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清包工合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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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用工(除专业分包、业主指定分包外)及零星用工(零星用工包括:
业主和发包人分包工程的配合用工、安全文明施工用工、配合材料用工、配合安装用工、配合CI用工、大门保卫值班、生产区域内临设、施工围墙搭设及硬化用工、安全防护用工等,(不包括后勤行政用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模板工程:
包括放线、配模、搭架、支模、图纸范围内的预埋件预埋、拆模、模板加工机械保养及维修、及二装模板用工,竖向采用黑色覆膜板,横向采用红色覆膜板。
混凝土工程:
商品混凝土、商品的混凝土接管、拆管、洗管、振捣、收光、养护等,以及所有配合测量放线工作用工。
(含二装混凝土所有工作)。
钢筋工程:
包括配合钢材卸车。
转运、配料制作、绑扎、焊接及试件制作。
(含钢筋的制作、安装、对焊、竖焊、绑扎丝、焊条、焊剂等一切相关的辅助材料)。
钢筋机械连接材料由甲方负责。
(机械由乙方提供)。
外架工程:
脚手架搭拆(包括所需架管、扣件,防护所需的全部材料、钢丝绳、绳卡、安全网、密目网、脚手板等一切材料)用工。
砌体工程:
砌筑用工(含各类材料转运)。
分包配合用工:
指专业分包、业主指定分包的配合用工。
施工图以外临设搭建工作用工。
生产区和生活区安全文明用工(包括保卫)。
2、材料:
除碎石、河砂、沥青、玄武石、钢筋、混凝土、砂、石、水泥、砖(标砖、空心砖、配砖)、加气块、地砖、内墙砖、外墙砖、石材、止水钢板,止水丝杆,钢钯网之外所有材料。
3、机具:
除挖掘机、装载机、货车(土方用)、砼输送泵(含泵管)之外所有机具。
4、临设:
除房屋、床、工具柜之外所有的用品、用具。
(三)劳务作业内容:
(1)除专业分包和业主指定分包外的工作内容均在承包范围内;
(2)施工图以外临设搭建工作。
譬如钢筋房、木工房等均在承包范围内;
(3)负责生产区和生活区安全文明管理。
(4)配合甲方专业施工员施工放线;
负责木模、钢模支模放线。
具体如下:
1、模板工程:
木工房的搭设;
圆盘台锯、平刨机、压刨机、套丝机等机械的定位;
配合本工种的施工员施工放线、测标高;
刨木枋、制作混凝土及钢筋支撑条,场内取材,木材的刨平刨直,模板制作及安装;
预埋铁件、木枋等材料的场内运输;
预埋铁件、安装完模板后的清扫木模杂质,浇捣混凝土时看护木模及修整;
拆除钢管架、模板、垫楞、铁丝、螺栓,并将拆除的材料起钉并分类堆放整齐;
模板、木枋和钢管运输到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其所使用的钢管保养调直及扣件清洗;
材料场内转运。
2、混凝土工程:
用混凝土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搭拆输送管架子,安拆清洗输送管,配合移动输送泵就位,机尾的送料、清底、清机口;
木模、钢模浇水润湿;
配合本工种施工员测捣混凝土标高;
部分混凝土人工传递、捣实、抹平、覆盖养护物、浇水养护;
切割施工缝;
堵泵时,负责混凝土的清理、回收利用。
3、钢筋工程:
配合进场钢材的堆放;
钢筋的翻样、制作、绑扎(按规范实施)、焊接;
钢材和半成品钢筋的人力垂直、水平运输;
钢筋安装;
钢筋顶撑的制作及安装;
钢筋套丝、套筒安装;
配合本工种施工员放线;
搭拆自用架子,清理模板内杂物,按设计要求绑扎成型放入模内;
4、施工脚手架工程:
材料场内运输;
预埋拉结点、立杆、驳接上扣、铺板绑扎、上下爬梯的搭设,立杆垫脚,挂水平兜网和密目网、制作安装卸料平台等全部操作过程;
施工期间的加固维修、安全管理(防护)、架体的更改处理;
完工拆除工作;
卸料平台、防护棚、走道等的搭拆;
拆架后的材料分类整理、绑扎及场内外运输,油漆维护(颜色与其它工区区分)。
5、砌体工程:
调运砂浆、铺砂浆、铺砼砖和石材砖;
人行道砖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配合安装及专业分包预留预埋;
其它与本工作有关的工作。
6、路面水稳层施工:
按照专业施工员要求,配合水稳层摊铺设备,安排专业民工,进行水稳层施工、养护全部工作内容。
7、路面沥青砼施工:
按照专业施工员要求,配合沥青洒铺车、沥青砼摊铺设备,安排专业民工,进行沥青路面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8、钢筋砼承插管铺设施工:
按照专业施工员要求,配合吊装设备,安排专业民工,进行钢筋砼承插管铺设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9、路基填筑施工:
按照专业施工员要求,配合路基施工设备,安排专业民工,进行路基填筑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10、文明施工用工:
1)负责施工现场、大门外半径50m范围内的清洁,保持现场无积水、无垃圾、淤泥。
2)负责施工场地内标识牌及标语的安放、保洁。
3)负责现场内材料堆码、清理。
4)负责外架上建筑垃圾清理、保持外架上整洁、无杂物。
5)负责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施工现场应随时清理,严禁乱倾乱倒,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
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覆盖。
6)“四口、五临边”的清理保洁和防护。
7)保证施工现场无扬尘,无噪音污染,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达到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接受甲方、地方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和评比。
9)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文明施工用工。
11、安全生产用工:
1)由乙方按每栋楼配置专职安全员1名,负责安全检查、巡视及维护;
配合甲方安全员进行安全日常检查及维护。
2)当乙方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相关防护时,乙方安全员需向甲方安全负责人书面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拆除并及时修复。
3)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和其它的安全保证工作。
如拆模时的警戒,六级以上大风、暴雨等异常气候的预防措施。
4)负责安全标语、安全标识、安全示范区的布设及日常维护。
5)施工区域内的一切安全生产用工。
12、材料、临水临电用工
1)负责进出场材料的上车、下车、堆码、点数。
2)负责现场材料按甲方项目部规定集中堆放、标识及场内(红线范围内)转运、清理、保护。
3)机电修理、保养清洗机具。
4)配合安装及专业分包工序工作。
13、零星用工:
业主和发包人分包工程的配合用工、配合材料用工、配合机电用工、配合CI用工、大门口保卫值班、生产区域内临设、施工围墙搭设及硬化用工、安全防护用工等.不包括后勤行政用工,为完成该工程主体、装饰所需的一切配合用工,即清单中所列单项为本工程的计费基础,其它未列出项目而工程上应实际发生的,该费用经甲乙双方综合考虑协商,不在报价中,单独计算。
14、其它用工:
1)、安监备案通过后活动板房基础、围墙、排水沟等临时设施的维护和修复;
2)、垫层保护、安放墙、柱中的拉结筋、木工用各种撑条、垫块制作运输及安放;
自用材料的保管及管理。
3)、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
与安装和其它工种及队伍的配合,所有洞口的留设、封堵等。
4)、修补工种交叉作业中所造成的损坏,由分包单位支付。
5)、垫块、现场小型构件的制作养护等。
6)、配合甲方专业施工员放建筑主轴线;
负责配合建筑主轴线以外的放线工作。
7)、施工电梯、楼层防护门按照标化工地制作安装。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须一次交验合格,工程质量标准为:
