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之欧阳术创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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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243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9.4%。
三次产业结构为0.2:
52.4:
47.4。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全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4885.26亿元,比上年增长49.6%。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827.75万人,比上年增加3.4%。
(二)环境质量概况
深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全年优良天数为360天。
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1%。
河流水质污染仍然比较严重,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水质Ⅴ类标准。
近岸海域东部海水水质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
西部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
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程度提高。
环境辐射处于安全状态。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深入开展珠江流域(深圳)整治行动和治污保洁工程,全面加强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顺利办结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的议案》和《关于治理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的议案》。
全年完成环境保护投资115.7亿元,比上年增加36.2亿元,占同期本市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35%。
成功举办了“9?
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因在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中成绩突出,荣获第三届中国臭氧层贡献奖特别金奖。
完成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在国内率先通过全国生态监察试点考核。
二、空气环境
(一)空气环境质量
200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360天,占全年的98.6%,比上年增加16天;
超过二级标准的天数为5天,占全年的1.4%(见图1)。
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见图2)。
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为0.02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浓度为0.039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33毫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为0.064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12毫克/立方米。
全市降水年平均pH值为4.59,比上年上升了0.10,降水酸性有所减弱。
年平均降尘量为7.08吨/平方公里?
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比上年下降0.62吨/平方公里?
月。
(二)废气排放
2005年纳入全市环境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废气排放量为1389.74亿标立方米。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35万吨,排放达标率为99.7%;
烟尘排放量为0.64万吨,排放达标率为99.4%;
工业粉尘排放量为0.01万吨,排放达标率为99.0%。
(三)措施与行动
开展南头半岛区域废气专项整治。
完成了南山热电厂“热电联产”项目,集中向12家印染企业供热,取代了上述企业的34台小锅炉和29根烟囱;
督促妈湾电厂建设1#、2#、3#机组脱硫设施;
关停了8台小燃油机组。
3家工业窑炉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仪器;
实施了“蓝天行动”,责令小南山取土场、深康石场等扬尘污染企业、9家烟尘超标企业、未加盖泥头车416辆次进行整改和治理,有效遏制了废气污染。
全面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初步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机动车排放控制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新车严格实行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强化在用车辆监管。
深化环保分类标志制度,在全市加油站强制添加车用燃油清净剂。
开展混合动力等清洁汽车研发与示范运行,在龙岗建立了全省首条混合动力客车商业化营运示范线,启动出租车、公务用车使用混合动力汽车的可行性研究。
加大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编制《车主环保手册》,加强对公交营运司机的培训。
全年共检查机动车34940辆,查处超标车5742辆。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
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1%,比上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
西丽水库、铁岗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松子坑水库、径心水库、铜锣径水库、枫木浪水库和三洲田水库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Ⅲ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深圳水库水质明显改善。
河流:
深圳河、布吉河、大沙河、茅洲河、观澜河、西乡河、龙岗河、坪山河、福田河及新洲河等主要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中下游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相比,新洲河、大沙河和福田河水质有所改善。
近岸海域:
东部海域水质良好,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
西部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大肠菌群。
与上年相比,东部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西部海域水质明显下降。
(二)废水排放
2005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1.16亿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59万吨,氨氮排放量为0.86万吨。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6.8%。
大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入库支流污染治理。
完成黄麻布河、库坑河、牛城水等多条支流整治,开展石岩河、塘头河、麻嵌河、白芒河等4项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保障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安全。
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坪地横岭污水处理等4处污水处理设施,完成观澜河和布吉河2座水质净化工程扩建改造项目,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22.3万吨/日,使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60万吨/日;
福田河、大沙河、新洲河、凤塘河等深圳河湾支流建成了43.2公里的截污管网,截流污水近20万吨/日。
同时,还开展了燕川等8座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为今后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
组织开展了打击不法排污、整治电镀重污染行业、蔬菜种植水产养殖地及市政污染设施等专项执法行动。
组织开展违法养殖清理行动,全年共开展清理行动21次,共清理生猪5万多头,有效打击了违法养猪回潮,减轻了我市河流的面源污染。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超标比较严重。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2分贝,比上年上升0.1分贝,达标率86.2%,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
其中特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2分贝,达标率85.3%。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4分贝,比上年上升0.2分贝,达标率53.7%,比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
其中特区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7分贝,达标率52.7%。
(二)措施与行动
加大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工作力度,新建噪声达标区68.00平方公里,完成了原有317.46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的复测。
截止2005年底,共创建噪声达标区385.46平方公里。
继续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的噪声监管工作,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夜间施工等噪声污染问题,实行现场受理、现场查处。
严格依法核准《建筑施工噪声许可证》的发放,从源头控制建筑施工噪声产生。
加大对违法施工单位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开展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收费工作。
开展对高音喇叭噪声污染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娱乐场所噪声污染现场监督力度。
