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类模拟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0297494 上传时间:2023-01-21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0.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分类模拟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刑法分类模拟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刑法分类模拟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刑法分类模拟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刑法分类模拟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刑法分类模拟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刑法分类模拟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分类模拟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刑法分类模拟题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甲为灭口执意要杀掉丙,乙认为丙家人已交赎金,杀之不义,坚决反对。

遂在甲动手杀丙时,乙与丙联手将甲杀死。

乙丙杀死甲的行为性质如何?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故意杀人罪 

.紧急避险

、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

乙的行为是: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

、下列哪些犯罪,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金融票据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 

.合同诈骗罪

、甲因为张三、李四、王五等人在自己的菜地中行走、担心踩坏菜而与他们发生争执,甲从住处取出铁铲和长刀,将长刀交给乙,并对乙说,照他们打就是了。

张三、李四等四散而逃,甲持铁铲追打张三、乙持长刀追打李四。

李四用粪勺还击乙,在互斗中乙砍中李四颈部致死。

则:

.乙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甲构成乙的共犯

.甲对乙致李四死的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甲、乙、丙三人看见山坡散放着一群羊。

三人就把羊群赶到山的东面隐藏起来,并商量由丙回家取钱作路费,将羊群运到外地销赃。

丙回家取了路费,顺便叫上丁。

丙、丁到隐藏羊群处与甲、乙会合一同将羊运到县城销售、分赃。

后来经查证,该羊群是新疆某兵团农连所有,他们在山的东面隐藏羊群处并未出连的地界。

丁的行为属于:

.转移、运输、销售赃物罪 

.盗窃罪共犯

.承继的共犯 

.不构成犯罪

、犯罪结果可分为:

.构成要件的结果和非构成要件的结果

.物质性的危害结果和非物质性的危害结果

.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

.想象的结果和牵连的结果

、甲(男)搭乘乙(女)的出租车,至偏僻处甲掏出刀子抢劫乙现金若干、手机一部。

甲拔了车钥匙,并威胁乙道:

“不准报警,我下车走一段路后把钥匙丢下,你自己来找。

”甲下车后,乙用备用钥匙开动汽车追上甲,并用车撞甲且高声呼救。

甲被撞倒爬起来再跑,乙又驱车撞甲致伤(轻伤),在群众帮助下将甲抓获。

乙的行为如何定性?

.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事后防卫,构成故意犯罪

.特殊防卫,不认为防卫过当

、甲邀乙共谋抢劫,并准备了杀猪刀、绳子、地图等作案工具。

某晚时许,二人以元的价钱租乘一辆出租车前往某县,准备在僻静处抢劫司机吴某夫妇驾驶的出租车。

当车行至该地后,二人仍感到没有机会下手,又以元的价钱要求司机前往某镇。

当车行至该镇时,由于司机夫妇的警觉,向该镇政府报案,被抓获。

甲乙二人的抢劫罪属于:

.预备 

.未遂 

.中止 

.既遂

、关于单位犯罪说法正确的是:

.单位犯罪既可以由故意构成,又可以由过失构成

.单位犯罪主体不区分所有制性质

.单位的附属机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单位犯罪后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

、我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章中,哪些犯罪是特殊主体?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报复陷害罪

、下列哪些情形只能以个人犯罪论处(即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无法人资格的独资、合伙企业犯罪的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甲想杀死同事乙,多次投毒害乙未果。

某日甲在单位抽烟随便扔烟头引起火灾,甲在大火中被严重烧伤,乙在大火中丧生,其余同事安全逃生,甲对乙之死亡结果应负何种罪责?

