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方案.docx
《第三届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届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三届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方案
第三届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方案
一、竞赛目的
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使广大一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规范要领、办案方式,提升综合执法的水平和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展示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打造一支作风硬、能力强、水平高、纪律严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时间安排
初定2019年10月下旬,为期2天。
三、竞赛地点
省公路局科教中心(广州市机场路1771号)
四、竞赛项目、规模及选手资格
(一)竞赛项目
本届执法技能竞赛由理论考试(机考)、知识竞赛和模拟实操3个项目组成(竞赛规程详见附件)。
(二)活动规模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各选派1支队伍参加比赛,每支参赛队伍5人(含领队1名,队员4名),共105人。
(三)资格认定
参赛人员必须是2018年年底前在编在岗从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持有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证或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
未取得上述执法证件的,取得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者亦可。
(四)参赛说明
每支参赛队伍4名队员均要参加理论考试比赛;每队指定3名队员代表本队参加模拟实操和知识竞赛。
五、竞赛组织
(一)成立竞赛组委会
主任:
钟健辉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副主任:
阮国廉省交通工会主席
成员:
黄展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务副局长
黄冠城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吴国柱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罗俊略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林陆荣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副调研员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工会。
主任:
阮国廉(兼)
成员:
吴国柱罗俊略林旭林陆荣
肖琢坚林猛光陈莘
六、成绩计算
团体总成绩=40%*团体理论考试标准分+30%*知识竞赛标准分+30%*模拟实操得分。
个人总成绩=50%*个人理论考试标准分+25%*知识竞赛标准分+25%*模拟实操得分+知识竞赛环节最佳表现奖特别加分。
成绩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理论考试成绩高低排名,若仍相同,按模拟实操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再相同,知识竞赛中获得个人最佳表现奖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成绩相同时,分别以团体队员中各自最好成绩的队员名次对比,排位高者所在团体名次列前。
七、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项
1、一等奖1名,奖励团体总成绩第1名的队伍;
2、二等奖2名,奖励团体总成绩第2名~第3名的2支队伍;
3、三等奖5名,奖励团体总成绩第4名~第8名的5支队伍。
4、优秀组织奖5名,由竞赛组委会评定,评奖标准为: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赛前培训和预赛;
(2)积极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到活动中;
(3)及时报送活动材料,积极配合竞赛组委会做好活动宣传;
(4)赛风端正,没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个人奖项
个人奖励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个人总成绩前10名选手,颁发“广东省交通技术能手”证书。
八、竞赛保障
成立竞赛工作小组。
(一)命题组
主要职责:
负责竞赛理论考试和知识竞赛的命题工作(邀请专业机构完成)。
(二)仲裁组
主要职责:
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性问题作出最终裁决。
(三)裁判组
主要职责:
负责竞赛期间的裁判工作。
(四)会务组
主要职责:
负责对外联络、竞赛文件的拟制和下发,竞赛秩序册的制作,竞赛报名等工作。
(五)检录组
主要职责:
负责比赛选手的检录和侯考区的管理工作。
(六)场地准备组
主要职责:
负责队列会操及知识竞赛的场地准备工作。
(七)成绩统计组
主要职责:
负责竞赛各项成绩的登录及名次统计工作。
(八)后勤保障及宣传报道组
主要职责:
负责竞赛期间的食宿、用车、安全保卫、医护及财务结算;收集整理比赛资料制作宣传画册,发布有关新闻稿件。
附件1
理论考试竞赛规程
理论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一、参加人数
每队4人。
二、题型及分布
考题分单项选择(6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30题,每题2分)、不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判断题(40题,每题1分)三类;共160道题(其中检验业务能力为主的案例题不少于50题),100分钟内完成。
三、命题范围及内容比例
理论考试涵盖内容: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交通运输部相关法律规范等基础法律法规知识;道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水路运政和港口行政等相关执法业务。
具体命题范围:
(详见命题大纲)
内容比例:
基础法律法规30%、运政执法业务30%、路政(含治超)执法业务20%、水路(港口\水运\航道)执法业务20%。
四、计分方法
理论考试个人原始分满分为200分,折算标准分满分为100分,4名参赛选手标准分相加除以4即参赛队伍的团体理论考试得分。
附件2
知识竞赛规程
