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磋商文件模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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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评审23
16.评审办法23
五、成交供应商及成交服务费26
六、磋商文件的解释权27
七、适用法律27
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28
第五部分格式文件30
第一节合同书格式30
第二节响应文件格式33
一.资格性文件33
1.1响应函33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5
1.3关于资格的声明37
二、商务文件39
2.1供应商综合概况40
2.2商务条款响应表41
三、技术文件42
3.1对项目消防安全现状认识42
3.2项目服务方案…………………………………………………………………………37
3.3应急方案……………………………………………………………………………………37
四、经济价格文件43
4.1第一次报价一览表43
4.2最终报价一览表44
第四节通知函45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磋商邀请函
受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XX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民办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技能鉴定所评审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
GDJZ2019-F035W)举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内容及数量、服务期限、预算价
1、项目名称:
2.项目内容及数量: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预算总价:
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此预算价作为投标总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总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服务期:
合同签订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4格式提供)。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XX公司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
七、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珠海梅华路支行
户名:
银行账号:
44001646841052500387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二部分磋商资料表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说明
1.1
2.1
采购人名称:
3.5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
7.3
投标报价:
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评审费、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8.1
响应文件格式:
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第二节。
9.1
1、响应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请各投标人签字盖章后扫描用U盘拷贝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请务必按要求提供电子文稿(拷贝后请自行查看是否有文件,电子稿文件提交后不退回),以免导致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唱标信封一览表一份。
3、凡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评审现场核对的证明文件原件,供应商可将原件直接附于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中,或将原件(可不密封)单独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逾期递交的将予拒收)。
4、附件格式及招标文件有规定联合体双方要盖章的外,其它投标资料加盖主办方的公章,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10.1
磋商有效期:
磋商开始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1.1
磋商保证金:
现金缴纳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届满前(截止时间为:
2019年07月05日14:
30时),以现金的形式将磋商保证金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招标编号),磋商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元)。
磋商保证金币种:
人民币
12.1
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磋商邀请函》。
磋商及评审
13.1
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人。
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磋商小组成员。
采购人监督员由1名(不少于1名)成员组成,采购人监督员应当全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
15.2-1
正式磋商前的审查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2.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印章的;
3.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
4、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15.2-2
经过磋商及澄清、承诺后,响应文件仍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要求提供最终报价(如有)的,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
3、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磋商文件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条款);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2
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确定成交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见本部分内容最后部分。
成交供应商及成交服务费
17.1
本项目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推荐前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7.6
采购代理服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
收费费率+速算增加额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速算增加额(万元)
100以下
1.50%
0.00
注:
代理费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计取及评委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风险。
附件1: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标准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
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且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3
“通过”或“不通过”审查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2、“通过”打“√”,“不通过”打“×
”;
3、投标人有一个“不通过”,资格性审查视为不通过。
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字):
监督员(签字):
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包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工期或交货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要求
7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且不存在字迹模糊不清的情形
8
投标报价为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
9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
投标文件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11
1、“通过”打“√”,“不通过”打“×
2、投标人有一个“不通过”,符合性审查视为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
监督员:
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评价
指标
评价分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下划线含本数)
技术标(50分)
工作方案
15分
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评价:
优:
投标人的工作方案完整、合理、可操作性较高,得15分。
良:
投标人的工作方案较完整、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12分。
差:
投标人的工作方案不太完整、合理、可操作性较低,得6分。
拟投入团队人员
25分
1、投标人具有考评员资格证,每名得1.5分,满分1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考评员证书复印件及人员所属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每名得1分,满分10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人员所属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查验原件,按原件计分。
上述1、2项人员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分计。
满分25分。
售后服务计划
10分
本项主要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售后服务计划、到达现场响应时间等进行评分:
10分良:
8分中:
6分差:
2分
商务标(35分)
类似业绩
20分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开始往前计算)承接过政府职业技能类似业务经验,单项合同得2分,满分20分。
同一采购人的业绩或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满分20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场查验原件,按原件计分,未提供原件或者原件资料不全的,视为无相应业绩,不得分。
投标人实力
1、投标人近四年(自招标公告开始往前计算)内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每个证书得2.5分,满分10分。
2、投标人近四年(自招标公告开始往前计算)获得市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奖项证书或牌匾,每个得2.5分,满分10分。
上述1、2项满分10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牌匾照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能力
5分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距离本项目采购人单位最近的为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其他得1分。
采购人单位地址: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XX区康宁路66号),请在XX地图上标记投标人注册地址与采购人单位的实际最短距离,并打印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经济标(15分)
投标报价
经济价格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5%×
10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最低其价格分为满分。
二、合同资料表
委托方名称(也称“甲方”、“采购人”):
受托方名称(也称“乙方”、“成交人”):
(为本项目成交人)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包含在合同价中):
详见用户需求及售后服务。
★服务期:
★合同价格:
质量及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供货合同要求。
验收时间:
由采购人或采购人组织的成员验收。
验收方法:
由采购人依据合同条款及项目要求共同签字验收,由中标人及用户方双方共同现场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付款方法和条件:
双方签署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35%;
项目完成并提交采购人验收认可,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的全部款项。
说明:
所有付款支付前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拨付流程并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除有特别规定外,要求提供工程属地税所开具的发票)。
甲方办理财务报批手续之日起视为已支付。
服务要求:
(1)满足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及规范并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
(2)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规定。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1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
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本表标注有“★”的要求,供应商对其中响应不可以为负偏离(不符合/不满足),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作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人。
2.2“采购代理机构”指XX公司。
2.3“监管部门”是指:
采购人的业务监管部门。
2.4“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物品及其它材料等。
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5.1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否则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2.6服务:
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2.7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8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磋商邀请函》另有规定的除外),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磋商邀请函》);
3.5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磋商邀请函》)。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称“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磋商资料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五部分格式文件。
5.磋商文件的澄清
5.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
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6.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6.1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6.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6.3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递交响应截止时间。
6.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编写
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
7.2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
7.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7.5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
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8.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
8.1资格性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2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3技术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4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8.5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8.6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9.响应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
9.1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及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9.2所有响应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A4规格制作;
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9.3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页码应连续。
9.4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
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即磋商截止时间)
收件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5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6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磋商有效期
10.1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磋商有效期为90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
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在原磋商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1.磋商保证金
11.1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2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4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转帐形式提交:
以电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存入如下帐户(交款时供应商向银行提供采购编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
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条款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
)
11.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11.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成交合同;
(2)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约定缴纳了采购代理服务费。
11.7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1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
迟于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的要求所作的磋商文件修改和最后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响应文件,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响应文件。
四、磋商及评审
13.磋商小组
13.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13.2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3.3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详细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14.磋商程序
14.1磋商小组将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排序。
14.2磋商小组将在按磋商排序的顺序逐一与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相同轮次(一个或多个回合)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
磋商目的在于澄清报价、明确需求,使所有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
1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