.间接故意 

.过失

.直接故意 

.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过失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

.认定过失犯罪的前提是对于该行为行为人不具有犯罪的故意

.所有的过失犯罪都以事实上发生法定的损害结果为要件,在这个意义上讲;

过失犯罪没有行为犯、危险犯的类型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共谋杀害丙朝丙射击,丙仅身中一弹,且无法查清该弹是甲射的还是乙射的,甲乙均应当对丙死亡结果负刑事责任

.甲乙共同上山打猎,见灌木丛中有类似动物活动造成的响动,即同时开枪射击,却击中一采药人丙,丙仅身中一弹,且无法查清该弹是甲射的还是乙射的,甲乙均应当对丙死亡结果负刑事责任

.甲乙共谋强奸丙女将丙女劫持到乙家,甲先行强奸了丙女,乙心生悔意自动放弃,并投案自首,乙不承担强奸既遂的罪责

.甲乙二人共同抢劫丙致丙死亡,其法定刑幅度为“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院对甲判处死刑;

因为乙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判决乙年个月有期徒刑,该判决是错误的

、已满不满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不认为犯罪

.免予刑事处罚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定排除犯罪性的事由,即因此而“杀人”、“伤害”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发生了不法侵害且该不法侵害达到犯罪的程度

.正当防卫重要条件之一是时间性,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具备防卫的目的,是正当防卫的主观要件

、中国刑法学说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四要件,分别体现了:

.无危害性无犯罪的原理

.无罪过无犯罪的原理

.无行为无犯罪的原理

.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

、下列哪些情形是“不作为犯”?

.第条“故意杀人的,处……”

.第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

.经《刑法修正案(六)》修正《刑法》第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

.第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

、甲用万元买来妇女乙,请村民们喝喜酒与乙成亲后,便在村民的簇拥下与乙女人洞房。

乙女不从,甲以为自己已经是乙女的丈夫,丈夫和妻子发生性关系不犯法,所以尽管乙女不愿意,甲仍强行与乙女发生性关系。

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甲属于事实认识错误,原则上不排除罪责,但可以酌情减轻罪责

.甲构成强奸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数罪并罚

.假如警察前来解救乙女,村委会主任丙召集、带领众村民阻碍解救工作情节严重,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罪

.假如村民丁参与阻碍解救,朝前来解救的警察扔石头,致使多名警察被砸得头破血流,经鉴定为轻微伤,对丁应当以丙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共犯论处

、甲(男,岁)在野外游玩时,遇到正在山上寻找草药的乙(女,岁),见乙孤身一人,便起了歹心,将乙强奸。

事毕,甲起身穿衣,乙趁机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将甲砸倒在地上,然后急忙穿上衣服跑回家中。

事后鉴定甲受重伤,经调查甲曾多次绑架、劫持妇女实施强奸行为。

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

.事后防卫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甲(男,加周岁)、乙(男,周岁)合谋盗窃丙。

甲站在丙身边掩护,乙用镊子从丙裤兜内窃得元后离去。

丙发现被窃,将身边的甲抓住要去派出所。

甲为脱身,拔刀将丙刺倒。

乙随后返回现场,对着已经倒在地上的丙说:

“该”,便和甲一起逃走,丙死亡。

对甲乙二人如何认定处理?

.甲构成抢劫罪

.甲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

.乙与甲构成共犯

.乙不负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按照我国刑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对未遂犯的处罚采取得减主义

.对预备犯的处罚采取必减主义

.对中止犯的处罚采取必减主义

.对既遂犯的处罚采取从重主义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预备犯?

.甲、乙、丙、丁等人勾结外国危害国家领土完整,未能付诸实施即被破获、交付审判的

.甲、乙、丙、丁等人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活动,未能将策划方案付诸实施即被破获、交付审判的

.甲生产伪劣化妆品一批,价值达到万元,未及销售即被查获的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合同和有关单证骗取信用证的

、关于未遂犯,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是否着手实行犯罪是未遂犯和预备犯区别的标志

.“着手”实行犯罪指开始实施分则各条规定之行为

.未遂犯也是法定量刑情节之一

.犯罪没有既遂指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满足刑法分则某条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

、关于不作为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人因为不作为行为构成法定不作为犯,是违反命令规范,是真正的不作为犯