“合格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到达“合格”标准。
2、工程的标高和放线: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基本标高,进行工程的其他放线工作。
乙方负责承担因其放线失误造成的损失并负全部责任。
3、材料加工工艺应符合规范和检查要求:
一切材料的加工工艺均应与图纸和工程规范、图集所规定的标准相符。
若图纸及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时,应按甲方确定的方案执行。
4、乙方在进行工程隐蔽前,必须经甲方、监理、项管、业主代表进行隐蔽验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追加处罚的权利。
5、乙方必须自觉按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如甲方事后发现乙方不按施工规范、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导致可能出现工程质量隐患,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要求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重新开启检查,不论进行检查隐蔽工程是否已经通过单项工程验收,若对隐蔽工程检查结果符合图纸、施工规范、图集、政府质量验收标准,则因此次检查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检查结果不符合图纸、施工规范、政府质量验收标准,则乙方应立即对此隐蔽工程进行整改、修复,直至符合图纸、施工规范、政府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因此次检查、整改、修复发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于隐蔽工程验收前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甲方。
五、实际完工和缺陷保修责任
1、工程通过质监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后,视为工程进入质保期。
在竣工验收中提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视为实际完工。
2、如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
而在本合同条件附录中指定的缺陷、保修期内出现的其它缺陷,应由甲方在缺陷细目表中指明,并应将该表在不迟于上述缺陷保修期届满前三十天内送交乙方,而乙方在收到该表后定出修复进度表交甲方认可,并根据甲方已批准之进度表修复该表内指明的任何缺陷和其它缺点,直至甲方满意。
因此项修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甲方认为乙方进行的缺陷修复仍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甲方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该项缺陷应由甲方指定的其它施工单位进行修复较恰当,则甲方有权将缺陷修复工作转交其它施工单位完成,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因此项缺陷修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应按本合同条件及有关工程规范,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对有关缺陷部分提供维修及保养。
2、乙方保修其承包完成的所有施工内容。
八、工程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乙方的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甲方要求保修年线。
九、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天
十、合同价款
各项劳务单价明细:
合同暂定总价(大写):
万(人民币)
十一、工程款支付
1、工程所有栋号施工至±
0.00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款的﹪。
2、主体阶段(按元/㎡计算产值)每月支付已完工程的﹪;
主体验收合格个月内付至主体部分的%。
3、装饰阶段(按元/㎡计算产值)每月支付已完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付至装饰部分的%。
4、余款(不含扣除合同价款的%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支付。
5、如无质量问题,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日内支退还。
6、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
十二、乙方的劳务资质和人员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劳务资质、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签订合同时所需的相关资料。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必须保证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在现场,配合甲方开展工作。
3、凡涉及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提供该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和有关证件,交项目部备案。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不少于名,其中主要负责人名;
施工员名;
专职安全员名;
电工名(24小时在岗),保卫人员名;
生产区清洁工、杂工不少于2名。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人的劳务人员,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十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为施工需要,在遵守本合同条件下,甲方有权向乙方下发有关事项的指令,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当乙方接到甲方指令通知后仍未遵照执行时,则甲方可雇佣其它人员执行指令所需的任何工作,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可视为债务向乙方索赔或在根据本合同内应付或届期应付予乙方的款项内扣除。
2、甲方任何正确口述指令应立即生效。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口述指令后无条件执行,若乙方不遵守甲方发出的指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作。
3、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要求受雇于乙方负责本工程的任何不称职或不尽职人员调离本工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令后三日内执行。
4、提供施工所需水、电、道路到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5、具备施工进场条件时,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组织施工;
6、为乙方施工操作人员免费提供现场住宿场地;
7、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8、负责对乙方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总体质量、进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取样抽检,并提出整改要求。
