这些用词,只有英语语言造诣极深的人才想得出来。

另一条毛主席语录是“马克思主义者看问题,不仅要看部分,而且要看全体。

一个蛤蟆坐在井里说:

‘天有一个井大,’这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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