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总结样本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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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待清楚。
(4)建筑物中留待专业设计完善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交换间、中水处理间及餐饮厨房等,
应提供合理组织步骤条件和必需铺助设施
三、建筑设计基础要求
(一)建筑设施安全和卫生关键技术要求
1.楼梯安全性要求:
楼梯是垂直交通关键空间,具体要求以下:
(1)供日常关键交通用楼梯梯宽,应依据建筑物使用特征,通常按每股人流宽0.55+(0~0.15)m人流股数确定
(2)住宅楼梯梯段净宽度不应小于1.1m,六层及六层以下,一边设有栏标杆时,不应小于1m。
<
住规4.1.2>
。
(3)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净高(从最低处即平台梁底计算)不应小于2m;
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m。
通则4.2.1>
当净高较小时为确保不碰头,梯段踏步起步位置,应从平台梁边后退一梯步宽度或300。
(4)楼梯平台扶手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
(5)梯段长度按踏步数定,最长不应超出18级,最少不应小于3级<
踏步高和宽,则随建筑性质定。
如住宅:
踏步宽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不应大于0.175m。
住规4.1.3>
(6)有儿童常常使用楼梯,(如托儿所、幼稚园、中小学、少年宫等)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需采取安全方法。
住宅梯井大于0.11m时,必需采取预防儿童攀滑方法。
通则4.2.1,住规4.1.3>
2.栏杆相关要求:
(1)各类建筑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栏杆应用坚固耐久材料做,
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应合适增加,但不宜超出1.2m。
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m,
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有儿童活动场所,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结构作法。
通则4.2.4、住规4.2.3>
(2)住宅楼梯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
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且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
栏杆高度计算,应从下部可踏部位起计算。
(3)民用建筑中,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
包含安全问题。
栏杆高度应超出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大家靠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堕落。
(4)在公共建筑中,楼梯梯段和框架柱和墙之间空隙,常被疏忽封堵而形成直通各楼层空间,
此时楼梯栏杆高度,则应按阳台,外廊等临空栏杆考虑,不应小于1.05,不然,必需每层封堵梯段和墙之间空隙。
3.窗台相关要求:
(1)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方法。
通则4.5.2—四>
(2)外窗窗台距楼、地面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防护设施。
住规3.9.1>
这比《通则》有所提升。
尤其要注意是,
在住宅设计中,多采取外飘窗,低窗台,防护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起计算,则只需加0.40m左右即可,不过这
显然是不安全,因为0.50m左右低窗台,小孩很轻易上去,故<
条中要求,窗台净高或防护栏杆高度
均应从可踏面起算,确保净高0.9m。
4.建筑物内洗,浴,厕不应部署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变配电房等有严格卫生要求和防潮要求用房直接上层;
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墙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
通则4.7.1—四>
以免一旦因为渗漏使下层受污染,或电线受潮短路引发灾难。
5.“存放食品、食料或药品房间,其存放物有可能和地面直接接触者,严禁采取有毒性塑料、涂料或水玻璃等做面层材料”,
通则4.4.4—四>
以免污染食品,引发食物中毒,而包含人生命安全,故严禁使用。
6.排烟和通风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
通则4.9.1>
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通则4.8.1>
(二)保障公众利益关键技术要求
“除城市计划确定永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建筑不得向邻地方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和排泄雨水”。
紧接基地边界建造房屋应保护各业主权利这是保护人身基础权利所必需,以免引发邻里纠纷。
(注:
这点一定要看《通则》4.2条中:
许可凸出道路红线具体要求。
其它全部属于不许可凸出)
四、室内环境设计:
(一)热工:
方面关键针对严寒地域多些。
(二)节能:
关键是按《夏热冬冷地域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J134—及重庆要求实施。
采取节能方法,增强围护结构
保温隔热性能,在确保相同室内热环境提标前提下,比未采取方法前,采暖、空调能耗应节省50%。
所以,
对建筑体形系数,窗朝向、面积大小、门窗气密性和围护结构各部分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等,
全部必需符合规范要求。
详强制性条文3.0.3、4.0.3、4.0.4、4.0.7、4.0.8、5.0.5、6.0.2各条>
(三)照明:
