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第二篇 乡镇工作实务.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124656 上传时间:2022-10-27 格式:DOCX 页数:84 大小:75.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04第二篇 乡镇工作实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4页
04第二篇 乡镇工作实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4页
04第二篇 乡镇工作实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4页
04第二篇 乡镇工作实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4页
04第二篇 乡镇工作实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04第二篇 乡镇工作实务.docx

《04第二篇 乡镇工作实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4第二篇 乡镇工作实务.docx(8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04第二篇 乡镇工作实务.docx

04第二篇乡镇工作实务

第二编乡镇工作实务

第一章乡镇党务工作

第一节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

一、受理范围

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⒉根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规定,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举报方式及原则

⒈信访举报可采用来信、来访、来电或者网络举报等形式提出。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说明工作单位、住址或者联系方法。

对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的,尊重举报人的意愿。

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⒊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住址和违法违纪事实。

凡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在此列。

三、信访举报人的保护

⒈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⒉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将严格保密。

⒊纪检监察机关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节组织人事

党员发展管理及组织关系转接相关知识

一、农村党员发展四推荐四票决四公示制度

(一)四推荐

即村两委和驻村干部推荐、全体党员推荐、群众代表推荐和群团协会组织推荐。

各村党支部每年要专门召开一次推荐活动,由村两委和驻村干部、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群团协会组织,按照推荐条件和各镇(乡)确定的推选名额及推选方式,推选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一般应当具备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⒈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⒉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较高的威信;

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带领、帮助群众致富;

⒋带头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

⒌认真学习,注重提高自身文化素质,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⒍年富力强,年龄一般要求在35岁左右。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的推选名额,原则上以人口数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党员发展计划、经济发展情况、重点工作情况和人口综合素质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推选方式主要是采取召开推荐大会或者联名推荐的形式进行推选。

对推选出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要通过实行结对联系培养制度,由支部统一建档,实行动态管理,落实专人培养,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并可根据情况安排他们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促其健康成长。

(二)四票决

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发展对象人选、拟接收为预备党员人选、预备党员转正人选等四个环节实行票决制度。

支部大会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发展对象人选、拟接收为预备党员人选和预备党员转正人选时,原则实行票决制度。

票决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当场计票公布结果,同时实行“双过半”制度,即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票决会议有效、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的方可通过。

特别是在票决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时,要根据得票数高低以差额票决的形式进行。

(三)四公示

即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发展对象人选、拟接收为预备党员人选和预备党员转正人选进行公示。

在公示时,应及时公示其如下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业绩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党员大会时间、参加票决人数、所得赞成票数。

特别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重点公示,要求准确详实记录其包括支持配合重点工作、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帮扶弱势群体、积极参加村里各项事务工作等各方面的作用发挥情况。

要统一制成公告,张贴在村务公开栏上或其他显要位置,公示时间统一规范为7个工作日。

二、入党人员申请地

户籍在村人员,原则上在本村党组织申请入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流入地党组织申请入党:

⒈与企业或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且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

⒉在户籍所在乡镇外同一地点务工、经商或学习连续2年以上的;

⒊其他特殊情况并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的。

在流入地申请入党的,必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

三、综合政审制度

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后,党组织要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在“两新”组织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党组织要及时发函或派人到发展对象人选所在的户籍地(原单位)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征求意见,并提供发展对象人选在该企业或单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和工作表现。

对户籍地(原单位)党组织和乡镇党委不同意发展的对象(必须出具书面理由),“两新”组织不能吸收其入党。

跨县(市、区)征求意见的,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调查或持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派人外出调查。

对私营企业主和新社会组织主要个人出资人的政审,基层党委必须将发展对象人选的有关材料报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时征求所在地工商、财税、公安、劳动等部门的意见。

四、党委预审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人选进政审后,要连同其他发展材料逐级呈报,由镇(乡)党委进行预审。

党委要及时进行预审。

预审的内容包括:

教育培训完成情况、发展程序完备情况、入党材料齐全情况、与入党介绍人的关系、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和政治审查情况等。

同时要征求纪检、政法、计生等部门意见,经过联审后,没有问题的方能予以审批。

在预审时,要注意对发展对象人选的比例结构进行严格把关,与本地发展党员计划相对接相结合,并对比例结构不合理的要暂缓或不予审批。

五、一人一档

凡经过“四推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的,均应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建立档案材料。

