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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研究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研究

摘要:

本文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提出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标体系,对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468家制造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情况进行总体分析。

结论是,2011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低下,从而提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

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设计

为了横向比较不同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也为纵向比较同一企业内部控制完善性的变化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改善,本文通过内容分析法构建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简称ICIDQ),将ICIDQ作为度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一个综合指标。

(一)评价指标的设计依据

本评价指标以2008年7月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信息披露原则为基本依据,结合2006年沪、深两市先后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10年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信息披露要求为标准设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

(二)评价指标的选取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要遵循以下原则:

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

本文认为重要性原则的量化可以在全面性原则中体现,因为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情况涵盖重要业务单位、业务事项、高风险领域,那么重要性原则自然体现。

与此同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也是一个应该考虑的问题,已有学者研究过,信息披露的时间和信息披露的质量相关。

综上所述,本文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全面性设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ICIDQ),具体评价指标设计如表1所示。

(三)评价指标的赋值方法

ICIDQ指标是用来衡量各项要求披露内容披露质量的评价标准。

A0:

按距年报披露截止日期天数划分,[0,100)=2,[10,30)=3,[30,62)=4,[62,90]=5;A10:

按照审核意见类型划分,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5,基本有效或没有差异=3,未披露=1;A11:

按照审计意见类型划分,标准无保留意见=5,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4,保留意见=3,无法表示审计意见=2,否定意见=1;A200-A240:

按照披露程度划分,披露且详细=5,披露但不详细=3,未披露=1;A241-A242:

按照是否披露划分,披露=5,未披露=1。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分析

(一)及时性披露情况分析

根据统计数据,沪市A股制造业468家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分布明显呈现先分散后集中的态势。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年报披露时间过半,但披露年报的沪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仅占年报披露总家数的7.69%,余下的92.31%上市公司年报均在而后的两个月内集中披露。

年报披露的这种前散后密的状态违背了信息披露及时性的基本原则,然而信息披露的不及时给信息泄露、信息造假提供了契机,证券信息的不对称现象更为严重,尤其是年报在截止日期临近时披露业绩往往较差。

(二)真实性披露情况分析

真实性指标反映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可信赖程度。

本文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真实性指标以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核意见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依据。

从上证A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来看,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类型主要有两种:

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和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以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来看,主要分为如下五种:

(1)标准无保留意见;

(2)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保留意见;(4)无法表示意见;(5)否定意见。

经过对2011年年报中披露的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发现,注册会计师给出的审核意见为有效的有96家,占沪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总数的20.51%;给出的审核意见为不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有18家,比例为3.85%。

上述统计表明,上市公司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的比率是极低的,说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有待考究和审核。

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内部控制有效性,也就能反映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在对沪市A股制造业468家公司进行分析时我们发现,91.67%的企业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只有剩余的8.33%的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问题,说明从财务报表的角度看,绝大多数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可以信赖的。

(三)完整性披露情况分析

本指标体系根据配套指引设定完整性下面的二级指标为内部控制五大要素。

下面分别从内部控制要素分析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

1.控制环境。

内部环境是其他内部控制要素的基础,决定了企业的基调,影响员工的控制意识。

应用指引中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及企业文化五个方面考察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

以发展战略为例,目前而言,企业在发展战略方面披露的甚少,究其原因,是因为发展战略与企业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下企业首先要考虑尽量避免企业内部信息的流失,但也有上市公司乐意披露自己的发展战略,如安徽皖维集团(600063)就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披露发展战略:

公司将巩固发展化工、化纤、新材料三大主业,将公司打造成资本扩张型、规模效益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世界同行业一流大型企业集团。

从信号传递理论的角度讲,一个好的发展战略可以为市场上投资者传递企业成长壮大的利好消息,这种利好消息作用于投资者,使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更放心,从而使企业走入良性循环中。

2.风险评估。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财务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所以本评价体系将这一内部控制要素分为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来考察。

3.控制活动。

应用指引中提出的控制活动主要包括如下11个方面:

(1)资金活动;

(2)采购业务;(3)资产管理;(4)销售业务;(5)研究与开发;(6)工程项目;(7)担保业务;(8)业务外包;(9)财务报告;(10)全面预算;(11)合同管理。

