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企业报警装置专题会发言与领导在企业施工推介会发言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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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年来我省化工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看,由于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缺乏或者不完善,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发生乃至伤亡损失扩大的事故占有相当的比例。

XX年以来,全省化工企业共发生事故110起,与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缺乏或者不完善有关的事故52起,占总数的47.3%;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18起,与此有关的事故7起,占总数的38.9%。

今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外省化工企业接连发生两起重大、较大爆炸事故,均与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缺乏或者不完善有关。

一是8月26日,广西维尼纶集团公司有机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导致20人死亡,60人受伤,周边3公里内约1.15万人紧急疏散,同时造成附近龙江水体轻微污染。

该起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据国家安监总局领导介绍,该厂储罐没有压力、温度、高低液位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甚至整个生产装置区都没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二是9月14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金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2人轻伤。

据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当班工人违章脱岗,硝化反应失控,导致着火爆炸。

该企业的硝化反应釜没有装备高温报警、高温联锁停车及超温时自动排料装置;

冷冻盐水系统也没有自动调节装置,仅靠操作工现场监控、操作。

这些血的事故教训提醒我们,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的懈怠,用先进的技术和装置保障安全生产刻不容缓。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分别发出通知,在全国化工行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要求加快推进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化进程,加快改造采用危险工艺但没有实现自动控制的化工装置。

省政府办公厅即将下发的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省安监局也将于近期出台推进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的意见。

对此,各级安监部门、各化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要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

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安监局先后对高危险工艺和中小型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的安装改造提出了要求,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了今年工作的重点,淄博、枣庄等市积极在部分企业进行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他市也都结合当地实际,做了大量工作。

下一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在全省推进这项工作总的要求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手段,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原则,紧紧围绕“一个目标”,着力抓住“四个环节”,扎实做好“六项工作”,加快推进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安装改造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个目标”

XX年底前,全省所有采用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完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工艺指标的超限、联锁报警装置,配齐安全阀、防爆膜等紧急泄压装置;

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反应等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

“四个环节”

一是确定危险工艺装置。

各化工企业要根据物质、温度、压力、反应器类别、容积等五项指标,采用危险度评价法,综合分析化工装置的危险度大小,将涉及硝化、磺化、卤化、氧化、重氮化、加氢反应等危险工艺及其他高危险度的化工生产、储存装置,纳入安装实施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报警装置的范围。

二是制订安装改造方案。

各化工企业要根据化工工艺特点和控制系统复杂程度,优化安装改造方案,分别采用智能自动化仪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控制系统(SIS)等,或组合采用几种控制系统,实现安全、可靠、灵敏、不需要人工动态操作等功能。

三是实施安装改造工程。

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程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承担,严格按照确定的改造方案进行;

安装改造前后要有完善的开停车方案,落实好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化工装置的开停车安全。

四是验收自动控制效能。

各化工企业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安装改造完成后的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装置进行验收,全面掌握工艺控制参数及控制点、安全控制工作原理、安全质量保证责任范围以及系统日常维护要求等

3,建立安装改造的档案,确保装置运行安全可靠。

“六项工作”

一是调查研究,制订方案。

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要求,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的安装改造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有关化工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抓紧开展化工装置的危险度评价工作,根据评估情况和企业实际,制订和优化安装改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突出重点、分步推进。

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和研究、设计或安全评价单位,对各化工企业工艺装置的危险度评价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根据危险程度,分别提出企业安装改造的时限要求,列出工作进度表,分期分批推进工作,突出抓好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的安装改造工作。

同时,要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抓好安装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在行业推广。

三是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与化工装置的手动控制相比,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报警装置的应用,对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化工设计、安全评价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开展自动控制或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有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

各化工企业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引进人才、聘请有关科研设计单位服务等方式,配备符合需要的操作人员和技术力量。

四是加强对设计和安装单位的管理。

各地要建立和落实对化工企业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联锁报警装置设计、安装工作质量的跟踪考核机制,对这一系统的安全、可靠、适用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组织进行评估。

要推选信誉高、专业实力强的机构开展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设计和安装业务。

严格限制或禁止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下、设计安装质量较差的单位承接工作,确保安全技术改造的实用、可靠。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措施。

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关,要将是否安装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作为安全许可的必要条件。

凡是符合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要求、XX年底前未安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安装的企业,一律视为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取消安全生产许可,予以停产整改。

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没有配置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的,一律不予安全审批。

六是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引导扶持。

省安监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扶持鼓励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的政策措施。

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将这项工作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和提升化工产业层次等结合起来,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安装安全联锁自动报警装置的,要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

三、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确保完成今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明年工作打好基础,下面,我再强调一下近期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第二阶段的安排,深入到基层化工企业进行检查。