.人因为不作为行为成立犯罪必然以存在特定的作为义务为前提

.不作为行为对危害结果也具有原因力

.人的行为构成纯正的不作为犯,是指该人没有任何行动

.不作为的核心是有作为义务(即当为而不为)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有:

.甲为实施爆炸案,自制了炸药,但又担心被抓获后要终身在监狱中度过,左思又想,放弃了这一计划

.乙欲对下班回家的丙实施抢劫,于是一直尾随丙,准备在周围无人时下手,不料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只得悻悻离开

.丁因妻子有了第三者而不堪舆论压力被迫离婚,但心中始终觉得是一种耻辱。

他多次扬言不会放过那个第三者,要让第三者家破人亡

.戊为了盗窃某高校计算机房中的电脑,在计算机房周围进行“踩点”,引起了教学楼值班人员的注意,报告给学校保卫部门将丁某抓获

、下列哪些情形甲与乙的形态或犯罪金额一致?

.甲乙二人持刀共同杀害丙,甲一刀刺中丙致丙死亡,乙未刺中,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且均应当对死亡结果负刑事责任

.甲乙早晨点喝早茶时共谋夜晚持刀拦路抢劫,乙拿出一把匕首交给甲先拿上,晚上在约定的地点见面。

到晚上,乙因为肚子痛没去成。

甲在预定地点持刀接连拦截人,抢取财物价值达万元。

乙作为向甲提供犯罪工具(匕首)的帮助犯,仍应当对甲抢劫罪行负共犯责任

.甲乙共同盗窃一辆奔驰车,价值万元,销赃得款万元,因为甲起主要作用,分得万元,乙仅分得元,乙的犯罪金额与甲相同,都是万元

.甲乙共谋盗窃丙家,甲进入丙家盗窃,乙在胡同口放哨。

甲在丙家窃得万元现金和手枪一支与乙会合后谎称仅窃得万元现金,二人平分了万元现金,乙的犯罪金额与甲相同,也是万元

、甲教唆乙杀害丙,乙找到丙,对丙说:

“有人花钱雇我要你的命,你给我万元我就不管这事了。

”丙说:

“我给你万元,你去把甲杀了。

”乙答应下来,收了丙的万元钱,却不打算为丙“办事”。

.甲教唆未遂 

.甲犯罪未遂

.乙故意杀人罪 

.乙诈骗罪

、乙、丙身着警服携带警棍冒充警察“抓赌”。

参赌者甲见来了警察,急忙逃跑。

乙抓住甲的衣服,甲拔出水果刀扎乙,致乙重伤。

甲的行为是:

.故意伤害罪 

.过失重伤罪

、下列成立犯罪中止的是:

.甲为盗窃夜晚潜入一甲公司的财务室,在撬保险柜时透过窗户发现马路对面停着一辆警车,警灯闪烁,甲害怕离去

.乙久闻有一个价值连城的古董花瓶,于夜晚潜入家却遍寻不着,家另有冰箱、电视、衣物财物,乙不感兴趣,悻悻离去

.丙为报复仇人潜入家放火,见火势越来越大又感到害怕,赶忙使用家的电话报火警后离开现场。

消防队接报警后很快赶到将火扑灭,仅仅烧毁了家的财物,没有酿成更大灾祸

.丁白天在一个著名的古董商店“踩点”看中了一个标价千万元的古董花瓶,当晚潜入该古董店,打开柜子取出花瓶,这时心想这么贵重的花瓶失窃警方一定全力追查,另外这么贵重的花瓶肯定不好出手,于是义把花瓶放了回去,离开古董店。

实际上该花瓶只是一个复制样品,价值不过百元

、已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运输毒品

.贩卖毒品 

.拐卖儿童

、下列哪些情形一般认定对危害结果不成立犯罪故意?