关键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对部分建筑照明要求高建筑,图书馆、托幼建筑、中小学校等,
必需满足相关要求(详强制性条文GBJ133—90,2.2.1条,托幼规范4.3.3.条,中小学规范,7.2.2、7.2.3条)。
(四)隔声和噪声限制:
按《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对各类建筑要求实施。
(详强制性条文:
住宅3.1.1、3.2.1、3.2.2、学校:
4.1.1、4.2.1、4.2.2、医院:
5.1.1、5.2.2、旅馆:
6.1.1、6.2.1、6.2.2)
五、防水设计:
(防水设计包含地下工程、屋面工程、潮湿积水房间防水、防潮做法三部分)
(一)地下工程防水:
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术》GB50108—要求做。
1.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内容应包含:
(1)防水等级和设施要求。
(2)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和其它技术指标,质量确保方法。
(3)其它防水层选择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确保方法。
(4)工程细部结构防水方法,选择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确保方法。
(5)工程防排水系统,地面挡水、截水系统及工程多种洞口防倒灌方法。
2.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应符合表3.2.1要求<
第3.2.1条>
3.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应依据工程关键性和使用中对防水要求按表3.2.2选定。
第3.2.2条>
4.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要求,应依据使用功效、结构形式、环境条件、施工方法及材料性能等原因合理确定。
第3.3.1条>
(1)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要求应按表3.3.1-1选择。
(2)暗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要求应按表3.3.1-2选择。
5.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4.1.3要求<
第4.1.条>
表4.1.3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工程埋置深度(m)
设计抗渗等级:
H<10时抗渗等级为S6
10<H<20时抗渗等级为S8
20<H<30时抗渗等级为S10
30<H<340时抗渗等级S12
注:
(1)本表利用于Ⅳ、Ⅴ级围岩(土层及软弱围岩)
(二)屋顶防水设计
屋顶是建筑物围护结构,应能抵御自然界多种环境原因对建筑物不利影响。
首先是能抵御风、霜、雨、雪侵袭。
其中,预防雨水渗漏是屋顶基础功效要求,也是屋顶设计关键。
1.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因为内容很多,具体请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第3.0.1条表格(预览图3.0.1)
2.屋面排水应优先采取外排水;
高层建筑、多跨及集水面积较大屋面,应采取内排。
通则第4.4.2条二>
3.屋面排水设计要合理,如:
排水是否顺畅,排水坡度是否适宜(卷材、刚性防水最小坡度2%,檐沟纵坡大于1%。
沟底落差
不超出200mm)、雨水口分布是否均匀,汇水面积和雨水管径是否配套等。
(三)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及墙面、顶墙面、顶棚要有防水、防潮方法。
六、无障碍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范围:
各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全部要考虑,详见JGJ50-第21~24页,5.1和5.2条。
(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关键包含入口、坡道、走道和地面、门、楼梯和台阶、扶手、电梯和升降平台、厕所浴室、
无障碍客房、住房、停车位等。
1.出入口:
“公共建筑和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需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第7.1.2条>
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
最小宽度,通常建筑应≥1.5m,对大、中型公共建筑,公寓建筑应≥2.0m,门扇开启净宽:
推拉门、折叠门、平开门、弹簧门
(小力度)应≥0.8m,自动门应≥1.0m,建筑物内全部门均不得小于这个净宽。
出入口内、外应留出供坐轮椅者回转面积。
不然无法改变行进方向。
2.“在公共建筑中配置电梯时,必需设无障碍电梯”。
电梯厅深度应≥1.8m,按钮高度0.90~1.10m,电梯门应≥0.90m。
3.坡道:
坡道坡度大小,关系到轮椅能否在坡道上安全行驶。
所以,坡度在不一样坡度情况下,
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7.2.5条表中要求。
坡度
1:
20
16
1:
12
10
8
最大高度(m)
1.50
1.00
0.75
0.60
0.35
水平长度(m)
30.00
16.00
9.00
6.00
2.80
通常设计时选择1/12坡道,当高坡达成0.75时,坡度水平长度是9m。
需在坡道中间设深度为1.5m休息平台。
休息平台向下和向下坡道长度能够相等,也能够不相等。
当坡度小于1/12时。
许可增加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
1/10~1/8坡道,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旧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4.走道和道路:
“乘轮椅者通行走道和道路最小宽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建筑类别
大型公共建筑走道
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
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
居住建筑走廊
建筑基地人行通路
最小宽度(m)
≥1.80
≥1.50
≥0.90.