要按照不放过每一家企业,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不放过每一个生产岗位和环节的要求,督促企业把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暂时不能整改的,也要明确责任,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根据王军民副省长的指示要求,省安监局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了这一文件的贯彻落实意见,将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

各级安监部门要尽快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抓紧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意见,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结合“隐患治理年”工作安排和全省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对新、改扩建项目的专项检查,加大对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试生产方案组织生产,确保试生产期间的安全。

四是落实“隐患治理年”第五战役的部署要求。

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以防冻、防凝、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四季度出现“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

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年内事故的结案情况进行督查。

五是抓好年初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

要进一步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加快安全距离不足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

按照动态分类监管原则,积极探索加强小企业监管的方式;

严格标准,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六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对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质等要求很高。

各级安监部门要广泛开辟培训途径,依托本地区大专院校或大型化工企业,组织开展对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尽快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组织保障。

同志们,从现在到年底还有近两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要进入冬季,天气寒冷,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将要增多,各类事故进入易发期。

我们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以往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领导在企业施工推介会发言

一、要正确估价形势,高度统一思想

去年以来,我县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推动科学跨越,建设生态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环境建设年”活动,经济发展环境特别是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明显好转。

一是施工环境明显好转。

今年1至4月份,损害施工环境的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0%,二广高速主线及桃马连接线、中源钢铁、金沙重型机械、桃花江核电站、白洲竹水电站等一批重点项目,今年以来基本未出现较大规模损害施工环境的案件。

二是项目建设速度明显加快。

桃花江核电站已全面启动内陆第三代核电站标准的初步设计与安全分析报告(PSAR)的编制工作,主厂区征地拆迁补偿、施工供电设施、土石方工程、进厂公路硬化全部完工,石料厂、混凝土搅拌站、取水口、大件运输码头、生产和生活临建区等工程正在抓紧建设。

经济开发区牛潭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土地平整完成近1平方公里,已建成4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

白竹洲水电站、金沙重型机械等一大批重大产业项目进展顺利,成为助推县域经济整体上扬的巨大引擎。

县城建设全面提速。

县城污水处理厂建成营运,自来水一、二厂实现联网供水,桃花江沿江风光带一期工程、城市管道天然气项目顺利推进。

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进展顺利,二广高速主线及桃马连接线、至宁乡横市公路、206省道灰山港城区改线、207国道段改造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灰山港220千伏变电站竣工投入使用,205省道段改造、308省道县城段改线前期工作和港500吨级码头建设有序进行。

三是对外形象明显改善。

因企业周边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投资者满意度提升,投资热情进一步增强,中源钢铁、久通锑业、金沙重型机械、万鑫水泥等企业都先后加大了投资力度。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尽管我县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别是整治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实施“三难”问题仍然突出。

一是项目征地难。

被征地农民诉求高,违背政策,要求提高征地补偿,安排就业,强揽项目施工。

二是安置难。

一些项目特别是在城建项目中,被征地拆迁户严重违背了我县严格控制私人住宅建设的政策,普遍要求安置到主要街道或道路两厢,实施一户一基政策。

三是拆迁难。

由于征地和安置达不到诉求,被拆迁户不同意拆迁,导致项目迟迟难以开工。

在桃马连接线9.64公里拆迁中,个别村的部分拆迁户攀比核电进厂公路的拆迁安置方式,提出集中安置复迁地,享受拆迁房屋基脚超过1.5M以上给予补偿待遇的过高要求,因补偿要求未达到而一度不同意拆迁。

开发区创业村个别拆迁户不同意集中安置而要求个别安置,多次到管道燃气项目配气站施工现场阻工,至今配气站房屋建设仍无法正常施工。

2、破坏项目施工环境的顽症仍然严重。

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行收费、强买强卖、强行参工参运、强行阻工、乱搭乱建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

牛田镇中原轧钢厂所在地牛田镇学堂山村民周某,以中原轧钢厂污染农田,工厂赔偿不到位为由到工厂滋事,敲诈勒索、打伤厂方职工。

益阳市特许医疗废物集中处理项目施工方,因项目方在施工期间进行设备安装,影响项目正常施工,在未达成补偿意见的情况下堵车5小时,在当地造成了极坏影响。

花果山陵园建设过程中,因当地村民强行阻工,XX年引进的项目至今无法完工。

3、个别党员干部幕后操纵破坏施工环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极少数党员干部为达到个人目的,幕后纵容和支持少数群众破坏施工建设环境,插手工程和项目建设。

在白竹洲水电站建设过程中,周边个别村干部私心严重,想插手工程而引起诸多纠纷,个别村支部书记甚至带领几十个村民到工地长时间大规模阻工,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4、少数职能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