.凶犯甲拒捕枪击警察乙,误中路人丙致死;

甲对丙的死亡结果

.警察乙枪击拒捕凶犯甲,误中路人丙致死;

.甲遭到乙的不法侵害实施正当防卫,致乙死亡,法院认定甲防卫过当,甲对乙的死亡结果

.甲遇到便衣警察乙的盘查,误以为遭到打劫,奋起反击,致乙死亡。

法院认定甲假想防卫,甲对乙的死亡结果

、认定尤刑事责任能力人须具备的要件是:

.按照医学标准,行为人患有精神病

.按心理学标准,行为当时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完全丧失控制能力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按心理学标准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完全丧失控制能力

、甲与乙素有积怨,得知乙持铁棍向其父挑衅后,便前往乙家滋事。

因乙不在家,甲返回途中从路过的丁家取了一把菜刀藏于身后。

乙闻讯赶至并持铁棍打甲,甲即持菜刀与乙对打,砍伤乙左手腕关节(轻伤),甲也被随后赶至的乙之女儿丙砍伤。

甲在住院治疗期间委托其姐向公安机关投案。

在庭审中,甲辩解是在受到乙一家围攻殴打时才拔刀还击的,属于正当防卫。

.成立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故意伤害罪

.成立自首

.故意伤害罪,成立防卫过当;

应当减轻、免除处罚

.甲与现役军人乙共同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但不知乙的身份,—:

人不构成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共犯,但在盗窃罪限度内可成立共犯

.甲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乙没有此目的,二人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但可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共犯

.甲唆使乙对丙刑讯逼供,并叮嘱切勿打死,乙刑讯造成丙死亡,二人在故意饬害上不是共犯,但在刑讯逼供限度内可成立共犯

.乙以为甲毁坏财物而帮助甲,甲实际放火,在故意毁坏财物罪限度内成立共犯

、关于刑法的目的和犯罪本质、犯罪客体的正确说法是:

.刑法的目的之一是保护礼会生活利益免受犯罪侵害,由此决定犯罪的客体是法律保护的利益或社会关系

.刑法中规定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就是对刑法保护的社会生活利益的侵害

.犯罪对社会生活利益的侵害包括造成实际侵害和危险

.犯罪行为的结果就是犯罪对社会生活利益的侵害造成实际侵害和危险的具体体现

、关于故意,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犯罪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故意认识因素中的“明知”包括对构成要件事实的认识(事实认识)和危害性认识(价值认识)两项内容

.故意的意志因素只需包含希望或者放任两种意志因素之一即可

.故意的意志因素必须同时包含希望或者放任两种意志因素

、走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从事的行为是走私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用特制的设备或者运输工具走私货物、物品的

.未经海关同意,在非设关的码头运输、收购非法进出境货物、物品的

.提供虚假的合同、发票、证明等商业单证委托他人办理通关手续的

.以明显低于货物正常进(出)口的应缴税额委托他人代理进(出)口业务的

、甲某在工棚,中听见有人与其丈夫争吵,以为是二组工人,遂产生报复恶念,将老鼠药放入二组工人的绿豆汤盆中。

后来听说与其丈夫争吵的是七组工人,顿生悔意。

急忙跑到二组工棚,见已有一人因为喝绿豆汤出现了头晕、恶心的中毒症状,当即告诉大家绿豆汤有毒,不能喝了,并立即找人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没有发生严重的后果。

甲某的行为:

.构成故意杀人罪

.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危险犯既遂

.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结果加重犯中止

、关于犯罪客体,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犯罪客体是刑法保护的社会利益,又称法益

.犯罪客体是直接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通常具体体现在犯罪的结果上,犯罪结果是反映犯罪客体的具体要素

.犯罪的直接客体对于具体刑法条文的解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甲乙二人为了杀害丙而绑架丙到乙住处,甲殴打丙一顿后离开,乙在甲走后将丙杀死。

关于此案正确的说法是:

.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甲不成立犯罪中止

.对甲乙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

、下列哪些情况被认为具有因果关系?