五、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
(一)状况
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32.90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0.0%,比上年增加6个百分点。
焚烧处置生活垃圾75.2万吨,比上年增长60.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83.0万吨,比上年增加11.74万吨;
综合利用量73.0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8.0%。
全年收集处置32类危险废物共18.68万吨,比上年增长54.1%,安全处置利用率达99.9%,其中综合利用量为11.5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1.6%。
收集处置医疗废物2864.11吨,比上年增长46.5%,安全处置率达100%。
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截止2005年底,建成投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2座,垃圾焚烧厂6座,建成垃圾中转站10座。
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全过程监管的力度,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与安全处置执法检查、线路板电镀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检查、成品油仓储行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等专项执法行动,打击非法排放、转移、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行业。
强化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工作,在原有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一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开发了(二期)系统,建立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申报信息系统。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使我市产生的医疗废物完成得到有效处置。
六、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质量
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处于正常天然本底水平,环境介质中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含量未见异常变化。
放射性污染源周围地区的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等的放射性水平在天然涨落范围内。
全市电磁辐射环境基本良好。
为防范辐射事故的发生和减少突发性辐射事故对环境的影响,编制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初步形成了放射源监督管理的规范和程序体系。
全面清查涉源单位77家,专项整治重点涉源单位38家,督导企业落实辐射安全责任。
积极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
七、自然生态保护
建成生态风景林4.53万公顷,改造风景林面积8400公顷,建设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300亩。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0%,建成区绿地率39.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1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09平方米。
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1.95。
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将974平方公里的面积划入控制线范围。
福田-内伶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梧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动植物种类和数量保持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海洋环境、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等6方面的生态环境监察,并率先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考核验收。
龙岗区生态示范区通过省环保局及国家环保总局的现场考核验收。
葵涌等8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通过复查。
组织开展生物物种资源编目和生态系统评估工作。
加大裸露山体的整治,关闭15家采石场,开展17个废弃石场的整治复绿工作。
八、环境管理
(一)环境立法与规划
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深圳市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实施办法》等草案。
编制了水环境质量控制规划和污水处理系统布局规划,基本完成了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生态市建设规划、空气污染控制规划等的编制。
开展了《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2-2010年)》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全年共受理52980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否定不符合要求的项目2656项,“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实行了重大环境影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和验收公示制度,督促80个改、扩建项目完善了污染防治措施。
(三)环境监督管理
开展蔬菜基地、水产养殖基地执法检查、龙岗河流域制革企业整治、葵涌河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等专项行动;
打击非法排污企业,对偷排和严重超标排污企业予以高额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舆论曝光等处理,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的态势。
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夜间和节假日突击检查,严查直排和超标排放行为。
加大对废油、浓废液、有机溶剂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对水库周边区域及其道路的水质污染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分析。
实施分类巡察、日常综合巡察与定期专项巡察相结合,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察。
强化环境行政执法,共处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328宗,罚款总额2471.9万元,其中责令停止生产或试生产109宗,吊销排污许可证5宗。
(四)清洁生产
大力开展清洁生产,20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15家企业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50家企业开展了工业废水回用。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示范,有1家企业在广东省率先通过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审核,1家企业成为全国唯一一家线路板类国家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2家企业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称号。
(五)珠江流域(深圳)整治与治污保洁
深入开展珠江流域(深圳)整治行动与治污保洁工程,建立了珠江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和治污保洁考核机制。
积极开展河涌及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河流两岸生态景观整治,100项珠江流域(深圳)整治任务完成率在80%以上,其中省考核32项任务完成22项,7项正在建设之中。
治污保洁工程进展顺利,在全市187项治污保洁任务中,基本完成132项,完成率为71.35%,未完成的项目也均在推进中。
其中,列入省治污保洁工程的8个重点项目,均按期完成和推进。
(六)环境监测
加大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力度,全年共报出各类监测数据44.5万个,各类监测报告、报表9322份。
在环境质量监测方面,重点对环境空气、饮用水源、河流、近岸海域海水、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等进行了监测。
在污染源监测方面,新增了污染源总排口监测和污染源原水全因子监测。
深圳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通过合同验收,大气三期子站建设、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进展顺利,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和计量认证扩项评审。
九、公众参与
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提出有关环保类的建议和提案共61件,促进了我市环保工作的发展和相关环境问题的解决。
全年环保系统共受理各类群众环境投诉10.9万宗,立案调查处理21809宗,结案率99%。
“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出动3840车次,9600多人次,检查施工工地2900多场次,对251宗违法施工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市民举报非法排污行为161宗,比去年增加36宗。
十、环境宣传教育
举办首届“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活动。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了“万名党员争做环保先锋”主题活动。
组织以“小手拉大手,齐齐学环保”为主题的首届“儿童环保节”。
大力开展“建我绿色家园”活动,对73个绿色单位进行了表彰。
组织了环保好新闻作品等评选活动。
开展了以“营造绿色城市,保护深圳蓝天”为主题的第二届绿色行动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