9、按照本合同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的劳务作业给予配合协助。
10、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完工的工程及时组织验收。
11、负责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并依法制定相关施工管理制度。
十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图集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施工,负责整个劳务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工期等方面的工作,并在各方面达到甲方合理的要求。
2、乙方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负责对成品、半成品保护,因人为原因致使成品或半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
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技术人员需自检合格,持自检合格成果表报甲方项目部,由甲方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项管单位、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检查验收。
乙方技术人员参加上述检查。
4、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质量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监督和指导,乙方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若因乙方施工不当对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
在施工期间,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质监部门、建设单位、项管单位和监理单位一方或几方的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5、乙方配合甲方完成钢筋、混凝土等试件的取样和送检工作;
6、乙方负责甲方材料到现场的下料工作。
7、所有劳保用品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甲方及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由乙方自行购买。
8、因施工图纸中明显缺陷或建施和结施不一致等问题,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若乙方知情不报或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失乙方承担。
9、配合甲方开展对操作工人及操作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开展民工进场的安全三级教育和民工夜校等活动。
10、乙方操作人员应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机械操作规程等制度和规范。
乙方在组织劳动力时,须择优录取,严禁使用外来流动人口和未成年人;
不准带家属、儿童和精神身体不健康的人进入施工现场。
否则引起的任何后果均有乙方承担。
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其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11、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必须杜绝重大伤亡安全事故。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赔付所有款项。
12、由乙方自选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及操作工艺须符合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
乙方须确保取得政府部门就有关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可以在工程所在地使用的批准文件。
因取得有关批准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13、民工工资按成都市实名制要求办理,保证不因甲方处罚影响民工工资的支付。
14、本项目总体工程质量须达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市建设工程质量中心和其它政府单位评定的合格等级,若工程达不到此质量标准,乙方须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保留法律的诉讼权(且甲方被视为乙方已对此质量要求做出承诺)。
15、甲方负责将临电接至3级箱,以后的临电(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由乙方自理。
16、负责开办工地食堂,食堂水电分别安表计量,每月向甲方缴水电费。
十五、税费
乙方在甲方每次支付进度款前需提供进度款同等金额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得不到税务部门的认证,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六、工程设计和技术变更
1、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要求技术变更。
2、以上所用“技术变更”一词,是指根据业主或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所作的变更。
十七、履约保证金:
/。
十八、安全、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费,在上述综合包干单价中已包含该费用,签订合同后在第一次拨款时扣留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2、在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文明施工处罚(万元以上),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万元。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扣除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建筑安装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应的政府法令法规的要求进行施工,如发现违规,甲方或监理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每发现一次累计一次,此款项将按《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条例》中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扣除并将在月工程进度款中执行。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建设部和四川省颁布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管理现场,确保文明施工。
十九、材料、机具的领用及材料的损耗
1、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对材料的领用制度,对领用的材料须履行书面领退手续。