≥1.20
≥1.50
这些宽度,是按人流通行量和轮椅行驶宽度定,一辆轮椅通行净宽通常为0.90m,一股人流通行净宽为0.55m。
则1.20m宽走道能满足一辆轮椅和一人侧身互通;
1.50m宽走道能满足一辆轮椅和一人正面互通;
1.80m宽走道则能满足
两辆轮椅互通。
若走道净宽小于1.50m时,则应在走道末端设1.50m×
1.50m轮椅回旋面积,使之能吊头行驶。
七、居住建筑设计
(一)住宅: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切身利益。
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材料等资源。
所以,合理使用有限资金和资源,提升住宅设计质量,使住宅设计符适宜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础要求,必需遵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要求。
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础空间。
3.1.1>
2.无直接采光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
3.2.4>
3.厨房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
3.3.2>
4.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由住户自行安装。
3.3.3>
5.卫生间不应直接部署在下层住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
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方法。
3.4.3>
6.卧室、起居室(厅)高度要求:
(1)净高≮2.40m,局部净高≮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1/3。
3.6.2>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1/2面积室内净高不低于2.10m<
3.6.3>
(局部净高是指吊柜、梁等底下局部空间高度。
)
7.阳台栏杆设计应预防儿童攀登,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放置花盆处必需采取防坠落方法。
3.7.2>
8.低层、多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3.7.3>
9.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
通往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
通往厨房、卫生间、
贮藏室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拐弯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俱。
3.8.1>
10.住宅楼梯、阳台、栏杆及窗台等要符合安全要求。
(前面已述,详住规3.9.1、4.1.2、4.1.3、4.1.5)。
11.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出16m以上住宅必需设电梯。
A.底层作为商店或其它用房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出16m时必需设置电梯。
B.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出16m时必需设置电梯。
C.顶层为两层一套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
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高度
不超出16m时,可不设电梯。
D.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出入口并含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
12.住宅公共出入口,在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时,应设置雨罩等设施,预防物体堕落伤人。
4.2.3>
13.对设置有电梯住宅公共出入口,有高差时,要考虑无障碍设施<
4.2.5>
14.住宅和附建公共用房出入口应分开部署。
4.5.4>
15.住宅不应部署在地下室内。
当部署在半地下室时,必需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方法。
4.4.1>
16.住宅建筑内严禁部署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商店、车间和仓库;
并不应部署产生噪声、振动
和污染环境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
4.5.1>
17.住宅建筑内不宜部署餐饮店,当受条件限制需要部署时,其厨房烟囱及排气道应高出住宅屋面,
其空调、冷藏设备及加工机械应作减振、消声处理,并应达成环境保护要求相关要求。
(4.5.2)
18.卧室、起居室(厅)应有和室外空气直接流通自然通风。
单朝向住宅应采取通风方法。
5.1.4>
19.采取自然通风房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1/20。
(2)厨房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1/10,并不得小于0.60㎡。
20.电梯不应和卧室、起居室(厅)紧邻部署。
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部署时,必需采取隔声、减振方法。
5.1.5>
(二)宿舍。
(过时,具体请看新规范JGJ36-强条部分)
八、各类公共建筑使用安全和卫生要求
(一)托儿所、幼稚园建筑设计
幼、托儿所是对幼儿进行教育和培养奠基工程,所以幼、托建筑设计好坏,将对人一生成长产生关键影响。
幼稚园接纳3-6周岁幼儿;
接纳不足3周岁幼儿场所为托儿所。
幼、托建筑设计应满足幼儿生理、心理、行为特征需要,发明舒适室内外环境,以适应幼儿生活规律要求;
发明阳光充足、空气清新、满足卫生、防疫要求、利于幼儿成长环境;
发明安全、利于防护环境,以保障幼儿安全,同时适应幼稚园科学管理需要。
《托儿所、幼稚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要求。
1.
