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完善服务积极推进劳务派遣工作知识分享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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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组内分工
备注
1
黄会永
44
本科
企业管理中心经理
组长
2
赵慧新
33
企业管理中心副经理
组员
3
丁洋霞
35
员工关系专员
4
赵文杰
31
5
栗伟萍
41
专科
三、具体内容
1、选择课题
2、选题理由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继修订、实施,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怎样适应新的劳动关系法律体系,除了依法履行义务,避免因自身违法而发生法律风险之外,如何加强用工风险的防范及举措,有效的减少法律风险,是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潜在问题。
3、现状分析
(1)外部环境
16年年初我部曾对白鹭化纤、华兰生物、金龙集团、科隆电器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模式进行了调研,通过实地考察、沟通,详细了解各家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及劳务派遣工收入、保险、工作、生活等情况。
在2014年新修订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施行后,各家公司均高度重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着力加强劳务派遣的管控;
其中,白鹭化纤派遣工均已转为合同工;
华兰生物、金龙集团、科隆电器采取转正、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相结合的用工模式。
(2)内部现状
1、派遣方式:
1)用工单位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由用工单位支付管理费,被派遣员工的工资支付由用人单位转账至劳务派遣公司代为发放。
(3)存在风险:
1)实际派遣公司未同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未形成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之间法定雇主与法定员工的关系,一旦出现劳务纠纷,需支付双倍工资,如需解除劳动合同,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工单位未支付被派遣员工的社保费用,一旦出现意外、工伤等,所产生的劳务纠纷、费用仍需用工单位来承担;
3)目前公司采用的劳务派遣模式实际为薪酬外包-工资代发,未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用工风险。
4、项目目标
通过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规范和创新,实现派遣单位只管人而不用人,被派遣单位只用人而不管人,从而达到规范劳动关系、转移用工风险、降低用人成本的目标。
5、组织实施
(1)劳务派遣公司调研
17年3月6日、9日、14日由企业管理中心牵头,结合复合肥综合管理部对新乡、郑州地区鹏劳、新誉佳、百硕、天邦四家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了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咨询面谈,详细了解各家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规模及服务质量等情况。
派遣公司
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
资质
合作企业
管理费用
综合评分
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总部郑州、新乡有分公司)
劳务派遣、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1000万
三证健全,在有效期内
新飞、新乡电信、新乡县邮政、中信银行等
社保+代发工资15元/月、人
可以单缴工伤、
92
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部新乡)
劳务派遣、企业培训、劳务外包、
社保代理等
新乡市消防队、农业银行、新奥燃气、心连心宾馆等
社保+代发工资30元/月、人
90
河南天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部郑州、新乡无分公司)
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205万
新乡东安、上海绘迪
社保+代发工资20元/月、人
可以单缴工伤、不承接代发工资业务
80
河南百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总部郑州、新乡有分公司)
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
6000万
河南移动、河南有线、英联饲料等
社保+代发工资40元/月、人
必须五险均缴纳
85
备注:
1、“三证”为企业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郑州地区社保费用高于新乡地区;
3、管理费为考察期间报价,实际按招标价格为准;
4、升环公司为目前合作单位,具体信息不再一一赘述,参与本次招标。
(2)组织招标、确定派遣公司
评标审批表
劳务派遣工伤险、管理费年度招标定价。
日期
2017-04-18
招标编码
CZ201704008
招标部门
采购中心
拟中标单位
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情况说明及附属意见: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
方式,共邀请6
家,实到3
家。
开标情况:
供应商名称
项目
报价(元/人/月)
询价(元/人/月)
付款方式
工伤险
20.42
不变
月结(票到付款)
管理费
13
11
河南天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6.49
河南升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月结(付款开票)
对比分析:
1、评标对技术进行澄清,增加了意外险由中标单位负责(我公司指定保险公司)。
2、历史价格对比:
2015年价格工伤险20.14元/人/月;
管理费13元/人/月。
经对比管理费有所下降,而工伤险在正常上调范围内(城市统一规定)。
拟定结果:
3、经招标小组综合评定一致同意,拟中标单位:
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工约500余人,工伤险20.42元/人/月;
管理费11元/人/月,开具5%增值税票,负责意外险、工伤医疗费用垫付,以及赔偿外的费用各承担50%,合同执行期一年,执行期2017年4月-2018年3月,付款方式:
月结(票到付款)。
4、由于与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首次合作,需熟悉我公司程序,为了体现更好服务,交接期间由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南升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期限3-6个月,交接过渡期内中标单位服务良好由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全部承担。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小组
岗位、职务
使用部门
李俊鹏
薪酬专员
技术代表
魏亚茹
二分公司仪表车间
职工代表
招标管理员
王守平
采购中心招标主管
审计监察部
张腾
工程项目
专业组长
专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范勤永2017-4-19
主管副总
孙洪2017年4月20日
6、项目成果
(1)降低管理费用
通过本次派遣公司招标,将管理费由13元/人.月降低为11元/人.月,年度节省费用18000元。
(2)增加工伤保险
为了有效的防范和减少法律及用工风险,参照考察企业的实际做法,结合目前公司现状,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20.42元/人/月),管理费按照11元/人。
每年企业需要承担费用=717人×
(20.42元+11元)×
12月=270337.68元。
(3)降低缴纳社保的成本
劳务派遣机构有很多合作安置渠道,在安置工人和招工等方面有诸多优势,派遣机构可以在全国多个区域建立社保账户,选择社保费用缴纳标准最低的地区缴纳。
(4)签订协议、合同
通过本次派遣公司招标,进一步规范合同的签订管理;
减少人事(劳动)纠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用人协议,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直接与派遣人员在人事(劳动)关系上的纠纷。
7、下步措施
随着“五险合一”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单缴工伤的形式将逐步取消,采用以下方式,逐步减少并达到合规的比例:
(1)保险缴纳
逐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保险基数以新乡市上年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为准),管理费与派遣公司商定。
(2)生产系统一般岗位分流
这些岗位原属于激励岗位,对公司的生产稳定做出了应有的付出。
建议对人员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有赴异地工作的需求,企管中心积极协调、安排,减少分流压力。
参照2013年《关于一般岗位分流人员及遗留问题处理的请示》。
(3)物流公司叉车等岗位分流
按照物流公司外包计划,预计17年12月完成招投标,18年2月份进行人员、物资等的转交,后期主要结合整体招投标结果及现有人员转移承包的情况再制定人员处理建议,再招投标过程中,尽可能的与中标单位协商,前期人员都接收,减少后续的处理阻力。
(4)后勤服务中心:
职工食堂:
2017年12月完成四分公司食堂外包招投标,2018年1月正式完成移交,原有人员25人,分流到二分公司食堂,2018年初通过岗位竞聘逐步淘汰;
四分公司食堂承包运行一年后再讲而二分公司食堂外包;
一分厂食堂待一分厂、复合肥停产后再具体制定计划;
行政科:
2017年11月完成一分厂厂区、生活区区域物业、保洁、保安的外包招投标工作:
12月完成二分公司、四分公司的绿化外包招投标工作;
2018年1月正式投入运行,人员待承包单位接收后再逐步分流。
保卫科:
不做考虑,符合《一般岗位员工激励办法》的每年通过一般岗位激励逐年转正。
(5)生产系统成品、叉车:
按照《化工园区成品划归生产系统管理专题会会议纪要》要求,成品包装岗位在2018年3月完成外包,叉车、装车等岗位在2018年4月完成外包,整体结合外包后人员的转出情况具体再制定人员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