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考点强化练习《刑法》最新版6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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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题干可知,罗某犯罪时为15岁,其所犯盗窃罪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14-16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此对罗某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D为正确答案。
3、单选题盗窃罪属于_____
故意和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
故意犯罪
故意或过失犯罪
4、单选题关于量刑情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
从重处罚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
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
从重处罚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
减轻处罚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
C
本题考查的是对从重、减轻处罚的理解。
命题人选择几个考生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进行考查。
本题对正确理解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是有价值的。
对于从重处罚,首先要掌握的是:
它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从重、从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加重、减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外判处刑罚。
基于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并无加重处罚的规定。
其次.从重处罚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并不一定是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
因为每个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所犯罪行的具体情节千差万别,对有些人的犯罪可能必须判处中线以上的刑罚才算“从重处罚”,对有些人在中线以下判处可能就是“从重处罚”了。
既然在“从重处罚”时还可能在中线以下判处刑罚,从重处罚当然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了。
所以,选项C正确。
减轻处罚一定要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而且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
法定最低刑是从轻处罚的底线。
如何正确量刑已经成为高频考点。
大家要掌握从重、从轻、加重、减轻如何适用。
尤其要改变一个错误观念:
从轻、从重量刑一定要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
从轻、从重可以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也可以在中线以下判处,关键看行为人本身的犯罪严重程度。
《刑法》第62条规定: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刑法》第63条规定: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请注意这里的“以下”是不含本数的。
即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只能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
5、单选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
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
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
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
A
【答案】A。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
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
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
此时戒指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B说法错误。
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
6、单选题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_____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B
【答案】B。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所以B项正确。
7、单选题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
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
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本案不能以下列哪一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抢劫罪
抢夺罪
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
A
甲盗窃后为了逃跑,趁丙不备,夺取丙的摩托车,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抢夺罪。
次日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单独的故意伤害罪。
此题考察的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时空限制。
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
“当场”指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刚一离开现场就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追捕的过程(被视为犯罪现场的延伸)。
本题中被害人丙于次日抓捕甲的行为已不属于犯罪现场的延伸,所以甲的暴力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而是单独的故意伤害罪。
8、单选题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
某甲的行为属于_____
诬告陷害罪
诽镑罪
侮辱罪
报复陷害罪
构成诽谤罪。
如果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使乙受刑事处罚,则构成诬告陷害罪。
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情况写成小字报散发。
9、单选题犯罪嫌疑人甲在押期间患严重疾病需办理取保候审,下列主体中无申请权的是_____。
甲本人
甲聘请的律师
甲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甲的父亲
《六部委刑事诉讼规定》第20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九十六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10、多选题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_____
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李弟不构成犯罪
李弟构成犯罪
BC
【答案】B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
共同犯罪的主体。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11、多选题刑法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下列各项中属于刑法的任务的是_____。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
ABCD
ABCD[解析]《刑法》第2条明确了我国刑法的任务,即“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刑法的任务。
12、单选题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
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_____
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
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
【答案】C
【解析】本题也较简单。
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
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
13、多选题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AD
【答案】AD。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
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
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
可以排除B选项。
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
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
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
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14、单选题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犯罪嫌疑人甲,犯盗窃罪
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
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
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选C。
15、单选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_____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
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其次,间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
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
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状态。
故选A项。
16、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
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选项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
选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选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
17、单选题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
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_____。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
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
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B、C、D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
故本题选A。
18、单选题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_____。
已构成受贿罪
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受贿罪,是指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受贿罪。
陈某的行为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受贿罪。
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陈某的行为显然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选项D正确。
19、单选题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_____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确有悔改表现
确有立功表现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正在提出申诉的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0、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_____。
挪用公款罪
贪污罪
挪用资金罪
受贿罪
B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1、单选题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
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
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_____
过失杀人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交通肇事罪
意外事件
【答案】D。
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
贾某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属于意外事件。
22、单选题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
在被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_____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甲的法定代理人
甲的父亲.
甲的配偶
甲的工作单位
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据此可知,曱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
23、单选题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
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①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②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超越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③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处理事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④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务的正常管理秩序。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①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②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③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④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是:
①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一犯罪。
②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③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
④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本题中派出所所长陈某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致使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
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故本题中选项A为正确答案。
24、单选题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
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
甲某的行为属于_____。
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
不构成犯罪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①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
②在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③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
④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
25、单选题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_____个月。
3
4
7
6
《刑事诉讼法》第58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6、多选题下列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_____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
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
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
AC
【答案】AC。
《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7、单选题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焦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当_____。
不起诉
移送起诉
撤销案件
交付审判
在侦查阶段是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是不起诉。
享有受贿案件侦查权的是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撤销案件。
28、单选题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警察接到报案:
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
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
结果,歹徒杀害了该女子。
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
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
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
乙躺在血泊中。
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
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
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
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
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不作为是指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成立不作为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客观要件:
(1)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的义务。
义务的来源通常包括:
①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
,③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④先行行为造成的。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
据此a项中县卫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