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0769779 上传时间:2023-01-2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文档格式.docx

  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任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依法人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可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以下五类:

一是无限公司。

  所有股东不论其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均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

  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是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四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是股份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这是一种基本的划分。

  此外,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根据公司法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

等等。

  3、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类型的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两种公司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一)股东人数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二)承担债务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三)转让股份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半数同意。

  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注册资本的区别。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即:

1、以生产经营为业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组织机构的区别。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惟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哪些法律?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在东道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受东道国法律的管辖,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适用于以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90年4月4日第一次修正,2001年3月15日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2000年10月31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通过,2000年10月31日修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1986年1月15日、1987年12月21日修订,2001年7月22日修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10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2月12日发布,2001年4月12日修订)、《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9月4日发布)等等。

  6、股权指的是什么?

  股权是基于股东地位而产生的对公司进行主张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表现为股票表彰的权利。

  股东是股权的主体。

  股权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分类:

(1)根据股权行使目的不同可将股权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自益权是专门对股东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共益权则是既为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可将股权分为普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

  普通股东权是一般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特别股东权则是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3)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股份数额为标准来将股权要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前者是股东一个即可行使的权利。

  而少数股东权是一种不达到一定股份数额就不能行使的权利。

  7、公司法人财产权指的是什么?

  公司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由设备、材料、工具等动产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也包括企业名称、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8、公司资本制是什么意思?

  公司资本也称为股本,它在公司法上的含义是指由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

  公司资本的具体形态有以下几种:

  1、注册资本。

  即狭义上的公司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

  2、发行资本。

  又称认缴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

  发行资本可能等于注册资本,也可能小于注册资本。

  3、认购资本。

  是指出资人同意缴付的出资总额。

  4、实缴资本。

  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发行股份,并经股东出资使公司实际收到的现金或其他出资的总额。

  公司资本制是指由公司法所确立的在公司设立、营运以及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为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安全而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

  传统公司法所确认的三项资本原则最为重要,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

  1、资本确定原则。

  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的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2、资本维持原则。

  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其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资产。

  3、资本不变原则。

  指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动。

  实际上资本不变原则是资本维持原则的必然要求。

  9、我国对公司的设立采取了怎样的原则?

  公司设立的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我国公司法第8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看,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采严格准则主义,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即可申请登记成立公司,而无需行政机关的审批;

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则采核准主义,即经过主管行政机关的审核批准才能设立。

  10、如何选择公司的名称?

  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公司名称必须含有足以与其他民事主体相区别的标记。

  在同一公司登记机关的辖区内,同一行业的公司不允许有相同或类似的名称,并不得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用的标记;

公司名称中必须冠以公司所在地的地名,若须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字样的公司,则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公司名称必须表明公司的法律性质,如实标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

  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公司名称。

  11、公司的住所有什么法律意义?

  公司的住所主要有以下法律意义:

(1)确定诉讼管辖地。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公司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确定公司登记管辖。

  公司登记除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公司以外,其他公司由所在市、县、区工商局核准登记。

  (3)确定债务履行地。

  我国民法和合同法都有相关规定,对履行地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所在地即为公司的住所。

  (4)确定诉讼文书收受的处所。

  诉讼文书无论以何种方式送达,对公司而言,均以公司住所地为诉讼文书的收受处所。

  (5)确定涉外诉讼的准据法。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当按属人法原则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时,一般按公司住所来确定适用何国法律。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