2、本工程材料实行按工程进度采取限额领料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节约材料,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返工和人为浪费,乙方须按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和浪费材料的进场价格进行赔偿。
3、杜绝施工现场材料浪费,浪费材料除照价赔偿外按市场价倍处罚。
4、周转材料(如:
箱梁模板及支架、主线箱梁及匝道倒角模板、甲供模板的固定螺栓、钢模板除外的其余材质模板等)由乙方负责,相应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关单价或总额中。
二十、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责任承担
1、乙方应负责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来自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引致对任何人员的任何人身损伤或死亡事故责任和按照任何法令、法规或惯例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仲裁、诉讼或执行,除非是甲方过错或甲方责任。
乙方必须全数赔偿因不履行本款的约定而导致甲方所受的损失。
2、造成安全事故的单次医疗费用在人民币元(含元)以下时,由乙方全额承担。
3、在甲方也有责任的情况下:
(1)因人为原因造成安全管理不到位,譬如甲方要求乙方对安全隐患整改,而乙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单次费用在人民币元以上时,元以内(含元)由乙方承担,超出元的部分甲乙按比例分摊,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2)偶发重大伤亡事故费用在人民币元以上时,元以内(含元)由乙方承担,超出元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二十一、工程保险
在本工程施工前,乙方应为其参加本工程的人员购买所需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其未保险事项或不能向保险人理赔的金额向甲方提出索赔。
二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视为乙方违约:
(1)未经甲方准许,乙方转包该承包合同。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施工,造成工期(包括结点工期和总工期)延误。
(4)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形。
2、甲方有下列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3)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违约金标准
(1)违约方应按合同暂定总金额的%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其他损失,并继续履行该合同。
(2)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三天以上时,乙方按停工天数每天一万元向甲方索赔;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三天以上时,甲方按停工天数每天一万元向乙方索赔,涉及材料浪费时,甲方按材料市场价向乙方索赔;
4、由于乙方施工管理疏漏而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公司名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甲方保留法律诉讼权。
二十三、合同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解除合同
1、如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加快施工进度,乙方应无条件地采取各种措施在日内赶上甲方的进度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
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的通知后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
2、在甲方与乙方的劳务承包关系解除或分包工程完工后,或者双方未能就本分包工程的后续工程达成协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5天内就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
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方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
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令甲方满意为止。
如果乙方拖延退场,甲方有权扣留其工程结算款,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撤场后再予以结算。
如果乙方拖延撤场,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损失费元整,上述损失费还应加上因为乙拖延撤场而导致工程延期而业主对甲方的罚款或其它相邻工程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如果乙方逾期撤场达天,甲方有权强制乙方撤离施工现场,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可提请甲方解除合同,情况如下:
(1)甲方有损害乙方人身安全及要求乙方违章作业的通知。
(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二十四、保密及甲方免受伤害条款
1、乙方应对其获知的所有有关工程的图纸、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所有的对外沟通仅限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甲方指定之单位,或甲方授权之宣传活动。
2、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而解除、终止、不再执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换其所持有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电子文档,并保证在乙方停止执行工程后的任何时间都不使用、利用、告知他人任何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电子文档。
如因乙方未严格执行上述保密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乙方均应负全部责任。
二十五、合同文件
1、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两套施工图纸(土建和装饰部分)。
2、乙方不得将上述的任何文件做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用途。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应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并用以解释本合同。
二十六、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甲乙双方所列明的地址、传真为准,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二十七、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