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WP1801轻钢结构制作工艺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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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WP1801轻钢结构制作工艺规范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HLWP1801
页数:
42
轻钢结构制作工艺规范
A/0
初版
版次
修订说明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生效日期
分发号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引用标准
4.0职责
5.0工作规范
5.1总则
5.2制作流程
5.3生产准备
5.4.材料
5.5零件加工
5.6构件组装
5.7构件焊接
5.8变形矫正
5.9制孔
5.10涂装与摩擦面
5.11构件标贴和储运
6.0附件
6.1钢结构制作过程及检验流程
1.0目的
为对预制轻钢结构建筑,加工钢制结构件加工工艺进行统一规范,确保产品加工的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2.0适用范围
2.1本规范适用于预制轻钢结构建筑,加工钢制结构件的生产制作;
2.2对桥梁、超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场馆、重型工业厂房设施等有特殊要求钢结构的制作和质量检验,不属本规范的范围。
3.0引用标准
3.1
设计与制作规范
名称
3.1.1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3.1.2
JG144-2002
《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构件》
3.1.3
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3.1.4
DBJ08-216-95
《钢结构制作工艺规程》
3.1.5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1.6
GB50221-2001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1.7
DG/TJ08-010-2001
《轻型钢结构制作安装验收规程》
3.2
钢材标准
3.2.1
GB700-88
《碳素结构钢》
3.2.2
GB/T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3.2.3
GB/T1591-94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3.2.4
GB3274-198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带钢》
3.2.5
GB/709-2006
《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2.6
GB3277-88
《花纹钢板》
3.2.7
GB10433-89
《圆柱头螺栓》
3.3
焊接材料标准
3.3.1
GB/T5117-1995
《碳钢焊条》
3.3.2
GB/T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
3.3.3
GB/T14957-94
《熔化焊用钢丝》
3.3.4
GB/T8110-199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3.3.5
GB/T10045-88
《碳钢药芯焊丝》
3.3.6
GB/T17493-93
《低合金结构钢药芯钢丝》
3.3.7
GB/T5293-85
《埋弧焊用碳素钢焊丝和焊剂》
3.3.8
GB/T12470-2003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3.3.9
GB/T4842-84
《氩气》
3.3.10
HG/T2537
《焊接用二氧化碳》
3.4
无损探伤标准
3.4.1
GB11345-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3.4.2
GB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3.4.3
JBJ/T3034.1
《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
3.5
其他标准
3.5.1
GB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3.5.2
GB986-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3.5.3
GB/Z39-87
《焊接材料的验收、存放和使用》
3.5.4
GB10854-89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3.5.5
JB3092-82
《火焰切割面质量技术要求》
3.5.6
GB8923-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3.5.7
JB/T6963-93
《钢制件熔化焊工艺评定》
4.0职责
4.1质量保证部负责此标准规范的制定、审核、解释和修改管理工作;
4.2集团公司董事长负责此规范的实施批准工作;
4.3档案室负责制定标准的存档、发放管理工作。
5.0工作规范
5.1总则
5.1.1本规范同施工图一起,作为本公司轻钢结构的制造,检验和验收的统一标准。
5.1.2轻钢结构的制造必须符合设计说明书和施工图纸要求,并按本规范进行生产准备、零部件加工、装焊油漆和检验发运。
5.1.3本规范规定了轻钢结构制造中必须执行的技术要求。
对于加工制造中一般公认基本的工艺要求,应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执行,未列入本规范。
5.1.4在轻钢构件制造过程中,各加工单位生产工序必须实行“三级质量检验制度”(即自检、互检和专检),以确保消除每一道工序中所发生的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
5.1.5制造和检验所使用的量具、仪器和仪表等,必须由二级或二级以上专业计量部门计量合格,并在合格期内。
5.1.6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轻钢结构制造和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公司技术条件制定的。
