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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华路商业旺地下月出让11

◆广州上半年收回47块闲置土地 总面积为69万平12

特别关注13

◆南京首次拍卖地下空间土地地下空间开发要公开13

◆安徽严格限制挂牌方式出让土地14

◆南京拟定国有土地出租新规 年租金大幅降低14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查处并通报6起土地违法案件15

行业要闻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草案近期出炉

土地储备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6月27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各地方针对土地储备改革的建议和调研结果的上报时间“估计在八九月份。

”而按照法规规章出台的惯例,各地上报改革建议和调研结果后,“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草案”也将随即形成,然后再上报上级部门以及同法规设计的部门进行会签,最终出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是目前土地储备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核心工作就是通过法律的形式,为各地的土地储备机构“定位”,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出让行为。

自1996年上海市成立我国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之后,杭州、厦门、南京、青岛、广州、郑州等大中城市也先后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目前全国已累计成立2000多家。

但对这些土地储备机构来说,“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定位”和“土地交易的公开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在土地储备机构定位问题上,“土地储备机构是否能够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是否具备市场主体资格,有无强制收购土地的权力,如何保证公共利益等等,都没有定论,这就使得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运行缺乏统一性,无规章可循,各地只能自行探索,各行其是。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一位专家表示。

土地储备机构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是融资。

目前很多土地储备机构还是通过以政府担保的方式,从银行贷款或得到授信额度的贷款。

由于这种土地储备贷款的风险很低,因此得到了各银行的青睐。

但是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加强,此种贷款被从严监管,土地储备机构也面临着融资问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促使国土资源部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提上议事日程,并开始重新审视土地储备机构的定位以及功能。

据悉,即将成文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草案”不仅会加大对地方上矛盾比较集中的土地收购、拆迁、出让等的操作方法与管理制度的规范与约束力度,也将在土地储备机构的融资渠道上给予明确。

而按照国土资源部官员的说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从法律上明确土地收购储备的行政行为性质以及相应的权责利关系。

建设部发文90平米:

城市总量

盛传已久的“住房结构”调控细则悄然出台。

昨天,本报证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已经正式签发,并下发至地方政府。

165号文件核心精神有三:

一、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

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个70%的比例要求适用于“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

三、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年度结构比例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调整的情况。

同时,165号文件也对重点适用比例调整的项目给予界定,并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配套环节给出严格预警,称有任何配合改变规划的违规行为都将严厉查处。

文件特别强调,对违规建设的住房,依法该没收的,要坚决予以没收。

所没收的住房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

对此调控细则的内容,开发商表示,明确了90平方米为建筑面积等于在小户型的界定上更加严格。

但相比而言,70%适用城市总量的说法相当于给出了另一个具备灵活性的空间,且可操作性更强。

专家认为,配合了其他监管办法的这一调控细则可以保证执行效果的顺利实现。

但最终还要依靠地方政府的严格执行。

毕竟,能够使市场真正行动起来的是第一线的执行方。

或许是受新政影响,近日深沪两市房地产股大涨。

市场分析人士称,新政出台可能令投资者看到了“利空出尽”,市场环境将有助于优质地产企业尽早走出政策影响,走向更加健康良性的轨道,因此引发了一些对于优质地产企业的乐观情绪。

国土资源部将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批地节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近日在国土资源部第一期市(地)国土资源局长培训班上表示,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定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土资源部门已经从单纯的资源资产管理部门成为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

李元指出,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以来,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定位和工作任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和提升,从单纯的资源资产管理部门成为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决策: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将国土资源部门定位为参与宏观调控的部门,将土地与金融一起作为调控经济的两道“闸门”,将矿产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也提到了日程上;

二是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三个文件;

三是调整了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体制;

四是决定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

五是提出要实行“三个转变”,即观念、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国土资源部的职能覆盖了从天上到地下,从陆地到海洋的全部国土,涵盖了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也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李元强调,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土地需求旺盛,违法违规用地呈现新特点。

粗放用地仍然突出,用地结构不够合理。

煤炭等部分矿种投资增长过快,乱采滥挖时有发生。

地质灾害多发,防治形势严峻。

他强调下一步国土资源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调整经济利益关系,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批地节奏,抓好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加强地质工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试点工作座谈会指出开发整理土地权属管理要规范

近日,全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北海召开。

来自12个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试点的省(区)专家参加了研讨。

会议指出,在全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规范土地权属管理为当务之急。

与会专家指出,在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前后,耕地的质量、数量会发生变化,利益格局也随之改变,势必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产权调整。

从国家投资项目实施检查情况来看,许多规划设计都作了一定的变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规划设计未建立在合理的权属调整方案基础上。

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涉及每个土地权属单位的利益,特别是要直接面对项目区内的农民,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纠纷,从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能否做好土地权属管理,事关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成败。

