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监理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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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
光伏场区部分:
1、光伏阵列基础;
2、箱、逆变器室基础;
3、光伏支架组件安装;
4、汇流箱安装;
5、箱式变压器安装;
6、逆变器室设备安装;
7、电缆敷设;
8、电缆防火及阻燃;
9、场区道路
升压站建筑工程部分:
1、综合楼;
2、车库、材料库、电子设备间;
3、35kV配电室;
4、35kV户外装置;
5、变压器、架构及设备支架;
6、附属设施
升压站电气安装:
1、变压器系统设备安装;
2、变压器系统附属设备安装;
3、主控室设备安装;
4、蓄电池组安装;
5、35KV配电装置安装;
6、35KV配电装置电气设备安装;
7、就地控制设备安装;
8、站用配电装置安装;
9、SVG无功补偿装置安装;
10、SVG无功补偿装置带电试运;
11、电缆管配置及敷设;
12、电缆架制作及安装;
13、电缆敷设;
14、电力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制作;
15、控制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制作;
16、35KV及以上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制作;
17、电缆防火及阻燃;
18、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
19、接地装置安装;
20、通讯系统设备安装;
21、水工设备安装
1、施工阶段监理:
负责“四控两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与工程有关各方关系;
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资料整理、移交等。
2、竣工后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
在项目竣工后保修期内协助甲方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及合同纠纷问题。
三、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我们提供的基本监理服务内容包括:
对本工程的质量、投资及工程进度进行严格控制,对工程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合同及信息进行有效的监管,协调好有关参建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组织监理人员进场,协助业主做好施工招投标工作;
(2)熟悉施工图纸、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程序和制度,审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等并监督其实施;
(5)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
(6)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7)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8)在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数据,控制桩橛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固桩情况进行测量,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对工程重点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进行复查;
(9)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10)进行施工监理交底;
(11)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督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当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及时下达开工令;
(2)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要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3)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监理纪录;
(4)审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等的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或用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5)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6)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对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数据;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7)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不定期进行抽检,保证度量数据的准确;
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检;
(8)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要有效地控制现场局面,并及时报告业主及有关单位和部门。
(9)动态的控制工程进度,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进度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相关索赔提供依据;
(10)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签署支付证书.
(11)监督管理施工合同的履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2)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3)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文件及归档数据,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数据进行审查;
(14)组织工程竣工初验收,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监理资料;
整理监理数据,按规定要求向建设单位和公司移交监理档案资料;
3、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1)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工程保修证书》;
(3)检查工程质量状况和工程使用状况;
(4)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5)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6)在保修期结束后检查工程保修状况,移交保修资料,办理监理合同终止手续,必要时签署监理服务终止协议;
四、监理工作目标
本工程监理为施工阶段监理,我公司在认真研究合同及深入体会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基础上,领会业主对本工程的各项期望,特确定如下的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
通过工程款支付控制、新增工程费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努力把工程造价控制在业主投资计划确定的目标范围之内,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控制工程各阶段付款。
2、工期控制目标
通过完善项目控制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协调参建单位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将工程实际进度严格控制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工期,达到合同约定进度目标,按期交工。
3、质量控制目标
以施工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图集为依据,在该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对工程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并以预控为重点,督促并协助承包单位使该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目标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制度,有效加强对各种影响安全施工各因素的监管,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控制轻伤和其它事故,达到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干扰。
五、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其它政策、法律、法规等;
2、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国家或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企业标准、贯标体系等;
4、正式的施工说明书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图纸会审纪要;
5、业主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设备材料购货合同及其附件;
6、业主与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合同和协定;
7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8、当地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9、业主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和验收、设备材料质量验收的书面要求;
10、施工单位编制的经其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
1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备忘录、函电、监理通知,工作联系单等其它文字性记录、指令等;
六、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
1、监理组织机构情况
为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成立该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结构为老、中、青相结合,有利于相互取长补短,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全面负责该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
针对本工程特点,借鉴以往工程建设监理的经验,确定监理组织采用直线制组织形式,该形式优点是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集中领导,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并能够充分发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部其它人员要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支持总监的工作,共同搞好监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监理目标。
2、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如下)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安全监理机构组织框图
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监理人员配备计划表
岗位
阶段
总监
安全监理
工程师
土建监理
安装监理
电气监理理
热控仪表监理工程师
合计
土方开挖阶段
1
3人
基础施工阶段
4人
主体施工阶段
装饰装修阶段
1
5人
室外工程阶段
安装工程
2
八、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项目监理合同义务,对监理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及监督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同时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项目的实施。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根据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部,组织领导项目监理部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执行委托监理合同负全面责任;
(2)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经常听取业主对整个监理项目部的意见和工作设想,及时调整监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3)确定项目监理部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安排相应专业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工作,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4)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监理工作;
(5)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认真审查各自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汇总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同时签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6)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协调处理土建与设备、安装等相关部位及工序之间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问题;
(7)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各方面(如:
