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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

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

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

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

5.在价值目标的意义上说,法的价值问题往往被概括为()的关系问题。

A.法律与自由B.法律与秩序

C.法律与道德D.法律与正义

6.下列哪一位学者提出著名的关于分配正义和校正正义的理论?

A.苏格拉底B.乌尔比安

C.亚里士多德D.柏拉图

7.下列有关法与自由的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自由是法所体现或促进和实现的价值

B.法是保障自由和实现自由的重要的社会条件

C.法既要保护和实现自由,又要对自由作出合理的限制

D.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没有任何标准可以遵循

8.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格公正司法“。

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格公正司法”。

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

()(司考.2010.1.1)

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

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

D.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

9.法律在功能形态上的要求在于为人类生活提供合理的预期,其价值功能的属性可以归结为()。

A.公正性B.确定性

C.公开性D.权威性

10.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

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

()(司考.2011.1.13)

A.个案平衡原则

B.比例原则

C.价值位阶原则

D.自由裁量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法律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有()。

A.当事人之间的相互行为B.国家对某种行为的态度

C.一般人今后的行为D.他人今后的行为

2.下列有关人权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马克思主义法学最早提出了人权的理论

B.人权只是一种法定权利

C.第二代人权的内容主要是发展权、环境权等

D.人权只是国际法上规定并保护的权利

3.正义是法的价值问题的重要内容,下列有关正义的说法正确的有()。

A.从字面上看,正义一词泛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观点、行为以至事业、关系、制度等

B.从实质上看,正义是一种观念形态

C.从整体上来说,正义是具有历史性、阶级性、相对性的概念

D.正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此根本不存在判断是否正义的客观标准

4.法的价值之间会发生冲突,因而必须形成相关的平衡价值冲突的规则。

在这个方面,可以采纳的原则主要有:

A.价值位阶B。

个案平衡C.比例原则D.效率优先

5.从字面上讲,法的价值具有不同的含义,主要有()。

A.法促进哪些价值

B.法本身有哪些价值

C.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

D.法对社会发挥的功能

6.在学理上,法的价值目标往往涉及各种因素的考量,其中最常见的有哪些?

A自由B.平等C.秩序D.幸福

7.下列哪些要素属于法的价值属性的范畴?

A.权威性B.普遍性C.稳定性D.公正性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

“民季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对这条规定,下列哪些理解不正确?

A.这一条的内容是法律规则

B.一切民事案件均可以优先适用这一条文

C.这一条的内容所反映的是正义的价值

D.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可以采取“个案平衡原则”适用这一条文

9.下列有关法与自由关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所有的自由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

B.自由的行使应无害于他人

C.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D.凡法律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

10.下列关于法的价值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A.北京市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制度,但在清明节期间又取消了单双号限行,这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解方法中的个案平衡原则

B.在法的价值体系中,正义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是制约其他法价值的法律标准

C.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这句话体现了法的正义价值

D.法的价值是法的效用或者说法的作用的具体体现,它反映了主体与法律之间的特定关系

三、简答题

1.简述法的预测作用

2.简述法对维护阶级统治秩序所发挥的作用。

3.法的价值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4.简述自由之于人的价值。

5.简述正义在法律生活中的作用。

四、论述题

1.论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考研题)

2.试述人权的法律保护问题。

3.试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4.试论自由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障的理由。

5.试论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一般方式。

五、案例题

1.某市公安局2013年03月22日正式发布《关于依法处理行人、非机动车违章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规定:

当行人出现以下五种违章行为之一,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且车辆驾驶人员无违章行为,并采取了适当避让措施而未能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将由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在明令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行立交桥等道路行走或逗留,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地方违反信号规定,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在设有人行横道、人行天桥的地段横穿车行道,不走人行横道或人行天桥,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钻越、跨越或倚坐道路栏杆或隔离设施,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五)在机动车道内招停出租车(公交车)、兜售、发送物品,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入、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试利用所学习的法理学知识分析上述案例。

(1)试利用法的作用的理论来分析上述法律和通告的规定?

(2)试利用违法行为的理论来分析上法律的规定?

(3)试利用价值冲突解决的理论来分析上法律和通告的规定?