而在当前各地的工作中,土地权属管理不规范,成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对此,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操作规范,对土地权属调整的程序、权限、权属审核人、调整方式,土地产权的重新分配和界定,地上物的处理等一系列问题作出认定。

多部委拟出台土地调控政策纠正各地违规用地

一位接近决策层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为纠正各地违规用地,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相关部委即将联合出台有关土地调控政策的文件。

据透露,为抑制地方政府的批地冲动,该文件规定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统一由中央调配。

在土地出让金的具体用途上,文件将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作重新分配和使用,其中规定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加大在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对此,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一位专家表示:

“关于土地出让收益用途的调整方向,现在中央意向很明确并为此专门下文的有两大块,一块是拿出一部分土地出让纯收益用来投入失地农民的社保,另一块是专门用来解决城市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据了解,土地出让的纯收益部分一直以来是“取之于农用之于城”,基本上是投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上述核心人士表示,即将下发的文件还涉及到对目前上百种土地税费中的一部分加以清理、调整。

同时文件的基调是通过调高税费来加大土地占用成本,从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目前,涉及土地征用的税费名目繁多,包括征地补偿费、征地安置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征地业务费,等等,“具体有哪几样,可能谁也不容易全列举出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一位学者对本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相关部委加速出台土地调控文件的背后,是6月30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就2005年中央预、决算情况的审查结果建议:

切实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今年要研究提出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的收支管理政策措施。

作为回应,7月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了要抓紧研究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

土地出让收入令全国人大如此高度关注,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土地出让纯收益已占到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近60%;

另一方面土地出让总价款数额巨大,国土资源部公报显示,2005年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16.32万公顷,出让价款5505.15亿元。

“从各种情况来看,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土地出让价款估计达到了3000亿元。

”上述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学者对记者表示。

土地出让纯收益是土地出让价(即地价)的一部分,据6月1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表示,招拍挂地价中,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土地交易的纯收入部分,只占到了地价的25%左右。

如按这个比例,则今年一季度全部进入地方政府囊中的全国土地出让纯收益达到了750亿元。

国土部双重管制重击囤地坚持囤地可能血本无归

国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今日起正式施行。

与此同时,国土部6月15日下发的"

一个月内各地须公布2004年以来本地区所有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

也进入倒计时。

面对宏观和微观的双重管制,囤积土地者压力倍增,延期开发土地现象也有望得到遏止。

打破信息不对称"

迷局"

囤积土地、分期开发、拖延竣工等,已经成为房地产业内的普遍现象。

加之土地供应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开发商很容易制造"

地荒房少"

的假象,从而哄抬房价。

国土部要求各地一个月内须公布2004年以来本地区所有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恰恰打破了这种信息不对称的"

加重开发商囤地"

风险砝码"

此外,今日起施行的《协议》,对出让土地的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投资强度等都做了明确约定,这些细化条款加重了有意囤地的开发商的"

对此,业界专家表示,《协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项目的开发速度,使得开发商的开发过程处于一种透明状态,这样有利于国土部门监督其土地使用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击"

囤地"

和"

闲置土地"

的现象,但成效如何关键还要看地方部门的执行力度。

"

闲置两年无偿收回"

扼住开发商囤地命门

实际上,面对日益细化透明的土地政策,北京一些房地产商已经加快开发。

近日,首开集团一位负责人在公布征集企业标识活动上表示,今年上半年首开公司的回龙观和望京等项目已陆续新开工,全年计划新开工面积在200万平方米左右,比前两年有所增加。

另据了解,北京万年花城房地产公司上半年也新开工了40万平方米的项目,仅6月份就抢着新开了30万平方米。

今年不开工,明年就等死。

"

一位开发企业负责人说,现在开发商最着急的已经不是90平方米和70%两个限制性指标,而是关于收回闲置土地的条目。

闲置两年土地无偿收回,这对开发商而言就意味着,如果坚持囤地可能血本无归。

来自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到5月,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开发面积155.8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6.4%。

全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01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9.5%,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6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4%。

新开工面积大幅增长,意味着一批原先囤在开发商手里的"

死"

地被激活了。

国土资源信息“十一五”任务确定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国土资源信息研究与服务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丰富信息种类,创新服务手段,拓宽研究领域将成为国土资源信息研究与发展“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确定的主要任务还包括:

按照国别和资源种类,全面系统采集全球土地、地质、矿产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数据维护和更新机制,对国土资源大调查及国土资源管理实践中形成的一次信息进行深度开发,建立一次信息加工利用与服务的工作平台;

在对基础信息系统分析、综合研究的基础上,以“报道系列、报告系列、国别系列和资源系列”等成果形式,提供管理决策参考和社会化服务;