参赛队伍以抽签方式分成2组,每组10或11支队伍,采用现场竞答的方式同台竞赛。
未出场参赛的队伍在候考区集中候考。
一、参加人数
每队3人。
二、命题范围
同理论考试范围。
三、竞赛流程
知识竞赛分为个人必答、团队必答、抢答3个环节。
(一)个人必答题
竞赛共9题,每题10分,题型有判断题、多项选择题和填空题。
分3轮进行,每轮3题,答题顺序如下表:
个人必答题答题顺序表
1号队
2号队
3号队
……
1号队员
2号队员
3号队员
1号队员
2号队员
3号队员
1号队员
2号队员
3号队员
第一轮
判断题
第1题
√
√
√
第2题
√
√
√
第3题
√
√
√
第二轮
多项选择题
第1题
√
√
√
第2题
√
√
√
第3题
√
√
√
第三轮
填空题
第1题
√
√
√
第2题
√
√
√
第3题
√
√
√
各参赛队队员按就坐位置依次独立答题,如答题顺序表所示,即每轮第1题由1号队员回答,第2题由2号队员回答,第3题由3号队员回答。
答题过程中,答题的队员必须站立,本队其他队员不得做任何提示,否则不得分。
每道题目宣读完毕后,各参赛队相应的队员同时在各自的答题板上作答,答题时间皆为30秒,必须等待主持人发出口令方可展示答案。
主持人发出“答题时间到”口令后,参赛队员不得修改答案,否则视为回答超时,该题不得分。
队员拒绝展示答案的,视为回答超时。
答案书写必须工整、清楚,有歧义无法判断的视为回答错误。
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或回答不完整以及回答超时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二)团队必答题
每队2道题,分2轮进行,第一轮为简答题,答题时间60秒,每题20分;第二轮为案例题(不定项选择),答题时间30秒,每题20分。
由一名队员主答,答题时间内同队的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回答正确加分,回答错误或不完整以及回答超时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三)抢答题
共21道题,题型为填空题,每题10分,以抢答的形式进行,由最先抢到答题权的参赛队答题。
在主持人宣读题目即开始抢答,读题过程中如有参赛队抢答,主持人即停止读题,由抢答参赛队答题。
题目宣读完毕后10秒内无参赛队抢答,则该题作废。
答题时间为30秒,主持人宣布由某队“回答”开始计时,由一名队员主答,答题时间内同队的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回答正确加分,回答错误或不完整以及回答超时的扣10分,该题作废。
四、评判方式
(1)参赛队的答题正确与否,由主持人根据竞赛题目的答案作出评判,主持人无法判断时,由现场的评委裁决。
评委认为主持人评判有误的,有权现场予以纠正。
(2)参赛队对评判有异议时,由领队在抢答题环节结束后、本阶段比赛成绩公布前,向仲裁组申请合议裁决。
如主持人评判有误,由仲裁组予以纠正。
五、计分方法
本阶段所有比赛结束后,按标准分计算办法计算各参赛队的标准分。
各参赛队的基础分为400分,比赛所得的成绩为各队本阶段的原始分,再根据相同的权重比例换算成各队标准分,标准分为本阶段比赛的最终得分。
排名第1的参赛队,标准分为满分100分,第2至第22名的,以其原始分除以第1名的原始分再乘以100,即为各队的最终标准分。
如:
第1名原始分480分,折算标准分为100分;第2名原始分460分,折算标准分为:
460/480*100=95.83;第3名原始分450分,折算标准分为:
450/480*100=93.75;以此类推。
排名相同的,标准分相同。
六、设立个人最佳表现奖特别加分项
知识竞赛环节每场比赛评出个人最佳表现奖4名,同一参赛队获得个人最佳表现奖不超过1名,2场比赛共8名。
获得个人最佳表现奖的选手个人总成绩加标准分2分作为特别加分项。
特别加分不计入团体总成绩。
评比方法:
由现场评委和竞赛组委会成员投票推选,每场票数前4名入选,票数并列第4的,由现场评委和组委会成员再次投票确定。
评判依据:
个人表现突出,大方得体,对团队贡献大;作答思路清晰,回答流畅;积极抢答;得分率高。
附件3
模拟实操竞赛规程
一、模拟实操内容
根据提供的视频材料制作全套执法文书;
(三)考试时间90分钟。
二、考试流程
1、每队3人,按现场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和座位;
2、根据现场提供的视频材料,由3名选手现场共同制作完成全套执法文书。
三、命题范围
模拟实操,根据工作实际中发生的比较常见的执法案例,录制视频考题。
四、计分方法
模拟实操考试团体标准分满分为100分,3名参赛选手个人得分与团体得分相同。
附件4
第二届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比赛
命题大纲
一、法律基础部分
1.立法法
2.行政许可法
3.行政处罚法
4.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5.行政强制法
6.行政复议法
7.行政诉讼法
8.反恐怖主义法
9.安全生产法
10.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1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道路运政执法部分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修订版)
16.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17.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18.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1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1.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2.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5.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6.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27.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2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9.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三、路政执法部分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2.收费公里管理条例
33.广东省公路条例
34.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四、治超部分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6.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7.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
38.超限运输车辆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