少数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不作为、缓作为,对破坏基建秩序的人和事出手不快,打击不力,处罚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牛潭河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因有关部门对拆迁户的乱搭乱建打击不力,造成陈某等多户拆迁户乱搭乱建。

为制止这种行为,县政府不得不于去年11月25日组织桃花江镇、经济开发区、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电力局、县电视台、县人民医院、县公证处、半稼洲村等单位共计170人,对牛潭河工业园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严重影响了园区建设进度。

上述问题已成为破坏发展环境、制约经济发展的“顽症”,其危害不可低估。

一是延误项目建设。

任何一个重点项目建设落户都是非常不容易的,如果因为施工环境方面的问题造成进展缓慢,甚至被迫停工,损失是非常大的。

我们有一个项目本来可以当年投产,能产生几千万的税收,因施工环境问题,4年来一直被迫停工。

二是破坏投资环境。

的发展,目前只能靠投资拉动和项目带动。

根本办法就是靠招商引资、立项争资把项目引进来,把资金引进来。

如果我们没有好的发展环境,特别是重点项目在施工时没有好的环境,投资商怎会对发展有信心?

怎么会拿钱来投资?

三是影响社会稳定。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

重点项目施工环境存在恶意阻工,本身就是一个不稳定因素。

如果阻工多了,项目建成速度慢了,经济就难以发展上去,这就是最大的不稳定。

这些问题务必引起全县上下的高度重视,我们决定在全县开展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

市委、市政府也高度关注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问题,4月9日召开了全市集中整治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的会议,决定在全市开展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我们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整治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我们要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重点项目施工环境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开展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专项整治。

1、要明确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协调解决一批“老大难”的问题,深挖一批损害施工环境的典型案件,集中整治在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建设中的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行阻工的问题,严肃查处一批阻工事件责任人员,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符合政策法规、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施工环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我县施工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

实现全县施工环境投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投诉办结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和投资者满意度明显提升,对外形象明显改善。

2、要突出整治重点。

在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针对我县重点项目(企业)较多的特点,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整治领域。

加大对核电、交通、城建、园区、工业等重点领域的整治。

二是突出重点整治项目。

加大对桃花江核电站、白竹洲电站、二广高速主线及桃马连接线、至宁乡横市公路、县城南环线、金沙重型机械、中源钢铁、无害化垃圾处理厂等一批投资规模大、见效快、贡献大的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的集中整治。

三是突出重点整治存在的问题。

加大整治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行收费、强买强卖、强行参运、乱搭乱建等破坏施工环境的不法行为;

部门和乡镇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敷衍塞责,麻木不仁,搞地方保护主义,甚至默许、纵容和幕后支持少数群众破坏施工建设环境的行为;

少数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插手工程和项目建设,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干预项目和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

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不作为、缓作为,对破坏基建秩序的人和事出手不快,打击不力,处罚不到位的行为,切实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要搞好宣传发动。

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宣传,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投资环境的意识,营造优化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的舆论氛围。

县电视台要继续办好“重点工程建设巡礼”新闻专栏,突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正面宣传报道,特别是对损害施工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通讯、公众信息网等媒体要突出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各乡镇要通过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宣传力度,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特别是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职能部们要通过宣传车等形式,加强对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集中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县直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宣传。

在全县营造抓施工环境整治就是抓生产力,服务企业、服务重点项目就是服务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支持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4、要加大整治力度。

严肃查处一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一批破坏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的违纪违法人员,是这次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的关键。

由公安部门牵头,各乡镇和建设、国土、交通、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对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继续执行“五个一律”规定,即对不听劝阻、阻工三小时以上,造成恶劣后果的一律拘留;

对组织阻工、殴打施工人员或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对幕后操纵、策划阻工事件或充当阻工人员保护伞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一律先行停职;

对阻工事件,当班人员不在现场,分管领导在一小时内未赶到现场,三小时以内化解处置不力且未恢复施工的,一律实行问责;

对维护施工环境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组织参与“索拿卡要”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县公安局要为每个重点企业明确一名干警专门负责,对涉及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的违法问题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要侦破一批破坏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的刑事治安案件,铲除一批以重点项目(企业)为主要侵害对象的犯罪团伙,打击一批扰乱重点项目(企业)正常施工的违法犯罪分子。

尤其要重点打击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行收费、强买强卖、强行参工参运、强行阻工等违法行为,对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要坚决严惩、除恶必尽,保持高压态势。

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幕后操纵、策划阻工事件或充当阻工人员保护伞和工作不负责任、化解处置矛盾不利造成阻工3小时以上,以及在维护施工环境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索拿卡要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决不姑息。

三、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这次集中整治工作要求高、难度大、任务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要加强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了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亲自担任县重点项目(企业)施工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各乡镇和监察、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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