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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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污染物产生指标

单位产品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

包括废气产生量、废水产生量、固体废物产生量等指标。

注:

(1)本指标体系水污染物产生是指标指污水处理装置入口的污水量和污染物种类、单排量或浓度;

固体废物产生指标是指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总和。

(2)本指标体系中VOCs污染物产生指标说明:

表3是指处理设施处理进口前的污染物种类、单排量或浓度;

其余是指废气处理装置出口的污染物种类、单排量或浓度。

3.4挥发性有机物(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1)用于核算或者备案的VOCs则指20℃时蒸汽压不小于10Pa或者101.325kPa标准大气压下,沸点不高于260º

C的有机化合物或者实际生产条件下具有以上相应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但是不包括甲烷。

(2)以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监控点以及污染物处理设施挥发性有机物去除效率的综合性控制指标。

4指标体系

4.1指标选取说明

本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

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指标选取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管理实施情况。

4.2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

在定量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

本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

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法规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的,执行国家或行业要求的数值;

凡国家或行业

2

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的,则选用国内涂装行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达到的中上等水平的指标值。

因此,本定量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值代表了行业清洁生产的先进水平。

在定性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4.3指标体系

4.3.1指标体系

汽车车身的具体指标体系见表1,其他行业按照工艺情况,其指标体系分别见表2~5,所有工艺的清洁生产管理指标体系见表6。

4.3.2权重组合

根据表2~6计算得出的单项评价指数结果,再进行权重组合计算得到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权重的组合分数见表7。

3

表1汽车车身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

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

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

0.53

涂装前处理

脱脂设施

-

0.10

环保a、节水b技术应用;

节能技术应用

c

环保a、节水b技术应用

转化膜、磷

化设施

薄膜型转化膜处理工艺;

环保a、节水b

技术应用;

节能技术应用c

温d磷化;

脱水烘干

0.06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无需脱水烘

干;

②低湿低温空气吹干法

①节能技术应用c;

②使用清洁能

4

底漆

电泳

低温i固化电泳工艺;

节能技术应用c;

闭路节水冲洗系统;

备用槽

超滤装置;

5

烘干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j,使用清洁能源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f,使用

清洁能源

6

喷涂

漆雾处理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统,漆雾处理效率

≥95%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统,漆雾

处理效率≥90%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统,漆

雾处理效率≥85%

7

喷漆

0.05

①中涂、色漆使用水性漆;

②使用粉末涂料;

③使用光固化(UV)漆;

④免中涂工艺

节能c技术应用

废溶剂收集、处理e;

除补漆外均采用机器人喷涂

外表面采用机器人喷涂

废溶剂收集、处理e

8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j,使用

9

废气处理设施

喷漆废气

0.08

所有溶剂型喷漆工段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85%;

有VOCs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溶剂型色漆、罩光漆有

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85%;

溶剂型罩光漆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80%;

有VOCs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10

涂层烘干废气

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98%;

有VOCs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95%;

有VOCs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90%

11

原辅材

脱脂

0.03

采用低温f脱脂剂

采用中温g脱脂剂

12

化、转化膜

采用不含第一类金属污染物的磷化液、转化膜液

采用低温h、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含量≤1%的磷化液、转化膜液

采用中温d磷化液

13

①低温i固化电

泳漆;

②节能、低沉降型、无铅、无镉电泳漆

①电泳漆;

②自泳漆

14

中涂

VOCs含量≤30%

VOCs含量≤40%

VOCs含量≤55%

15

色漆

VOCs含量≤50%

VOCs含量≤65%

VOCs含量≤75%

16

罩光漆

VOCs含量≤60%

17

喷枪

清洗液

性漆

0.02

VOCs含量≤15%

VOCs含量≤20%

18

资源

和能源消耗指标

0.12

单位面积取水量*

l/m2

0.50

≤12

≤16

≤20

19

单位面积综合耗能*

乘用车

kgce/m2

≤1.0

≤1.2

≤1.3

商用车

kgce/m2

≤1.5

≤1.6

≤1.8

20

污染物产生指标

0.25

单位面积CODcr产生

量*

g/m2

0.33

≤10

≤14

≤18

21

单位面积的总磷产生量*

0.17

≤0.3

≤0.4

≤0.6

22

单位面积的危险废物

产生量*

≤140

≤160

≤240

23

单位面积VOCs

产生量

*

≤35

≤40

≤45

≤60

≤80

24

清洁

生产管理指标

0.1

见表6

1.00

注1:

表1仅适合汽车车身涂装线,其他涂装线按工艺分别按表2-表5相关要求执行。

注2:

商用车包括重型和轻型载货车的驾驶室,不包括车厢、客车。

注3: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按照电泳面积(如乘用车面积常规为100m2/台)进行计算。

注4:

VOCs处理设施是作为工艺设备之一,单位面积VOCs产生量是指处理设施处理后出口的含量。

注5:

中涂、色漆、罩光漆VOCs含量指的是涂料包装物的VOCs重量百分比,固体份含量指的是包装物的固体份重量百分比;

喷枪清洗液VOCs含量指的是施工状态的喷枪清洗液VOCs含量。

注6:

漆雾捕集效率,新一代文丘里漆雾捕集装置,干式漆雾捕集装置(石灰石法、静电法)的漆雾捕集效率均≥95%,普通文丘里、水旋漆雾捕集装置的漆雾捕集效率≥90%,新一代水帘漆雾捕集装置的漆雾捕集效率≥85%。

注7:

本表不适用于军用车等特种车辆。

a环保技术应用包括:

采用现有的环保技术、环保工艺、环保原材料,如采用无磷磷化、低氮脱脂等措施,或其他环保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b节水技术应用包括:

前处理有逆流漂洗、脱脂前预清洗(热水洗)、除油、除渣等槽液处理、水综合利用措施;

湿式喷漆室有循环系统、除渣措施,干式喷漆室为节水型设备或其他节水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c节能技术应用包括:

余热利用;

应用变频电机等节能措施可按需调节水量、风量、能耗;

喷漆室应用循环风技术;

喷淋装置可按需调整喷淋的水量、范围;

烘干室采用桥式、风幕等防止热气外溢的节能措施;

厚壁产品、大型(重量大)产品涂层应用辐射等节能加热方式;

排气能源回收利用;

应用简洁、节能的工艺;

应用中低温处理的药液;

应用中低温固化的涂料;

具有良好的保温措施;

或其他节约能耗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d中温磷化温度45-55℃;

f低温脱脂温度≤45℃;

g中温脱脂温度45-55℃;

h低温磷化温度≤45℃;

i低温固化电泳漆温度≤160℃。

e废溶剂收集、处理:

换色、洗枪、管道清洗产生的废溶剂需要全部收集,废溶剂处理可委外处理,此废溶剂不计入单位面积的CODcr产生量。

j加热装置多级调节:

燃油、燃气为比例调节;

电加热为调功器调节;

蒸气为流量、压力调节阀;

包括温度可调。

*为限定性指标。

表2化学前处理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一级指标

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权重

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

0.5

0.30

节能技术

应用c

转化膜、磷化设施

环保a、节水b技术应用;

0.2

①无需脱水烘干;

②加热装置多级调节j,使用清洁能源

原辅材料配槽前

采用低温f可生物分解型脱脂剂

转化膜、磷化

采用不含第一类金属污染物

采用中温d、第一类重金属含量≤1%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

≤13

单位面积综合耗能*

≤0.33

≤0.38

≤0.44

单位重量综合耗能*

kgce/kg

≤0.07

≤0.08

≤0.09

污染物产生指标

0.3

单位面积CODcr产生量*

0.34

≤6.5

单位面积的总磷产生量*

单位面积的危险废物产生量*

≤55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按照前处理面积进行计算。

注2: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分为两种考核方式:

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重量综合能耗;

当涂装产品壁厚≥3mm,可选用单位重量综合能耗作为考核指标。

采用现有的环保技术、环保工艺、环保原材料,如采用无磷磷化、低氮脱脂等措施。

或其他环保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或其他节水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c节能技术应用包括:

烘干室采用桥式、风幕等防止热气外溢的节能措施;

应用中低温处理的药液;

g中温脱脂温度45-55℃。

表3机械(物理)前处理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二级

涂装前处理

抛丸

0.18

有粉尘处理设备、粉尘处理效率

≥99%;

设备噪声≤90dB(A)

有粉尘处理设备、粉尘处理

效率≥97%;

设备噪声

≤92dB(A)

有粉尘处理设备,粉尘处理效率≥95%;

设备噪声≤93dB(A)

喷砂(丸)

①湿式喷砂;

②干式喷砂(丸),有粉尘处理处理设备,粉尘处理效率≥99%

干式喷砂(丸),有粉尘处理处理设备,粉尘处理效率

≥98%

干式喷砂(丸),有粉尘处理处理设备,粉尘处理效率≥97%

0.09

设备噪声≤85dB(A)

设备噪声≤87dB(A)

打磨

0.14

①湿式打磨;

②干式打磨,有粉尘处理处理设备,粉尘处理效率≥99%

干式打磨,有粉尘处理处理设备,粉尘处理效率≥98%

干式打磨,有粉尘处理处理设备,粉尘处理效率≥97%

擦试清洁

使用不含苯系物、低VOCs的清洁剂

使用低苯系物含量、低VOCs的清洁剂

清理

清理工序有除尘装置

0.15

≤0.27

≤0.06

0.35

单位面积VOCs产

生量*

0.65

≤25

单位面积的危险废

物产生量*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按照实际处理面积进行计算。

注3:

单位面积VOCs产生量是指处理设施处理进口前的含量。

表4喷漆(涂覆)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0.6

电泳漆自泳漆

喷漆(涂覆)

0.12

①电泳漆工

艺;

②自泳漆工艺;

③使用水性漆喷涂;

④使用粉末涂料

节水b、技术应用

0.11

电泳漆、自泳漆设置备用槽;

喷漆设置漆雾处理

0.04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j,使用清

洁能源

中涂、面漆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统,漆雾处理效

率≥95%

处理效率≥85%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统,漆雾处

理效率≥80%

(包括流平)

①使用水性

漆;

②使用光固化(UV)漆;

③使用粉末涂料;

节水b、节能c技术应用

烘干室

溶剂工艺段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85%;

有VOCs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溶剂型喷漆有VOCs处理设

施,处理效率≥75%;

有VOCs

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98%;

有VOCs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90%;

有VOCs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原辅材料

VOCs≤30%

VOCs≤35%

VOCs≤45%

VOCs≤40%

VOCs≤55%

面漆

VOCs≤50%

VOCs≤60%

VOCs≤70%

喷枪清洗液

水性漆

VOCs含量≤5%

≤2.5

≤3.2

≤5

0.7

≤1.26

≤1.32

≤1.43

kgce/

≤0.23

≤0.26

≤0.31

kg

单位面积VOCs产生量*

客车、大型

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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