2.案例分析 

受1995年以来国际新一轮跨国并购浪潮影响,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方式出现一些新特点。

主要是从合资、合作到独资建厂,再到大举并购我国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企业。

这是跨国公司一项战略性的重大举措,而且来势很猛。

必须绝对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预期收益必须超过15%,这三个“必须”是一些跨国公司目前在华并购战略的基本要求。

他们对一般国企拼命压价,对好企业不惜高价收购。

一些跨国公司认为,现在是收购中国企业的最好时机,收购价格正像中国的劳动力一样,比欧美低得太多;

可以利用中国企业原有的销售网络、原材料和能源供给渠道以及品牌,再加上外商的资本和技术就可以逐步实现垄断中国市场的目标。

目前,国际啤酒巨头已把中国啤酒企业和市场瓜分得差不多了;

可口可乐通过品牌战略,已使其饮料、浓缩液在我国市场占有很大份额;

宝洁在华的数家企业除上海沙宣是合资企业外,其余9家已全部独资;

欧莱雅只用50天就整合了中国护肤品牌“小护士”;

我国大型超市的80%以上已被跨国公司纳入囊中。

近年来,跨国公司已开始大举进军我国大型制造业,并购重点直奔我国工程机械业、电器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龙头企业。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认为:

应当尽快制定外商来华并购企业的法律法规,与国际通用做法接轨。

消极地抵制外商来华并购是错误的,而是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旨在规范外资来华并购行为的法律或条例。

特别对以垄断我国市场为目标的恶意并购行为,要有严厉的制裁手段。

应当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政策。

过去我们实行对外资优惠的政策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

但在新形势、新环境下,应与时俱进。

要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一视同仁地给予国内外企业国民待遇。

实际上,真有本事的跨国公司并不在意什么“特殊关照”和“超国民待遇”,而是看重公平竞争的环境。

问题:

从以上案例谈法律如何保障自由的实现。

 

第二章习题答案

1.法的价值是指在法与人的关系中,法(客体)满足人(主体)的需要的效用属性。

这一定义包括如下含义:

①法的价值体现了一种主客体关系。

法的价值主体是人,凡主体不是人的法的价值,都是异化了的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客体是法或法律现象。

法的存在和发展必须服务于人的需要,而不是相反。

②法的价值体现了一种积极意义,即法具有满足人的需要的有用性或有益性,体现着人们对自由、正义、秩序等的追求。

③法的价值体现了一种现实和理想的结合。

2.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及社会关系、社会生活所发生的影响。

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含义:

①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

一方面,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在根本上是由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另一方面,法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法能够促进或延缓社会的发展。

②法的作用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

法之所以能够有效调节人的行为、规范社会关系,根本原因在于它是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

现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作用的扩大是国家权力扩张和加强的结果。

法律的作用与国家作用互为表里。

③法的作用在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

3.人权是每个人作为人享有或者应该享有的权利。

这个定义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含义:

①人权是一种权利。

人权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和最具普遍性的权利。

人权既可以作为道德权利而存在,也可以作为法律权利而存在。

人权在根本上是一种道德权利,但是为了保障人权的实现,人权必须被法律化,虽然并不是所有的人权都实际上被法律化。

②人权来自于“人自身”,也就是说人权是人凭自己是人所享有的权利,是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该享有的权利。

换句话说,人权是一个人只要是人就享有或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只要是人,就毫无例外地有资格享有人权。

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这些权利,就失去了做人的条件和资格。

③人权的具体内容应该是人之为人不可缺少、不可剥夺的权利,例如生命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享有权,等等。

4.正义是指社会关系主体平等享有权利义务的公正合理状态。

包括以下含义:

①正义本身是个关系范畴,它主要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之中,没有人际关系存在,就不会有正义问题的产生。

正义或不正义都绝对不会存在于孤立的个人之上。

②正义的实质内容是平等地享有各自的权利,“把各人应得的东西归于各人”。

正义关注的焦点是处于利害关系中的人们彼此如何得到公平的对待。

③正义既是抽象的价值观念又是实际的价值准则,不仅是人类的一种“理想”,而且还表现为这种理想与现实社会条件的结合。

④正义是其他价值(人权除外)的价值,在很多情况下,自由、平等、秩序、效率等都是正义一个面相。

正义因此可以成为价值之间冲突的“平衡点”和“仲裁人”。

5.自由是指在没有外在强制的情况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的权利。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涵义:

①自由表明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目的行动,而不是按照外界的强制或限制来行动。

②自由是人权之一,是人成其为人的本能需要。

自由的获得可以解除人们行为和自我发展的羁绊,使人的身心获得愉悦,为人们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创造条件。