设计、总包、分包、材料设备供应、外部有关单位等)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并协助业主对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协调与管理;
(8)与各承建商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的问题及有关需要提供的材料;
(9)调解业主与承建商之间的合同争议和纠纷,向业主提供所有索赔和争议的事实分析数据,提出监理方的意见;
(10)检查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实际控制情况,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支付证书;
(11)负责监理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业务;
(12)审查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等现场的监理部对外发出的文件,组织处理工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13)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及监理规划参考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监理细则,关键部分的旁站监理计划;
(14)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审核签认分包单位;
(15)审核并签署工程项目竣工材料;
(16)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核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初验,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7)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8)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监理档案数据,并对档案数据的安全性负责;
(19)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20)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含监理业务手册),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按监理合同完成监理费的收取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制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按总监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2)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认真熟悉消化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说明、数据,了解设计要求,明确土建与设备、安装等相关部位工序之间的关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监理目标控制的具体对策;
(3)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情况,参与质量检查与验收,检查监理合同和监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4)核准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施工单位的执行情况,每周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起草监理月报表及监理总结报告;
(5)及时汇总土建与设备安装已完的实物工程量,督促投资控制人员及时复核后上报总监审核,负责与本项自有关的所有合同与信息管理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熟悉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清楚本专业监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向监理员交底;
(6)做好本专业的质量、进度、投资的检查分析和动态控制;
(7)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在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时,要坚持在岗;
;
(8)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9)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参与审核工程决算数据;
提供在工程项目实施中有关索赔和争议的联系渠道和有关的事实情况;
(10)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监理月报的编制,审核、整理工程竣工数据;
(11)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及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2)主动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对其工作的检查考评;
(13)完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4、监理员的岗位职责
监理员从事直接的工程检查、计量、检测、试验、旁站监理,监督和跟踪工作,行使检查和发现问题的职能。
(1)在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进行规定的抽检试验,监理承包商的检验和试验过程;
(4)熟悉并按照设计及相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全过程、全天候盯在现场,重要部位及关键工序施工时,担任旁站监理工作,实施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负责工序间交接检查,参加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及时、准确的做好监理日记,如实填报有关的监理记录,做好工程原始记录工作,准备监理例会有关资料。
5、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主持监理部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协助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编制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5)组织定期的项目安全检查,整理记录,对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验收;
(6)参加和协调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工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监理,作好记录;
(7)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超重机械和施工电梯等,正确操作使用;
(8)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评价;
(9)参加安全事故分析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10)检查承包单位三宝、四口、临边防护、用电安全等,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处罚和奖励;
(11)监督承包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12)监督和确认安全措施费的使用;
(13)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服装用品、设施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4)认真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6、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1)监理信息的收集:
●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信息收集;
●收集计划任务书及其有关资料;
●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投标合同文件及其有关资料;
●施工中的信息收集;
●收集业主提供的信息;
●收集承建商提供的信息;
●建设项目监理的记录;
●收集工地会议信息;
●工程竣工阶段的信息收集。
(2)监理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储存:
●依据进度控制信息,对施工进度状况提出意见
●依据质量控制信息,对工程质量情况提出意见
●依据投资控制信息,对工程结算情况提出意见
●依据合同管理信息,对索赔提出意见
●依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意见
7、见证员岗位职责
●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九、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工作总程序
施工准备阶段工作程序
2、信息管理工作程序
3、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合同管理总流程
设计变更工作程序
费用索赔事件处理工作程序
工程延期处理工作程序
4、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质量控制程序
质量验收程序
5.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6.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7.计量支付工作程序
8.材料样品确认工作程序
9.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10.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11.工程保修期监理工作程序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场地内三通一平工作;
(2)检查设计施工图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协助做好优化和改善设计工作;
(3)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及施工图纸会审;
(4)审查施工单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平面布置及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方面的措施,提出意见;
(5)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所承包工程要求;
(6)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项目管理程序与制度;
(7)开工前检查测量控制网系统,对交桩数据进行复核,核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8)制定监理控制工作程序,建立监理工作制度,编写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并向施工、建设单位交底;
(9)审查开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
(10)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11)做好监理人员上岗前组织、培训工作。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方法
(l)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1)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组织机构、人员资格;
2)审批开工申请书,控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3)审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
4)审批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或试验报告等);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等文件、数据;
6)审核有关设计变更、设计图纸修改等;
7)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8)审批有关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确保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的质量;
9)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
(2)现场质量监督与检查
1)开工前检查准备工作情况,避免仓促开工影响工程质量;
2)跟踪监督、检查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环境条件等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
3)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理;
4)对工序产品、工序交接及隐蔽工程,在施工单位自检与互检的基础上,监理人员进行工序交接的检查、签认,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藏工程不得覆盖;
5)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监理指令停工后,在复工前应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后,下达复工指令,方可复工.
6)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应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签认质量报验单;
7)对于难度大或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施工,监理人员进行现场跟踪检查;
8)现场质量检查检验工作的方法:
目测法、检测工具量测法以及试验法。
(3)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确立合理的监理组织机构,完善监理工作程序,健全监理工作制度;
配齐配强监理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分析影响质量的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要素,确保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措施
(l)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