同时,本规范为本公司内部控制文件,其解释权属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5.2制作流程
通用制造流程具体见附件1的要求,对于每个项目针对其不同技术特点的要求,在方案和质量控制计划中予以明确,具体在各项方案中体现。
5.3生产准备
5.3.1所有轻钢结构工程均需根据施工图,编制构件制作明细表和材料明细表。
并根据采购到厂钢材规格绘制排料图,指导车间下料切割工作。
5.3.2根据工程要求,制订钢构件制作计划进度表和质量控制计划。
5.3.3制订合理的工艺流程和场地布置,配备足够的、质量可靠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量具、仪器、仪表和动力设施。
5.3.4按照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编制各工序施工工艺卡或操作要领。
5.3.5对关键工序或重要构件,要提前进行工艺评定以保证成批生产的顺利进行。
5.3.6对首次采用的新钢种(或焊接材料),在开工前必须做好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其试验的内容应包括:
埋弧自动焊、气体保护焊和手工电弧焊的对接焊接头,焊透和不焊透角焊接头,带有钢衬垫的对接焊接头(如方管圆管的对接)。
5.3.7参与轻钢结构制造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有一定实践经验或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职称人员承担;电焊工必须取得焊工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无损探伤检验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内。
5.4.材料
5.4.1钢材
5.4.1.1轻钢构件一般采用Q235和Q345钢材(其中吊车梁设计要求选用B级)。
Q235钢材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份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88)标准的有关规定,见表(4—1)。
Q345钢材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1—94)标准的有关规定,见表4-2。
Q235钢板机械性能化学成分(表4-1)
牌
号
质量
等级
屈服点Re(Mpa)
抗拉
强度
Rm
(MPa)
延伸率(Mpa)
A(%
180°弯曲试验(纵向)
冲击功
(纵向)
化学成分(%)
δ≤
16
δ≥
16-40
δ>
40-60
δ>
60-100
δ≤
16
δ≥
16-40
δ>
40-60
δ>
60-100
δ≤
60
δ>
60-100
℃
J
C
Mn
Si
P
S
Q235
A
≥235
≥225
≥215
≥205
375-460
≥26
≥25
≥24
≥23
d=a
d=2a
—
—
0.14-0.22
0.3-
0.65
≤0.3
≤
0.045
≤
0.05
B
+20℃
27
0.12-0.2
0.3-
0.7
≤
0.045
d=弯心直径
a=试板厚度
C
0℃
≤
0.18
0.35-
0.8
≤
0.04
≤
0.04
D
-20℃
≤
0.17
≤
0.035
≤
0.035
Q345钢板机械性能化学成分(表4-2)
牌
号
质量
等级
屈服点Re(Mpa)
抗拉强度
Rm
(MPa)
延伸率
A(%)
180°弯曲试验
(纵向)
冲击功
(纵向)
化学成分(%)
δ≤16
δ≥16-35
δ>35-50
δ>50-100
δ≤16
δ>16-100
℃
J
C
Mn
Si
P
S
Q345
A
≥345
≥325
≥295
≥275
470-630
21
d=2a
d=3a
—
—
≤0.2
1.0-1.6
≤0.55
≤0.045
≤0.045
B
+20℃
34
≤0.04
≤0.04
C
22
d=弯心直径
a=试板厚度
0℃
34
≤0.035
≤0.035
D
-20℃
34
≤0.18
≤0.03
≤0.03
E
-40℃
27
≤0.025
≤0.025
5.4.1.2圆钢(如地脚螺栓、拉杆等)采用优质碳素钢,其机械性能和化学成份应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标准的有关规定。
5.4.1.3焊钉的各项性能应符合《圆柱头焊钉》(GB10433—89)标准的各项规定。
5.4.1.4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进口钢材,如需要用相应技术等级的进口钢材,应以供货国的标准,进行商检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商检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不合格的不应使用。
5.4.1.5钢材的厚度和不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见表4—3和表4—4。
钢板和钢带厚度负偏差值(表4—3)
钢材
厚度
(mm)
3~3.5
>3.5~4
>4~5.5
>5.5~
7.5
>7.5~
25
>25~30
>30~34
>34~40
>40~50
>50~60
>60~80
>80~
100
>100~
150
负偏
差值
(mm)
0.20
0.28
0.5
0.6
0.8
0.9
1.0
1.1
1.2
1.3
1.8
2.0
2.2
钢板不平度允许偏差(表4—4)
板厚(mm)
允许的不平度偏差(mm)
测量长度1000mm
测量长度2000mm
5
8
12
8
7
11
16
7
10
5.4.1.6钢材表面不允许存在裂缝、结疤、麻纹、气泡和夹杂。
表面锈蚀、麻点、划痕、压痕的深度不得大于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允许有分层或夹渣等缺陷。
5.4.1.7凡采用卷筒板,应在开平后再用七辊以上矫平机进行有效矫平和消除轧制应力,方能加工构件的腹板或翼板零件。
5.4.1.8采用热轧带钢作为构件翼板零件。
其截面尺寸和外形允许偏差应符合《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709-2006)标准的有关规定,见表4—5。
翼缘板截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表4-5)
宽度(mm)
厚度(mm)
弯曲度(mm)
截面形状不正(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