作为人权的一部分,自由也有三个层次的存在形式:

应有的自由、法律上的自由、实有的自由。

③自由是置于社会中的个人的权利,强调个人的独立自主,不受他人的侵犯。

④自由不是绝对的。

6.平等,是指人与人的同等对待的社会关系或权利状态,平等权属于基本人权之一。

平等主要表现为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上的对等,现实中法律上的平等主要体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7.秩序是指社会意义上的秩序即社会秩序,这种秩序在有法律的社会主要表现为一种法律秩序,是通过法律机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的作用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法行事而形成的行为有规则和有序的状态。

8.公平即公正与平等,是法的价值形式之一。

具体内容主要是利益在社会主体之间的公正平等分配,在涉及利害关系时,恰当地对待他人,即“各得其所”、“恰如其分”。

9.效率是指社会资源在配置或使用方面的收益与成本之间的对比关系。

这里的社会资源既包括经济资源(自然资源),也包括政治资源、法律资源、文化资源等;

这里的效率也包括法律运行本身的效率,即立法、司法、执法等过程中的投入与产出关系。

10.价值位阶原则又称价值排序原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在相互冲突的法价值中,每一种价值总有其特定意义,最佳价值取代其他价值具有一种正当性。

生命、自由、秩序和正义等法的基本价值形式,应该优先于效率、利益等法的其他一般价值形式。

11.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特定的情形、需求和利益,通过平衡方法作出处理,以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也就是说,各价值之间可本着“互让、互信”的原则,通过“协商”,找到一种“平衡点”,这样冲突就解决了。

12.价值整合的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而必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1.答案:

A。

提示本题考查的是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的引导作用。

2.答案:

提示本题考查的是人权的价值。

人权突出强调人的普遍性尊严和价值。

人权的普遍性,最重要的是指享有人权的主体的普遍性。

故A项当选。

3.答案:

C。

提示本题考查的是法的价值的含义。

法的价值的含义有以下三种理解:

一是指法律在发挥其作用的过程中所能够保护和增进的价值,如自由、平等、公平、秩序等。

二是指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三是指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良好品质和属性。

此种意义上的法的价值被称为法的“形式价值”,是指法律在形式上应当具备哪些值得肯定的或良好的品质或属性。

在上述三种理解中,法的目的价值最为根本,是法的价值这一概念的含义的直接所在,而法的形式价值则是在延伸意义上对法的价值含义的认识,它实际指称的是法的价值功能和属性,服务于法的目的价值的实现。

故④表述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4.答案:

D

解析:

本题提示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密切。

一般情况下,法律以自由为最高目标和价值,自由必须受法律的限制。

故A项说法不正确,D项是正确的。

另外,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还有正义等标准。

故B项错误。

实证主义者认为“恶法非法”,所以C项说法错误,

5.答案:

在价值目标的意义上说,法的价值问题往往被概括为法律与正义的关系问题。

故选项D正确。

6.答案:

C

古希腊学者亚里土多德曾经提出著名的关于分配正义和校正正义的理论,对后世影响深远。

7.答案:

D。

对自由的限制的标准大致有三点:

促进自由权利人的利益,禁止其利用自身的自由进行自我伤害;

禁止在行使自由时侵犯他人的相同自由和其他权利;

自由的行使必须体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统一。

8.答案:

严格公正司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之一,包括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权威、司法民主等内容。

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在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方面下功夫,“一站式服务”不符合立审执分离的程序公正要求(正当程序原则),故c错。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不意味着不需要接受监督,司法监督是司法民主与司法公开的要求和必然结果,有利于严格公正司法,故D项正确。

AB表述正确。

9.答案:

B。

法律在功能形态上的要求在于为人类生活提供合理的预期,其价值功能的属性可以归结为确定性。

故B项正确。

10.答案:

提示本题考查的是法的价值整合。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

可见,该政策优先考虑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退居其次。

由此可知,该政策遵循的是价值位阶原则。

A、B。

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之间会如何行为,其对象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測。

2.答案:

ABCD

本题考查人权的性质、发展、保护等内容。

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权利,属于应有权利的范围,是指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

