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网基础班国际经济法李毅讲义文档格式.docx
《法律教育网基础班国际经济法李毅讲义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教育网基础班国际经济法李毅讲义文档格式.docx(9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运
FAS船边交货
装运港船边
交货时
续表
FOB船上交货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交货时
CFR成本加运费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主要归纳:
EXW\DDPFOB\CFR\CIFDAP\DATCIF\CIP
(1)清关手续
卖出买进,例外EXW\DDP
(2)风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转移的术语
FOB\CFR\CIF
(3)卖方不负责运输的术语——E组、F组——后跟装运地
卖方负责运输的术语——C组、D组——后跟目的地
术语后面的地点FOB(青岛)CIF(青岛)
(4)只适合于海运的术语
FOB\CFR\CIF\FAS
(5)卖方有义务投保的术语
CIF\CIP
2.★★★对2000年贸易术语的主要修改:
(1)新的分组方式:
第一组: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
EXW、FCA、CPT、CIP、DAT、DAP、DDP。
第二组: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2)适用范围:
国际贸易——国内贸易;
(3)规定买卖双方在选择使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任何术语时都需要将“Incoterms
”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作为后缀或者术语选择的必要构成要件在合同中说明;
(4)对“以船舷为界”的调整;
(5)赋予电子讯息与纸质信息同等的效力
【例题·
单选题】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
)”,后设备运至中国。
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答疑编号5066440101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选项A错误。
FOB是船上交货,由买方承担运费。
选项B错误。
2010年通则强调在FOB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
选项D错误。
甲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不定项】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
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
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入海中。
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
关于CIF贸易术语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2012-1-99)
A.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完成交货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
B.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
C.应由A公司负责海运运输
D.应由A公司购买货物海运保险
[答疑编号506644010102: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CIF。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依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意为“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指定目的港)”,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
在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
选项C、D正确。
在CIF下,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并办理运输中的保险,卖方仅需投保最低险别。
多选题】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风险和费用划分上,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界线的国际贸易术语包括( )。
A.FAS
B.FOB
C.CFR
D.CIF
[答疑编号506644010103: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
FOB、CFR、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
单选题】下列关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生效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失效
B.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照卖方义务从小到大的顺序将13个贸易术语依次分为E、D、C、F四组
C.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贸易术语可以适用于国内贸易
D.FOB、CIF和CFR的风险转移时间为在目的港将货物装到船上
[答疑编号506644010104:
【解析】本题考核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当事人仍可以选择适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将11个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两组。
(二)《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第1条:
公约适用的合同情形(营业地标准、扩大适用的标准)
第2条:
公约不适用的合同情形(船舶、飞机的销售等)
第3条:
不适用于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
第4条:
公约不涉及的问题(合同、惯例的效力;
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
第5条:
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
第6条:
当事人可约定排除公约适用
1.公约的适用范围
公约的适用范围问题
积极条件:
适用公约的合同
(1)营业地标准:
当事人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
即使当事人国籍相同,但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也属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2)依据国际私法规则扩大适用:
如果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则即使双方或一方营业地不在缔约国,仍适用公约。
中国对此提出了保留。
消极条件:
不适用公约的合同
(1)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
(2)经由拍卖的销售;
(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
(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6)电力的销售。
续表
(1)由买方提供制造货物的大部分原材料的合同,如来件装配合同、来料加工合同等。
(2)供货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合同,如咨询服务合同等。
公约未涉及的法律问题
(1)有关销售合同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
(2)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3)卖方对货物所引起的人身伤亡责任。