四个班以上托儿所、幼稚园应有独立建筑基地,并应依据城镇及工矿区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稚园
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底层,但应有独立出入口和对应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1条)
2.
严禁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3.1.4条)
3.托儿所、幼稚园生活用房应部署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要求,
温暖地域、炎热地域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不然应设遮阳设施。
(第3.1.7条)
4.建筑侧窗采光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3.1.8要求。
(第3.1.8条)
房间名称: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乳儿室
寝室、喂奶室、服务保健室、隔离室
其它房间
窗地面积比:
1/5
1/6
1/8
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和窗上口距地面高度比值不宜大于2.5。
5.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3.6.5条)
(1)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2)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需采取安全方法。
(3)楼梯踏步和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4)在严寒、严寒地域设置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方法。
6.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
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第3.6.6条)
7.
严寒、严寒地域主体建筑关键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
幼儿常常出入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3.7.2条一、四)
(1)在距地0.60m~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一)
(2)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四)
8.
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窗台柜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m。
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
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
(第3.7.3条一)
9.
阳台、屋顶平台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第3.7.4条)
10.幼儿常常接触1.30m以下室外墙面不粗糙,室内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需做成小圆角。
(第3.7.5条)
11.托儿所、幼稚园生活用房应有良好自然通风、厨房、卫生间等均应设置独立通风系统。
(第4.2.3条)
(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
学校是培养人才特定环境,学校建筑设计好坏,是影响全方面培养人才质量关键原因。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在总体环境计划部署,教学楼平面和空间组合方法,和材料、结构、结构、施工技术和设备选择等多方面均应处理好功效、技术和艺术三者关系,同时要考虑青少年好奇、好动和缺乏经验特点,充足注意安全,遵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要求。
1.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2.1.1条三、五)
(1)学校关键教学用房外墙面和铁路距离不就小于300m;
和机动车流量超出每小时270辆道路同侧路边距离
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需采取有效隔声方法。
(三)
(2)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五)
2.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位置。
第2.3.4条>
3.教室内课桌椅部署应符合下列要求(第3.2.1条)
(1)前排边座学生和黑板远端形成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2)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和黑板水平距离不宜小于mm;
教室最终一排课桌后沿和黑板距离:
小学不宜大于8000mm,
中学不宜大于8500mm,室后部应设置大于600mm横向走道。
4.化学试验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3.3.7条四)试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抢救冲洗水嘴。
5.教职员厕所应和学生厕所分设(第4.2.3条)当学校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最近厕所超出90m时,可设室外厕所,
其面积宜按学生总人数15%计算。
6.学生宿舍不应和教学用房合建。
(第4.2.11条)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部署,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7.教学用房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5.3.2条二、五)
(1)教室、试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
但距地面mm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教室使用、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
(2)二层以上教学楼向外开启窗,应考虑擦玻璃方便和安全方法。
8.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小于900mm。
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小于1100mm。
楼梯不应采取易于攀登花格栏杆。
(第6.3.5条)
9.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采光系数最低值和玻地比应符合表7.1.1要求(第7.1.1条)详预览图:
表7.1.1
10.教室、试验室通风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