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就业扶持政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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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型企业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同时,应代被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补贴。

2000元。

一次性。

每个应届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

提示:

1.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的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2.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领截止时间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在省系统申请提交截止时间7月31日前;

就业补贴首次申领截止时间于毕业次年12月31日、在省系统申请提交截止时间1月31日前。

三、提交资料

1.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资料;

2.《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以省资金系统打印为准]原件各3份。

3.《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在镇街或村居自助终端机打印);

申请就业补贴应提交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证明。

5.在本区领取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被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在本区开设的农商银行或农业银行账号复印件(注意:

网上申报须正确填写账号、账户、开户银行);

7.属劳务派遣单位的,须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4、申请流程

1.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每季度终30个工作日内由企业自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由镇街协助申请单位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向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资料,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企业送顺德区德民路东座行政服务中心2楼服务窗口办理。

注:

如属小微企业的,需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复印件、电话联系人到所属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认定后由镇街人社局开通省申报系统网站方可申请。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完成审批后,符合申请条件的送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税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分别拨至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本人账户。

五、网上申请

第一步,注册账号:

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提供本单位注册信息->

由镇街工作人员在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

省资金系统)后台录入单位信息并创建账户,注意必须完整录入企业每项信息,保证系统校验正确和资金顺利到账。

第二步,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

//210.76.66.109:

7501/gdjycy):

首先,选择“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在线申请->

填报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信息(登记单位申报信息、登记人员申报信息,注意花名册内人员类别栏选填“高校毕业生”)->

提交申请->

打印《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花名册》;

其次,选择“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在线申请->

登记并提交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报信息->

打印《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第三步,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

点击“注册登录”注册帐号,按要求录入资料(选单位注册)->

注册成功后,点击“部门服务”,搜索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然后搜索“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点击“在线申办”->

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记,在《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右上角,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

提示:

申请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单位,如果同时有申请招用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在省系统申请时注意同时申请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和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用人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人员除外)。

用人单位招用经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首次申领补贴截止时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之日起6个月以内。

享受补贴期限,需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

岗位补贴标准:

按用人单位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需同时申请,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不能申请岗位补贴。

最长不超过3年。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提交资料

1.《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花名册》、《岗位补贴申请表》、《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各2份;

2.本区户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经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困难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3.在本区领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带各困难人员身份证到镇街受理窗口核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1.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每季度终30个工作日内由企业自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以在“省资金系统”提交之日计算。

向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资料,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企业顺德区德民路东座行政服务中心2楼服务窗口办理。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完成审批后,送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税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到申请单位账户。

首先选择“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在线申请->

填报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信息(登记单位申报信息、登记人员申报信息,注意花名册内人员类别栏选填就业困难人员)->

再选择“岗位补贴”在线申请->

填报岗位补贴申请信息(登记申报信息、登记人员申报信息,注意花名册内人员类别栏选填就业困难人员)->

打印《岗位补贴申请表》、《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第三步,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

搜索“招用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点击“在线申办”->

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

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记在《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右上角->

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

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单位,如果同时有申请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在省系统先申请时注意同时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新招用顺德区劳动力就业奖励金申请指南

一、奖励范围和标准

企业当年新招用本区登记失业的劳动力、与其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每招收一人奖励300元;

企业当年新招用本区登记失业的大龄就业难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与其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每招收一人奖励500元。

已在企业工作,合同期满续签合同的不在奖励范围之列。

二、提交资料

1.《新招用顺德区劳动力就业奖励金申请表》、《新招用顺德区劳动力就业奖励金花名册》3份;

2.《户口薄》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显示当年由失业转为就业)个人页、失业登记页和就业登记页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上一申请年度年12月至申请年度12月期间《社会保险参保经费证明》(在镇街或村居自助终端机打印);

6.《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由用人单位或镇街人社局负责核对原件并加具核对意见(含签名盖章)。

三、申请流程

1.每个年度终结后企业申请一次,于每年3月30日前企业自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四点),网上申请后向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资料,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企业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

2.审批服务科审批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企业账户。

四、网上申请

1.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

2.点击“注册登录”注册帐号,按要求录入资料(选单位注册);

3.注册成功后,点击“部门服务”,搜索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然后搜索“新招用本区劳动力就业奖励金”,点击“在线申办”:

5.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新招用顺德区劳动力就业奖励金申请表》的右上角,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

新招用顺德区劳动力就业奖励金申请表

20年

企业全称(盖章):

地址:

新招用本区劳动力人数人

其中男满50岁女满40岁人员人

开户银行:

申领奖励金金额元

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单位承诺:

以上内容及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属真实。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申报日期:

年月日

同意申领新招用本区劳动力就业人,其中“4050”人员人;

奖励金元。

镇街人社局(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同意申领新招用本区劳动力就业人,其中“4050”人员人,奖励金元。

区民政人社局(盖章)

注:

此表一式3份,镇街人社局1份、区人社局2份

新招用顺德区劳动力就业奖励金花名册

20年

企业全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地址(所在镇街道/村社区)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时间:

20年月

各镇街地址及咨询电话:

大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9938419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

容桂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379081容桂街道风华路6号

伦教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720583伦教街道新丰路36号

勒流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369721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

陈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318311陈村镇锦绣新村一路21号

北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675020北滘镇工业大道10号

乐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331234乐从镇镇安路A9号

龙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888794龙江镇人民南路110号(西海花苑4号)

杏坛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380394杏坛镇建设东一路东5号

均安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589272均安镇永安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

以下相关指引查询: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

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操作手册

办理《就业创业证》指引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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