单选题】中国和加拿大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中国某公司和加拿大某公司订立的以提供劳务为主的补偿贸易合同应适用公约
B.中国某公司和加拿大某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适用加拿大法是无效的
C.中、加两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选择CIF术语,则表明排除了公约的适用
D.假如上述两公司的营业地均在中国境内,则二者的买卖合同不适用公约
[答疑编号50664401020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
公约不适用于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
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部分地适用公约,或对公约的内容进行变更。
选项C错误。
贸易术语解决的是买卖双方在交货方面的责任、费用及风险划分等问题,而没有涉及违约及违约救济等方面的问题,贸易术语和公约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的,因此,公约仍应对合同适用。
2.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规则)
(1)要约的规则
导致要约失效的主要原因:
被撤销而失效、要约过期而失效、遭到拒绝而失效等
(2)承诺的规则:
a.变更——实质性和非实质性变更的区别
b.逾期——因传递延误和非因传递延误而逾期
逾期承诺
原则上
要约人可采取的对抗措施及后果
因受要约人自己迟延而造成
无效
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接受该项承诺,则该承诺有效
因为传递中的延误而造成
有效
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经失效,则该承诺无效
单选题】我国甲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向德国乙公司发传真,内容为:
“可供大米2000吨,每吨300美元,CIF科隆,6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于6月1日回电:
“你公司5月7日的发盘我公司接受,但是包装袋应改为小袋装。
”甲公司没有答复。
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乙公司提出的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条件上改变要约,因此合同成立
C.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条件上改变要约,因此合同不成立
D.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无效
[答疑编号506644010202:
【解析】本题考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
本题中,甲公司的要约中明确规定,“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未在5月答复,承诺无效。
3.合同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1)卖方义务
a.交货
b.交单、转移货物所有权
c.担保
品质担保:
通常使用目的、特定目的、与样品或样式相符、通用包装/足以保全
权利担保:
所有权(限制)、知识产权(限制)
时间
地点
卖方的交货时间
1)如果合同规定有交货的日期,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交货的日期,应在该日期交货;
2)如果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
3)在其他情况下,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
卖方的交货地点
1)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则交货地点即为货交第一承运人的地点;
2)如果合同指的是特定货物、从特定存货中提取的,或还在生产中未经特定化,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这些货物的特定地点,则卖方应在该地点交货;
3)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其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货
卖方品质担保义务
货物的质量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规定的相符。
具体是指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在合同没有对数量、质量、规格和包装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则应满足下列条件:
1)适用于通常使用目的;
2)适用于特定目的;
3)与样品样式相符;
4)达到同类货物通用的包装要求或是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
卖方权利担保义务
1)所有权担保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
2)知识产权担保: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受到两方面的限制:
第一,地域限制。
第三方只有依据以下法律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要求,卖方才承担责任:
①依据货物的预期转售地法律;
②依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
第二,其他限制:
①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
②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
③买方在知道第三人的权利或要求后,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
(2)
★买方可以拒绝接收货物的情形:
卖方提前交货;
拒收卖方多交部分的货物
多选题】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担保义务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卖方担保义务即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
B.如果货物有隐蔽的潜在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在风险转移至买方之后一段时间才显露出来,则尽管货物风险已经转移,卖方仍然要承担责任
C.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是卖方的一项法定义务,即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无此项规定,卖方仍须遵守
D.第三方只要依据任何国家的法律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要求,卖方都应承担责任
[答疑编号506644010301: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担保义务。
卖方担保义务包括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
(3)货物的检验——(2008-1-45)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规定:
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
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3)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无合理机会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4.风险转移规则
(1)涉及货物运输(约定/未约定交货地点)
约定有交货地点,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
未约定交货点,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
(2)运输途中的货物:
原则上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
(3)其他情况下