.甲遭遇乙绑架,从疾驰的车上跳车逃跑时,不幸摔死

.甲在火车站站台偷乙钱包后跳下轨道逃跑,乙发现后追赶,被进站台的火车撞死

.甲殴打乙造成小臂骨折,乙搭乘出租车汽车去医院的途中,发生车祸,乙在车祸中丧生

.甲遭到乙的抢劫,逃跑中被丙的汽车撞死,乙的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

、属于罪过责任原则或无罪过无犯罪原理的必然要求是:

.构成犯罪主观上必须有故意或过失

.构成犯罪主体必须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

.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

、甲与同在一起打工的乙发生争执,乙扬言下班后找人打甲,并提前离厂。

甲得知后将钢筋条打磨成锐器藏在身上。

乙纠集丙、丁携钢管于下午下班时在厂门口守候甲。

见甲后,丁将甲拦住,往路边拉,甲不从,丁上前打甲耳光。

甲遭打后即掏出钢筋条朝丁胸部刺去,并转身逃跑。

乙、丙见状一起持钢管追打甲。

甲被打致伤后曾到派出所报案,丁死亡。

甲的行为构成:

.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杀人罪

、关于犯罪未遂,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以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划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以实际能否达到既遂状态为标推划分为能犯的未遂和不能犯的未遂

.通常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而出现不能犯未遂

.我国通说认为不能犯应按未遂犯处罚,但外国学说中不能犯的可罚性及可罚范围是争论的焦点之一

 

答案:

[解析]关于项,共犯实行“过限”,乙只在盗窃限度内负责。

项中,乙共犯实行“减少”,对甲以乙实际实行情况认定。

项中,乙属于法律性质相同的对象错误,不妨碍对发生的结果承担故意罪责。

教唆犯甲也随之而承担故意的罪责。

项中,乙实际上没有犯甲教唆的故意杀人罪,乙自作主张伤害了丁,仅对伤害丁的行为负责;

甲属于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情形。

、  

[解析]甲、乙、丙的行为是“犯罪撤退”的情形,应认定为预备犯。

[解析]本题考查对于犯罪特征的理解,参见《刑法》第条“但书”规定。

寻衅滋事必须情节恶劣才能定罪,本案尚不属情节恶劣。

[解析]通说将持有行为归人作为之中。

但也有学者主张“持有行为”是与作为、不作为并列的行为形式。

不选,因为不符合题干部分的“从行为形式”划分的要求。

故意行为是对行为从主观方面的划分,包括故意行为和过失行为。

[解析]正当防卫不限于保护本人的利益,还包括保护第三人利益。

[解析]乙行为性质是“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罪保护的法益是生命权,以发生死亡结果为既遂,故在杀人过程中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特指防止“死亡结果”发生,乙有效防止该结果发生,符合故意.杀人罪中止的条件。

尽管发生了重伤的结果,但这不是杀人罪既遂的结果,不妨碍成立犯罪中止。

假如乙的行为性质是“故意伤害”,则在造成伤害结果的情况下,无成立中止的可能。

此题提醒注意:

中止的自动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该犯罪结果因犯罪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别。

[解析]从起因、过程看,认定乙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符合一般观点。

甲作为教唆犯应对乙致李四死亡的结果承担责任(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解析]中途加入也可构成共犯。

[解析]在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以后,对抢劫犯进行反击夺回财物的,防卫人虽然在不法侵害结束以后进行防卫,只要没有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仍然属于合法行为。

乙为夺回被抢财物实施的行为并没有超出合理限度,属于正当防卫。

关于,对方离开时,已不属于“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故不适用特殊防卫规定。

[解析]因为尚未着手实行抢劫行为。

[解析]项大部分单位犯罪为故意犯罪,个别单位犯罪为过失犯罪,如《刑法》第条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法》第条中介组织也构成本罪,这就是过失的单位犯罪。

项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