根据指引,在本指标体系中构建了10个控制活动子指标。

首先,将资金活动拆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投融资,另一部分与财务报告的编制合并为财务会计项;其次,将关联交易加到担保业务中组成一项;再次,将工程项目与业务外包合并组成一项。

4.信息系统与沟通。

本指标体系将这两项作为信息系统与沟通的评价指标。

信息系统的构建可以促进企业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信息的传递同样至关重要,如果信息在企业内部与外部不能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显然就失去了意义。

5.内部监督。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第二十二条第六款、第七款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根据指引本指标体系将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作为内部监督要素的考查内容,并赋以较高权重,同时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独立声明作为辅助评价因素。

见下页表2所示。

通过对上证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披露分析发现,大多数的公司并没有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五部委颁布的规范和规定来执行披露要求。

这其中披露最差的是发展战略和社会责任部分,披露均值仅为1.18和1.21,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环境中对这两项的建设意识或者是披露意识非常低,这会给投资者了解这方面信息带来障碍;风险评估方面,有55家简单披露企业面临风险,而未披露的公司为360家,占比76.92%,说明企业对外披露风险评估状况的意愿较弱,上市公司不希望将企业较为负面的消息公布出来,造成投资恐慌。

然而,在披露风险评估的企业中,并非所有企业都披露了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的披露比例均低于相应的风险评估,说明上市公司在风险应对方面的策略并不十分完善,有些风险尽管能够评估,但是应对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未必能够较好的解决;控制活动方面的披露情况更不理想,披露均值均在2以下,且未披露的比例各项均在70%以上,而详细披露的比例均在20%以下,说明上市公司披露控制活动的意愿很低,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尽快构建内控机制,实施内部控制活动,披露企业应采取措施,让企业治理结构走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比例更低,详细披露的仅为3.63%。

对于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意见,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中并未明文规定,但是也有少量上市公司对此部分内容予以披露。

对于这项指标,并未以详细程度划分,因为查阅所有上市公司此部分内容,基本上都是正面披露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应用

(一)模型选择及权重设计

本指标体系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对指标体系进行构建,通过专家赋值法对三级指标赋以权重从而计算最终的ICIDQ值,专家之间的权重则通过专家对内部控制问题的研究程度来确定,我们特邀请20位会计学界的专家和学者填写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三级指标权重问卷调查表》(具体每位专家赋值比例不再附述)。

(二)计算及评价

(1)三级指标体系及ICIDQ值的计算。

定义:

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W0、W1、W2;二级指标真实性、完整性下权重为W10、W11;W20、W21、W22、W23、W24;三级指标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内部监督下权重为W20i,i=0,1,2,3,4;W21i,i=0,1;W22i,i=0,1,2,3,4,5,6,7,8,9;W23i,i=0,1;W24i,i=0,1,2。

一级指标及ICIDQ计算:

ICIDQ=∑Ai×Wi。

W1、W2、W3分别为专家调查得到的一级指标的权重。

为便于分析,本体系将ICIDQ值转化为百分制,将每家上市公司ICIDQ的实际得分(0-5分)与最高得分(5分)相除再乘以100,用得到的百分制得分值作为该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数的衡量标准,分数越大说明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越高,即最终计算出来的ICIDQ值在0-100之间。

(2)ICIDQ评价。

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ICIDQ指数的描述性统计及分布图,如表3。

及时性只有一个一级指标,对其评价已在前文叙述。

真实性指标最小值仅28,最大值为100,均值为63,标准差为20;完整性指标最小值仅为20,最大值为83.64,均值为30.84,标准差为17,说明沪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偏低,且程度差别较大。

沪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集中在45-55之间,完整性集中在15-25之间。

ICIDQ指标最小值仅为25.83,最大值为88.45,均值为47.07,标准差为14.16,说明沪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偏低。

沪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指数在35-45之间,说明总体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较差。

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结论及相关建议

(一)评价结论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性不强。

从样本总体披露特点来看,上市公司在披露格式和内容上并未完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来披露,其中有172家企业未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且有更多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格式与规范和指引要求的严重不一致,导致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很难完全掌握企业内部控制信息,也不利于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

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2011年沪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平均分未过60,同时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指标的披露均值分别为69、63、30.48。

完整性指标刚过30,说明上市公司的披露意愿极低,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此的监管力度。

(二)相关建议

1.有力发挥内部监督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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