围绕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按照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及各项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专题开展国内外比较研究,形成专题信息研究成果系列;

围绕影响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中长期问题,开展前瞻性的战略研究,形成战略研究成果系列;

在基础信息系统采集与分析报道、一次信息开发利用与服务、关键问题专题信息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数据挖掘、提炼,建立预测模型,开展前瞻性战略信息研究,摸索研究经济发展与资源供需关系,逐步建立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模型体系。

 

业界动态

武汉下月拍卖4宗小地块三宗为住宅地块

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昨发布公告,将于下月17日举行今年第5次土地拍卖会,公开出让汉口和武昌的4宗小地块。

据了解,下月公开出让的4宗小地块,包括3宗住宅地块和一宗商业地块。

3宗住宅地块分别位于硚口区长丰乡舵落口、洪山区长虹桥和武昌区新民主路(小东门)。

其中,出让起价最高的,为规划用地总面积约18亩的新民主路地块,起始参考价5500万元。

唯一一宗商业地块,位于武昌区临江大道中华路口,紧邻华联超市,规划用地总面积约22亩,相关详细内容,可登录武汉规划国土在线(/)查询。

土地制度改革新突破江苏工业用地进入拍卖时代

江苏省工业用地“第一槌”日前在扬州市落定,标志着江苏工业用地进入“拍卖时代”,在土地制度改革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记者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经投资者激烈角逐,扬州市6月27日首次推出的两块工业用地最终以860.85万元的拍卖总价款顺利成交,最高每亩地价达21万元,平均每亩地价19.6万元。

  此次推出的土地分为A、B两块地,A地块有5家报名参拍,起拍价为13.5万元/亩,经过38个回合的角逐,最终被一扬州籍的客商以21万元/亩竞得。

起拍价为13万元/亩的B地块,有6家报名参拍。

经多轮叫价后,最后以18.2万元/亩成交。

解决中低收入住房难 千亩地出让建商品房

继五市三区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之后,市国土资源与房管部门又定出了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出让计划,年内将有千余亩住宅用地挂牌出让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

从我市2006年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计划表中看到,我市今年将拿出1610亩土地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其中,市北区今年将有8宗地块(辽宁路94号,延吉路152号,延吉路98号,吴石支路,镇江路18号,田家村北,辽阳西路南、劲松三路西,辽阳西路北、福州路东)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出让的土地总面积达152678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53837平方米。

四方区今年有10宗地块(清江路1号,洛阳路12号,长沙路北两宗地块,海岸路2号,宜昌路1号,台柳路东、308国道西、郑州路南两宗地块,四流南路9-13号,湖清路15号)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出让的土地总面积达75497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达1369471平方米。

李沧区今年将出让3宗地块(枣山路329号、枣山路166号、重庆中路211号)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出让的土地面积达959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08133平方米。

另外,崂山区今年也有一宗地块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位置在小埠东村,土地面积7万平方米。

据悉,目前已有两宗普通商品房地块亮出了“身价”。

6月26日至7月10日,延吉路152号和四方区清江路1号两处普通商品房用地挂牌。

据悉,延吉路152号的地块挂牌起始价(楼面地价)1340元/平方米,普通商品房销售时的合同限定价格为4960元/平方米。

南京国土部门公布5地块出让公告三幅为商业

昨天,南京市国土局公布了最新一期的土地出让公告,总共五幅地块中商业便占了三幅。

不过最让人关注的金陵中学东侧地下将要修建停车场,2000多平方米的面积竞买底价为150万元。

  据了解,这幅用做车库的地块位于鼓楼区金陵中学东侧地下,东至中山路,南至高家酒馆路,西至金陵中学,北至南京晓庄学院,实际出让面积的地下面积仅为208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库,并且规定要建两层。

据悉,该地块的报价为150万元,将于一个月后在国土部门公开出让。

  此外,湖南路地下商业街也将出让4万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商业设施及停车场所,汉中门将出让一幅综合地块,可用于商务、办公、文化娱乐等。

秦淮区与江宁区也各有一幅地块出让。

兰州三宗土地公开挂牌出让亿元“贱卖”

“国六条”背景下兰州三宗土地公开挂牌出让今年最大宗地块亿元“贱卖”

7月13日,根据国有土地竞买人不足三家的实际情况,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对位于西站的编号为G0409号地块、位于甘南路的编号为G0520号地块、位于五泉路西侧的编号为G0412号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此次土地的出让活动是在九部委“国六条”强势出台的背景下公开进行的,因此备受社会各界注目。

今年最大宗地块成功出让

当天的土地出让过程中,出让面积达123亩的G0409号地块被甘肃明珠电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1.16亿元的价格成功竞得,据悉,这是土地部门今年推出的最大一宗地块,市场参考价格为1.08亿元,价位极低,其出让年限为50年。