买方提货的,风险自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或其代理人支配时风险转移
(4)卖方违约导致货物损失与风险转移
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有关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对卖方根本违反合同所可以采取的救济办法
【提示】贸易术语与风险转移
【例题】货物风险的转移,略(2008四川-1-100)
多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依CIF安特卫普价格订立了出口一批布料的合同。
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丙公司。
关于这批布料两次交易的风险转移时间,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07-1-86)
A.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B.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
C.在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原则上在双方订立合同时转移
D.在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原则上在丙公司收到货物时转移
[答疑编号506644010302:
【解析】本题考核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术语,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因此,货物风险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8条规定:
“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
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
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之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因此,一般情况下,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
5.违约补救—买卖双方的补救措施
(1)买方的补救措施:
实际履行、减价、修理、更换、宣告合同无效、索赔
(2)卖方的补救措施:
实际履行、宣告合同无效、索赔
(3)补救措施的适用:
相互关系
多选题】2012年10月,中国天津万德福科技有限公司与德国依米康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进口一批高精度扫描仪,合同约定采用FOB贸易术语(2010年通则)。
德国依米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2013年3月发货,但买方天津万德福公司在天津收货时发现该批货物的质量远远低于合同规定的要求,中国天津商检机构出具了货物质量严重不符的商检证书。
关于本案,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经济交往的实践,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中国天津万德福公司有权依据天津商检机构的商检证书拒收该批货物
B.本案货物运输由中国天津万德福公司安排,安排好运输后还须将承运人的情况及时通知德国依米康公司
C.若德国依米康公司交付货物质量不符构成根本违约,天津万德福公司有权宣告合同无效但没有权利要求交付赔偿损失
D.天津万德福公司有权要求德国依米康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答疑编号506644010401: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
天津万德福公司无权拒收该批货物,可以拒绝接受。
天津万德福公司有权宣告合同无效,也有权利要求德国依米康公司交付赔偿损失。
6.预期违约:
(1)依据:
对方资金困难、濒临破产、标的物已转卖等
单选题】A公司(卖方)与泰国B公司(买方)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该买卖合同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合同约定:
买方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付款。
合同订立后,B公司即获悉卖方A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
于是立即通知A:
据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卖方A收到通知后,立即向B提供书面保证:
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还买方按合同约定所作出的一切支付。
A公司同时向B公司出具了一份银行保函。
但B公司收到此保证和银行保函后仍然坚持中止履行合同。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的合同应在B公司向A公司发出通知时即无效
B.B公司的行为妥当,不构成违约
C.A公司的履约能力存在缺陷,但其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后,B公司应继续履行义务
D.鉴于A公司的履约能力的缺陷,B公司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答疑编号506644010402:
【解析】本题考核预期违约的应对措施。
合同中止履行并不导致合同无效。
A公司已经提供了充分的担保,B公司应当继续履行。
B公司不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7.货物保全
(1)保全义务的前提:
(2)保全的方法:
保存或必要时变卖
(2)变卖货物的前提
【例题1】施密斯公司作为买方与邻国的哈斯公司签署了一项水果买卖合同……(2006-1-86)
【例题2】略(2002-1-70)
单选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选项中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本公约规定的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他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
B.如果货物易于迅速变坏,或者货物的保全牵涉到不合理的费用,则有义务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把货物出售。
在可能的范围内,他必须把出售货物的打算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C.如果买方推迟收取货物,或在支付货款和交付货物应同时履行时,买方没有支付货款,而卖方仍拥有这些货物或仍能控制这些货物的处置权,则卖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
D.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和中止履行,均以卖方根本违约为前提
[答疑编号506644010403:
【解析】本题考核保全货物。
选项D说法不正确。
卖方预期违约会导致合同中止履行,根本违约会导致合同无效。
二、国际货物运输
(一)★★★★★海洋运输——提单、保函等
1.班轮运输(提单运输)
提单:
承运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图示:
班轮运输
3.提单的主要分类:
(1)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2)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3)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4.正本提单主要的流转过程
船公司签发正本提单——(货运代理或)发货人——(买方贸易公司)——最终收货人
5.提单的批注与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交付的货物与提单不一致而题干中未做说明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义务:
表面检查,如实记载
6.提单与保函
目的港保函(承运人和提货人之间)——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也分善意和恶意而效力不同)
多选题】在司法实践中,下列哪些保函通常被认定为恶