其次只有当人权为法律所规定,转为实在法上的权利时(尤其是一国的宪法将人权转化为“基本权利”时),它才转化为法定权利,故B项错误。

(2)人权理论最早发源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潮,随后古典自然法学者洛克、期的人文主义思潮,随后古典自然法学者洛克、孟德斯鸩、卢梭等人明确提出“天赋人权”的理论,构成了早期人权理论的渊源,因此A项错误。

(3)到目前为止,在历史上前后出现了三代人权的概念:

第一代人权强调个人权利和政治权利;

第二代人权强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第三代人权强调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与安全权等集体人权,故C项错误。

(4)人权不仅需要通过国际法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保护(国际人权法),更需要得到国内法的确认和保障。

保护人权是国内法的主要内容和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构成了一国宪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因此,D项错误。

A、B、C。

正义本身是个关系范畴,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中,所谓的“不正义”决不会存在于孤立的个人之上。

正义表现在使这种理想与社会现实条件的结合。

所以判断正义的客观标准是存在的。

4.A、B、C。

价值位阶原则:

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个案平衡原则:

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比例原则:

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此三者都是平衡价值冲突的规则。

就法的基本价值而言,主要是自由、秩序与正义,其他则属于基本价值以外的一般价值(如效率、利益等)。

基本价值应当是优先于其他价值的,按照价值位阶的原则,效率应当在自由、秩序与正义之后。

从字面上看,法的价值包括了法促进哪些价值;

法本身有哪些价值;

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等多种不同含义。

6.答案:

ABCD。

在学理上,法的价值目标往往涉及各种因素的考量,其中最常见的有自由、平等、秩序、安全和幸福等。

故A、B、C、D项均正确。

ABC。

法的价值属性涉及法律的方方面面,如法律的权威性、普遍性、稳定性、公开性、协调性、完整性等,而法律的价值目标被表述为正义或公共福祉,因而其目的性可归结为公正性。

故公正性属于法的价值目标,不当选。

故本题答案为A、B、C项。

ABC。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民法通则》第7条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或法律后果。

据此,选项A错误。

该条规定的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该原则体现的是秩序价值,而非正义价值。

据此,选项C错误。

秩序的位阶低于自由、正义等法价值,而《民法通则》同时规定了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体现自由、正义价值),因此选项B错误。

该条表明,应当正确处理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而处理该利益关系当然可以采取“个案平衡原则”。

故选项D正确,不当选。

ABC

本题考查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在法律上,自由意味着主体可以自主选择和实施一定的行为,同时这种行为又必须与法律规范中所规定的行为模式相一致。

所以,一方面,拥有法律自由的主体可以不被强迫去做法律不强制他做的事;

另一方面,主体也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自由。

同时这种范围是“单边线的”,这条边线就是法律的许可。

故A、B、C项正确。

法律的评价存在着一个合法与违法之间的模糊地带,法不禁止并不就意味着法律许可,故D项的说法是片面的。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本题考查法的价值冲突。

在法的价值冲突之中,“比例原则”是指“为了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而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的必要程度”。

A项车辆限行是为了维持秩序,但侵害了法的自由价值,考虑到在清明节中国人有扫墓拜祭的习俗,所以在此期间取消单双号限行,使对自由价值的侵害降到最低,因此A项体现了比例原则。

法的基本价值之中,自由代表了人性的需要,因此是法的价值的顶端,B项说法错误。

C项中公民觉得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理性,说明此种法律与人性自由是相符合的,这种法律必然体现着自由价值,因此这句话体现了法的自由价值,C项说法错误。

法的价值概念并不等同于法的效用或者说法的作用,法的效用或者说法的作用是法价值实现的基础或者条件,因此D项说法错误。

答案:

提示本题考查的是法的预测作用。

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如何对待人们的行为,进而根据这种预知来作出行动安排和计划。

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的行为都可能对他人的行为发生影响,同时也可能受到他人行为的影响。

在这种复杂的互动关系中,如果没有一定的公认的规则,去据以预测自己行为和安排的后果,社会生活就会陷入无序状态。

法的预测作用可以减少行动的偶然性盲目性,提高行动的实际效果。

总之,由于法具有预测作用,人们就可以根据法来合理地作出安排,以便用最小的代价和风险取得最有效的结果。

本题考查法对秩序的体现和保障。

(1)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在阶级社会中,最根本的冲突是阶级冲突。

此种冲突在本质上是不可调和的,如果缺乏有力的控制手段,必然导致相互冲突的阶级以至整个社会在无谓的斗争中同归于尽。

为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必须把阶级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

而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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