记者获悉,G0409号地块属旧城区改造,原为兰州石油化工机器厂用地,地块整体呈方正状;

该宗地位于七里河区143号规划路(即郑家庄路)以南、兰石润安小区以西位置。

出让面积达0.636亩的G0520号地,最终以190万元的成交价被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拿下。

而G0412号地块由于竞买人给出的3000万元的叫价低于该宗地3130万元的底价,最后以流拍告终。

地价低廉降低开发成本

甘肃明珠电力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志强表示,公司将把G0409号地块开发成以中小户型为主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其比例可达70%,建成后将以低廉的价位销售给工薪阶层。

G0409号地块有97.5%的面积属于熟地,同西站附近此前出让的国有土地相比,其地价水平为最低,地价亩均约96万元。

甘肃明珠电力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志强高兴地说,这样就会大大降低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建成后的商品房可直接惠及中低收入的购房市民。

70%土地建设中低价位住房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G0409号地块目前是兰州市今年公开供应土地面积中最大的一宗;

目前兰州市的土地供应结构还是主要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国六条”出台后,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普通住宅用地的供应,并保持供应土地的价格较为低廉,如兰州房地产项目用地指标的70%以上将用于建设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优先保证中小户型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使其在稳定兰州房价中发挥重要作用。

上海中山公园商圈地块以14.8亿出让

  本网讯(李和裕)经历了流标和延迟摘牌的上海长宁区88街坊32-8地块近日出让成功,申宁置业有限公司联手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以14.8亿元人民币拿下了这幅6万平方米的中山公园商圈黄金地块。

  作为上海今年3号国有土地出让公告中唯一的一幅内环以内地块,长宁区88街坊32-8地块的推出引起了业内关注。

该地块位于长宁路以南、凯旋路以西,就在中山公园商圈内,土地面积6.0853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办,规划建筑容积率为3.99。

  据了解,该地块的挂牌起始价为12.8亿元。

  长宁区88街坊32-8-地块最早出现在去年上海2号国有土地出让公告中,标底价也是12.8亿元,但最终因无人挂牌而流标。

今年二度出让则原定于8月18日摘牌,后因地块状况复杂、开发商来不及做规划而推迟摘牌。

对于该地块的最终成交价,业内人士认为还是划算的。

按照已经披露的信息,长宁区88街坊32-8地块已经完成拆迁约5.7万平方米,剩余未拆完的3000多平方米土地将在明年8月底前交付。

江苏省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集约用地

今后,工业厂房一圈一大片土地,浪费土地的花园式厂房将要付出更大代价了。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和省国土资源厅7月4日联合发文,决定对工业项目试行差别征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以鼓励企业集约用地,更多使用楼宇式厂房。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目前城市用地最大的收费项目,南京目前平均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是105元。

实行差别征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征收办法将以工业项目社会平均容积率为中准,具体项目容积率每上升或下降一定幅度,按调节系数反向计费,收取相应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具体项目容积率越高,收费标准越低,反之,收费标准越高。

  各地将以现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基准收费标准,工业项目平均容积率由各地测算并公布,具体项目容积率以规划许可证规定为准,收费调节系数控制在0.5~1.5范围内,具体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建设、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收费调节系数正负代数和为零。

工业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现行收费标准×

收费调节系数。

为鼓励工业用地进行生产性改造、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的,其超过社会平均容积率而增加面积部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杭州新华路商业旺地下月出让

自4月下旬以来,杭城土地出让的节奏一直都比较快,尤其是商业用地。

昨天,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出让公告,位于下城区凤起路与新华路交叉口的杭政储出(2006)16号地块将于8月10日挂牌出让,用途为商业(市场展示)用地。

  杭政储出[2006]16号位于杭城传统的商业市场旺地,东至新华路,南至凤起路,西至三角塘巷,北至文龙巷,总面积13792平方米(约20.7亩),规划要求容积率为不大于3.5。

  据了解,一个多月来推出的8幅土地中有6幅是商业办公土地,另外杭政储出(2006)14号地块除了大部分中小户型住宅用地外,也有1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用地,这些商业办公土地总的出让面积已经接近百亩。

7月12日,杭城还有一幅市中心商业宝地杭政储出(2006)13号地块出让。

该地块位于寸土寸金的湖滨地区,东至吴山路,南至邮电路,西至延安路,北至仁和路,规划为商业、金融、办公用地。

  而商业旺地的争夺也似乎比以往更为激烈了。

7月5日,滨江区4幅商业办公用地挂牌出让,几家志在必得的开发商拉开了一场几乎是今年地产市场上最为激烈的“拉锯战”。

其中两幅土地分别经过了42轮和29轮的争夺才尘埃落定。

广州上半年收回47块闲置土地 总面积为69万平

6月,广州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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