在转为发展对象前,档案由所属支部统一保管。

转为发展对象后,上报所在党委妥善保存。

具体归档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公示材料、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学习培训材料、吸收党员会议记录复印件等。

各基层党组织应专人专管,配备好档案柜,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并规范做好档案接转登记。

六、发展党员责任追究

乡镇党委分管副书记、委员和专职组织员、村党组织书记,应切实负起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责任。

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纪违规的党组织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纪律处分,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被追究责任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

七、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按照“以工作所在地为主、户籍所在地为辅”的接转原则,已在外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所在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应转入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就近转入工作地有关基层党组织。

在县内有关单位工作且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以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镇(乡)党员服务中心或其他功能相似党支部。

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得直接转入村级党组织,在镇(乡)党委考核半年以上确实表现良好,并经户籍所在村级党组织讨论公示和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入村级党组织。

八、党员组织关系不得转入农村党组织的几种情形

⒈工作、生活在户籍所在地,但借与外地单位、机构存在经营、雇佣等关系的名义在外地入党的(在不予接转组织关系的同时,将相关情况整理后,发函至其入党地所属组织部门,建议予以取消);

⒉在外地入党、未征求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政审意见,或在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正为正式党员时,未在户籍所在地公示的;

⒊在“两新”组织或所在乡镇外入党的党员,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或与原工作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但返村实际生活、工作未满6个月的;

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离退休返乡党员在本村无固定住所或在本村拥有固定住所、但连续生活居住未满6个月的;

⒌已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和退伍返乡党员,其所在单位建有党组织的(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就近转入工作地有关基层党组织);

⒍因入党材料不全、程序不到位等其他缘由,经所在乡镇党委认定不能迁入本村党组织的。

九、外出流动党员管理

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的,应通知流动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所在地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生活。

对外出时间在半年以内或半年以上,但从业地点不固定或职业不固定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可以留在原党支部,但要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思想、工作情况,每半年回党支部参加一次组织生活。

十、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纪律要求

县委组织部、镇(乡)党委两级联审办理,严格实行“六问一诺一必查一登记”办法,“六问”即问组织关系接转原因、问入党时间、问入党程序、问入党介绍人情况、问组织生活情况、问学习生活情况;“一诺”即高校毕业生党员转入承诺制,要求其作出书面承诺,自觉参与支部党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必查”即必查党员档案;“一登记”即记录好党员的姓名、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对不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的,将予以追求责任、严肃处理。

基层党组织“五星争创”活动

以“直观形象、简便管用、上下联动、相互促进”为要求,以“星”为标志,以乡镇党委、村(居)党组织和党员为重点,进行分块建设、分类管理,实现整体联动、共创共建。

以党员的争星晋位推动村(居)党组织的争星晋位,以村(居)党组织的争星晋位推动乡镇党委的争星晋位。

一、内容设置

按照乡镇党委、村(居)党组织、党员三大块,每块按工作内容设置五颗星,每颗星设金星、银星、铜星、无星四个等级,直观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争创情况。

乡镇党委设置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社会管理、工作效能、党的建设等五颗星;村(居)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服务成效、集体经济等五颗星;村(居)党员设置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五颗星。

二、评星办法

根据工作内容,分类制定评星指标体系,将省委部署的“乡镇服务指数、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等三大指数内容有机融入指标体系,把党员的评星结果作为对村(居)党组织评星的重要依据,把村(居)党组织的评星结果作为对乡镇党委评星的重要依据。

同时,设定反向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星程序

评星工作按照党员、村(居)党组织、乡镇党委的顺序开展。

党员的星级评定由所在支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的方法进行,每半年评定一次,年末进行总体评价。

村(居)党组织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考评”的程序,由上级党组织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星级等次,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乡镇党委由县委进行考核,确定星级等次,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争星晋位

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针对每颗星的评星定级结果,对照问题、查找不足并切实整改,努力使自身有新的提高。

在“五星”“四星”党组织中实施“示范”工程,重在巩固提高、争创品牌;在“三星”“二星”党组织中实施“提升”工程,重在争星晋位、比学赶超;在“一星”“无星”党组织中实施“转化”工程,重在解决问题、整顿转化。

其他各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评星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村(居)党组织和党员的评星办法进行。

 

农村发展党员流程

⒈基本条件⒉推选名额⒊推选大会或聪明推荐⒋递交入党申请书,定期汇报,参加支部活动

一、推选入党积极

分子预备人选

 

二、票决确定入党

积极分子人选

⒈党员大会进行票决⒉双过半原则

 

农村发展党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